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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0,027
第六期 中華民國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行政院第一三〇二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一月一日 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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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經濟建設第六期四年計畫
計畫期間:中華民國六十二年至六十五年
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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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目錄
第一章 經濟發展的成就與現狀
第一節 經濟成長與穩定 ........................................ 1
第二節 消費、投資與財源 ...................................... 2
第三節 農工生產 .............................................. 7
第四節 運輸通信 .............................................. 9
第五節 國民就業 ............................................. 10
第六節 國際收支與對外貿易 ................................. 10
第二章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之目標與基本政策措施
第一節 主要目標 ............................................. 13
第二節 基本政策與措施 ..................................... 15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第一節 總體計劃 ............................................. 35
第二節 部門計劃 ............................................. 50
第三節 資金之需要與來源 ................................... 53
第四章 農業部門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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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節 農業部門總述
第二節 糧食作物
- 稻米 59
- 甘藷 63
- 落花生 65
- 大豆 67
- 玉米 69
第三節 特用作物
- 白糖甘蔗 70
- 紅糖甘蔗 71
- 茶葉 72
- 蕉葉 74
- 亞麻 75
- 苧麻 76
- 蓬麻 77
- 鳳梨 78
- 香蕉 79
- 柑桔 80
- 荔枝 81
- 洋葱 82
- 蘆筍 83
- 蔬菜 8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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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頁碼 |
| :------------------- | ---: |
| **第四節 畜牧** | |
| 一、養豬 | 八七 |
| 二、牛隻 | 八七 |
| 三、家禽 | 八八 |
| 四、牧草種植 | 八九 |
| **第五節 漁業** | 九一 |
| **第六節 林業** | 九六 |
| **第七節 水利** | |
| 一、調查規劃研究 | 一〇一 |
| 二、防洪工程 | 一〇一 |
| 三、灌溉排水工程 | 一〇二 |
| 四、防潮海堤工程 | 一〇三 |
| 五、會文水庫工程 | 一〇四 |
| **第八節 土地資源開發利用** | |
| 一、整理公有山坡地 | 一〇四 |
| 二、水土保持與集水區治理 | 一〇五 |
| 三、農地重劃 | 一〇七 |
| **第九節 農業生產必需品供應** | |
| 一、種子 | 一〇八 |
| 二、肥料 | 一〇八 |
| 三、飼料 | 一〇八 |
目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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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四
四、農藥 ................................................................ 一三〇
五、農機具 .............................................................. 一三二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農業部門主要產品生產目標總表 ................ 一三六
附表二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農業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 一三七
附表三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農業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一三九
第五章 工業部門
第一節 工業部門總述 ................................................ 一四一
第二節 綜合能源發展 ................................................ 一四一
第三節 電力 ........................................................ 一四二
第四節 礦業
- 一、煤業 ............................................................ 一四三
- 二、原油及天然氣 .................................................... 一四四
- 三、鹽業 ............................................................ 一四五
- 四、其他礦業 ........................................................ 一四七
第五節 食品工業
- 一、製糖工業 ........................................................ 一四八
- 二、菸酒工業 ........................................................ 一四八
- 三、罐頭食品工業 .................................................... 一四九
- 四、麵粉工業 ........................................................ 一四九
- 五、植物油工業 ...................................................... 一五〇
- 六、味精工業 ........................................................ 一五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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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六節 化學工業
- 一、肥料工業 ...................................................... 一五一
- 二、硫酸工業 ...................................................... 一五二
- 三、煉油工業 ...................................................... 一五四
- 四、塑膠工業 ...................................................... 一五七
- 五、橡膠工業 ...................................................... 一六二
- 六、造紙工業 ...................................................... 一六六
- 七、製藥工業 ...................................................... 一七〇
- 八、製茶工業 ...................................................... 一七三
- 九、農藥工業 ...................................................... 一七五
- 十、肥皂與清潔劑工業 ............................................ 一七八
- 十一、皮革工業 ................................................... 一八〇
- 十二、冷凍食品工業 ................................................ 一八一
第七節 人造纖維與紡織工業
- 一、人造纖維工業 ................................................ 一八一
- 二、紡織工業 ...................................................... 一八四
第八節 建築材料工業
- 一、合板工業 ...................................................... 一八七
- 二、水泥工業 ...................................................... 一八九
- 三、玻璃工業 ...................................................... 一九一
第九節 金屬及其製品工業
- .................................................................... 一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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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六
- 一、鋼鐵工業 ………………………………… 一九四
- 二、鋁業 ……………………………………… 一九八
- 三、機器工業 ………………………………… 二○○
- 四、運輸工具工業 ………………………… 二○四
- 五、電機及電器工業 ……………………… 二○七
- 六、電子工業 ………………………………… 二一○
- 第十節 工業區開發計劃 ………………… 二一三
-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工業部門主要產品生產目標總表 ………………………………… 二一三
- 附表二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工業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二一五
- 附表三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工業部門各業固定投資估計 …………………………………………… 二一八
- 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 二二五
- 第一節 總述 ……………………………… 二二五
- 一、運輸通信現況 ……………………… 二二五
- 二、今後發展重點 ……………………… 二二七
- 第二節 陸運 ……………………………… 二二九
- 一、鐵路 ………………………………… 二二九
- 二、公路 ………………………………… 二三一
- 第三節 海運 ……………………………… 二三三
- 一、港埠 ………………………………… 二三三
- 二、海運 ………………………………… 二三五
- 第四節 航空 ……………………………… 二三八
- 第一節 總述 ……………………………… 二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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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通信
- 一、電信 ........................................ 二四〇
- 二、郵政 ........................................ 二四〇
- 三、氣象 ........................................ 二四〇
第六節 觀光事業 ................................ 二四七
-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運輸通信部門營運目標總表 ......... 二四九
- 附表二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運輸通信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 二五〇
- 附表三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運輸通信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二五一
第七章 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
第一節 區域建設 ................................ 二五三
第二節 都市建設 ................................ 二五三
第三節 公共給水計畫 ............................ 二五四
第四節 公害防治計畫 ............................ 二五四
第五節 住宅興建計畫 ............................ 二五八
-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 二六〇
- 附表二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二六一
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第一節 總述 .................................... 二六三
第二節 人口成長與家庭計畫之推行 ................ 二六四
第三節 勞動力成長,就業機會之創設,與行業結構之改進 ...... 二六五
目 次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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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目 次
- 第四節 教育與經濟之配合 .............................................. 二六六
- 第五節 國民教育之改進與發展 .......................................... 二六七
- 第六節 青壯人力之培育與就業 .......................................... 二六八
- 第七節 職業訓練之推廣 ................................................ 二七〇
- 第八節 加強就業輔導、改進保險制度及推動管理發展 .................... 二七一
- 第九節 加強人力運用之有關措施 ........................................ 二七三
-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人力發展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 二七六
- 附表二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每年所需新進民間就業人口按行業推計 ... 二七八
- 附表三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每年所需新進民間就業人口按職業推計 ... 二八〇
- 附表四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國外經濟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二八一
第九章 國外經濟部門
第一節 總述 ...................................................... 二八一
第二節 經常交易 .................................................. 二八三
- 一、對外貿易概述 ................................................ 二八三
- 二、商品輸出 .................................................... 二八四
- 三、商品輸入 .................................................... 二八六
- 四、勞務收支 .................................................... 二八八
第三節 移轉收支 .................................................. 二八八
第四節 資本移動 .................................................. 二八九
-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國外經濟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二九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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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經濟發展的成就與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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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經濟發展的成就與現狀
第五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自民國五十八年起開始實施,至六十年底,已執行三年,在此三年期間,由於舉國上下的共同努力,使臺灣經濟又有更進一步的開展,此種進步可以從多方面觀察,茲分述於下。
第一節 經濟成長與穩定
一、經濟成長
第五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原先預計之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在七%至七・五%之間,而以七%之成長率為最低努力目標。在計劃期內,我國會遭遇一連串的國際經濟與外交變局,對我之經濟發展無影響。幸賴政府因應得宜,舉國上下共同努力,繼續擴大國內外市場,乃使得經濟成長率平均每年均遠超過計劃目標。 前三年(五十八至六十年)的執行結果,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為一○・一%,超過計劃目標甚多,且較前四期執行成果為佳。由於各年均超過目標,累積效果甚著。
- 八%。
二、經濟穩定
第五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的另一主要目標為:充分有效運用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每年物價水準上漲率不應超過二—三%,以維持經濟穩定。為加強穩定物價之效果,會設置物價會報,進行協調、聯繫與研究工作。在前三年執行期間,為配合外滙金融情勢的需要,曾多次調整金融政策,盡力保持貨幣數量的適度增加率,以維持經濟的穩定。實際執行成果,國內生產毛額平減指數平均每年上漲三・三%;臺灣地區躉售物價指數及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平均每年上漲率,分別為一・七%及三・七%,大致接近預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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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三
第一節 消費、投資與財源
一、政府消費
原計劃估計政府經常收入平均每年實質增加率為一一.三%,而消費支出則以平均每年七.八%的速度增加,除加重政府消費支出之比重外,並希望提高政府儲蓄能力。前三年執行成果因經濟成長率遠高於計劃目標,故經常收入之增加率及政府儲蓄能力均能達成計劃目標。平均每年政府消費支出實質增加率為六.四%,略低於計劃目標。
二、民間消費
原計劃估計民間消費支出平均每年實質增加五.一%。前三年執行結果,因國民所得真實增加率超逾計劃目標甚多,故民間消費支出平均每年實質增加率達六.五%,高過計劃目標。惟因國內生產毛額實質增加率遠超計劃目標幅度較大,因此其佔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例,率低於計劃目標,卻抑低民間消費支出之相對增加率,以增加民間儲蓄,已有成效。
三、資本形成及其財源
原計劃估計國內資本形成每年增加九.九%,前三年執行結果平均每年增加一三.七%,超逾計劃目標甚多,此即經濟成長率較計劃目標高出甚多的根本原因。 原計劃希望大幅增加國內儲蓄,加重國內儲蓄融通國內資本形成的比例,預計六十年國內儲蓄毛額佔國內資本形成毛額的比例可達九二.四%。執行結果,由於民間及政府儲蓄能力均大幅提高,六十年國內儲蓄毛額佔國內資本形成毛額的比例已超過原訂目標,國外資金在國內資本形成中所佔的地位大為降低。
第三節 農工生產
一、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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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計劃前三年(五十八年至六十年)期間內,因屢續發生天然災害,使農業生產深受影響。先是五十八年七月初衛歐拉颱風使南部水稻、香蕉、養殖漁業受損;同月九月上旬北部雷雨,影響水稻生長,及至九月底與十月,艾芮西與艾勞西颱風相繼侵襲,繼之六十下半年艾姆及艾絲等颱風來襲,農作物遭受嚴重損害。農業總生產平均每年增加二‧二%僅及計劃目標四‧四%的一半。
農作物生產除五十九年由於氣候尚佳增產率達四‧五%之外,五十八年為負三‧八%,六十年僅增產一%,因此,五十八年至六十年平均每年增加率僅有○‧五%,低於計劃目標三‧一%甚多。林業生產在五十八、五十九及六十年兩年雖分別增產五‧六%及七‧四%,但五十八年至六十年平均每年增加率僅僅二‧二%,仍未能達到三‧六%之原計劃目標。牛隻屠宰量雖因飼養規模的擴大和管理技術的改進,三年來屠宰量均有增加,但因價格不穩定,加以飼養成本增高,農民飼養興趣乃為之消滅,以致三年平均屠宰量僅勉強達成計劃目標。牛隻屠宰量雖因飼養規模的擴大和管理技術的改進,三年來屠宰量均有增加,但屠宰量絕對對數量則有減少趨勢,此主要係因水牛生產頭數逐年減少,雞肉牛隻總頭數仍屬減少,影響供應屠宰潛力。
在過去三年中,漁船作業活動率低以及大型拖網、圍網漁業未能盡量發展。此外,鮪魚魚羣來源問題,復影響國外需要減少,遠洋漁業三年之增產率較低,但三年平均增產率仍高達一‧七%,超過原計劃目標七‧三%甚多。漁業生產在本期內除供應本地區消費外,輸出約一億六千萬美元。對農產品自給率之提高及賺取外滙,貢獻頗大。農產品一般情況雖不甚理想,但農產品外銷則有進展。以輸出項目言,糖、米、鳳梨、香蕉等傳統產品之輸出量呈現減少或停滯,而漁產品及其他新興農產品之輸出則有顯著增加,使本過去三年中,農業之持續發展,得力於政府政策輔導者頗多,如五十八年十一月公佈「農業政策檢討綱要」,制定基本農業政策綱續增加,每年平均輸出額,由上期經計期間的二億七千萬美元增至三億四千萬美元。
第三章 經濟發展的成就與現狀
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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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目標及農業發展措施重點
執政黨並於五十九年三月一日中全會中通過「現階段農村經濟建設綱領」,制定十項基本措施:
- 改善農民生活
- 擴大農場經營規模
- 推行農業機械作業
- 提高生產技術
- 降低肥料施用成本
- 減輕農民負擔
- 合理調節農產價格
- 改善農業金融及投資
- 健全農民組織
- 增進農民福利。
根據上述綱領,政府有關單位復提出十二個具體方案,其中三項業已付諸實施,此即:
(一) 加速農業機械化推行方案,其內容要點:
- 四年內推廣各項農機十二萬台。六十年度實際推廣國產十三匹馬力以上耕耘機三、八九八台,動力微粒噴霧機一、四二四台,旱田中耕除草機一、一八三台。
- 設置農機推行中心四十四處。六十年度完成新辦銷農機推行中心十處,包括過去已設置之二十四處,共有二十四處。
- 設置師範銷農會機耕隊一二七隊,並組織現代化農業經營實驗區三處。
- 設置銷農會機耕隊一二七隊,並組織現代化農業經營實驗區三處。
(二) 農業金融制度改進方案,其內容要點:
成立農業金融統籌決策機構,於五十九年七月成立農業金融規劃委員會開始工作,設立**「發展農業貸款基金」**,並於六十年撥出無息資金一億元及由農民銀行配合一億元作為基金,專供各種政策性低利貸款之用。
(三) 改造農產品運銷方案,其主要內容為:
- 以改善豬肉、蔬菜在銷為主,新建及擴建農產地果菜集貨市場十處,執行結果,計劃興建及改善臺中市果菜市場,及永靖、竹崎、竹仔湖等產地果菜市場。
- 籌建臺北市肉品運銷市場、推行高雄市肉類冷藏零售、籌辦蔬菜分級包裝、研撰「農產品市場法」等。
目前農業問題仍多,其中較嚴重的是農民相對所得的降低。造成此種現象的主要原因計有:
- 近年來的快速經濟成長,工商業擴張,農村勞力加速外移,雖經政府大力推廣農業機械化,但因農機價格及利息負擔仍嫌過高,又因馬力小效率低,生產費用仍顯過高。
- 農業保險制度尚未建立,一旦發生天然災害,農民所得即不易穩定,從而影響農業生產的興趣。
- 農業生產結構已逐漸由勞動集約產品轉變為資本集約產品,此種轉變需要大量資金,而政府及各金融機構,目前仍無法供應大量低利長期資金以促進農產結構之變。
- 近年來經濟作物佔整個農業生產百分比逐漸增加,但因產銷之配合未盡理想,農產品價格乃不易穩定。
- 農民轉業後的適應能力仍甚弱,加之農地移轉出售或委託代耕等辦法仍有待改善,故農村仍有相當數量的隱藏性失業,對於勞動生產力之提高影響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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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業生產
此外,因小麥、大豆、玉米等糧食進口大量增加,國內糧食自給率有大幅降低之趨勢(五穀類之自給率自第四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之平均八七%,至本期間已降為七六%),而我畜牧業正在大力推展,其未來對飼料作物產品的需要勢必急增,在此國際情勢變化無常的情況下,如何確保飼料來源,俾利畜牧業的發展尚有待努力。
近年來由於對外貿易持續擴張,國內市場對工業產品之需求繼續增長,生產設備及技術不斷獲得改善,整個工業部門仍保持蓬勃發展現象;三期四年計劃之前二年工業成長率每年平均率達一八.九%,超過九.二%之原訂計劃目標一倍以上。其中,製造業因紡織工業、電氣器具及運輸工具工業產量超過目標甚多,致其平均年成長率達二○%,較原訂九.二%之計劃目標高出一倍以上。礦業方面,由於主要產品煤之礦場災變頻仍,許多礦場或因生產條件、安全設施不佳,或因經營不善而停閉,兼以生產成本提高,使業者缺乏投資增產興趣,致煤之年產量逐年下降,呈現萎縮之勢。其他礦產或因勘探未能如期進行,或受市價及品位影響,產量多低於目標,致整個礦業成長率僅及二.四%,低於四.三%之原訂目標。營建業除五十九年未達目標外,其餘二年均達目標。電力計劃,除林口火力第二機組工程向英國購置之發電機因罷工延期交貨,致延緩完工外,其餘均依計劃如期完成供電。截至六十年底止,裝置容量已增達二七七萬四千瓩,六十年平均每年增加率為一六.二%,亦遠超過計劃目標。惟以近年來工商業急速發展,生活水準提高,現有電力設施仍不敷實際需要,以致近三年來,每逢枯水季節,對用電較多之工業的限電措施仍不能免除,因此部核能發電機一部增為二部,以適應工業對電力急速增加之需要。
近三年來工業之蓬勃發展,不但使工業對國民所得的貢獻顯著提高,而且使整個經濟結構亦獲改善,工業產值佔國內生產淨額的比例,已由五十七年的三○.三%,增至六十年的三四.四%;同一期間,農業則由二三.七%降至一七.一%,顯示工業化進展中,製造業的成長較其地各業為速,其產值佔國內生產淨額的比重達二五.七%,其在工業生產值中的重要性亦愈顯著。再者,由於著發展高級及重、化學工業(包括化學、石油化工、基本金屬及其製品、以及機械、電機、運輸工具等工業),遂使各別工業成長。
五 第一章 經濟發展的成就與現狀
第 17 頁
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由於近年來工業生產的快速增加及多元化,製造業產品的中間需要之比率,自五十五年的二九%增至五十八年的三一%,此即表示製造業的產業關聯結構趨密,而製造業對其本身部門生產增加的貢獻,比其他部門對製造業需要的增加而引起對製造業生產的貢獻為大。另一方面,由五十七年的二四.四%,增至六十年的三六.八%,顯示輸出貿易對刺激國內生產量的貢獻大。 為加速工業發展、改善製造業結構,政府當局自五十九年起先後訂定「加速工業發展綱要」、「工業發展趨勢及其輔導措施」及「工業輔導準則」,在發展高級工業及重化學工業方面,業經推動之主要措施計有: 一、發展機械工業:鑒於機械工業為一切工業之基礎,該業之發展,可以聯鎖發展全面工業。將機電產品輸出之增加,由五十七年的六.六%增至六十年的八.○%,這不僅反映出近年來工業產品競爭能力的加強,且亦反映出近年來工業產品競爭能力的加強。 二、推動石油化學工業計劃:本計劃旨在供應國內紡織、塑膠工業所需之原料,使紡織及塑膠工業在國內一貫作業,除中油公司積極興建之第二套輕油裂解設備外,一貫作業鋼鐵廠之興建業已定案。 三、發展基本金屬工業:除完成煉鋁擴建計劃外,一貫作業鋼鐵廠之興建業已定案。 四、發展高級工業及一般化學工業:如成立電子工業長期發展計劃工作小組,策劃電子工業發展;推動電子工業自製零件組件,以及推廣蔗糖、磷酸工廠等計劃。此外,對健全發展亦不遺餘力。 五、發展農業相關聯之工業和中小企業之健全發展:輔導農業機械、食品罐頭等外銷工業,以加速發展為目標。 近三年來,國際情勢的變化甚大,而製造業在過去三年中,增加率較高者主要是依賴國內市場之製造業,此一發展態勢說明我國工業發展已面臨對內必須自變,對外必須應變的形勢。 首先就國內因素而言:
- 輸入美非棉織品設限已成定局,高級產品之生產必須加速進行;新市場之開拓亦須加倍努力;
- 強勢貨幣升值,使進口成本為之提高,但卻有利於國內中間原料以及資本財工業之發展,宜把握此一契機,朝此一方向邁進;
- 經濟已開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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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運輸通信
國家保護主義抬頭,反傾銷措施亦在加強,此均將使我工業產品之輸出遭受更激烈之競爭;
- (四)若干工業產品輸出地區過份集中,易受輸出對象國之景氣變動或偶發事件影響;
- (五)主動爭取建立國際多邊經濟關係,以促進工業生產之持續發展,尤宜重視。
其次,在國內方面,國內市場對工業產品之需求已見提高,但下列問題仍待解決;
- (一)國內市場對工業產品之機械產品均要求精密性較高者,國內機械工業未能配合發展;
- (二)國內供應之加工原料、另件等,或因品質尚難符國際標準,或因價格仍嫌偏高昂,影響加工產品輸出能力。特別是在石油化學工業方面,技術上之選擇,以及因電力設施不敷實際需要,受限電措施影響者多屬國內生產的貢獻;
- (四)加工產品之穩定量來源,罐頭食品業之計劃產銷,均亦有待籌劃與加強。
關於投資方面,近三年來,基本金屬、機電、化學、紡織等工業之新投資,擴充或更新設備均甚活躍,各業生產能量顯著擴增,以及如何大幅提高勞工生產力等等,均須繼續努力。然而在國際經濟情勢變動中,今後如何保持高度投資意願與信心,如何改善企業管理及組織,以及如何大幅提高勞工生產力等等,均須繼續努力。同時對於計劃產銷,均亦有待籌劃與加強。
運輸通信各業之各項營運實績,在第五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前三年,除臺鐵貨運因公路卡車的競爭日烈、廠商自備的貨車增加、以及代替北部所產之煤等因素之影響致運量減少,使其實績未達目標外,其餘各項均超過計劃目標。郵政包裏因五十九年十二月增加郵資,致六十年郵政包裏收寄件數減少,使其實績未達目標外,其餘各項均超過計劃目標。
鐵路方面
完成山線中央控制運輸系統、彰化臺南間雙軌工程、七堵駝琴式調車場、林口支線、內陸倉庫十二處及重建濁水溪鐵橋;此外,世銀第二、三批貸款增加客車五八一輛、貨車八一五輛、拖車十五輛。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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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公路方面
完成臺北各大橋改建工程,澎湖大橋及東部蘇花公路和平隧道新建工程,南部橫貫公路在積極建中;南北高速公路工程中臺段亦已於六十年八月間開工興建;三年內共計購置客車一、九二五輛,其中公路局客車六七二輛、縣市公車六五二輛、民營客車六〇一輛,購置貨車一、〇二三輛。
港埠方面
高雄港完成貨櫃碼頭兩座及外港碼頭各兩座,花蓮港第二期擴建工程完成。
海運方面
共計購置船舶七十九艘,七十二萬五千總噸,一百一十八萬八千載重噸,其中新建造船舶四十艘,五十萬四千總噸;除去汰舊船舶外,截至六十年底計有船舶一八〇艘,二百二十八萬八千載重噸;平均船齡已減為九.二四年,平均時速一五.三五浬。
民航方面
完成花蓮機場候機室、臺北國際機場及航空大廈、高雄國際機場之擴建、以及航空管制中心與高雄通信及氣象台;此外,航空器性能亦有所改善,共計購置各型飛機十六架,其中 B707 型、卡拉維爾型、YS11 型各二架,DC3 型三架,及子爵式五架。
電信方面
國際電信—完成太平洋區衛星地面電台及中菲越地平微波系統,擴增臺越地平微波系統電路由原有之二三路增至二一八路,租用 WUI 型半自動國際電報交換總機五〇〇門,並擴充革新高頻無線電、國際報話及傳真設備等。國內電信—繼續辦理第一期世銀貸款計劃擴建市內電話二七萬七千門。預定至六十二年十二月陸續開放使用,截至六十年底止,市話交換機總容量已達四十三萬九千門,較之五十七年底之二十萬九千門增加一•一倍,自動化比率已由五十七年底之三七%增至八九%;長途電話電路已達四二六六路,較之五十七年底之二六二七路,增加六二•四%;電報電路亦已由五十七年底之三八九路增至四二六路,增加九•五%。
郵政方面
完成電子郵件機械設備裝置,同時為配合郵件處理機械化推行郵遞區號制度;並興建郵件機械化處理中心。
氣象方面
完成聯合國發展方案項下之防颱、防洪示範計劃。
觀光方面
六十年六月成立觀光事業局,完成日月潭環湖觀光道路、阿里山賓館及基隆港旅客服務中心、以及擴建中山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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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此外觀光旅館亦有增加,截至六十年底止,臺灣地區已可資接待外來旅客一九家,房間約一萬間。近年運輸通信部門設施雖皆不斷擴充與改善,但整個部門仍存有若干待解決的問題,諸如臺北市區鐵路交通迄未獲改善,造就鐵路貨運車輛二千輛,無法適應高速行車;鐵路運輸結構亦有待改進。公路幹線車輛擁擠,影響運輸效率;公路財政制度迄未建立,使公路建設資金來源困難,公路安全體系亦欠健全,致車禍頻繁。港埠經營未能企業化,專用碼頭及倉庫缺乏,裝卸設備亦不敷進出口貨物大量增加的需要,基隆港已無擴建的可能,而大臺北地區附近又無其他可資疏導,故基隆港擁擠情況短期內恐難獲有效改善。海運遠貨源亦未,以配合對外貿易擴張的需要;海運貨源亦未能確實掌握。至於民航業務,亦有待加強解決,俾提高運輸效率,配合經濟發展。
第五節 國民就業
臺灣地區勞動人口,由於青少年人口之激增,在第五期四年經濟計畫的前三年,平均每年約增加十八萬人,但因工商業之加速發展,每年平均增加非農業就業機會在十七萬人以上,不僅已吸收新勞動力及部份農業機械化之後農村剩餘人力,且已有有效改善就業人口的行業職業結構,使農業就業人口比例,從五十七年的四二.一%降至六十年底的三五.九%,而工業及服務業之就業人口之比例則有提高,同期前者自二.六%升至三.一%,後者自三一.一%升至三三.〇%(以上就業人口數係根據經合會估計)。就業增加率與經濟成長率比較,由於每年國內生產毛額實質增加率超過總就業增加率五.八%;農業及工業生產力增加率亦分別增加三.五%及七.三%。本期四年計畫前二年就業增加總數,訓練的人數增加到六萬一千人,但只佔該年新增就業總數的三分之一;民國五十九年的就業來自訓練的人數增加到六萬一千人,但也只佔該年新增就業總數的三分之一。因經過訓練的人員的不足,故技術工人尚感缺乏,須加強技術訓練,俾訓練工作能夠順利推展。為加強推動職業訓練,自五十八年起已編撥十種以上訓練標準及教材,並已完成二十一種技能標準,已出版有機械、焊接、
第一章 經濟發展的成就與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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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中華民國第六期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一〇 製造、模型、電工、冷凍及板金等八種。並依據已定步驟及辦法,籌設北區職業訓練中心,輔導各公民營企業機構,舉辦各種職業訓練。為配合對基層技術人力之需要,除加強推動職業訓練外,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仍繼續優先發展工業、水產及海事職業教育,並在第一期世界銀行教育貸款計畫項下,發展十六所工業職業學校中之機工、電工、紡織、印刷、板金、冷凍、焊工、模具、電鍍等科而所工業科學校中之機械、電機、電子、建築、化工、冷凍、工業工程及儀表與自動控制等科;另進行第二期世界銀行教育貸款計畫,以改進水產職業教育。
同時為配合推動建教合作,特設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開辦機工、熔接工、模具工、銷售事務、會計事務等八科,已於六十年暑期開始招生;另由省立沙鹿、高雄、彰化、瑞芳、東勢、岡山六工職試辦半工半讀制建教合作實驗班,成效良好。關於就業輔導及就業市場資料蒐集與發佈之發佈,在第五期計畫的第二年,先在北區選定鄉鎮十處,擴大辦理並定每三個月發佈一次。實際輔導就業為二十二萬人,求職登記為四十三萬一千人次,求才登記為五十萬七千人次,實際輔導就業為二十二萬人,就業人數佔求職人數五一·二%,佔求才人數之二七·六%;揆其原因,乃受技術、工資、福利、性別及地區分配等因素之影響,改善勞動條件與福利措施,實施人權管理,激勵潛在勞動力參加生產性工作,改進就業輔導業務,有效調節各地區各行業間之人力供需等措施着手,謀求解決。
第六節 國際收支與對外貿易
一、國際收支
在第五期四年計畫的前三年內,我國際收支的情況已有顯著的改善。由於輸出的擴張極為迅速,故自五十九年起,貿易收支已由逆差轉為順差,而且此項順差仍在擴大之中。勞務收支方面,由於觀光事業的開展,旅行收入年有增加,但因隨着輸出的擴張,運費及保險費的支出漸趨增加,勞務收支的逆差乃逐年擴大。不過,六十年的貿易順差甚大,所以經常帳的順差將近一億六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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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外貿易
(一) 輸出
美元。再者,由於投資環境的改善,資本流入的金額增多,以致黃金及外匯的累積亦逐年增加,三年合計,增加近五億美元。就本計畫前三年觀察,臺灣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於輸出的迅速擴張,但因本國海運事業未能隨之同比例擴展,以致每年支出的運費及保險費甚為龐大。臺灣觀光事業的開展亦遲速,但其潛力尚未能充分發揮。此外,外匯準備的迅速累積,導致貨幣供給量快速增加,但因金融措施的適時配合,故尚未形成通貨膨脹的壓力。
在第五期四年計畫的前三年內,由於投資的擴大以及產品競爭能力的增強,歷年輸出的金額均見大幅增加,就五十八年至六十年論,貨物及勞務輸出平均每年實質增加二七.一%,遠較計畫目標的一二.五%為高。另根據銀行結匯統計,六十年的商品輸出總值已達二十一億美元以上,亦超越該年度計畫所列的十九億美元的目標。
就輸出內容而論,以紡織品、電子產品、機械、及其他金屬製品等為主要,各項金額每年均有顯著的增加。如就輸出的商品結構,而論,工業產品(不包括農產加工品)的比重已由五十八年之六二%提高至六十年之八○%。就輸出的地區結構觀察,對美輸出的成長率及其比重,每年均有顯著的增加。
但仍有若干問題亟待今後力謀解決:(一)主要輸出產品中的紡織品、電子產品及合板,仍以低級產品為主,技術少而勞力多,易受其他開發中國家競爭的威脅,乃因臺灣技術勞力缺乏的現象日漸顯著,故今後宜向高級產品發展;(二)輸出地區一向偏重美國,今後必須積極拓展其他市場;(三)共匪已在六十年十月混入聯合國,今後對匪經濟作戰勢必面臨新的情勢,故宜迅速展開經濟外交攻勢,俾使我國對外輸出更為擴大。
(二) 輸入
第一章 經濟發展的成就與現狀 (二) 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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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在第五期四年計劃前三年內,基於工業發展及社會間接資本大量投資的需要,加工原料、機械設備、及交通運輸器材等的輸入增加很多。就五十八年至六十年而論,商品及勞務輸入平均每年實質增加一九.七%,遠較計劃目標的一○.九%為高。另根據銀行滙灘統計,六十年的商品輸入總值爲十八億四千萬美元,亦比該年度計劃所列的十八億四千萬美元的目標為高。
就輸入內容而論,以電氣機械器材、化學品、基本金屬、及一般金屬製品等為主要,其增加速度最快,金額也最多。就輸入的商品結構而論,資本設備及原材料所佔的比重在九○%以上。至於輸入的地區結構,仍以自日輸入所佔比重最大,在六十年為三九%。蓋為設備原材料輸入的增加,為繼續擴張所必需。我國的輸出難以美國為主要市場,但因日本為資本設備及原材料的主要供給來源,故輸出前途受日本的影響甚大。例如,自日輸入成本的變化,可以左右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自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二日圓升值一六.八%以後,若干產品的輸入成本將會提高,此不僅形成對國內物價的壓力,亦削弱我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幸政府即時採取財政及金融配合措施,擴大對歐洲及美國的採購,以分散進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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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之目標與基本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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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經濟情勢變化的影響,年來,國際金融的不穩定及國際政治經濟的劇烈變,均對我經濟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
第五、
今後十五歲以上青少年將大量增加,需要就業者日益多,加以農村勞動力不斷外移,應加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以吸增加之大量勞動力;但另一方面,為加速工業現代化,技術與管理人才需要日益多,然因教育未能密切配合,致人力供需瓶頸現象已漸趨顯著。今後為配合經濟發展需要,職業學校及大專科系應加調整,以及對新增加的勞動力,應予適當的訓練,當為亟待解決之問 題。
第六、
近年來物價與工資水準已有上升趨向,尚需加以適當控制,以維持經濟穩定。 在中華民國臺灣地區長期經濟發展計劃內,曾提出加速經濟現代化、促進經濟的穩定與成長及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三個基本方向。因此,在第六期四年計劃期內,仍將依據上述長期計劃之基本目的及各項目標,奮發努力,克服前述困難,以繼續維持高速經濟成長,邁向現代化經濟的穩定與成長及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三個基本方向,並配合有效經濟發展所需的勞動力,尚應努力達成以下各項主要目標:
一、
動員國內外可供利用之經濟資源,予以適當的分配,在經濟穩定的基礎上,努力增加生產。計劃期內,以平均每年提高國民生產毛額九‧五%為經濟成長目標。按六十一年新臺幣固定幣值計算之國民生產毛額,可自六十一年的一、八七三億元,增至六 十五年的四、一二九億元。按當年幣值計國民生產毛額在同時期內,將自七二二億美元增至一、六六○億美元。每人所得同期間亦自 三七二美元提高至五五〇美元。
二、
出口增加,仍為促進臺灣經濟加速成長之主要動力。計劃期間,仍將繼續改善出口商品結構及分散出口地區,全力拓廣外銷市 場,並以出口增加率平均每年增加一二‧九%(包括商品及勞務)支持經濟快速成長。惟因國內資源貧乏,對國外進口需要將隨之 增加,預計在今後四年內進口平均每年將增加一五‧〇%(包括商品及勞務)。若以當年幣值計,對外商品貿易總額將自六十一 年的五六八億美元增至六十五年增達一二一〇億美元。
三、
促進資本及技術密集型工業之興建,以改善生產結構,奠立工業基礎,並加速工業現代化。計劃期間,製造業生產平均每年增 加一四‧二%,製造業生產產值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將自六十一年的一七‧二%,提高至六十五年之二三‧三%。
四、
繼續加強農業科學研究,並積極發展經濟作物及林、漁、畜牧事業,以提高農業生產力與農民相對所得,加速農業現代化。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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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期內,農業生產平均每年增加四・一%,農業生產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將自六十一年之一三・八%,降至六十五年之一一・二%。
五、擴建電力、運輸及港埠等基本經濟設施,以配合經濟發展需要。計劃期內,電力(包括自來水等)平均每年增加率為一一・二%。
六、加強推行職業教育及技藝訓練,以提高人力資源素質,配合經濟發展需要,增加就業機會。計劃期間,就業人數平均每年增加十八萬人。
七、維持物價的穩定。計劃期內,除加強物資調節外,將充分有效運用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防止物價的大幅波動,維持經濟的穩定。計劃期內,應使物價水準平均每年上漲率不超過三%。
## 第二節 基本政策與措施
### 一、加速農業現代化
臺灣農業在過去十餘年來呈現穩定的發展,對於裕糧食與工業原料,穩定工資與物價,及爭取外匯收入,貢獻甚鉅。近年來由於工業發展迅速,而農業則受土地面積不易增加及所得彈性小等因素的限制,發展相對落後,農業在整個經濟中的重要性亦相對降低,農業就業也呈現遞減現象,此為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必然趨勢。在臺灣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農業發展已面臨若干重要困難,例如(1)農村勞力外移,農村工資不斷上漲,以及農業用品價格偏高,農業所得與收益相對下降;(2)由於農業所得相對低落,對農業投資活動已有所不良影響,農業成長已趨遲鈍緩;(3)農產運銷組織欠佳,造成產地價格與消費地價的大幅差距等。
農業在整個經濟中的重要性雖已相對降低,但政府對農業問題的重視及謀求困難的解決,較過去更為積極。為針對解決當前的困難,適應今後經濟發展需要,必須加速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業的持續成長,以繁榮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所得,並確保整個臺灣
一五
第二章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之目標與基本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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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均衡發展。近年來政府曾頒佈「現階段農村經濟建設綱領」、「農業生產改進措施」及「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等,其多項措施亦經擇擇實施。今後將依據上述原則,繼續採取各項配合措施,並依其重要性順序列述如下:
(一) 改變農業生產結構,擴大經營規模
- 建立農業專業區,依作物分佈、地理環境條件,及市場需要,分設各類專業區,如雜糧作物生產區、特用外銷作物生產區及農牧綜合經營區等,促使個別農場逐漸趨向專業化經營。
- 鼓勵家庭農場擴大經營規模,提倡共同經營,促進農業生產企業化。
- 加強農業地區,劃分與,輔導農民轉業,加速人口外移。
- 配工工業政策,輔導已有之農村工業,並發展新的農村工業,以增加農民收入。
(二) 提高農業生產力,擴大農業生產
- 加速推行農業機械化,除加強辦理農機低利貸款外,應推廣農機耕制制度,逐步改變勞力集約生產方式為資本集約生產方式。
- 加速山地地保育與利用,以提高坡地生產力。
- 加強植物保護及禽害疾病防治,嚴格辦理動植物之檢疫工作。
- 加強農業研究,試驗與推廣工作,充實試驗與研究人員及設備,強化試驗,研究與推廣機構之組織,以提高農業生產技術。
- 輔導低產及缺水地區之稻作及其他經濟價值較低之作物,轉作適地種之高經濟作物。
- 優先辦理水稻及其他糧食作物之綜合技術栽培,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並增加收穫,乾燥與倉儲等設備。
(三) 革新農產運銷,合理調節農產品價格
- 增設各級農產品市場,充實市場設備,提高市場人員素質,提高經營效率。
- 改善農產品分級、包裝、儲藏、加工與運輸等運銷實務,輔導農民共同運銷,並加強農會辦理共同運銷的功能,以減輕運銷成本。
- 加強國內外市場情報之蒐集與報導,促進供需平衡,穩定農產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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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新產品,並對有外銷潛力之農產品訂定產銷計劃,嚴格執行契約生產,積極輔導建立國外市場推銷網,並訂定外銷獎勵辦法。
- 對於出口農產品的儲運與展售,以供改進國內生產、運銷與拓展市場之用。
- 對於主要出口農產品,建立平準基金,以穩定價格,安定生產。
(四) 改善農業金融制度,擴大農業投資
- 健全農業金融體系,實施農業金融之分工制度。
- 加強中央農業金融策劃委員會功能,統籌運用農業資金。
- 配合重要農業政策,增撥專款辦理低利長期貸款。
- 擴大農民信用基礎,放寬農貸條件,實施動產抵押,簡化貸款手續,活潑農村金融。
- 增闢水利建設、山坡地開發、土地重劃、鄉村運輸及倉儲等基本建設之公共投資,擴大農業生產潛力。
- 對於主要出口農產品,建立平準基金,以穩定價格,安定生產、運銷與拓展市場之用。
(五) 降低農業用品價格,減輕農民負擔
- 廢除肥料換穀制度,實施肥料全額貸款,於稻谷收穫後繳還現金或折還稻谷,由農民自由選擇。
- 加強農藥品質及銷售管制,嚴格取締偽劣農藥,統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之農藥及原料。
- 建造現代化飼料工廠、倉儲、運輸設備、改進飼料之供銷,以降低飼料價格。
- 改進農機具品質,合理調整農機具售價,凡國內不能製造或國內製造不經濟之農機具,將適量開放進口。
- 改進隨賦隨償辦法,取締田賦附徵,減輕農民負擔,並參照農民負擔能力,對農業稅賦通盤研究改善。
- 擴大辦理畜產產品保險,研究推動農作物保險,以奠定農作物及其他農業保險之基礎。
(六) 健全農民組織,發揮服務農民之功能
- 加強農會、漁會、農田水利會以及農村專業合作社等基層組織,使充分發揮為農民服務之功能。
- 提高農民組織工作人員之素質,輔導業務之營運,以促進企業化經營。
(七) 改善農民生活環境,增進農民福利
第二章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之目標與基本政策措施 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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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八) 強化農業行政組織,培育農業人才
- 加強推行農村社區發展計劃,增建鄉村簡易自來水設施,改善農村道路與環境衛生,擴大推行家庭計劃。
- 協助貧瘠地區改善村基本設施,改善其生產條件,以增加農民收益和福利。
- 加強各級農業行政機構,權責分層負責解決農業問題。
- 加強農業教育與農事機構聯繫,推行建教合作,以培養農業實用人才。
- 充實基層農業行政機構,提高人員素質,增加業務經費,並加重其職權,使農業政策得以順利推行。
二、加速工業發展
在過去十年時間,臺灣工業每年平均以一七%的速度成長,而工業部門中的製造業發展尤為快速,因此至五十一年,工業生產在國內生產淨值的比例已超過農業。使工業成為臺灣生產結構的主幹。過去雖然建立了若干規模較大、技術較新的工業,但是一般而言,生產仍限於小規模經營,設備、技術、組織、管理運輸制度與工業已開發國家比較仍有相當差距。為繼續加速工業發展,增強出口產品的競爭能力,使國民能夠享受種類更多、更廉價而品質更好的工業產品;並把握世界強勢貨幣昇值所形成之有利於我國擴展外銷機會,須強化已具外銷潛力的工業,擴大工業發展的連鎖效應,健全工業基礎,增加工業發展潛力。同時為肆應國際政治變局,必須積極協助國內工業,提高機械、電機、電子、汽車零件、鋼鐵、化學纖維等重要工業設備、零配件及原料之自給率,以減少對進口的依賴,對於必須進口之零件和重要生產原料,將力求來源的分散。
為加速工業發展,擴大經濟發展潛能,今後將依據政府頒佈的「加速工業發展綱要」及「工業發展之趨勢及其輔導措施及其他有關工業指導方針」,擬訂未來四年內應採行的措施如下:
(一) 加速發展資本及技術密集型工業
我國過去工業的發展以輕工業為圭,係採用技術簡單、勞力較為密集的生產方式,惟鑑於今後輕工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必將日益激烈,又由於保護主義的抬頭,今後我國仍採取以輕工業為主的發展方式,從長期來看,對我未必有利;另方面,開發中國家積極實施工業化的結果,對機器設備、工業原料及中間產品等需要必然激增,從而使此等產品的國際市場更有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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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地。因此我國今後應繼續發展技術與勞動密集型的輕工業之外,必須積極建立資本及技術密集的工業,始能維持工業的持續成長及結構的改善。針對此一發展方向,在本計劃期內將採行下列各項措施:
1. **積極推動建立一貫作業鋼鐵廠**:一貫作業之中國鋼鐵公司已於六十一年十一月成立,將積極推動建廠工作,第一期計劃將在六十五年完成開始生產,年產粗鋼一百三十萬公噸,以奠立我國鋼鐵工業的基礎。
2. **加速發展機械工業**:為促進機械工業之健全發展,政府已訂定「機械工業發展方案」,其發展方向為發展基本加工及零件製造,發展工具機及運輸工具,引進新技術及新產品,並加強軍公民營工廠合作。
3. **推動石油化學工業的發展**:石油化學工業為紡織、塑膠及橡膠等工業之重要原料工業,在本計劃期間將積極進行第二套輕油裂解設備之建廠,完成北部石油化學工業區計劃,積極進行合成纖維原料製造計劃,並推動聚丙烯計劃、低密度乙烯製造計劃、高密度乙烯製造計劃等多項計劃。
4. **繼續發展電子工業及其他精密工業**:臺灣具有發展電子工業之條件,尤以圓升值後,我外銷廠商在電子工業方面的比較利益更為明顯。為使我國電子工業有更進一步的發展,今後仍應提高技術水準,增加零組件自製能力,發展積體電器,製造小型電子計算機、電話交換機及高級儀器、通訊器材;此外並將積極推動電子應用科學之研究,以配合電子工業的發展。
(二) **繼續輔導外銷工業,提高國際市場競爭能力**
目前出口之輕工業產品,雖以輕工業產品為主,但在國際間已遭到劇烈的競爭及已開發國家保護主義抬頭的阻力。因此對有外銷前途的輕工業產品,仍應輔導其積極發展外銷,尤應擴大產品項目和輸出地區,增加高級品輸出及提高加工程度,以擴大輸出貿易,促進經濟的快速成長。為達成此一目的,在本計劃期擬採下列措施:
1. **紡織工業**:輸美非棉紡織品設限對我國紡織業的發展影響甚大,因此必須設法提高產品價值,增加外滙收益,並須引進新設備,配合染整及服裝工業的發展,積極開拓新市場,擴大銷售地區,此外並應蒐集消費者嗜好動向,從事新產品和新式樣的創新,以穩定出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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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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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〇
(三)繼續改善投資環境
為達成此一目的,在計劃期間將採行下列措施:
- 繼續改進投資案件之處理方式,加強投資前服務。對投資人之取得工業用地、稅捐之減免及退還以及工商登記與出入境手續等,均將再予簡化。
- 充實基本設施: 充分供應廉價的能源,擴大基隆及高雄國際港口之吞吐能力,興建縱貫高速公路,實施鐵路西部幹線電氣化,積極規劃興建桃園國際機場,均應積極進行。
- 加強投資服務,簡化行政手續: 繼續改進投資案件之處理方式,加強投資前服務。對投資人之取得工業用地、稅捐之減免及退還以及工商登記與出入境手續等,均將再予簡化。
- 促進工業的合理競爭: 為促進國內工業的公平競爭,簡化行政手續,以造成良好的投資環境,奠立工業發展基礎。適度保護有發展前途之工業,將隨時檢討各項保護措施,使有發展前途之工業逐漸奠立基礎,提高國際市場競爭能力;此外對關稅率與租稅法,亦將繼續徹底檢討,並作適度之調整與修訂,以配合實際需要。因應國際間匯率調整後的優勢,國內合板對出口的依賴程度達九〇%以上,國外市場的變動對我國合板工業的發展影響甚鉅。由於國際局勢的變化,主管當局已於六十年成立合板工業小組,以求改善原木之供給,促成各廠商統一步調,共謀合板工業之更進一步的發展。洋菇、蘆筍罐頭工業,出口進展快速。此兩項產品均經推行計劃產銷,收效甚宏。今後仍將繼續充實各項基本措施,並督導改進,以促進出口工業的發展。
- 擴大並加強技術及管理人力之培訓: 為配合工業發展所需之基層技術人力及中階管理人員,應積極擴大加強組訓,俾降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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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階層的勞力進退率,緩和工資上漲趨勢,創造吸引僑外資的有利條件。 5. 維持物價穩定與勞資關係合理化,以維持投資人正常利潤及勞工之合理報酬。
四 促進工業生產經營的合理化
隨著臺灣工業的快速發展,若干工業生產單位已逐步上企業化與合理化的經營方式,並獲得顯著成效。惟大多數工廠,在組織上仍停留在家庭式形態,缺乏現代化企業經營的觀念與作風,不能適應國內外經濟變化情勢。為達成經濟現代化目標,必須促進生產組織、設備、技術、管理與經營方式的現代化與合理化。因此,在計劃期間擬採取下列措施:
- 企業精神的培養:使决策人員瞭解科學管理的重性,培養創新能力與進取精神。對於中上級管理人員擴大訓練及吸取國外新知與經驗,以求在生產、財務、市場與人事管理方面的合理化。
- 產品銷售的現代化:將加強國內外工業現況與市場動態的調查,建立直接推銷網,改進連銷組織與設施,促進包裝與廣告的現代化,以建立完善的產銷體系。
- 加強推行科學化管理:將增設及加強大專院校企業管理科系,培植企業管理人才;加強籌設企業管理訓練機構,以短期研討會方式,訓練在職管理人員。此外,並將設立由政府、工業界人士、教育界人士及專家學者所組成之管理教育訓練委員會,負責檢討現行管理教育與訓練工作,並研提改進方案。
- 提高產品品質標準:提高產品品質為今後各種工業持續發展的主要條件。為達到此一目標,今後除大量引進新技術外,並將嚴格實施品質管制,建立專業品質管制人員資格審定制度,加強內外銷產品檢驗,以保護消費者利益。
- 繼續輔導中小企業:鑑於中小企業仍有其重要的地位,在謀求經濟現代化的過程中,中小企業亦須配合經濟的發展並謀改進。今後對中小企業的輔導方式、技術水準、資金籌措、市場推廣等方面,積極予以輔導。
五 加強工業應用科學研究
目前我國生產技術大多以模仿經濟已開發國家為主,在少數研究機構中由於經費及設備等限制,難以發揮其功能。至於民營企業,則多以急功近利為出發點,未能從事長期性的創新發明。另一方面,由於高級研究人才缺乏,不能配合應用研究的需要。基於此種認識,在本計劃期間將採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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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三一、
- 改善政府研究機構的組織,充實其經費與設備,並將鼓勵民營企業成立同業間的聯合研究所,加強政府與民營研究機構間的合作,交換研究成果及技術資料。
- 籌劃財源,建立獎金制度,以鼓勵產品的創新發明。此外亦應加強專利權的維護,以保障創新與發明人的利益。
- 鼓勵公民營企業延聘旅居國外科技專家專人回國服務,以促進工業技術的進步與革新。
三、加強運輸通信建設
運輸通信建設,為政治、經濟、國防及文化建設之基礎。健全的運輸通信系統,是經濟建設的基本條件之一。完善的運輸通信設施,可以降低運輸成本,調節供需,穩定經濟,加速新技術的傳播,提高生產力。近十年來,臺灣運輸通信設施,由於大量投資,擴建與改善,已有極顯著的進步。但由於連年人口持續的增加,工商業急速蓬勃的發展,以及進出口貿易的急速增加,以致現有的各種運輸通信設施,已感不敷使用,且已形成擁擠過載現象。為適應急劇增加的需要,必須擴充並改善運輸通信設施,加強整體運輸規劃,促進運輸通信建設及管理之現代化與科學化,以提高服務能量與素質。在本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措施:
(一) 加速鐵路電氣化,繼續充實鐵路運輸能力,疏暢客貨運輸
- 實施西部鐵路幹線電氣化,以降低營運成本,提高服務品質;並在電氣化完工以前採取適當措施,以減輕擁塞情形。
- 增加專用側線之興建,加強推行散裝運輸、貨櫃運輸及裝卸機械化。
- 籌劃改善臺北市區鐵路運輸。
- 加強鐵路事業之規劃,並改進費率結構。
(二) 興建高速公路,改善現有縱貫公路及其他公路設施,以提高營運能量
- 完成南北高速公路基隆楊梅段,籌建嘉義鳳山段,並視實際需要拓寬現有縱貫公路各瓶頸區段。
- 加強公路機構組織及公路規劃工作,並訂定臺灣地區公路網系統。
- 充實客貨車輛,加強營運能力。
- 加強道路運輸工程設施,促進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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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擴建港埠設施,配合貿易發展
- 繼續擴建基隆,並改善營運管理,使能發揮最大效率;大幅擴大高雄港口水域,增加港埠設施,並推行港埠設備機械化,專
- 興建臺中國際港,以減輕基、高兩港及鐵路、公路南北兩端負荷,並促進臺灣中部之開發。
- 為配合港埠開發,將鼓勵公民營企業參加投資。
- 港埠費率結構將重加研討,並作合理之修訂,以求港埠設備之充分利用及負擔之公平。
- 建立公路等財源制度,以充實公路建設之財源。
(四) 購建新船,汰舊換新,以增強海運能量
- 配合對外貿易之成長,及商船貨櫃化、油輪大型化之趨勢,購建新船,加速汰舊換新,增加定期及不定期航線。
- 推廣貨櫃運輸,提高營運效能。
(五) 擴建航空場站設施,增強空運能力
- 籌建桃園國際機場,並繼續擴充改善現有各機場設施,以適應未來空運業務發展需要。
- 繼續添置新式航空器,並充實、更新助航及航管設施,改進民航安全。
- 加強培育訓練航海人員及航運業務,以提高作業人員素質,適應未來航業發展之需要。
(六) 擴建通信系統,適應工商業快速發展需要
- 繼續擴充都市自動電話及公用電話,繼續開放用戶長途自動撥號。
- 增加數據傳輸電路,促進電子計算機應用之發展。
- 增設印度洋衛星通信地面電臺,擴充太平洋與印度洋區地面電臺及臺灣、中菲間越地平微波系統。
- 籌建整體郵件運輸系統,興建北部空郵件處理中心及臺北包裹郵件機械化處理中心。
- 增設郵政機構,充實郵運設備,積極推行郵件處理機械化。
第三章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之目標與基本政策措施 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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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 健全財務管理,維持國家經濟的進步,政府職能必然愈加擴大,政府支出與公共收入也必隨之大量增加。因此,為適應實際的需要,在公共財務管理方面,必須在觀念上力求革新,並採取現代科學化的管理方法,以提高行政效率。在本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措施:
過去政府在健全財務行政系統、確立預算制度以及租稅改革等方面的種種努力,都已獲得顯著的效果,對近年來經濟穩定與經濟發展提供了莫大的助力。但經濟愈進步,愈需要健全財政政策的密切配合。近年來,租稅收入未能大量提高;所得稅佔賦稅收入總額的比重仍嫌太低;公債管理技術亦屬落後。因此,今後為配合經濟發展的需要,將更有效運用財政政策,健全財務管理,並以全力改革租稅,以促進經濟之穩定及快速成長,以及財富的合理分配。
(二) 充實氣象設施,加強氣象預報
- 設立氣象資料衛星接收站。
- 充實氣象設備,實施地面、高空氣象觀測及地球物理觀測。
- 發展應用氣象,加強農業、漁業及水文氣象之研究。
- 加強氣象預報及颱風預報,並增加海嘯預報。
(四) 有效運用財政政策措施
- 適當調節政府支出:為充實國防力量,興建基本設施,普及國民教育,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並推行社會安全措施,今後政府支出勢需繼續擴大。為兼顧實際支出效益,適當調節政府支出。
- 合理調整財政收支劃分:開闢新財源,充實地方財政收入,以增強地方政府職能,俾都市建設、社區發展及九年國民教育等要政,均能有效推行。
- 加強改進預算制度:預算之編製,仍將以全國總資源之供需預測為重要參考,並明顯劃分資本支出與經常支出;為強化預算執行效能,將使施政方針與施政計劃包含在預算之內,透過預算的執行,達成政策與計劃的目標,並以政策與計劃執行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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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預算執行效率。
國庫制度現代化:為發揮政府財政收支統籌調度與有效運用之功能,將繼續擴大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修正並研訂法規,對省市及縣庫收支制度,亦將加以改革,以臻健全。此外,並將檢討各種基金及專戶,非必要者予以裁併,以期庫款之集中靈活運用。
- 確立公債運用及管理政策:政府一般消費支出將儘量以增加稅收方式支應,除政府經常收支一時發生失衡現象,得以短期公債彌補外,將不以經常發行短期公債方式,彌補逆差。為妥善籌擴建基本公共設施所需投資以及充裕科學研究費用,除儘量以增加稅收方式,增加公共儲蓄,充裕財源外,將促使各業以本身儲蓄用作擴充設備或用作發展,並以發行建設公債或繼續向國外金融機構借款等方式,融通資金需要。對於建設公債及短期公債之發行,將制訂健全之公債管理政策,以使公債之發行、付息與還本,能與金融市場信用供需情況密切配合。對於外債之管理,將研訂詳細辦法,在兼顧償信、合理負擔與幣供應量變動之原則下,對外債予以適當之管理。
(二) 賦稅改革
近年來政府在賦稅改革方面,已從事多方面的努力,並已獲得顯著的效果。賦稅改革之目的,一方面在抑制民間消費成長,賦稅改革已成為必要的條件。今後將繼續從事以下各項改革,俾使稅收佔國內生產毛額比率,由五十九年之一七·九%,提高至六十年度的二一·八%。
1. 稅制稅法之改革:
- (1) 增強綜合所得稅:繼續研擬修訂所得稅法,以建立以直接稅為中心之稅制。目前我國綜合所得稅收入在稅額總額中所佔比率,已由五十七年度的三·七%,提高至六十年度的六·一%。今後仍將逐步予以提高,一方面增加政府稅收,另一方面則發揮量能課稅精神,但稅收提高之幅度,將以不致過份影響個人的儲蓄、投資與工作意願為原則。
- (2) 改善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之設帳及會計處理,各種費用之列支限度,固定資產之折舊與未分配盈餘課稅辦法等,逐步改進,以改善稅負分配狀況,增稅收。
- (3) 改進遺產稅,並課贈與稅:增
第二章 第六期四年經濟建 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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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等方式規避遺產稅、遺產稅之課徵,將提高基本免稅額及調整中小遺產稅率,俾能維持獨立生活,但將加重對大遺產之課稅,以達財富重分配目的。
(4) 改進土地稅:土地稅包括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田賦三項,將建立統一性之土地稅法,予以整體規劃改進;至於改進原則,將針對近年地價漲落之影響,田賦與農民綜合所得稅之關係,土地漲價歸公之有效執行,以及便利農田變更使用等,擬訂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及捐徵收法,逐步推動。
(5) 改進貨物稅、營業稅與印花稅:現行貨物稅、營業稅與部份印花稅有重複課稅及稽徵手續繁複之現象,且有累退作用,與量能課稅之原則不符。在計劃期間將完成貨物稅條例與印花稅法之修正,及實施營業增值稅,以促進資源之合理使用及調配;俾使共成為扶植工業發展,培養對外競爭能力之主要手段。此外,將加強實施關稅稽核及監察制度,改進通關業務,簡化海關作業程序,研究改善外銷退稅辦法,以配合加速發展工業需要。
(6) 改進關稅制度:對現行關稅政策作通盤檢討,並分析關稅結構,以為關稅改革之張本。原則上,關稅除配合財政需要外,應以加工增值保護稅率為標準,對關稅稅率作適當之修正,並減免若干原料及特定用途器材之進口稅率。此外,將加強實施關稅稽核及監察制度,改進通關業務,簡化海關作業程序,研究改善外銷退稅辦法,以配合加速發展工業需要。
2. 稅務行政之改進
稅務行政之改進,為賦稅改革之必要條件。近年來,財政部已成立「財稅資料處理及考核中心」,利用電子計算機建立進出口資料檔及所得稅資料檔,對外銷沖退稅之處理及所得稅資料之勾稽,收效頗大。其次,建立稅務稽核制度與稅務監察制度,對逃漏稅捐之發掘及導正納稅風氣與健全誠實申報制度,均有良好之效果。此外,財政部並已成立財稅人員訓練所,定期召訓財稅人員。今後稅務行政之現代化、電子計算機之應用與稅務人員素質之提高。計劃期內,將就以下各項,詳加研究規劃,儘速實施:
- 繼續利用電子計算機建立課稅資料。
- 改進稽徵程序及稅務機構組織。
- 健全稅務人員制度。
- 加強推進稅務稽核制度及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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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繼續推展會計師所得稅簽證制度,並擴大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書面審核工作。
五、有效運用金融政策措施
金融政策是近代國家運用公開市場操作、變動銀行準備與調整重貼現率等工具,透過對貨幣與信用的控制,影響全面經濟活動,以促使經濟穩定的重要手段;而健全的金融政策與財政政策的配合運用,更成為達成經濟高度成長的必要條件。近年來,金融主管當局對貨幣供給額的控制,已產生顯著的效果。惟為配合今後經濟發展的需要,如何有效運用金融政策以促進經濟波動限制於可容忍的範圍之內,尤為金融當局須經常密切注意的重要問題。近年來,財政當局已將銀行法作合理之修正,現正在進行立法程序中。該法之修正對金融政策之運用將產生積極之執行效率。
(一) 強化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給額與信用機能
貨幣供給額的增減與物價變動有關,而資金與信用總額的適度調度為控制資源分配的工具。如物價波動幅度太大,將導致經濟資源不合理的分配,有礙經濟成長率之提高。此外,中央銀行為有效運用金融,控制信用,尤須建立一套健全的信用控制工具,俾能有效控制貨幣供給額。在本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措施:
- 為有效控制貨幣供給額,防止物價波動,將繼續加強調節信用,使貨幣供給額之增加與經濟成長維持適當合理的比例關係。
- 對現行「存款保證準備」與「付現準備金」,合併為「存款準備」,並訂定最高限與最低限,擴大存款比率之範圍,並得由中央銀行視市場信用供給狀況,對某一特定日之存款增加額另訂彈性準備。
- 中央銀行將視信用供需情形,繼續對重貼現率作機動調整,以影響市場利率;此外,並致力推行各銀行票據貼現及承兌業務,並將透過貼放利率的運用,以加強信用調節。
- 為控制信用膨脹,中央銀行將於適當時期,採取選擇性信用控制措施,以防止物價之波動。
- 為有效控制信用,除調節各行業資金融通,農業貸款方面,則將加強輔導農業之機械化耕作,實施結合經營及共同運銷,以促進農業經營的現代化。今後對工商業貸款將着重輸出及建立重、化工業者之資金融通,以使充分發揮調劑金融,促進工商業繁榮發展的功能。
第二章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之目標與基本政策措施 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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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健全利率結構
利率之節制,為中央銀行控制市場資金供需主要工具之一。利率之支付,為融通資金需要之成本。因此,利率水準之高低,對投資、生產及進出口貿易等經濟活動所需要資金之融通,具有決定性之影響力量。今後為配合經濟發展需要,將健全利率結構,並考慮採取下列措施:
- 由我國利率水準較經濟已開發國家一向偏高,銀行存款利率差別亦較他國為大,故在環境許可而不影響儲蓄意願條件下,將適時調整利率,使漸接近國際利率水準,並縮短存款款利率差別。
- 為配合經濟發展需要,將繼續維持較一般存款利率為高之水準。
- 為配合經濟發展需要,將繼續維持較一般存款利率為高之水準。
(三)促進銀行業務現代化
健全金融機構是經濟發展之基礎,且為國家經濟建設所必需。今後為配合經濟發展之進步,健全銀行體系,提高其投資、生產與出口貿易等經濟活動所需要資金之融通,提升其服務態度與效率,並提高其經營風險承擔能力,達到支援經濟發展之目的,將採取下列措施:
- 修訂銀行法及票據法等有關法規,以配合促進銀行業務現代化之需要。
- 凡經營存款款之業務機構,包括信用合作社、合會儲蓄公司及農會信用部等在內,均將納入金融體系,以求金融機構管理之統一。
- 調整商業銀行、僑蓄銀行、專業銀行與信託投資公司業務範圍,並逐年規定銀行重點授信目標,以促進資金之合理運用。
- 建立專業長期信用體系,擴大辦理「發展工業」、「出口」與「發展農業」三種專案貸款,以全面支援經濟發展需要。
- 加強督導信託投資、合會、信用合作社及保險業務,以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使成為符合現代工商需要的金融機構。
- 以轉變銀行營運觀念、改善銀行服務態度、加強經濟研究與技術分析以及調查徵信工作等方式,達成現代化銀行業務應有之功能。
- 促進銀行內部權責之劃分,加強董事會職權,改進銀行從業人員任用考核辦法,舉辦銀行從業人員之訓練,以健全金融機構組織及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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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儲蓄為資本形成的主要可靠來源。今後為擴建基本公共設施,舉辦重、化工業,所需投資至大,亟應加強推動國民儲蓄,導入生產途徑。年來政府主管當局曾以多種方式,鼓勵儲蓄,除頒訂加推動儲蓄方案外,並成立「中華民國加強儲蓄推行委員會」,積極推動,已獲相當成效。計劃期內,將參照現有各種有關方案,採取下列措施:
(四) 加強推行國民儲蓄
- 建立長期性儲蓄政策,加強儲蓄宣導,鼓勵國民儲蓄,培養國民儲蓄習慣,以滙集國民儲蓄,充實經濟建設資金。
- 各民營儲蓄機構所吸收之儲蓄資金,將按政府決策機構指定運用原則,切實配合執行。
- 建立全國公私機構從業人員福利年金制度,以促進員工互助,增進從業人員福利。
而貨幣市場與長期信用中介機構的配合發展,又成為建立健全證券市場的重要條件。我國證券交易所創辦已於五十年前成立,但由於各種條件的未能配合,迄未能建立起真正負責融通長期資金的證券市場。今後為配合經濟發展融通長期資金的需要,將優先健全貨幣市場,並發展長期資本市場。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措施:
(五) 健全短期資金市場,發展長期資本市場
- 強化貨幣市場組織,推廣合法票據之使用,並建立中央銀行的領導權,以健全短期資金市場。
- 促進證券的大量上市,經紀人的開放設立,證券市場的穩定,加強會計師簽證制度,建立長期信用中介機構,與建立證券市場。
- 健全短期資金市場,發展長期資本市場。
六、強化國際經濟關係
臺灣經濟因受自然條件的限制,對國際貿易的依賴至大。透過進口貿易,可獲得國外資源的利用;而出口的增加,可刺激投資,增加生產,為促進加速經濟成長的重要關鍵。近年來,外滙貿易主管當局對於建立單一滙率,逐步放寬輸入,積極推廣輸出,以及改善國際收支等方面的努力,均已產生顯著的效果。此外,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當可有助推動。目前出口結構雖以工業產品為主,但出口工業產品中則多係輕工業產品及初級電產品及初級電機產品,而貿易地區亦過份集中,貿易商組織更屬散漫,凡此均構成推廣輸出乃至於加速經濟發展的阻力。今後國際市場競爭勢必愈趨劇烈,而我國工業愈進步,工業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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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序愈深,產品對國際市場的依賴亦必愈大。因此,今後為配合經濟發展需要,將參照主管當局所擬定之推廣貿易及外匯管理方案,繼續開拓多元化國際經濟關係,積極扶公私營貿易機構,建立完善、自立的全球貿易網,以發展貿易,提高我國際經濟地位,並以輸出的擴張帶動全面的經濟發展。然是本計劃期內促進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在今後四年內,出口佔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將由六十一年底的四五・〇%,逐步提高至六十五・八%。計劃期內,為擴大輸出,將採取下列措施:
(一) 全力推廣輸出
- 繼續輔導民間組織設大貿易公司及專業外銷聯營機構,加強外銷組織,增進外銷競爭能力。
- 出口結構之重心,將逐漸由目前的農產品、農產加工品及紡織、合板等輕工業產品,移向化學工業、基本金屬、機械及電機等高級工業產品;出口地區,將向歐洲、中南美及其他地區推廣,以求輸出地區的擴散。
- 加強國際市場調查研究,除美、日市場外,尚須加強對歐洲及中南美市場的研究,並分析國外市場競爭情況、顧客愛好以及貿易習慣等,以協助各廠商發展新興產品項目,拓展市場;此外尚須增設或加強駐外經濟商務機構,收集商情資料,發掘貿易機會,並協助開闢市場,推廣出口貿易。
- 對出口事業將繼續以減免稅捐等方式,予以鼓勵;進口原料出口退稅辦法,仍將繼續實施,但退稅辦法,仍將繼續予以簡化改良。
- 對出口事業將繼續以擴大外銷貸款及輸出保險等方式,予以協助;並指定現有銀行辦理進出口專業銀行業務。
- 充實商品檢驗機構設施與人員,對外銷產品加強實施嚴格檢驗,但對檢驗手續將繼續予以簡化,促使業者加強品質管制,改善產品包裝,以提高外銷產品品質;訂定適當辦法,對於未依樣品及合約交貨之廠商,將從嚴處分,以維國際信譽。
- 擴大與我無邦交國家間的聯繫,加強經濟合作,以增進雙邊貿易。
(二) 逐步放寬進口管制
進口管制的主要目的,一方面在節約外匯支出,謀求國際收支之平衡,另方面則在限制國內已生產的產品進口,保護國內的新興工業。近年來,由於出口快速的增加,及中長期國外資金的流入,國際收支情況已有顯著的改善。今後為配合經濟發展及加工輸出擴張的需要,自應儘量簡化進口手續,便利機器設備及原材料的進口。另方面,為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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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業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能力,對於以貨品管制進口方式的工業保護措施,尤須繼續予以適度的放寬,而改以關稅為保護本國工業的主要手段。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措施:
- 對於必需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及從事科學技術發展所需設備器材之進口,將繼續儘量優先增外匯,准予進口;對於原屬管制進口類貨品,將視實際需要,逐步改列為准許進口;對於消費性物品,將視外匯供應情況及國內市場需要情形,適當開放進口。
- 對現行關稅稅率,將繼續加以全面檢討,對關稅稅率作適當之修正,並減免若干原料及特定用途器材之進口稅率;現行關稅法亦將予以適當之修訂。
- 對於各種進口手續,將繼續予以簡化改進;對於現行簽證辦法,將繼續擴大自由進口商品項目,由簽證銀行進行簽證進口,並擴大推行綜合輸入許可證制度。
- 為確保原材料及零配件之進口來源,將力求分散採購地區,並加強對歐經濟關係。
(三) 適度調度外匯收支
適度調度外匯收支,係在兼顧資源有效利用、維持外債信、以及調節貨幣供給等目的之下,對於外匯收支予以有效之調度運用。為達成此一目的,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措施:
- 國外資產淨額,將經常維持四至五個月進口外匯需要量,以維持適當水準之外匯準備。
- 配合金融政策需要,適當調度外匯收支,以維持適當的貨幣供給量,維持經濟穩定。
- 編列外匯收支預算,統籌外匯收支,對於科學技術發展及引進新技術、新知識所需外匯支出,將予優先編列。
- 對於旅行、留學等等正常用途之匯出匯款,將繼續予以放寬。
(四) 導入中長期資金
近年來,為加速資本累積,努力爭取中長期資金的流入,已獲得顯著的效果。對於基本經濟設施的擴建、增益尤大。今後四年內,為融通興建基本經濟設施及重、化工業以及為鼓勵生產技術及管理方法之輸入,仍需繼續爭取國外資金。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措施:
- 繼續爭取國際及國外金融機構貸款,以融通擴建基本經濟設施所需資金。
- 對外人投資,將特別着重能輸入新生產技術、新生產方法,或能直接間接提高本國工業水準的外人投資。
第二章 第六期四年經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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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鼓勵技術合作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鼓勵技術合作——技術合作有助於生產技術與知識之輸入。為提高我國生產技術,加速工業發展,今後仍將鼓勵技術合作。計劃期內,將採取下列下列措施:
- 對於國內廠商與國外著名廠商技術合作,將特別著重專利權接受方式,繼續予以鼓勵接受。對於所需權利金之支付,將優先核准外滙。
- 申請技術合作手續,將繼續予以簡化,但將嚴加審查,並作切實之考核,以避免藉技術合作之名,而達推銷零配件與半成品目的。
(六) 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為促進與友好國家之經濟合作,近年來曾藉簽訂貿易協定,透過農業技術輸出,與推動區域合作計劃等方式,積極努力,已收到顯著成效。今後將採取下列措施:
- 推動區域經濟合作計劃。
- 繼續與友好國家簽訂雙邊貿易協定。
- 繼續參加國際商展,並鼓勵民間參加國外商展,以宣揚我國經濟進步情形,並爭取外銷市場。
- 繼續以派遣農技團與農耕隊及協助建立小型工業等方式,加強與友好國家之經濟關係。
- 鼓勵我國廠商組團出國訪問,歡迎國際人士來華訪問,加強對外連繫,並促進經濟關係。
七、發展人力資源
人力資源發展的主要目的,在提高人力素質與就業技能,並予以有效運用,以促進經濟發展。為適應經濟發展需要,近年來對人口政策與家庭計劃之推行,促進各級教育之革新,職業訓練業務之推廣,以及就業輔導之改進等,均有詳細的規劃,並予以積極推動。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由於各級教育之擴展,青少年之就學人數日益增加,及以往勞力集約型工業之加速成長等因素,勞力供應已不若以往之充裕,實質工資率亦見提高。今後有關人力發展方向,除配合長期經濟發展計劃既定目標外,將特別加強教育經濟之研究,建立長期教育歲出政策,妥善運用教育資源,以求教育與經建所需人力有配合,為達此目的,將著重發展職業教育,實施職業訓練,加強就業安全,擴大科技人才培育,促進技術革新,以期培育人力資源,充分發揮人力潛能,促進經濟高度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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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劃期間,將推行下列措施: (一) 貫徹人口政策,積極推廣家庭計劃及有關配合措施,實施優生保健法,以謀人口數量之合理成長與素質之提高,並配合新進勞動力與農業機械化之需要,增加非農業部門就業機會,促進國民充分就業,以改善行業結構,增加婦女就業。 (二) 加強人力培育訓練,以配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 培養基層及中級技術人力,改進專科及職業教育。
- 擴大科技人才的培育,建立技術人力訓練體系,調整及增設大專理、工科系,以配合經濟發展需要。
- 創設工程及工業技術學院,培育高級實用技術人才,俾充分適應工程研究設計等方面所需人才。
(三) 建立職業訓練制度,擴大辦理職業訓練。
- 依法徵收職業訓練金,釐訂訓練計劃,推動企業自辦訓練,協助中小企業聯合辦理職業訓練,發揮已設立地區性職業訓練示範中心之訓練成效,以建立健全之職業訓練制度。
- 加強工業勞資及工業領班訓練,充分運用訓練設備,以提高職業訓練成效。
- 繼續每年舉辦技能競賽,並配合實施「技術士技能檢定發證」制度,以適應高級工業之發展與技術革新之需要。
(四) 加強勞工安全制度,擴大就業服務範圍,尤應特別重視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就業問題及隨農業機械化的進展所產生之農民轉業問題,以加強勞動力之調配運用。 (五) 改進加強勞動力、工資、工時、員工進退狀況及教育訓練等人力調查統計作業,以健全人力統計制度,便利人力發展規劃。 (六) 提高勞動標準,改善礦場安全衛生設施,改進勞工保險,籌辦職業災害補償保險,並研訂合理之工資政策及加強勞工福利等措施。
八、推行都市及區域發展計劃
由於歷年人口的增加與工商業迅速的發展,人口過份集中都市現象日益嚴重,使都市地區之運輸、通信、住宅以及公共設施等,因負擔過重而發生擁擠、髒亂等不良現象。近年來,雖曾特別着重都市道路的開闢,下水道的整治,自來水的擴充,以及國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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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它的興建, 但未能配合實際需要。今後隨着工業化的推動與經濟的快速發展, 「人口都市化」問題必益趨嚴重, 而公害問題的日益擴大, 對於國民身心健康、乃至全民福利, 都構成嚴重的威脅。因此, 今後都市及區域發展計劃之重點, 在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人口的合理分佈、環境的改善及公共設施的適當供應。在本計劃期間, 擬採取下列措施:
(一) 推動實施區域計劃,促進區域間的平衡發展
- 依據綜合開發計劃,修訂臺灣北區區域計劃、臺中區域計劃、高雄臺南區域計劃,並完成法定程序。
- 繼續擬訂並完成嘉義區域計劃,東部區域及宜蘭區域計劃。
(二) 建立都市體系,促進都市人口的合理分佈
- 配合區域建設實施計劃,擬訂市鄉鎮之都市計劃,並修訂不適用之都市計劃。
- 選擇重點,積極規劃新市鎮建設。
- 配合都市發展與實際需要,興建市區主要道路,並着重與各區域運輸系統之配合與聯繫。
- 擬定臺北區及臺灣省自來水長期發展計劃,着重區域化之自來水建設與企業化之管理營運。
- 加強都市環境保育,擬訂水、空氣污染防治及垃圾、水肥處理等計劃,並加強推動實施。
- 配合區域發展,集中興建國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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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外在變數之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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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 (包括商品及勞務): 部份輕工業產品之出口,雖仍可維持快速增加,惟國際市場之競爭情勢將愈趨激烈,加以經濟已開發國家採取保護貿易政策,一般輕工業產品之出口增加率勢將減緩,而重、化工業產品之出口增加率仍能較輕工業產品之快速增加。因此計劃期間出口增加率預計平均每年為一二.九%。再就國內經濟之結構觀之,如出口按平均一二.九%之增加率增加,至六十五年時,出口值佔國內生產毛額比將高達二○.八%,其依賴國外市場之程度將超過目前荷蘭及比利時高度外銷國家。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在長期計劃內,預定經濟成長率平均每年為八.五%,而在長期計劃期間之前半期,因國內公營企業固定投資繼續增加,則經濟成長率可達九.五%。但資本及技術密集型工業,尤其是資本財及中間財之生產工業,其所需之固定投資數量大,而投資所需之孕育期間長,因之為奠立工業基礎並改變生產結構,經濟成長速度可能略為緩慢。故六十二年之經濟成長率預期可維持一○.○%,六十三年後略有降低,至六十五年,預測仍可達九.○%。本計劃期內經濟成長率四年平均每年為九.五%。
-
政府消費: 近年來政府採取平衡財政收支政策,對消費支出加以抑制,因之政府消費支出增加率不及經濟成長率之高。今後隨經濟社會之發展,國民對政府提供服務之要求必然增大,對行政效率提高之需要亦甚迫切,但政府同時需要更多資金用於投資,故對政府消費支出尚需予以合理之抑制。原則上對科學研究、技術教育、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等之重要支出應予加強,而對一般行政支出則儘量節省。預計政府消費支出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每年將維持一七.○%之水平,亦即政府消費平均每年增加九.六%,與經濟成長率大致相同。
-
政府及公營事業固定投資: 在計劃期內,應加強都市建設,道路、海港及水資源開發等之基本設施,均賴政府投資。而電源開發、鐵路電氣化、石油煉製及部份石油化學工業以及大鋼廠等,均賴公營事業投資。基本設施之擴充及基本工業之發展能否順利進行,與將來之經濟發展有極密切之關係,尤其石油煉製、石油化學及大鋼廠等,均屬重、化工業範疇。基於此種考慮,估計計劃期間政府固定投資平均每年將增加一七.五%,公營事業固定投資平均每年增加一三.七%。如就金額而言,在計劃期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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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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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投資新臺幣五一七億元,而公營事業將投資一、三二七億元,為數至鉅。茲將各外在變數列如下表:
表三.一 外在變數估計
單位:六十一 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年 | 別 | 政府消費 | 政府固定投資 | 公營企業固定投資 | 出口 | 進口 |
---|---|---|---|---|---|---|
六十一 年 (基年) | 四八、六四五 | 八、〇六〇 | 一三、九六六 | 一九、二七六 | 一八、三一二 | |
六十二 年 | 五三、四四四 | 八、〇五〇 | 一六、三九一 | 二四、七二八 | 二一、〇七六 | |
六十三 年 | 五八、八八五 | 二〇、二七七 | 三〇、八八八 | 二九、〇一〇 | 二六、三四〇 | |
六十四 年 | 六四、三四六 | 二五、二七三 | 三五、四四三 | 三四、〇三四 | 三〇、四二八 | |
六十五 年 | 七〇、二一〇 | 四〇、〇三三 | 四〇、〇三三 | 三九、七〇一 | 三七、八八五 |
三、國內生產毛額、國民生產毛額及國民所得之估計
由以上之設定,推估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之國民生產毛額成長率平均每年為九.五%。以六十一年之新臺幣幣值表示,六十五年(即計劃最後一年)之國民生產毛額將為四、一二九億元,平均每人國民生產毛額為二一二元。前者之平均每年增加率為七.四%。再以國民所得表示,其平均每年成長率為九.三%,平均每人所得之增加率則為七.二%。至六十五年時,平均每人所得額為一九一、六八〇元。茲假定今後四年之物價上升率維持在三%之水準與對美元滙率不變,則以六十五年幣值表示之國民生產毛額為一六億美元,平均每人所得為五五四美元。茲將估計之國內生產毛額、國民生產毛額及國民所得列如下表: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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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表三.一一 國內生產毛額、國民生產毛額及國民所得估計
金額單位:六十一一年新臺幣值
年 | 別 | 人口 (千人) 金額 | 人口 (千人) 增加率 (%) | 國內生產毛額 (百萬元) 金額 | 國內生產毛額 (百萬元) 增加率 (%) | 國民生產毛額 (百萬元) 金額 | 國民生產毛額 (百萬元) 增加率 (%) | 國民所得 (百萬元) 金額 | 國民所得 (百萬元) 增加率 (%) | 每人所得 (元) 金額 | 每人所得 (元) 增加率 (%) | 每人國民生產毛額 (元) 金額 | 每人國民生產毛額 (元) 增加率 (%) | 每人國內生產毛額 (元) 金額 | 每人國內生產毛額 (元) 增加率 (%) |
---|---|---|---|---|---|---|---|---|---|---|---|---|---|---|---|
六十一年 | (基年) | 一五,〇七七 | 一八二,五九〇 | 一八二,五九〇 | 一四八,〇三八 | 九,八一九 | 一二,一一二 | 一二,一一二 | |||||||
六十二年 | 一五,三〇〇 | 一.五% | 二〇一,一八〇 | 一〇.二% | 二〇一,一八〇 | 一〇.二% | 一六二,三七五 | 九.七% | 一〇,六一三 | 八.一% | 一三,一五〇 | 八.六% | 一三,一五〇 | 八.六% | |
六十三年 | 一五,五二八 | 一.五% | 二二一,六九〇 | 一〇.二% | 二二一,六九〇 | 一〇.二% | 一七七,六〇八 | 九.四% | 一一,四三八 | 七.八% | 一四,二七六 | 八.六% | 一四,二七六 | 八.六% | |
六十四年 | 一五,七五九 | 一.五% | 二四四,五三〇 | 一〇.三% | 二四四,五三〇 | 一〇.三% | 一九五,〇七三 | 九.八% | 一二,三七九 | 八.二% | 一五,五一七 | 八.七% | 一五,五一七 | 八.七% | |
六十五年 | 一五,九九二 | 一.五% | 二六九,八八〇 | 一〇.四% | 二六九,八八〇 | 一〇.四% | 二一五,七七三 | 一〇.六% | 一三,四九二 | 九.〇% | 一六,八七六 | 八.八% | 一六,八七六 | 八.八% | |
四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 | 一.五% | 一〇.三% | 一〇.三% | 九.九% | 八.四% | 八.七% | 八.七% |
四、民間消費及民間儲蓄
民間消費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逐年降低甚速,在民國六十一年,估計此一比率降至五二.六%。此因近十年來民間消費之每年平均增加率僅七.九%,低於經濟成長率甚多。此種趨勢預測在今後四年內仍將持續,但兩者間之差距將予縮減,易言之,民間消費之增加率將略為提高,以逐步實現民生主義所懸提高國民生活水準之理想。預估今後四年民間消費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將降至五○%。每人平均消費之增加率則為六.一%。
可提高為八.二%,至六十五年民間消費結構言,食物消費之增加速度較低,為七.一%,而食物以外消費之增加速度則為九.○%。因之食物消費佔民間消費總額之比率將由六十一年之四二.二%,逐年下降,至六十五年降為四二.五%。反之,食物以外消費則在同期內由五八.八%上升至五七.五%。茲將民間消費及其結構變化詳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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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間消費增加率低於民間可支配所得增加率,因此民間儲蓄佔可支配所得比例,將自六十一年度之二四.九%,至六十五年昇至二七.〇%。民間收支狀況估計如下表:
表三・四 民間收支估計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年 | 別 | 民間可支配所得 (百萬元) | 民間消費 (百萬元) | 民間儲蓄 (百萬元) | 民間消費 (%) | 民間儲蓄 (%) |
---|---|---|---|---|---|---|
六十一年 (基年) | 二〇一、二七八 | 一五一、〇六五 | 五〇、二一三 | 七五・一 | 二四・九 | |
六十二年 | 二三〇、三三〇 | 一七一、三六一 | 五八、九六九 | 七四・四 | 二五・六 | |
六十三年 | 二六〇、三八一 | 一九七、七七〇 | 六二、六一九 | 七六・〇 | 二四・〇 | |
六十四年 | 二九一、九四八 | 二二〇、六五三 | 七一、二九五 | 七五・六 | 二四・四 | |
六十五年 | 三二八、八九九 | 二五〇、五五〇 | 七八、三四九 | 七六・二 | 二三・八 | |
四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 八・八 | 八・一 | 十・一 |
表三・三 民間消費及其結構變化估計
金額:六十一一年新臺幣幣值
年 | 別 | 民間消費 金額 (百萬元) |
民間消費 增加率 (%) |
平均每人消費 金額 (元) |
平均每人消費 增加率 (%) |
消費結構 (佔民間消費百分比%) 食物消費 |
消費結構 (佔民間消費百分比%) 其他消費 |
---|---|---|---|---|---|---|---|
六十一年 (基年) | 一五一、〇六五 | 九、九四一 | 四八・三 | 五一・七 | |||
六十二年 | 一七一、三六一 | 八・八 | 一〇、二五五 | 三・一 | 四七・二 | 五二・八 | |
六十三年 | 一九七、七七〇 | 八・一 | 一一、二四六 | 五・四 | 四四・三 | 五五・七 | |
六十四年 | 二二〇、六五三 | 八・六 | 一二、三一三 | 六・七 | 四一・八 | 五八・二 | |
六十五年 | 二五〇、五五〇 | 八・二 | 一三、四六四 | 五・六 | 四〇・二 | 五九・八 | |
四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 八・四 | 六・一 |
第三章 總體部門計劃 三九
第 53 頁
四〇
五、府收支
在木計劃期間,因需動員政府所有財源,以強化政府及公營事業之投資,因之對政府消費支出應予合理之抑制,其增加率與經濟成長率大致相同。在收入方面,政府應加強改進稅制及稽征技術,使常收入之增加超越經濟成長率,估計平均每年增加一〇.八%。因之政府儲蓄佔經常收入之比例,將自六十一年之一八.五%,至六十五年提高至二二.〇%。政府儲蓄除供作政府投資財源外,每年約有相當之剩餘用於公營事業投資及誘導民間之投資。茲將政府消費及經常收支估計如下:
表三・五 政府消費估計 單位:六十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年別 | 政府消費總計 | 政府員工薪津 | 政府向企業之購買 | |||
---|---|---|---|---|---|---|
金額 | 每年增加率 (%) | 金額 | 每年增加率 (%) | 金額 | 每年增加率 (%) | |
六十一年 (基準年) | 48,645 | -- | 27,334 | -- | 21,311 | -- |
六十二年 | 53,544 | 10.1 | 29,446 | 7.7 | 24,088 | 13.0 |
六十三年 | 58,785 | 9.8 | 31,697 | 7.7 | 27,088 | 12.5 |
六十四年 | 64,346 | 9.5 | 34,144 | 7.7 | 30,202 | 11.5 |
六十五年 | 70,210 | 9.1 | 36,910 | 7.7 | 33,300 | 10.0 |
四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 | 9.6 | 7.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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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六 政府經常帳收支估計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年 | 別 | 經常收入 (金額) | 經常收入 (百分比) | 消費支出 (金額) | 消費支出 (百分比) | 政府儲蓄 (金額) | 政府儲蓄 (百分比) |
---|---|---|---|---|---|---|---|
六十一年 (基準) | 五九、六九六 | 一〇〇‧〇 | 四八、六四五 | 八一‧五 | 一一、〇五一 | 一八‧五 | |
六十二年 | 六六、二四八 | 一〇〇‧〇 | 五三、五四四 | 八〇‧八 | 一二、七〇四 | 一九‧二 | |
六十三年 | 七三、二三一 | 一〇〇‧〇 | 五八、七八五 | 八〇‧三 | 一四、四四六 | 一九‧七 | |
六十四年 | 八〇、六五八 | 一〇〇‧〇 | 六四、三三四 | 七九‧八 | 一六、三二四 | 二〇‧二 | |
六十五年 | 八九、九九五 | 一〇〇‧〇 | 七〇、二一〇 | 七八‧〇 | 一九、七八五 | 二二‧〇 | |
四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 一〇‧八 | 九‧六 | 一一‧〇 |
六、資本形成
資本形成,包括固定投資及存貨變動。為積極改善生產結構,使重、化工業之比重提高,必須有大量固定投資,以及加強基本設施建設,亦需鉅額投資。因之在計劃期內,固定投資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將由六十一─一年之二五‧〇%,提高至六十五年之三〇‧四%,平均每年增加一‧五‧一%。在同期間內,邊際固定資本係數亦由二‧五比一提高至三‧二比一。
存貨變動方面,存貨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例,將維持在二‧八%至三‧〇%之間。在本計劃期內,四年合計固定投資將達四、一五七億元,連同存貨增加二四億元,資本形成毛額四年總計達四、一八一億元。茲將資本形成毛額及資本主別固定投資估計見表三‧七及三‧八: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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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單位:六十一年幣價新臺幣百萬元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三・七 資本形成毛額估計
表三・八 資本主別固定投資估計
年 | 別 | 資本形成毛額 額 | 資本形成毛額 比額佔生產毛額百分 | 固定資本毛額投資 額 | 固定資本毛額投資 比額佔生產毛額百分 | 存貨變動 額 | 存貨變動 比額佔生產毛額百分 | 總固定投資額 額 | 總固定投資額 比 | 民間企業 額 | 民間企業 比 | 家庭及非營利團體 額 | 家庭及非營利團體 比 | 公營企業 額 | 公營企業 比 | 政府 額 | 政府 比 |
---|---|---|---|---|---|---|---|---|---|---|---|---|---|---|---|---|---|
六十一年 (基年) | 七九、四三六 | 二七・六 | 七一、七三五 | 二四・九 | 七、七〇一 | 二・七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三九、二一八 | 一〇〇・〇 | 六、〇七四 | 一〇〇・〇 | 二四、三一一 | 一〇〇・〇 | 二、一三二 | 一〇〇・〇 | |
六十二年 | 一〇二、〇三〇 | 二九・〇 | 九二、四二四 | 二六・一 | 九、六〇六 | 二・九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四八、八三八 | 一二四・五 | 八、三八〇 | 一三八・〇 | 三一、〇〇〇 | 一二七・五 | 四、二〇六 | 一九七・三 | |
六十三年 | 一二〇、三四四 | 三一・〇 | 一〇六、一〇三 | 二七・四 | 一四、二四一 | 三・六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五四、二〇一 | 一三八・二 | 七、三三〇 | 一二〇・七 | 三八、八一三 | 一五九・〇 | 五、七五九 | 二七〇・一 | |
六十四年 | 一一二、〇五八 | 二八・五 | 一〇一、〇五〇 | 二五・七 | 一一、〇〇八 | 二・八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五五、三〇〇 | 一四一・〇 | 七、〇一〇 | 一一五・四 | 三五、五二三 | 一四五・九 | 三、二一七 | 一五〇・九 | |
六十五年 | 一二五、六〇〇 | 二九・六 | 一一〇、二〇五 | 二六・〇 | 一五、三九五 | 三・六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五八、五〇〇 | 一四九・二 | 八、六七二 | 一四二・八 | 三九、七九二 | 一六三・七 | 三、二四一 | 一五二・五 | |
六十一年至六十五年合計 | 五三九、四六八 | 二九・一 | 四八一、五一七 | 二五・九 | 五八、〇四八 | 三・二 | 二五五、〇五七 | 三〇、〇九六 | 一六九、四四〇 | 一八、五五五 | |||||||
四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 一四・八 | 一四・一 | 二二・六 | 一三・七 | 一九・一 | 一三・七 | 一三・七 | 一五・一 |
資本形成毛額 百 | 資本形成毛額 分 | 固定資本毛額投資 百 | 固定資本毛額投資 分 | 存貨變動 百 | 存貨變動 分 |
---|---|---|---|---|---|
一〇〇・〇 | 三九・二 | 一〇〇・〇 | 三九・二 | 一〇〇・〇 | 八四・七 |
一〇〇・〇 | 六・一 | 一〇〇・〇 | 六・一 | 一〇〇・〇 | 六・九 |
一〇〇・〇 | 三四・九 | 一〇〇・〇 | 三四・九 | 一〇〇・〇 | 二・二 |
一〇〇・〇 | 一九・八 | 一〇〇・〇 | 一九・八 | 一〇〇・〇 | 六・二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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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形成之財源,不外國內儲蓄及外資之流入。估計在本期計劃期間,國內儲蓄可支應投資之需要,不過在計劃期間為鼓勵技術及管理決竅之輸入與新市場之擴充及維持必要之外匯準備水準,與償還外債,對國外資金的流入仍有需要。投資財源估計如表三
・九:
表三・九 投資財源估計
| 年 | 別 | 資本形成毛額 | 合計 | 國內儲蓄(計) | 國內儲蓄(儲蓄淨額) | 國內儲蓄(折舊) | 國外儲蓄(傾向邊際毛儲蓄%) |
|:---------|:-------------------------------------|:-------------|:--------|:-------------|:-------------------|:---------------|:--------------------------|
| | 六十一—五年估計合計或平均 | 100.0 | 458,158 | 469,034 | 107,884 | 26,066 | (1)10,876 |
| | 四五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 | 11.6 | 17.5 | 17.5 | 10.8 | 26.5 | (1)20.8 |
| | (1)佔資本形成毛額百分比 (%)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六十一—年 | (基年) | 91,454 | 61,200 | 20,254 | 9,577 | 77,680 | (1)25,252 |
| 六十二年 | | 88,037 | 88,037 | 108,037 | 82,000 | 26,037 | (1)20,000 |
| 六十三年 | | 101,313 | 101,313 | 97,495 | 69,820 | 27,675 | 3,818 |
| 六十四年 | | 104,183 | 104,183 | 97,755 | 67,280 | 30,475 | 6,428 |
| 六十五年 | | 100,000 | 100,000 | 88,034 | 56,210 | 31,824 | 11,966 |
| 六十一—二年至六十五年合計 | | 487,000 | 487,000 | 480,955 | 308,827 | 172,128 | (1)6,045 |
*註:金額單位為六十一—五年估計新臺幣百萬元*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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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七、國際貿易
出口貿易(包括商品及勞務),今後仍為促進臺灣地區經濟成長之重要因素,根據前述之預測,平均每年增加一二‧九%。在出口結構方面,仍將維持過去之一貫趨勢,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之出口比重將逐漸減低,農產加工以外之製造業產品及其他服務業之出口比重則逐年增加。至民國六十五年,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之出口值佔出口總額之比率為一○‧八%,製造業產品之出口比重為七七‧七%,其他服務業則佔一一‧五%。出口結構變化之估計見表三‧一○:
表三‧一○ 出口結構變化估計
業別 | 金額 (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六十一一年 (基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平均每年增加率(%) | 百分比 (%) 六十一一年 (基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出口總值 | 一九一,二七六 | 二一九,七八八 | 二五○,四一二 | 二八八,五三四 | 三三一,四一二 | 一二‧九 | 一○○‧○○ | 一○○‧○○ | 一○○‧○○ | 一○○‧○○ | 一○○‧○○ |
農產品 | 一四,二八七 | 一四,八八六 | 一五,二七○ | 一五,七一三 | 一六,一七八 | 二‧四 | 七‧四七 | 六‧七七 | 六‧一○ | 五‧四五 | 四‧八八 |
農產加工品 | 二四,四六九 | 二四,二六九 | 二三,三三四 | 二二,四四一 | 二一,五五一 | -二‧七 | 一二‧八○ | 一一‧○四 | 九‧三二 | 七‧七八 | 六‧五○ |
製造業產品 | 一四二,三七八 | 一六九,三三八 | 二○三,三四○ | 二三九,七三五 | 二七九,四○六 | 一七‧○ | 七四‧四四 | 七七‧○五 | 八一‧二○ | 八三‧○九 | 八四‧三○ |
其他服務業 | 一○,一四二 | 一一,二九五 | 八,四六八 | 一○,六四五 | 一四,二七七 | 七‧七 | 五‧二九 | 四‧一四 | 三‧三八 | 三‧六八 | 四‧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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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貿易 (包括商品及勞務) 估計平均每年增加一五‧○%。為高於出口貿易之平均增加率。其每年增加速度亦將逐年降低,但其趨勢略較出口成長率之降低為緩和。就進口結構言,資本財之進口平均增加率與固定投資之增加率將維持相同之趨勢,原材料之進口則參照製造業之增加趨勢,消費財及服務業之進口比重將略為增加,此為生活水準提高之必然結果。進口結構變化之估計見表三‧一一:
表三‧一‧一 進口結構變化估計
項 目 | 六十一 年 (基) | 六十一 年 | 六十二 年 | 六十三 年 | 六十四 年 | 六十五 年 | 平均每年增加率 (%) |
---|---|---|---|---|---|---|---|
金額 (六十一 年 幣 值 新 臺 幣 百 萬 元) | |||||||
進口總額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5‧0 |
消費財 | 23‧45 | 23‧45 | 22‧73 | 22‧42 | 22‧11 | 22‧51 | 15‧0 |
資本財 | 32‧3 | 32‧5 | 32‧7 | 33‧1 | 33‧4 | 33‧6 | 15‧5 |
原材料 | 41‧7 | 41‧8 | 41‧4 | 40‧7 | 40‧6 | 40‧5 | 14‧5 |
服務財財料額 | 2‧5 | 2‧7 | 3‧1 | 4‧8 | 4‧9 | 3‧7 | 13‧6 |
百分比 (%) | |||||||
進口總額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消費財 | 23‧9 | 22‧9 | 22‧7 | 22‧9 | 21‧7 | 21‧6 | |
資本財 | 32‧6 | 33‧1 | 33‧3 | 33‧4 | 33‧9 | 33‧7 | |
原材料 | 40‧8 | 41‧7 | 41‧3 | 40‧8 | 40‧9 | 41‧0 | |
服務財財料額 | 2‧8 | 2‧3 | 2‧7 | 2‧9 | 3‧5 | 3‧5 |
因出口年增加率較進口年增加率逐年減弱略大,故計劃前三年之貿易收支呈現出超,而最後一年為入超,但入超之數字不大,僅佔國內生產毛額之○‧五%。就整 個計劃期間而言,則有出超。入超估計見表三‧一二: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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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單位:六十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項 | 六十一年 (基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
入 | 一二九,一七六 | 一四〇,八八四 | 一六〇,二〇一 | 一九〇,〇〇〇 | 二一〇,九九六 | 七〇七,二五七 | |
出 | 一二八,九九〇 | 一四六,七四四 | 一六二,四八〇 | 一九一,八八〇 | 二一三,〇〇〇 | 七四二,〇九四 | |
超估 | (一) | 一八六,〇〇七 | 一四一,八四四 | 一三四,八四六 | 一八八,八八〇 | 一九八,八〇六 | 七四二,〇九四 |
(二) | 一二九,一七六 | 一四〇,八八四 | 一六〇,二〇一 | 一九〇,〇〇〇 | 二一〇,九九六 | 七〇七,二五七 | |
入超佔國內生產毛額比率(%) | (-) | 二〇,九 | 五,九 | 二,二 | 一,八 | 二,〇 | 四,七 |
一,九 | 一,一 | 一,一 | 〇,四 | 〇,五 |
八、就業
臺灣地區自光復後至四十九年期間,人口自然增加率甚高,當時新增之人口,係於時陸續達到工作年齡,因之在計劃期間,勞動力之供應一般而言仍甚充裕。估計在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勞動力將淨增加七十二萬人,平均每年增加十八萬人。此外,由農業部門移轉轉往其他行業者,估計每年約一萬三千五百人。因此,非農業部門每年必須創造十九萬餘個就業機會,方能適應新進勞動力的需要,除積極改善生產結構,及提高勞動生產力外,仍需兼顧勞動—技術密集產業之發展。因之創造就業機會所需之固定投資金額必須大量提高,就業人口之增加率,使失業率將自六十一年之三・四%,降至六十五年之三・一%,勞動生產力平均每年增加六・二%。
表三・一一三 金額單位:六十一年幣值
年別 | 國內生產毛額 (百萬元)(1) | 勞動力 (千人)(2) | 就業人口 (千人)(3) | 生產力 (元)(4)=(1)/(3) | 每增加就業一人所需之固定投資 (千元) |
---|---|---|---|---|---|
六十一年(基年) | 二八七,三二五 | 五,六八四 | 五,四二二 | 五二,九九六 | |
六十二年 | 三一八,〇〇〇 | 五,七八八 | 五,五九三 | 五六,八二三 | |
六十三年 | 三四六,六〇三 | 五,九八六 | 五,七七二 | 六〇,〇五八 | 四八九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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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畫
九、全國總資源供需估計
註:** 勞動力及就業人口均指十五歲以上人口,包括現役軍人在內。
如按行業分,各業就業人口估計如下:
表三・一四 各業就業人口估計 *
單位:千人
別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平均每年增加率(%) | 年增國預估就業人計 萬 |
---|---|---|---|---|---|---|---|
總計 | 五、四二一 | 五、五五七 | 五、七三三 | 五、九五三 | 六、一三三 | 三、○八 | 五八 |
工業 | 一、二二四 | 一、二七四 | 一、三四八 | 一、四八八 | 一、六一八 | 四、一 | |
服務 | 二、四五二 | 二、四九五 | 二、五五○ | 二、六三八 | 二、七七七 | 三、二 | |
農業 | 一、七四五 | 一、七八八 | 一、八三五 | 一、八二七 | 一、七三八 | 一、七 |
- 註:指十五歲以上之就業人口,包括現役軍人在內。
六十四年
四四年平均每年增加率(%)
三七八、九五二
三三、○五八
九・五
六、一五〇
三・一一
六、二〇、六八八
三七、二五○
六・二
六、一五〇
三・一一
六、三九四
六、一五〇
三・一一
全國總資源之供給可分為國內生產及國外進口,估計總資源之供給,按六十一年幣幣四、〇八四億元,增至六十五年之六、二四九億元,其中因進口增加率較高,故國內生產毛額所佔總資源供給之比率,在同期間自七〇・四%降至六一・一%。至於對總資源之需求,亦可分為國內需求及國外需求,國內需求又可細分為民間消費、政府消費及投資三類。本計畫之主要努力方向厥在改善工業結構、建立重、化工業、擴建基本設施及出口,則資源之分配自將以投資及出口為優先。投資佔總資源需要之比率,將自六十一年之一二・四%增至六十五年之二一・一%,出口自三・七%升至三一・六%。全國總資源供需估計見表三・一五及三・一六。
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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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三‧一五 總供給來源估計表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年 | 別 | 國內生產毛額 | 國外進口 | 國內來源所佔比率 (%) | 國外來源所佔比率 (%) |
---|---|---|---|---|---|
六十一一年 (基年) | 總 | 408,433 | 187,325 | 85 | 15 |
國內 | 337,077 | ||||
進口 | 70,446 | ||||
六十二年 | 總 | 458,894 | 200,487 | 87 | 13 |
國內 | 400,480 | ||||
進口 | 58,414 | ||||
六十三年 | 總 | 511,088 | 222,881 | 88 | 12 |
國內 | 449,120 | ||||
進口 | 61,781 | ||||
六十四年 | 總 | 571,080 | 248,733 | 89 | 11 |
國內 | 505,288 | ||||
進口 | 65,792 | ||||
六十五年 | 總 | 633,100 | 274,422 | 90 | 10 |
國內 | 569,788 | ||||
進口 | 63,312 |
表三‧一六 總需求分配估計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年 | 別 | 總需求 金額 | 總需求 % | 民間消費 金額 | 民間消費 % | 政府消費 金額 | 政府消費 % | 投資 金額 | 投資 % | 輸出 金額 | 輸出 % |
---|---|---|---|---|---|---|---|---|---|---|---|
六十一一年 (基年) | 總 | 408,433 | 100 | 215,555 | 52.8 | 64,555 | 15.8 | 97,077 | 23.8 | 31,246 | 7.6 |
六十二年 | 總 | 458,894 | 100 | 237,333 | 51.7 | 69,444 | 15.1 | 108,000 | 23.5 | 44,111 | 9.6 |
六十三年 | 總 | 511,088 | 100 | 262,222 | 51.3 | 74,333 | 14.5 | 120,000 | 23.5 | 54,533 | 10.7 |
六十四年 | 總 | 571,080 | 100 | 289,333 | 50.7 | 79,222 | 13.9 | 134,444 | 23.5 | 68,081 | 11.9 |
六十五年 | 總 | 633,100 | 100 | 318,222 | 50.3 | 84,111 | 13.3 | 149,889 | 23.7 | 80,878 | 12.8 |
十、總 結
本期計劃以國民生產毛額每年增加九・五%爲努力目標,而促使生產結構之改善,為未來四年內致 力之重點。因之在未來四年內重、化工業勢將有顯著之發展。同時,由於政府消費與民間消費均將 有所抑制,故可用資源分配於投資及出口者,逐年均有相當增加。就總資源供需而言,在需求方面 ,國外需求所佔之比重將逐年提高,在供給方面,國外來源之比重亦有提高。此即表示臺灣地區經 濟發展依賴國外市場程度將益形提高。過去二十年如此,今後四年亦然。茲再將各重要變數之估計 值彙總如表三・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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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一七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總體模型估計
年別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國內生產毛額-合計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國內生產毛額-民間消費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國內生產毛額-政府消費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資本形成毛額-合計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資本形成毛額-固定投資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資本形成毛額-存貨變動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出口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進口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入超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係資金邊際本際數 | 金額(六十一基年億萬新臺幣元)-蕃毛(%)率儲 | 百分比(%)-國內生產毛額-合計 | 百分比(%)-國內生產毛額-民間消費 | 百分比(%)-國內生產毛額-政府消費 | 百分比(%)-資本形成毛額-合計 | 百分比(%)-資本形成毛額-固定投資 | 百分比(%)-資本形成毛額-存貨變動 | 百分比(%)-出口 | 百分比(%)-進口 | 百分比(%)-入超 | 百分比(%)-係資金邊際本際數 | 百分比(%)-蕃毛(%)率儲 | 增加率(%)-國內生產毛額-合計 | 增加率(%)-國內生產毛額-民間消費 | 增加率(%)-國內生產毛額-政府消費 | 增加率(%)-資本形成毛額-合計 | 增加率(%)-資本形成毛額-固定投資 | 增加率(%)-資本形成毛額-存貨變動 | 增加率(%)-出口 | 增加率(%)-進口 | 增加率(%)-入超 | 增加率(%)-係資金邊際本際數 | 增加率(%)-蕃毛(%)率儲 |
---|---|---|---|---|---|---|---|---|---|---|---|---|---|---|---|---|---|---|---|---|---|---|---|---|---|---|---|---|---|---|---|---|---|
六十一一年 (基年) | 二九四,七一〇 | 一七五,〇八四 | 四四,二二八 | 七〇,三〇四 | 六五,二二四 | 五,〇八〇 | 六九,四二七 | 六〇,九五七 | 八,四七〇 | 〇·一五 | 二三·八 | 一〇〇·〇 | 五九·四 | 一五·〇 | 二三·八 | 二二·一 | 一·七 | 二三·六 | 二〇·七 | 二·九 | 〇·一五 | 二三·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十一一年 | 三二八,七七七 | 一九〇,七九〇 | 四九,五八三 | 七七,九六〇 | 七〇,九八六 | 六,九七四 | 七七,三〇四 | 七〇,〇四八 | 七,二五六 | 〇·一四 | 二三·七 | 一〇〇·〇 | 五八·〇 | 一五·一 | 二三·七 | 二一·六 | 二·一 | 二三·五 | 二一·三 | 二·二 | 〇·一四 | 二三·七 | 一一·六 | 八·九 | 一二·一 | 一〇·九 | 八·八 | 三七·三 | 一一·四 | 一四·九 | - | - | - |
六十二年 | 三七〇,〇六五 | 二一〇,六五五 | 五四,〇七二 | 九〇,一〇六 | 八〇,四六三 | 九,六四三 | 九二,四二六 | 八七,二九四 | 五,一三二 | 〇·一三 | 二四·三 | 一〇〇·〇 | 五六·九 | 一四·六 | 二四·三 | 二一·七 | 二·六 | 二五·〇 | 二三·六 | 一·四 | 〇·一三 | 二四·三 | 一二·六 | 一〇·四 | 九·一 | 一五·六 | 一三·三 | 三八·三 | 一九·六 | 二四·六 | - | - | - |
六十三年 | 四一五,〇四〇 | 二三三,二六〇 | 五八,六六五 | 一〇八,三一三 | 九五,五八一 | 一二,七三二 | 一〇九,七七八 | 一〇六,〇二〇 | 三,七五八 | 〇·一五 | 二五·四 | 一〇〇·〇 | 五六·二 | 一四·一 | 二六·一 | 二三·〇 | 三·一 | 二六·五 | 二五·五 | 〇·九 | 〇·一五 | 二五·四 | 一二·一 | 一〇·七 | 八·五 | 二〇·二 | 一八·八 | 三二·〇 | 一八·八 | 二一·五 | - | - | - |
六十四年 | 四六三,三八〇 | 二五八,八三四 | 六四,二二八 | 一二六,七五〇 | 一一二,四〇八 | 一四,三四二 | 一二九,八二〇 | 一二八,九四六 | 八七四 | 〇·一七 | 二六·五 | 一〇〇·〇 | 五五·九 | 一三·九 | 二七·三 | 二四·三 | 三·一 | 二八·〇 | 二七·八 | 〇·二 | 〇·一七 | 二六·五 | 一一·七 | 一一·〇 | 九·五 | 一七·〇 | 一七·六 | 一二·六 | 一八·三 | 二一·六 | - | - | - |
六十五年 | 五一四,二二〇 | 二八五,〇三六 | 七〇,三七二 | 一四七,七三〇 | 一三〇,三七六 | 一七,三五四 | 一五三,三七〇 | 一五二,三〇四 | 一,〇六六 | 〇·一七 | 二七·七 | 一〇〇·〇 | 五五·四 | 一三·七 | 二八·七 | 二五·四 | 三·四 | 二九·八 | 二九·六 | 〇·二 | 〇·一七 | 二七·七 | 一〇·九 | 一〇·一 | 九·六 | 一六·五 | 一六·〇 | 二一·〇 | 一八·一 | 一八·一 | 二二·〇 | - | - |
四年間平均 | 四二六,二二一 | 二四五,六五〇 | 五九,三七二 | 一〇九,〇九〇 | 九九,八四七 | 九,二四三 | 一〇九,〇四九 | 一〇四,九〇四 | 四,一四五 | 〇·一五 | 二五·五 | 一〇〇·〇 | 五七·七 | 一四·〇 | 二五·六 | 二三·七 | 一·九 | 二五·七 | 二四·七 | 一·〇 | 〇·一五 | 二五·五 | 一二·一 | 一〇·〇 | 九·八 | 一七·六 | 一六·七 | 二四·七 | 一六·五 | 一九·六 | - | - | - |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畫 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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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第一節 部門計劃
上節所列各種經濟變數,固然為經濟計劃之骨幹,但各生產部門之間密切配合,則為健全經濟結構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乃利用投入產出分析方法,推估各生產部門之成長,其目的,一方面在維持整個經濟之平衡發展;在另一方面,可藉各部門之發展,以達成改善生產結構之目標。茲將部門別成長模型列表如下:
表三‧一八 部門別成長模型估計
業別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金額:新臺幣百萬元)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平均每年增加率 (%) |
---|---|---|---|---|---|---|
國內生產毛額 | 二八二、三四五 | 三一六、〇三〇 | 三七八、九〇二 | 四二一、三〇八 | 四七一、三〇七 | 八‧二 |
農 業 | 三九、七七一 | 四二、四七九 | 四四、四五二 | 四七、〇七八 | 四九、〇〇八 | 三‧一 |
工 業 | 八八、五〇六 | 一〇一、八六七 | 一一八、五八七 | 一三八、八七七 | 一六〇、二七七 | 一四‧二 |
礦 業 | 三、〇四〇 | 四、〇一〇 | 四、八二〇 | 五、八〇〇 | 六、七四〇 | 一七‧二 |
製 造 業 | 七七、〇七〇 | 八八、〇七九 | 一〇二、五三七 | 一一九、六七七 | 一三八、九〇七 | 一五‧四 |
重、化工業 | 三四、九六六 | 四五、〇〇七 | 五八、〇〇一 | 七七、七〇九 | 九七、六〇二 | 一九‧二 |
其他製造業 | 四二、一〇四 | 四三、〇七二 | 四四、五三六 | 四一、九六八 | 四一、三〇五 | 〇‧一 |
營 建 業 | 二、六六六 | 三、〇〇一 | 三、四六〇 | 三、九七七 | 四、四八七 | 一〇‧二 |
電力及其他公用事業 | 五、七三〇 | 六、七七七 | 七、六六〇 | 九、四二三 | 一〇、四四三 | 一四‧〇 |
運輸通信業 | 一一、二八八 | 一三、〇六七 | 一五、三〇七 | 一七、九六七 | 二〇、〇〇一 | 一二‧〇 |
其他服務業 | 一四二、七二〇 | 一五九、六七〇 | 一八〇、〇五八 | 一九五、〇七七 | 二〇二、〇二〇 | 九‧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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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佔國內生產毛額百分比 (%)
項目 | ||||||
---|---|---|---|---|---|---|
國內生產毛額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農 業 | 31.8 | 1.4 | 1.1 | 1.1 | 1.1 | 1.1 |
工 業 | 30.4 | 34.8 | 38.4 | 39.1 | 39.8 | 40.5 |
礦 業 | 1.4 | 1.0 | 0.9 | 0.9 | 0.8 | 0.7 |
製 造 業 | 19.8 | 20.9 | 23.6 | 24.2 | 24.5 | 25.0 |
重化工業 | 6.0 | 7.7 | 9.7 | 10.1 | 10.6 | 11.1 |
其他製造業 | 13.8 | 13.2 | 13.9 | 14.1 | 13.9 | 13.9 |
營 建 業 | 3.8 | 4.0 | 4.2 | 4.3 | 4.4 | 4.5 |
電力及其他公用事業 | 5.4 | 8.9 | 9.8 | 10.2 | 10.5 | 10.8 |
運輸通信業 | 5.1 | 43.4 | 48.8 | 49.6 | 50.0 | 50.1 |
其他服務業 |
由上表可看出,農業生產毛額佔國內生產毛額之比重,在計劃期內將由三十一·八%降至三·一%,運輸通信之生產比重,維持於六·〇%之水準,而其他服務業之生產比重則由五·一%略降至四·八%。同期間,工業生產比重則由三十·四%至三九·一%,除礦業下降外,營建業及電力等公用事業之生產比重無大變動,惟製造業之生產比重則由一九·八%升至二四·二%。製造部門生產結構之改善,則可由重、化工業之生產比重看出。六·〇%升至一〇·一%,其他製造部門生產比重則由一三·八%降至一四·一%。
為配合部門別之成長趨勢,投資資源之分配將偏重於工業及運輸通信部門。此二部門所需之固定投資將佔固定投資總額的七〇%,其他則用於農業及其他服務部門。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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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金額:六十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表二・一九 中華民國第八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部門別固定投資估計
別 | 合計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期間合計 | 期間金額 | 期間百分比 | 資本係數 | 平均邊際 |
---|---|---|---|---|---|---|---|---|---|---|---|---|
合計 | 七一、七三五八三 | 七一、七三五八三 | 四一、二〇二 | 一〇一、七三五 | 八二、五五〇 | 八七、八〇一 | 八四、三三七 | 三五六、四〇〇 | 七八、三三〇 | 一〇〇・〇 | 四・八 | 二・八 |
工業 | 六二、四〇〇 | 六二、四〇〇 | 三三、七八〇 | 九一、二〇〇 | 七一、二二〇 | 七三、八〇〇 | 七二、七五〇 | 三五六、九七〇 | 六八、三三〇 | 九四・四 | 三・七 | 三・〇 |
農礦業 | 三、二六〇 | 三、二六〇 | 二、〇四〇 | 三、六四〇 | 二、八〇〇 | 二、八七〇 | 二、七〇〇 | 一二、〇一〇 | 二、三〇〇 | 三・〇 | 二・八 | 二・八 |
製造業 | 三一、六〇〇 | 三一、六〇〇 | 一六、二〇〇 | 四一、四七〇 | 三〇、四二〇 | 三四、〇〇〇 | 三四、四〇〇 | 一五〇、二九〇 | 二八、八八〇 | 三八・〇 | 三・〇 | 三・二 |
重、化工業 | 一九、九〇〇 | 一九、九〇〇 | 九、二五〇 | 二七、五〇〇 | 二〇、〇五〇 | 二一、〇〇〇 | 二一、〇二〇 | 九七、八二〇 | 一八、五三〇 | 二四・三 | 二・六 | 三・一 |
其他製造業 | 一一、七〇〇 | 一一、七〇〇 | 六、九五〇 | 一三、九七〇 | 一〇、三七〇 | 一三、〇〇〇 | 一三、三八〇 | 五三、七二〇 | 一〇、三五〇 | 一三・七 | 四・七 | 三・〇 |
營建業 | 九、四四九 | 九、四四九 | 七、〇二一 | 九、七三一 | 八、七〇一 | 九、五五五 | 八、五三五 | 四三、八六三 | 八、四三三 | 一一・一 | 一・八 | 一・八 |
電力及其他公用事業 | 一一、四五二 | 一一、四五二 | 七、三〇〇 | 一二、三三〇 | 一三、〇一〇 | 一〇、六〇〇 | 一二、三三〇 | 五二、五〇〇 | 一〇、〇七〇 | 一三・三 | 一・八 | 一・二 |
運輸通信業 | 三、三〇〇 | 三、三〇〇 | 二、八〇〇 | 三、五〇〇 | 三、五〇〇 | 四、二四〇 | 三、五五〇 | 一七、〇〇〇 | 三、二六〇 | 四・三 | 一・六 | 一・六 |
其他服務業 | 一七、三九三 | 一七、三九三 | 八、八二〇 | 一〇、八三〇 | 一一、二五〇 | 九、二六〇 | 八、七四〇 | 四八、〇〇〇 | 九、二二〇 | 一二・一 | 一・八 | 一・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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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資金之需要與來源
投資需要,可分為固定投資及存貨增加兩項,按六十一年幣值估計,本計劃期內前者需新臺幣四、一五七億元,後者需四二四億元,合計投資需需新臺幣四、五八一億元。此外,歷年累積之外債到期還本部份與僑外資匯回及對外投資,估計四年約需資金九四九百萬美元,折合新臺幣三八〇億元。再者,隨出口之擴大,外匯及黃金準備亦須維持合理水準,以備不時之需,如以相當四國資本投資於我國者每年贏取之利潤及貸款利息,此項支付淨額估計四年合計約一千萬美元,折合新臺幣四億元。外國人士來臺服務者之薪資報酬等,總稱爲支付國外要素所得,此項支付淨額估計四年合計約一千萬美元,折合新臺幣四億元。以上四項總計需要新臺幣五、一四八億元。各年資金需要如表三‧一一〇:
表三‧一一〇 資金需要估計
單位:六十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 合計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畫期間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資本形成毛額 | 458,100 | 130,141 | 131,229 | 134,761 | 137,850 | 140,891 | 544,731 |
固定資本形成毛額 | 415,700 | 108,837 | 109,258 | 111,721 | 113,761 | 115,708 | 450,448 |
存貨變動 | 42,400 | 21,304 | 21,971 | 23,040 | 24,089 | 25,183 | 94,283 |
借還國外借款及其他資 | 38,000 | 10,000 | 8,900 | 8,100 | 7,700 | 7,300 | 32,000 |
黃金及外滙準備增加 | 40,000 | 9,000 | 9,100 | 9,300 | 9,400 | 9,500 | 37,300 |
支付國外要素所得淨額 | 4,000 | 1,000 | 1,100 | 1,100 | 1,100 | 1,100 | 4,400 |
計 | 540,100 | 150,141 | 150,329 | 153,261 | 156,050 | 158,791 | 618,431 |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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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資金來源
資金之來源,可分為國內儲蓄與國外資金之流入兩類,茲分述如下: (一)國內儲蓄毛額:國內儲蓄毛額,包括國內淨儲蓄及折舊準備二大項。國內淨儲蓄來自民間、民營企業、公營企業及政府。在本計劃期內,為配合投資所需資金之籌措,必須採取各項有效措施,以期增加國內儲蓄:
- 民間儲蓄及民營企業儲蓄:民間儲蓄及民營企業儲蓄,因受資料限制,未予分別處理。鑒於政府政策在積極鼓勵企業再投資及維持民間消費增加率低於民間所得之增加率,以提高民間儲蓄,估計兩者合計將自六十一年之新臺幣五○一億元,增至六十五年之七六三億元,平均每年增加一‧一%。
- 公營企業儲蓄:在本計劃期內,公營企業之投資數量甚大,僅固定投資一項,估計即達新臺幣一、三二七億元,佔固定投資總額三一‧九%。因此,公營企業本身之儲蓄須大量提高。電力及運輸通信兩部門,因其所需投資較多,尤宜如此。 過去數年,公營企業儲蓄之數及其投資之需,今後必須儘量使公營企業經營合理化,提高效率,增加儲蓄,俾有充裕資金供作投資之用。六十一年之公營企業儲蓄估計可達新臺幣七二億元,嗣後每年增加一‧四‧二%,至六十五年達到新臺幣一二三億元。
- 政府儲蓄:政府儲蓄,乃政府收支經常賬上之餘額,最近數年來,已有顯著增加。估計六十一年之政府儲蓄達新臺幣一一○億元,估計本計劃期內每年增加一‧五‧七%,至六十五年政府儲蓄可達新臺幣一九八億元。
- 折舊準備:折舊準備,係在固定折舊率規定下,隨固定資本總量比例增加,但在政策上亦可經由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使折舊準備金額加速增加,期能於較短期間內更新生產設備。估計折舊準備將自六十一年之新臺幣一一九億元,每年增加九‧二%,至六十五年達到二八○億元。
綜合上述,國內資金來源將自六十一年之八七六億元,至六十五年增至一、三六二億元,平均每年增加一‧七%,四年合計達四、六六五億元。國內資金來源估計如表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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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二一 國內資金來源估計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 目 | 合計 | 第四期 四年計劃期間 | 六十四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
一、國內靜儲蓄 | 64797 | 19165 | 1650 | 1600 | 1697 | 1500 | |
公民營事業間 | 54774 | 14545 | 1280 | 1289 | 1207 | 1145 | |
政府 | 5023 | 3620 | 370 | 310 | 360 | 400 | |
減:要素所得稅及府 | 10000 | 1000 | 100 | 101 | 130 | 255 | |
二、折舊準備 | 10800 | 10800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二) 國外資金之流入: 國外資金之來源計有國外貸款、華僑及外人投資及國外移轉收入三大項。
- 國外貸款:在本計劃期內國外貸款主要有美國進出口銀行、國際金融機構及歐美商業銀行等。估計在本計劃期內,由國外貸款流入之資金總額達925百萬美元,折合新臺幣爲370億元。
- 外人及華僑投資:臺灣地區之投資環境近年來在政府努力下,已大爲改善。外人及華僑來臺投資估計在本計劃期內將達2億1千萬美元,折合新臺幣約84億元。
- 國外移轉收入淨額:在本計劃期內,主要爲個人及機關匯入款、贈品與樣品,扣除個人、機構與政府對外之移轉支付,其差額卽爲移轉收入淨額。估計未來四年之淨收入金額222百萬美元,折合新臺幣達463億元。列如表三‧二三:
第三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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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五六
表三・一二二 國外資金來源估計
單位:六十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國外資金流入毛額 | 10,000 | 10,800 | 10,600 | 10,700 | 10,800 | 52,900 |
- 移轉收入淨額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5,000 |
- 國外貸款及其他資金 | 9,000 | 9,800 | 9,600 | 9,700 | 9,800 | 47,900 |
上述之資金需要及國內外資金來源,彙編如表三・一二三。由該表可知,本計劃期間內,國內資金來源約佔總額的九一%,不足部份有賴國外資金彌補。
表三・一二三 資金需要與國內外資金來源估計
項目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一、金額(六十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 ||||||
資金需要 | 109,296 | 112,504 | 117,174 | 121,958 | 127,100 | 588,032 |
- 國內投資 | 104,296 | 108,004 | 111,074 | 114,258 | 118,900 | 556,532 |
- 償還外債及其他外資 | 4,000 | 4,000 | 5,000 | 6,000 | 7,000 | 26,000 |
- 黃金與外滙準備增加 | 900 | 300 | 900 | 1,000 | 900 | 4,000 |
- 支應國外要素所得 | 100 | 200 | 200 | 700 | 300 | 1,500 |
資金來源 | 109,296 | 112,504 | 117,174 | 121,958 | 127,100 | 588,032 |
- 國內資金 | 100,296 | 101,704 | 107,574 | 112,258 | 116,900 | 538,732 |
- 國外資金 | 9,000 | 10,800 | 9,600 | 9,700 | 10,200 | 4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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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總體與部門計劃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與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資金流量表 (二、百分比 %)
項 目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 一年 | 六十二 年 | 六十三 年 | 六十四 年 | 六十五 年 | 合 計 |
---|---|---|---|---|---|---|---|
資金需要 | |||||||
國內投資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償還外債及其他外資流出 | 0.0 |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黃金與外匯準備增加 | 0.0 |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支付國外要素所得淨額 | 0.0 |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資金來源 | |||||||
國內儲蓄 | 100.0 | 99.8 | 99.8 | 99.8 | 99.8 | 99.8 | 99.8 |
國外資金 | 0.0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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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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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農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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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農業部門
第一節 農業部門總述
一、農業發展現況及檢討
自民國四十二年實施第一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以來,農業部門由於生產技術的改進,水土資源的開發,農民組織的改善,農產運銷的改進及農業投資的增加,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六十六年間農業生產增加了一倍多,平均每年增加率達四・八%,其中農作物平均每年增加三・九%,林產五・三%,漁業九・○%,畜產七・一%。農業部門除供應糧食及工業原料,穩定工資與物價外,且積極擴展外銷,賺取外匯,以輸入工業生產設備,對於促進工業發展,平衡國際收支,貢獻至鉅。
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由於經濟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工商部門急速擴展,農村勞動力外移,農業工資大幅上漲,農業生產資材價格又呈偏高,因此農業生產收益偏低,農家與非農家所得差距增大,農業成長亦趨於弛緩。第五期計劃前三年農業平均每年增加率僅為三・三%,與計劃目標四・四%相差甚大。農業各部門之增產率不同,農、林、漁、牧所佔比重亦有顯著之變化。農作物佔整個農業生產淨值之比率已由五十七年之六九・三%減為六十一年之六五・五%,同時期林業自六・○%增為六・四%,漁業自九・四%增為一・○%,而畜牧則自一五・三%減為七・一%。
農、林、漁、牧間成長率之差異,乃因其需要條件與生產條件之變化趨勢不同之故。農作物因受土地之限制及自然災害之侵襲,農作物未達計劃目標。林業為求平衡發展,必須兼顧造林、伐木與林產利用。為配合水土保持,對林木之砍伐需要予以限制,因此林業增產率亦較低。畜牧由於需要激增,其生產受土地之限制較小,且由於飼料穀物之大量進口,綜合性科學養豬、養雞之推行,故生產超預期之目標。漁業由於投資之擴增,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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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由工業化的加速發展與農業發展的相對鈍緩,農業在整個經濟中之比重繼續降低。在民國五十七年,農業生產佔國內生產淨額之二三·八%,至六十年降為一七·一%。同期間農業人口由五、九九九千人減為五、九九四千人;農業就業人口亦由一、七三九千人減為一、六四四千人。因此農業人口佔總人口之比例由四三·九%減為三九·七%。農業就業人口佔就業人口之比率亦由四二·三%減為三五·九%。雖然農業在整體經濟中之比重已見減輕,但基於農業與非農業部門之密切關聯,如農業發展不能與其他經濟部門的發展相配合,必將妨礙整體經濟的發展。
二、今後農業發展重點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農業部門若能加強農業生產結構之調整與生產運銷制度之革新,則六十五年產值預計可超出六十一年的一七%,平均每年增產率約為四·一%。展望今後四年農業的概況:農產品的需要必將快速增加,其中尤以果類、肉類、蛋類、牛奶、高級魚類及工業用原料材等的需要將大量增加,米的總消費量可能繼續增加,但由於國民所得的提高,其增加幅度將低於人口增加率。茲將農業各部門今後發展重點簡述如下:
農作物之生產將配合國內市場與出口需要,提高高價値產品之比重,發展新產品,並注重技術改進,以繼續提高單位面積產量。
(一)糧食作物—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促進增產
稻米外銷已面臨困難,今後將以自給自足以及保留足量存糧為原則。甘藷生產價值較低,栽培面積將大量減少,惟為配合副業養豬飼料需要之增加,將改良品種,生產量仍將適量增加。落花生栽培面積將維持九萬公頃。大豆、玉米等飼料作物仍賴進口。
(二)特用作物—發展新產品、新用途、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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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用作物雖生產價值較高,惟依賴外銷市場尤重,而價格漲落幅度大,對農民收益及就業之影響頗大,因此今後之發展除生產技術改進外,將加強計劃產銷,對於加工、運銷及國外市場之開拓,予以密切注意。 甘蔗生產由於國際糟價高,內銷需要亦繼續增加,糖業較前有利,種植面積將酌予增加。茶葉以更新茶園,改進生產技術為原則。茶葉生產將研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品質,生產高級於草。蠶絲生產由於省力養蠶技術之成功,成本大降,蠶絲事業已進入新銷能力部份,發展前景遠樂觀。環麻由於人造纖維之代替,栽培面積將維持目前水準。果類作物大都種植於山坡地,可提高地利,並利用枯舍養蠶,以節省成本,提高收益,蠶絲產量將大量增加。蔬菜種類繁多,除已發展之蘆筍、洋菇等將繼續擴展市場外,其他適應國內外市場需要之蔬菜,亦應促增產。
(三) 畜牧-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促進企業化經營
由於國民消費型態之改變,對畜產品之需要驟增。畜牧之增產除可改善國民營養外,又可改良地力,提高土地生產價值,對繁榮農村經濟貢獻極大。今後除開發濱海地區及山坡地等瘠際土地,以發展農牧綜合經營外,對飼養管理、有種營養、疾病防治等尤須加強研究,對畜產品運銷之改革,外銷市場之拓展,更應同時配合推動。 六十五年,毛豬屠宰及外銷頭數估計約六百二十餘萬頭,計劃期間年平均增加率為七‧○%,以配合人口增加以及外銷之需要,已不能自給自足,今後將普遍設置人工授精站及進口種牛,積極增產牛隻,預計肉用牛生產量將自六十一一年之八萬九千頭增為六十五年之二十一萬三千頭。臺灣乳品需要多依賴進口供應,而臺灣地處亞熱帶,灌溉地區牧草豐富,目前適國際乳價劇烈,鮮乳產量將由六十一一年之二萬公噸增為六十五年之四萬五千餘公噸。家禽之飼料利用率較高,且已
(四) 漁業-開發新資源,加強推動外銷
大規模企業化經營,預計六十五年可供應一億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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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海洋漁業發展已具基礎,惟目前作業漁區過於狹小,單位生產量低,今後除改進技術,並對現已開發利用之資源作合理之經營外,首重重新資源之拓展以擴大漁業基礎。將來有希望開發之新資源有中國東海及南中國海之鯖鱘資源,臺灣南方之鮪資源,澳洲北方、非洲外海及北太平洋之拖網漁場,西向中太平洋之鯨資源等。為開發以上新資源,除從大陸獎勵參加作業外,端賴鼓勵開導並配合與海外補給基地之建立。養殖漁業由於養殖技術之進步,臺灣地理位置及氣候條件適宜,近年進步迅速,今後將視外銷之需要,適當予以擴大並加強魚苗之人工繁殖。漁獲量將自六十一千七二〇、〇〇〇公噸,增為八五四、〇〇〇公噸。其中,外銷量將自一四五、〇〇〇公噸增為二、〇四〇、〇〇〇公噸,為達成以上目標,在本期內將建造漁船六萬五千噸。
林業資源之保育與利用並重,發展木材加工事業。林業機構及學術單位將與木材工業密切合作,增強林業之試驗研究與人才訓練,另外將輔導木材工業之發展與加工外銷。林道造林,節省勞力,降低造林成本。本計劃期內,每年計劃造林二七、〇〇〇公頃,除注意用材及工業原料的長期供應計劃外,並加強造林後之撫育管理,以確保造林成功。此外,本期內將採取機械化造林,節省勞力,降低造林成本。本期用材生產每年平均為一百十九萬立方公尺。為減少伐木對水土保持之破壞,將採取隨伐隨植,並避免大面積砍伐。
水利與土地資源
臺灣擁有開發水源、造林與保林之用途,將繼續修建。水利建設範圍包括灌溉、排水、防洪、防潮、防潮等具有興利與防害之功能。本計劃期內,將繼續防止水災、潮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維護社會安全、開發水土資源,並將已開發之水資源加以經濟有效利用。防洪工程方面,將繼續辦理全省十九條主要河川之防洪工程。估計在四年內完成新建堤防八、五〇〇公尺,養護堤防二一、〇〇〇公尺,及丁壩二四〇座。灌排水工程方面,將實施七項主要工程,估計可新增灌溉面積一四二、二二九公頃及改善灌溉面積一六八八、一八三公頃。曾文水庫工程將於本期內完成,預計第一年可以發生之效益為新增灌溉面積二、九〇〇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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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資源方面,將繼續辦理公有山坡地整理、水土保持與集水區治理,以及農地重劃。公有山坡地整理本期重點為整理已處理濫墾申報外原野及區外保安林,預計完成四八、○○○公頃。水土保持在本期內預計完成三九、一○○公頃,集水區規劃治理一六○○公頃。農地重劃約可完成八○、○○○公頃。
第二節 糧食作物
一、稻米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稻米為臺灣最重要之糧食作物,歷年來生產量能充分供應國內軍公民食需要,對安定國內經濟貢獻甚大。惟近年來由於工商業迅速發達,經濟結構發生顯著轉變,農村青年勞力不斷外流,致農業工資大幅上漲,生產成本提高,農民收益偏低,影響農民種稻興趣。又公共設施、工廠、住宅及養魚池等使用良田面積逐年增加,致稻稻面積自第五期四年計劃之前一年(即民國五十七年)種植七八、九、〇六公頃以後,逐年減少,計五十八年種植七六、八六、一五二公頃,五十九年種植七七、三、四五一公頃,致每年均未能達到計劃種植面積目標。
表四‧一 第六期四年計劃農業部門各業增產率
項目 | 四十二年 | 四十三年 | 四十四年 | 四十五年 | 四年均 |
---|---|---|---|---|---|
總增產率 (%) | 4.0 | 3.1 | 3.0 | 2.9 | 4.1 |
農 | 3.3 | 3.1 | 3.0 | 2.9 | 3.1 |
畜 | 7.1 | 7.1 | 7.1 | 7.1 | 7.1 |
林 | 5.0 | 5.0 | 5.0 | 5.0 | 5.0 |
漁 | 6.0 | 6.0 | 6.0 | 6.0 | 8.0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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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資源方面,將繼續辦理公有山坡地整理、水土保持與集水區治理,以及農地重劃。公有山坡地整理本期重點為整理已處理濫墾申報外原野及區外保安林,預計完成四八、〇〇〇公頃。水土保持在本期內預計完成三九、一〇〇公頃,集水區規劃治理一六〇〇公頃。
第二節 糧食作物
一、稻米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稻米為臺灣最重要之糧食作物,歷年來生產量能充分供應國內軍民食米需要,對安定國內經濟貢獻甚大。惟近年來由於工商業逐漸發達,經濟結構發生顯著轉變,農村青年勞力不斷外流,致農業工資大幅上漲,生產成本提高,農民收益偏低,影響農民種稻興趣。又因公共設施、工廠、住宅及養魚池等使用良田面積逐年增加,致稻種面積自第五期四年計劃之前一年(即民國五十七年)種植七八、九〇六公頃以後,逐年減少,計五十八年種植七七八、六一、五九二公頃,五十九年種植七七五、三一四、五一二公頃,致每年均未能達到計劃種植面積目標。
表四.一 第六期四年計劃農業部門各業增產率 (%)
項 目 | 四十年本均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總產率 | 四.一 | 四.三 | 四.一 | 四.〇 | 四.〇 |
糧食作物 | 三.一 | 三.〇 | 三.一 | 二.九 | 三.一 |
畜牧業 | 七.〇 | 七.一 | 七.〇 | 七.二 | 七.〇 |
漁業 | 二.四 | 一.六 | 一.六 | 一.六 | 一.六 |
林業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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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稻米生產
第三期四年計劃期間,每公頃產量除第一期作歷年均有增加,且超過計劃單位面積產量目標外,第二期作則自五十八年以後連遭三年旱災或重大天然災害,致產量未能提高,影響總生產量減產。近年來日本米穀豐收,影響本省食米外銷。鑒於今後稻米外銷之困難,稻米生產將以自給自足,稍有剩餘為原則。今後雖同國民所得之增加,國民生活改善後,個人食米消費量可望逐年稍減,但由於人口增加,稻米總需要量仍需增加,不過由於人口增加率之降低,稻米需要量增加率當亦可較前稍低。基於稻田擴增之困難,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稻米生產將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為主,並積極設法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益。
配合措施與制度
- 提高單位面積產量: (1) 推行品種更新: 1. 繼續推行水稻綜合栽培。 2. 指導農民實施正條密植,並自動屬行清田,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及稻米品質。 (2) 改進生產技術: 1. 推行水稻直播栽培,俾缺水地區得以順利種稻,並節省人工。 2. 獎勵農會設置耕隊,為農民服務。 3. 獎勵農民購用插秧機,曳引機及收穫機械等新型農業機械。 4. 低利貸款協助農民購置農機具。 5. 繼續撥借抽水機,實施緊急補救灌溉,確保稻作生產。
- 加強病蟲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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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稻種籽消毒,以預防稻熱病,稻苗徒長病及胡麻葉枯病之發生。
- 繼續指導農民適時防治病蟲害,並供應毒劑,藉以保障農民使用農藥之安全。
- 穩定穀價水準,調節市場稻米供需,當穀價過低時,政府應按合理價格收購。
- 加固收穫、乾燥與倉儲等設備。
注:表列六十四年與六十五年資料屬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表四.二 稻米供需估計(糙米)
項 目 | 單 位 | 六十年 (實績)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栽培面積 | 公頃 | 780,000 | 770,000 | 760,000 | 750,000 | 740,000 | 730,000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3,000 | 3,020 | 3,040 | 3,060 | 3,080 | 3,100 |
總生產量 | 公噸 | 2,340,000 | 2,325,400 | 2,310,400 | 2,295,000 | 2,280,000 | 2,263,000 |
國內所需量及存糧 | 公噸 | 2,350,000 | 2,370,000 | 2,390,000 | 2,410,000 | 2,430,000 | 2,450,000 |
二、甘薯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甘薯為臺灣主要飼料之一,部份供為糧食。由於甘薯對季節及土質之適應性大,易於栽培,其種植面積僅次於水稻。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由於畜牧飼養方法的改善,主要飼料逐漸為含蛋白質質量較高之玉米與大豆所代替,致四年來種植面積略有減少。甘薯產量,因受面積減少,努力高漲與農民栽培甘薯趨於粗放等之影響,致未達預期目標。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 指導農民採用優良種苗,實施種蕃薯種苗檢查。
第四章 農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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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3. 加強研究試驗
- 加強選育富於營養、耐旱、豐產之紅心品種供作食用,並選育塊根產量及製漿製粉率均高之品種,以供飼料及加工之用。
- 加強選育早熟、耐低溫、適宜第二期稻田後作栽培之品種,並育成莖葉豐茂生長迅速的夏季裡作,以青飼為,塊根為副之品種。
表四.一三 甘諸生產目標
項目 | 目標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預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目標 | |||||||||
栽培面積 | 公頃 | 三五、二九三 | 三一、〇〇〇 | 一〇六、〇〇〇 | 一〇七、〇〇〇 | 一〇八、〇〇〇 | 一〇九、〇〇〇 | 一一〇、〇〇〇 |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一、五〇三 | 一、六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七〇〇 | 一、八〇〇 | 一、九〇〇 | 二、〇〇〇 | |
總生產量 | 千公噸 | 五三、〇三九 | 五〇、〇〇〇 | 一七〇、〇〇〇 | 一八二、〇〇〇 | 一九四、〇〇〇 | 二〇七、〇〇〇 | 二二〇、〇〇〇 |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三、五三九 | 三、五〇〇 | 三、六〇〇 | 三、六〇五 | 三、六〇五 | 三、六〇五 | 三、七一〇 |
三、落花生
二、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落花生除直接供食用外,尚為本省重要的食油原料,其副產品花生餅又可供作飼料。因落花生多等則較低的缺水地帶種植,故產量低。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主要產區的嘉南地區,因地下水的相繼開發,部份旱田轉作水稻,或因需工甚多,工資高漲,栽培落花生收益短少,農民多轉作經濟價值較高之蘆筍等作物,致種植面積年均有減少,單位面積產量因於生育期間遭受旱害及颱風等災害,致未達計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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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1. 確保落花生栽培面積
* (1) 推行蔗園、茶園及果園等間作落花生。
* (2) 發展濱海砂丘地與河川地栽培落花生。
2. 實施優良種圃種子檢查,以保持優良遺傳特性及純度。
3. 推行落花生機械化栽培,以減低生產成本。
4. 加強研究試驗
* (1) 選育抗莢凋及葉斑病之品種。
* (2) 加強選育早熟、耐旱及豐產品種。
### 表四‧四 花生生產目標
**第四期計畫**
|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一、生產目標 | 栽培面積 | 公頃 | 八六、三八八 | 九○、○○○ | 九○、○○○ | 九○、○○○ | 九○、○○○ | 九○、○○○ |
|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一、一三○ | 一、四一○ | 一、四四○ | 一、四七○ | 一、五○○ | 一、六一○ |
| | 總生產量 | 公噸 | 九七、五七九 | 一二七、五○○ | 一三○、○○○ | 一三三、○○○ | 一四○、○○○ | 一四五、○○○ |
| 二、國內需要量 | 公噸 | 九七、五七九 | 一二七、五○○ | 一三○、○○○ | 一三三、○○○ | 一四○、○○○ | 一四五、○○○ |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 四、大 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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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大豆為本省需要量最多之油料兼食用作物,其榨油後之豆餅為重要之蛋白質飼料,目前年需要量已達六○萬公頃以上。因省產大豆不敷供應,致大豆進口數量日增,價格下跌,豆農利潤轉薄,部份豆田轉種其他有利作物,致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單位面積產量雖因生產技術之改善年有增加,但總生產量仍因種植面積之減少致未達成計劃目標。
配合措施與制度
- 推行冬閒水田裡作栽培大豆,以提高土地有效利用並增加生產。
- 推行大豆機械化栽培,以減低生產成本。
- 加強研究試驗
- 選育質量優而早熟之品種。
- 育成具抗病性強之大豆品種。
表四‧五 大豆生產目標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 (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 | 栽培面積 | 公頃 | 四○、一五一 | 四○、○○○ | 四○、○○○ | 四七、○○○ | 五○、○○○ | 五五、○○○ |
目標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一、五九一 | 一、五○○ | 一、六○○ | 一、七○○ | 一、八○○ | 一、九○○ |
總產量 | 公噸 | 六○、九九○ | 六○、○○○ | 七○、○○○ | 七九、九○○ | 九○、○○○ | 一○四、五○○ | |
二、國內 | 需要量 | 公噸 | 五七一、二六三 | 六六一、○○○ | 七二三、四○○ | 七六六、九○○ | 八二五、○○○ | 八九○、五○○ |
三、進口 | 量(註) | 公噸 | 五一○、二七三 | 六○○、○○○ | 六四一、○○○ | 六七七、七○○ | 七三五、○○○ | 七八六、○○○ |
註:六十年進口實績係國貿局之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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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玉米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玉米為臺灣主要飼料作物,近年來為配合畜牧事業之發展,玉米需要量激增,且自高產量之雜交種育成推廣後,其栽培面積增加甚速。惟突受六十年九月開放玉米進口,玉米價格下跌之影響,栽培面積乃漸減少。後為增加省產玉米以裕飼料之供應,節省外匯支出起見,於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積極鼓勵利用久閒稻田推廣栽培玉米,並承中央增撥經費補助辦理保證價格收購示範計畫。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推行擴大閒水田栽培玉米面積,以增加生產。
- 推廣玉米增產及施行保證價格收購。
- 加強研究試驗
- 選育抗露菌病、抗煤紋病之豐產品種。
- 選育耐寒耐旱早熟豐產之品種,以供冬季裡作及坡旱田栽培。
表四‧六 玉米生產目標
項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目標 | |||||||
栽培面積 | 公頃 | 二三、二八七 | 二四、○○○ | 二六、二○○ | 二八、○○○ | 三○、○○○ | 三一、○○○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二、一五一 | 二、七○○ | 二、八○○ | 二、八○○ | 三、○○○ | 三、○○○ |
總產量 | 公噸 | 五○、八八九 | 六四、八○○ | 七三、三六○ | 七八、四○○ | 八一、○○○ | 八七、○○○ |
二、國內需要量 | 公噸 | 一五七、八一九 | 一六七、八○○ | 一七九、八○○ | 一九一、○○○ | 二○四、○○○ | 二一八、○○○ |
三、進口量(註) | 公噸 | 一○七、○○○ | 一○三、○○○ | 一○一、三四○ | 一一二、六○○ | 一二三、○○○ | 一三一、○○○ |
註:
- 六十年進口實績係國貿局之統計。
- 玉米及其他穀類互有代替作用,因此玉米進口量將視玉米以及其他穀類之進口價格而彈性調整。
第四章 農 業 部 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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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第三節 特用作物
一、白糖甘蔗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以往四年期適值國際糖價長期低落,農民對保證糖價認爲偏低,影響植蔗興趣,推廣工作十分困難,間接影響蔗園肥培管理,單位面積產量降低,加以連年氣候失調,颱風旱魃災害頻仍,致使甘蔗糖質均未超過八十萬公噸,其中尤以五十八—五十九年期遭受艾爾西及艾曼西等强力颱風侵襲,致單位產量與總產量大幅降低,僅達五十八萬八千餘公噸。
至於外銷砂糖,除五十九年因受氣候失調減產,外銷僅四.一萬公噸外,其餘各年期外銷量均在五二—五五萬公噸之間。近年由於國民生活水準提高,省內食糖消費量逐年增加,五十八年內銷糖量約二○萬公噸。
表四.七 白糖甘蔗供需估計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準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目標 | |||||||
栽培面積 | 千公頃 | 八八.三 | 八八.○ | 八八.○ | 八八.○ | 八八.○ | 八八.○ |
收穫面積 | 千公頃 | 八七.七 | 八七.四 | 八七.四 | 八七.四 | 八七.四 | 八七.四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九、八七七 | 九、八四八 | 九、八四八 | 九、八四八 | 九、八四八 | 九、八四八 |
砂糖總產量 | 千公噸 | 二三六 | 二三五 | 二三五 | 二三五 | 二三五 | 二三五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一三六 | 一三五 | 一三五 | 一三五 | 一三六 | 一三六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五四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註:
- 各年係按年期計,如六十一一年期。
** 需要量與總產量間之差額為存貨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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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紅糖甘蔗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紅糖業係由民營企業經營,各紅糖廠原料採取區域大都偏僻地區或山坡地,交通不便,土壤貧瘠,近年期又由農村勞力缺乏之影響,國際糖價不理想,植蔗興趣低落。五十九年栽培面積約三、七〇〇公頃,產糖量約二三、七〇〇公噸,所產紅糖因省內國民生活水準提高,內銷食用紅糖與年俱減,除銷日本約五、〇〇〇公噸外,其餘優先供應味精原料用糖,以調節本省紅糖產銷及穩定生產。
紅糖區農民因地處偏僻,對於蔗作栽培技術至為落後,甘蔗品種亦待更新,應訓練各糖廠農務人員提高農業技術,加強蔗農組織,灌輸科學栽培管理技術,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減低生產成本,增加收益。紅糖業者大多資金薄弱,無法籌措鉅額利生產資金,加以糖廠設備簡陋,對紅糖生產影響頗鉅,亟待改善。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
推行臺糖自營農場產計劃,擴大實施集團化、機械化、專業化、三者密切配合之農場作業。
-
加強蔗農組織,推行契約耕蔗園機械化。
-
訂定合理保蔗價,以保障蔗農收益。
-
教育農民加深認識計劃產銷之重要性,切實實施計劃產銷。
-
改革甘蔗運輸方法,提高製糖效率。
-
加強試驗研究,釐訂蔗糖長期試驗計劃。
-
督導各糖廠訂立合理蔗作獎勵規程,鼓勵蔗農契約種蔗。
-
推廣甘蔗複合肥料並改善施肥方法。
-
加強病蟲鼠害防治,嚴禁盜損原料甘蔗,以減少損失。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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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貸放蔗作生產資金,便利蔗農資金週轉。
- 劃分各糖廠農務人員,加強技術教育輔導,並改進耕作栽培方法。
- 繼續改進製糖廠設備及製糖技術,提高品質,以利外銷。
- 繼續加強紅糖業者合作推動產銷工作,並優先供應風味原料,以穩定產銷。
表四・八 紅糖供需估計
項目 |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第一六十一期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栽培面積 | 千公頃 | 三一.七 | 三一.七 | 三一.七 | 三一.七 | 三一.七 | 三一.七 | |
收穫面積 | 千公頃 | 三一.四三 | 三一.四三 | 三一.四三 | 三一.四三 | 三一.四三 | 三一.四三 | |
總生產量 | 千公噸 | 三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
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
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二七.〇〇 | 二七.〇〇 | 二七.〇〇 | 二七.〇〇 |
三、茶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茶葉為本省主要外銷經濟作物之一,在各種農產加工品中,外銷歷史最久。茶葉產區主要分佈於本省北部土壤條件較差之丘陵地帶,因茶樹樹齡高,劣品茶園所佔比率大,茶葉經營者固步自封,廠商各為政,削價競銷,影響該業之正常發展甚大。自推行茶園耕作法之改進,輔導應用新式機械從事茶園耕耘、灌溉、採收、病蟲害防治等作業,以及獎勵老茶園更新,推行茶園覆蓋,積極輔導飼養等措施以來,單位產量已由五十八年每公頃七七九公斤,增至五十九年八三一公斤,茶農收益亦獲改善,民國六十年計茶園收穫面積二二,九五七公頃,總生產量達二六,九八四公噸。由於消費者生活水準日漸提高,品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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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趨嚴格,為配合內外銷市場之需要,今後工作重點應以改進品質為重心。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更新衰老及劣種茶園,種植優良品種茶苗。
- 推行茶園機械化採摘,改良綜合示範,以促進增產,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益。
- 獎勵東部山坡地種茶,開闢新茶區,生產高品質茶葉。
- 推行茶園全面病蟲害防治病蟲害。
- 輔導茶農更新機械及衛生設備,改進製茶技術,以提高品質。
- 輔導茶葉外銷聯營,穩定茶葉產銷。
- 輔導高級茶契作生產。
表四‧九 茶葉供需估計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計 |
---|---|---|---|---|---|---|---|---|---|
一、生產目標 | |||||||||
栽 培 面 積 | 千公頃 | 三四‧三 | 三三‧九 | 三三‧六 | 三三‧三 | 三三‧九 | 三三‧五 | ||
收 穫 面 積 | 千公頃 | 三四‧〇 | 三三‧一 | 三三‧七 | 三三‧四 | 三三‧一 | 三〇‧八 |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八八九 | 八六一 | 九〇〇 | 九〇八 | 一〇〇〇 | 三三‧三 | ||
總 產 量 | 千公噸 | 二七‧〇 | 二七‧七 | 二八五 | 二九八 | 三三‧一 | 三〇‧八 | 一、〇五〇 |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二二‧〇 | 二四‧五 | 二五‧〇 | 二五‧五 | 二六‧〇 | 二六‧五 | 一三一‧三 |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三三‧〇 | 四二‧二 | 四二‧七 | 四二‧三 | 四二‧一 | 四二‧八 | 二五‧八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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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四、菸葉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省產菸葉,主要係供應國內捲菸之用,惟為配合政府提倡高價農產品外銷之政策,近年來積極拓展外銷市場,最高外銷量曾達五、○○○公頃,但由於韓國菸葉及區菸葉低價競銷,使省產菸葉外銷市場受到嚴重威脅,致近年來外銷數量未能達到預定目標,庫存量逐年增加。五九一—六○年期,為消納歷年積存菸葉,種菸面積緊縮為八、六七○公頃,生產菸葉一、六八八、六七○公斤(複薰成品為一、一三○公頃),平均每公頃收穫量為一、九四○公斤。為減輕資金負擔,六十三年以前,種菸面積宜趨緊縮,暫維持七、七○○公頃。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表四.一○ 菸葉供需估計
項 目 | 單 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預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計 |
---|---|---|---|---|---|---|---|---|
一、生產目標 | ||||||||
栽植面積 | 千公頃 | 八・七 | 七・七 | 七・七 | 七・七 | 七・七 | 七・七 |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一、九四○ | 二、○五四 | 二、○四八 | 二、○六二 | 二、○六七 | 二、○七二 | |
總產量 | 千公噸 | 一五・一 | 一五・七 | 一五・七 | 一五・九 | 一六・○ | 一六・○ |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一三・二 | 一三・五 | 一三・七 | 一四・一 | 一四・四 | 一四・七 |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三・九 | 二・二 | 二・二 | 二・二 | 二・二 | 二・二 | |
四、進口量 | 千公噸 | |||||||
計 | 一五・一 | 一五・七 | 一五・七 | 一五・九 | 一六・○ | 一六・○ |
- 淘汰或核減產菸成績不良菸戶種菸面積。
- 提供種菸機械,節省人工費用,減低菸葉生產成本。
- 加強菸草品種之改良及改進產菸技術,以期減低尼古丁含量,提高菸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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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蠶
- 輔導使用於專用複合肥料,提高產絲品質。
- 適當調整蠶絲收購價格,維護農穫利益。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近年來世界蠶絲消費量不斷增加,以致國際市場對於蠶絲需求至為殷切。本省氣候環境適宜栽桑養蠶,自應積極謀求增產,供應外銷,換取外滙。以往農民多類野桑養蠶,蠶戶又屬零散,因而推廣、指導、發種、收繭,俱感困難,加以蠶絲工廠經營不善,製絲率低,加工費多,使生絲成本高昂,多年來每年生絲產量僅約一五、○○○公斤,均未能達成目標,供應外銷。今後為發展本省蠶桑事業,宜獎勵栽桑專業養蠶,使本省蠶桑事業進入新境界。
表四・十一 蠶絲供需估計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種生產業 | 頃 | 一、二一〇 | 一、二四〇 | 一、二〇〇 | 一、三四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五〇 |
桑園新面積 | 頃 | 九、八六八 | 九、九〇〇 | 一〇、○○○ | 一〇、二〇〇 | 一〇、四〇〇 | 一〇、五〇〇 |
採葉面積 | 頃 | 九、八六八 | 一〇、○○○ | 一一、○○○ | 一一、三〇〇 | 一一、七〇〇 | 一二、一〇〇 |
發蠶戶數 | 張 | 一、五、八 | 一、六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七〇〇 | 一、七五〇 | 一、八〇〇 |
配種量 | 公斤 | 一一、二三 | 一一、六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三〇 | 一二、八〇 | 一三、二〇 |
總產繭量 | 公斤 | 一一、二〇〇 | 一一、六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一二、三〇〇 | 一二、八〇〇 | 一三、二〇〇 |
總產絲量 | 公斤 | 一、八〇〇 | 一、八五〇 | 一、九二〇 | 一、九七〇 | 二、〇五〇 | 二、一一〇 |
國內需要量 | 公斤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可供外銷量 | 公斤 | 七〇〇 | 七五〇 | 八二〇 | 八七〇 | 九五〇 | 一〇一〇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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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㈡ 配合措施與制度
- 研訂蠶業發展獎勵辦法,推行專業養蠶,並鼓勵設立絲廠。
- 設立母樹園,繁植優良桑苗,供應農民栽培養蠶。
- 繼續辦理栽桑養蠶綜合示範,倡導企業化管理,革新經營方式,提高蠶繭質量。
- 舉辦栽桑養蠶技術講習會,訓練蠶農改進生產技術。
- 興建推廣蠶共育設備,加強推行推廣共育,確保蠶作安定。
六、亞麻
㈠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亞麻為適宜本省中部地區冬季裡作之短期作物,其纖維為紡織原料,並可供製造香煙紙及高級紙張之用,種子為高級油漆原料。但數年來種植面積及產量均維持現狀,不易增加,其主要原因為亞麻紡工業未能建立,工廠收購價格偏低所致。為發展本省亞麻事業,配合外銷及供應造紙原料,應從產製銷各方面力求改進,並鼓勵現有棉紡工廠採用亞麻纖維,拓展亞麻紡織品外銷。
表四十二 亞麻供需估計
項目 | 目標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目標 | 栽培面積 | 千公頃 | 3,170 | 3,651 | 3,670 | 3,680 | 4,120 | 4,120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3.14 | 3.07 | 3.08 | 3.00 | 3.00 | 3.00 | |
總產量 | 千公噸 | 10.0 | 10.7 | 10.7 | 10.8 | 12.3 | 12.3 |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9.0 | 9.2 | 8.5 | 8.6 | 10.2 | 10.5 |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9.0 | 9.2 | 5.5 | 5.5 | 5.5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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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璜麻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自政府辦理大規模璜麻園改良耕作方法示範及由英國引進「可羅娜」B₂璜麻自動採纖機暨環麻自動採纖示範實驗中心以來,多數麻農仿傚實施,並設立採纖工廠七家,使單位面積產量及纖維品質大為提高,且獲得國際市場好評。但近年由於部份用途已被 人造纖維所取代,產地麻價跌落,農民對栽培璜麻興趣越減低,以致管理欠佳,面積與產量均逐漸減少,六十年度產量減至八、六六 九公噸,較五十三年一、五二○公噸減少約二七%。第五期四年計劃期內,實際產量均未達成目標。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選育優良品種,建立良種繁殖制度,更新栽培品種,提高單位面積產量。
- 改善生產技術,促進亞麻栽培、收穫機械化,降低生產成本。
- 加強推行農工契約栽培,保障農民利益。
表四.十三 璜麻供需估計
(第六期四年計劃)
項 目 | 單 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目標 | |||||||
栽培面積 | 千公頃 | 八.八五 | 八.七五 | 八.七五 | 八.七五 | 八.七五 | 八.七五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一、○六二 | 一、二四五 | 一、二六○ | 一、二八○ | 一、三○○ | 一、三一○ |
收穫總產量 | 千公噸 | 九.三五 | 一○.八五 | 一○.九八 | 一一.二○ | 一一.三八 | 一一.五四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四.三七 | 四.三三 | 四.三七 | 四.四○ | 四.四三 | 四.四六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五.○八 | 六.五二 | 六.六一 | 六.八○ | 六.九五 | 七.○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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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八、香蕉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民國五十三年至五十六年為臺灣香蕉的黃金時代,售價高,蕉農收益甚豐,植蕉興趣大為提高,五十三年收穫面積僅為一萬八千公頃,至五十六年已超過四萬四千公頃。且因防害、防風、防霜的增產措施均有改進,促使單位面積產量提高,年收穫量自五十三年的二十六萬餘公噸,增至五十六年的六十五萬餘公噸,其中約八○%供外銷,以日本市場為主要對象,五十五、六十年外滙收入達六千二百餘萬美元,較五十三年增加一倍。惟自五十六年初起,中南美蕉大量進入日本市場,菲律賓香蕉亦相繼輸日,競爭突趨激烈,以致我輸日香蕉在日本市場之比率由八○%以上降至五○%以下,出口價值減至四千萬美元。今後為確保並拓展海外市場,除已改用紙箱包裝外,並力謀改善香蕉生產技術及海陸運方法,減少香蕉在運輸途中之擦傷,以提高品質。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自動揀織示範實驗中心之推廣工作。
- 加強改進有關環境麻之生產技術,以提高產量及品質。
- 改進集貨業務及檢驗程序。
- 逐漸淘汰山坡地香蕉,獎勵臺中地區採行香蕉契約生產,以提高蕉農植蕉及改良耕作技術之興趣。
- 力求香蕉生產資材減價,降低生產成本,以加強國際競爭力量。
- 改良夏秋蕉排排水系統,提高夏秋蕉品質。
- 加強防腐支柱及蕉穗PE塑膠套袋推廣工作,以達提高生產量與品質之目的。
- 改善香蕉運銷組織,順利推行外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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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加強香蕉研究試驗。
表四.十四 香蕉供需估計
| 項 目 | 單 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前期計劃) |
| :------------- | :----- | :----------- | :----------------- | :------- | :------- | :------- | :-------------------- |
| 一、生產目標 | | | | | | | |
| 每收穫面積 | 千公頃 | 一五、二八七 | 一五、四七〇 | 一五、五〇〇 | 一五、五〇〇 | 一五、五〇〇 | 一五、五〇〇 |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一、四三一 | 一、四四一 | 一、四五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 總產量 | 千公斤 | 二一、八〇三 | 二二、三五五 | 二二、七七五 | 二一、七〇〇 | 二一、七〇〇 | 二一、七〇〇 |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一八、八〇三 | 一九、三五五 | 一九、七七五 | 一八、七〇〇 | 一八、七〇〇 | 一八、七〇〇 |
九、鳳梨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省鳳梨主要為加工製罐外銷,年來由於國際市場鳳梨罐頭競爭日烈,國內各廠又未能開展銷合作,因此產銷情況一度陷於紛亂,但鳳梨產量仍逐年增加,種植面積由五十十八年之二、一六、七九公頃增至六十年之二、一七、二四〇公頃,產量自三二五、〇一〇公噸,增至三三五、二九〇公噸,外銷香蕉確保四百萬箱左右,外匯收入約二千萬美元。最近各廠商經政府有關單位勸導,已恢復聯辦並成立聯合出口公司,實施產製銷一元化。
###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1. 繁殖優良種苗,普遍更新品種,以改進品質並提高單位產量。
2. 教育農民加深認識配合計劃產銷之重要,切實實施計劃產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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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3. 輔導罐頭公會辦理聯購、契作栽培及豐產技術。 4. 輔導鳳梨罐頭統一聯營外銷,避免互相殺價競銷。 5. 嚴格控制果農濫施農肥,加強病蟲害防治,提高鳳梨品質。
十、柑桔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近年來柑桔需要量日益增,產量與面積逐漸增加,收穫面積自五十八年之二〇、四三五公頃增至六十年之二一、四一四公頃,生產量自一五〇、〇五公噸增至一七三、二四〇公噸。外銷市場方面,除原有加拿大、星馬地區、香港及琉球外,五十八年度起又增闢日本市場,故今後外銷數量必將與年俱增。為配合柑桔事業之快速發展,除應努力拓展外銷市場之宣傳工作外,尤應加強辦理試驗研究計劃與各項改進作業,並建立完整而有系統之產銷體制。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表四‧十五 鳳梨供需估計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 | 生產目標 | |||||||
栽培面積 | 千公頃 | 二七‧二 | 二八‧〇 | 二八‧一 | 二八‧四 | 二八‧六 | 二八‧七 | |
收穫面積 | 千公頃 | 二一‧七 | 二二‧〇 | 二二‧一 | 二二‧三 | 二二‧四 | 二二‧五 |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三,三七五 | 三,四五〇 | 三,六〇〇 | 三,七五〇 | 三,九〇〇 | 四,〇五〇 | |
總產量 | 千公噸 | 七三‧二 | 七五‧九 | 七九‧六 | 八三‧八 | 八七‧四 | 九一‧一 | |
二、 | 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二〇‧〇 | 二〇‧五 | 二一‧〇 | 二一‧五 | 二二‧〇 | 二二‧五 |
三、 | 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五三‧二 | 五五‧四 | 五八‧六 | 六二‧三 | 六五‧四 | 六八‧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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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洋菇
- 建立優良母樹制度,輔導繁殖優良種苗,推廣果農種植或更新。
- 鼓勵集團栽培,推行大面積經營,降低生產成本。
- 由青果社改善產品處理、處理、包裝及運銷等業務,提高品質,促進外銷。
- 建立供果制度,避免果販操縱,影響交貨秩序,加強檢驗,確保外銷品質,樹立市場信譽。
- 由有關試驗研究場所加強試驗研究工作,配合改進栽培管理技術,推廣果農採用。
表四・十六 柑桔供需估計
項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第 六十二 年 | 期 六十三 年 | 六十四 年 | 計 六十五 年 |
---|---|---|---|---|---|---|---|
一、生產目標 | 栽培面積 | 千公頃 | 二、四三一 | 二、四三一 | 三、六二七 | 三、六二七 | 三、六二七 |
收穫面積 | 千公頃 | 二、二六九 | 二、二六九 | 三、三四〇 | 三、三四〇 | 三、三四〇 | |
總公頃產量 | 千公噸 | 二〇、三六九 | 二〇、四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一三、三五五 | 一三、六〇〇 | 一〇、八〇〇 | 一〇、八〇〇 | 一〇、八〇〇 | 一〇、八〇〇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七、〇一四 | 六、八〇〇 | 一〇、七〇〇 | 一四、二〇〇 | 一四、二〇〇 | 一四、二〇〇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洋菇為新興外銷作物之一,主要係供加工製罐供應外銷,自五十二年起即實施產銷計劃,辦理契約生產及原料保證價格,在安定中求發展。近年外銷價值達四千萬美元以上,對繁榮農村經濟貢獻至鉅,惟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為期本省洋菇產銷事業順利發展,今後須在洋菇栽培管理技術,病蟲害防治及優良菌種培育等方面繼續努力,以提高本省洋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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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辦理契約生產:洋菇係實施產銷管制之外銷作物,應在以銷制產原則下從事生產,以免生產過剩,供需失調。今後應加強宣導教育農民,瞭解計劃產銷之重要性,並實施菇舍普查工作,控制栽培面積及產量,以期徹底執行產銷計劃。
- 實施獎懲辦法:考核農會辦理外銷洋菇原料產銷計劃工作,獎優懲劣,以期農會確實執行產銷計劃。
- 全面推廣栽培技術改進:塑膠菇舍綜合栽培法,經多年示範推廣結果,對於提高單位產量及品質均有顯著成效,應積極全面推廣。
- 推行集團栽培共同運銷:鼓勵菇農選擇適當地點集團栽培,以利實施共同經營及共同防治等工作,使洋菇生產在管理及技術上能更集約,以降低生產成本,同時並辦理原料共同運銷,以確保原料品質。
- 改進洋菇菌種:目前洋菇菌種係採統籌供應制度,所用品種仍係多年前由國外引進之品種,今後應指定試驗研究單位或學術團體提出具體試驗研究計劃,作有計劃之引進新品種或進行育種工作,以謀改進菌種品質。
- 脫水、冷凍洋菇納入產銷計劃:目前外銷洋菇,僅罐頭洋菇乙項實施計劃產銷,而冷凍及脫水洋菇迄未實施計劃產銷,致影響外銷洋菇罐頭產銷秩序,為徹底執行外銷洋菇產銷計劃,應將脫水及冷凍洋菇,應納入產銷計劃。
表四.十七 洋菇供需估計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 | 生產目標 | |||||||
栽培面積 | 公頃 | 三、九三六 | 三、三三三 | 三、四〇〇 | 三、六〇〇 | 三、七〇〇 | 三、九〇〇 | |
每坪產量 | 公斤 | 一六.五七 | 一六.五七 | 一八.〇八 | 一九.二〇 | 二〇.三〇 | 二一.八〇 | |
總產量 | 千公噸 | 五二 | 四八 | 六一 | 六九 | 七七 | 八五 | |
二、 | 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一六 | 一六 | 一八 | 二〇 | 二二 | 二四 |
三、 | 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三五 | 三二 | 四三 | 四九 | 五五 | 六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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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洋蔥
- 加強辦理試驗研究工作:關於洋蔥栽培管理技術、病蟲害防治及優良種種培育等工作,仍有待試驗研究機關繼 續加強辦理,以期提高洋蔥單位產量及品質,降低生產成本,促進外銷。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省於日據時期無洋蔥之栽培,省內所需洋蔥均由日本供應,惟自民國四十三年引種成功廣栽後,產量逐年增加,除供應 省內需要外,且已成為重要外銷蔬菜。自五十九年起,依照經濟部公布外銷洋蔥產銷處理原則,實施計劃產銷,推行契約栽培, 產銷穩定,五九—六○年期外銷量八六四二七四箱(一七、二八五公噸)換取外滙二0六十萬美元,對於高屏地區林園、車城、 恆春等沿海窮困地區農村經濟之繁榮,貢獻至鉅。
表四・十八 洋蔥供需估計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第四期六年計畫 |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
一、生產 | 栽培面積 | 公頃 | 533.09 | 710.00 |
總產量 | 千公噸 | 450.40 | 330.00 |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16.77 | 117.00 | 117.50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28.33 | 213.00 | 179.05 |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推行契約外銷,由洋蔥出口業者與省農會於種植前訂定產銷契約,並保證最低價格,省農會於洋蔥生產期統一供應外銷洋 蔥,以提高外銷洋蔥品質及安定產銷,增加農商利益。
第四章 農業部門 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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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十三、蘆筍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白蘆筍為臺灣在近來迅速發展之加工外銷作物,其收穫期適為洋菇罐頭工廠休閒期間,可利用此等工廠原有設備加工製罐,延長工廠開工時間,節省加工成本,故此農工雙方有互利條件下,種植面積迅速增加。目前蘆筍種植面積次於美國,為世界第二生產國。白蘆筍罐頭外銷市場以歐洲為圭,過去由於發展過於迅速,形成一窩蜂現象,農工雙方又未能協調合作,導致產銷秩序紊亂。為穩定蘆筍事業之發展,須實施農工契作栽培,原料蘆筍共同運銷,以平衡原料供需,提高品質,確保外銷市場。
綠蘆筍質優味美,適宜新鮮蔬菜食用及冷凍製罐加工,美、日及歐洲有廣大市場,故綠蘆筍亦應與白蘆筍並行發展。為確保品質,防止盲目增殖,應實施五年長期契作,集中栽培一百公頃以上,所有原料必須透過檢收冷卻處理站,始得進廠加工,俾確保蘆筍罐頭優良而提高品質。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 實施計劃生產,指導農民配合計劃生產目標,生產蘆筍原料並嚴格控制品質,執行契作。
- 考核農會辦理外銷白蘆筍罐頭原料產銷工作,獎優懲劣,以促使確實驗行產銷計劃,拓展外銷。
- 擴大綠蘆筍生產外銷:綠蘆筍罐頭試種冷凍加工後,成品品質優良,且美國市場需要量逐年增加,今後將擴大推廣農工長期契作栽培,拓展綠蘆筍輸出。
- 增加調味、醋漬、油漬、什錦、蘆筍汁等蘆筍新產品,以擴大外銷市場;同時並利用臺灣週年生產之特色,以鮮綠蘆筍供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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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或東南亞等國外市場。加強試驗研究,改進栽培管理技術:目前臺灣甚多筍田烏瓦、六年牛以上之老筍田,一、二、三年生之筍田仍為農民自行留種,已失第一代雜交優良特性,所產嫩莖品質及產量均差。將由各試驗場所或學術團體,加強試驗研究,育成適於臺灣種植之優良新品種。
表四・十九 白蘆筍供輸估計
項目 | 單位 | 六年(實績) | 第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十二年 | 第六十三年 | 第六十四年 | 第六十五年 |
---|---|---|---|---|---|---|---|
一、栽培生產面積 | 千公頃 | 一、七〇 | 五・八〇 | 一・〇〇 | 八・〇〇 | 八・二〇 | 八・七〇 |
二、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七、四九四 | 五・二〇 | 七、八〇 | 一、一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七〇〇 |
三、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一、一八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三、可供外銷量及存貨 | 千公噸 | 一、二〇 | 九七 | 九二 | 一〇五 | 一四〇 | 二三〇 |
十四、蔬菜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省由於自然環境、輪作制度及土地利用等關係,冬季蔬菜產量較夏季為多,以致冬季蔬菜生產過剩,必須發展加工及外銷,以減少菜價暴跌幅度,維護菜農利益。至夏季蔬菜因高溫多濕,易罹病蟲害,加以颱風、暴雨侵襲,不易栽培,每發生供不應求現象,菜價高漲,影響物價甚鉅,故應輔導改進生產技術,獎勵短期,災後、高冷地夏季蔬菜栽培及應用塑膠網覆蓋保護等,以增加夏季蔬菜產量。
近年來蔬菜外銷逐漸增加,但因蔬菜不耐運輸,故外銷市場限於鄰近之日本、香港、越南、琉球等地,尤以瓜果及根類蔬菜之果蠅、線蟲問題,未獲自解釋禁,致省產蔬菜外銷受阻,今後應加強病蟲害防治工作,期早日開拓蔬菜外銷,同時尚應增產高價
第四章 農業部門 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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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蔬菜,以爭取外滙。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生產指導:由各區農業改良場,在蔬菜產區指導菜農按照計劃生產。
- 擴大夏季蔬菜示範面積與組織,並輔導改進生產技術,增加夏季蔬菜生產。
- 輔導加工廠、出口商與農民契約生產,保障收購價格,加工外銷。
- 促進蔬菜冷凍加工,鼓勵發展蔬菜冷凍、冷藏、脫水、鹽漬、製罐等事業。
- 協助產地農民組織,辦理蔬菜分級、包裝及共同運銷等工作。
- 加強農藥殘量測定,指導農藥使用及害蟲綜合防治。
- 由加工廠、出口商、果菜及批發市場,提撥部份經費,充作保障價格及試驗研究費用。
- 加強試驗研究發展,引進或育成優良蔬菜品種推廣,試驗研究耕作機械化,蔬菜分級、包裝及運輸方法,蔬菜病蟲害及發展蔬菜加工、冷凍、脫水等工作。
- 改進果菜批發市場營運。
表四・一○ 其他蔬菜供需估計 (第六期四年計劃)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準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量 | |||||||
總栽培面積 | 公頃 | 22,653 | 23,400 | 24,000 | 24,500 | 25,000 | 25,500 |
每公頃產量 | 公斤 | 12,587 | 12,750 | 12,900 | 13,000 | 13,100 | 13,200 |
總產量 | 千公噸 | 285 | 298 | 309 | 319 | 329 | 337 |
二、國內需要量 | 千公噸 | 12,105 | 12,750 | 12,900 | 13,000 | 13,100 | 13,200 |
三、可供外銷量 | 千公噸 | 483 | 508 | 540 | 570 | 600 | 626 |
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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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畜 牧
一、養豬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豬為臺灣畜牧生產的大宗,經歷年來之積極鼓勵輔導,養豬事業已有良好基礎,對國民營養之改善,農村勞力之有效利用及農村經濟之繁榮,均有莫大幫助。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由於推行「農牧綜合經營計劃」及「臺灣省豬隻產銷連鎖推廣計劃」,以及輔導民間設立現代化屠宰場與豬肉加工廠,使本省養豬事業由副業性走向企業性經營,充分供應國內外豬肉市場之需要,對增進國民健康與外滙收入貢獻殊多。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飼養管理、育種、營養、疾病防治與肉品等研究試驗。
- 繼續推廣最適宜之農牧綜合經營制度與豬隻供銷契約制度。
- 加強飼料原料分析,積極研究最適宜飼料配方。
- 建立現代化飼料工廠與飼料貯運設備,充分供應價廉質優之飼料。
- 擴大辦理濱海貧困地區農牧綜合經營計劃,以改善農民生活。
- 加強辦理「臺灣省豬隻產銷連鎖推廣計劃」,建立豬隻計劃生產。
- 增建現代化屠宰場及豬肉加工廠,改善豬肉衛生,拓展豬肉外銷。
- 改善毛豬、豬肉及飼料運銷制度,減低運銷費用。
- 改進養豬經營方式,促進豬隻企業化經營,以提高養豬收益。
第四章 農 業 部 門 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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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 單位:千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四.二.二 毛豬供需估計
項 目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計劃 |
---|---|---|---|---|---|---|---|
國內需要量 | 四、三〇〇 | 四、四一一 | 四、六三九 | 四、八六六 | 五、一二三 | 五、三七七 | 五、三七七 |
可供外銷量 | 三七五 | 三五五 | 三八九 | 四六一 | 五一五 | 五三七 | 五三七 |
合 計 | 四、三七五 | 四、七六六 | 五、〇二八 | 五、三二七 | 五、六三七 | 五、九五一 | 五、九五一 |
生產目標(屠宰頭數) | 四、三七五 | 四、七六六 | 五、〇一八 | 五、三二七 | 五、六三七 | 五、九五一 | 五、九五一 |
二、牛
(甲)乳牛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在歷期四年經濟計劃中,乳牛事業均列為農業部門發展重點之一,經過多年之提倡,臺灣乳牛事業已有顯著成效,乳牛飼養頭數及牛乳產量逐年增加,乳牛品種及飼養技術已顯見改進,對乳牛疾病防治與檢疫工作執行已甚為嚴密。但臺灣乳牛業仍僅初具規模,近年因經濟發展加速,國民所得提高,乳品需要量激增,國內自產牛乳不敷需要甚多,仍須仰賴進口供應。臺灣地區屬亞熱帶,在有灌溉地區,牧草產量高,且農作副產物豐富,有利於飼養乳牛。因此,為充裕乳源,今後仍將著重於推廣酪農,發展乳業。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規劃酪農發展地區,配合乳品加工廠之設置,集中地區飼養乳牛。
- 加強對飼胃生理、牛隻營養、犢牛生產、乳製品、牛隻育種、疾病防治等試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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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肉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飼養肉牛隻以耕牛為王,肉用牛之飼養頭數非常有限,故耕牛為供應肉的最主要來源。近年來農業機械化進展頗速,耕牛逐漸淘汰,故需擴大肉牛飼養,以充裕肉牛肉供應。由於牛隻生長較長,繁殖慢,加之牛肉消費因人口增加及國民生活水準提高,需要日增,以致本省食用牛肉未能自給自足。為配合今後消費需要,尚應積極增產牛隻,除普遍設置人工授精站及進口種公牛以提高現有之母牛繁殖率並改良體型外,並大量進口種母牛,成立肉牛村,以加速牛隻生產,充裕肉源。
- 加強在遠山區、淺山區及平地分區推行牛隻飼養計劃及研究,並配合當地之農作制度。
- 推行機械化操作及共同事業飼養乳牛,俾能節省勞力,增加收益。
- 協助省、縣農會及民間乳品廠推展鮮乳事業。
- 籌撥專款,貸放民間牧場與酪農,協助輔導自國外進口乳牛。
- 集中飼養肉牛及備用牛,改進育種、免疫及有效推行犢肉之生產。
- 改善鮮乳及其製品之運銷業務。
(二) 配合措施與制度
- 規劃肉牛發展地區,成立肉牛村,集中飼養肉牛。
表四‧二三 牛乳及牛乳生產目標
項 目 | 單 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第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計畫期 |
---|---|---|---|---|---|---|---|---|
乳牛 | 頭 | 一七、八二一 | 二一、〇〇〇 | 二一、九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二七、〇〇〇 | 三一、〇〇〇 | |
乳產量 | 公噸 | 二、〇九六 | 二四、八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三、〇〇〇 | 三五、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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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加強人工授精工作,於母牛較集中且交通方便地區,普遍設置人工授精站,提高母牛配種繁殖率,加速生產牛隻。
- 配合淺山坡地之開發,建立草原,選定示範實驗區,再發展為大區域肉牛事業。
- 籌措專款,貸放民間牧場與農民,協助輔導自國外進口種母牛。
- 配合乳牛事業發展,充分利用情公乳牛及淘汰母牛,予以肥育,以增加牛肉生產。
- 改善運輸業務。
表四.二一三 肉牛生產目標
單位:頭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肉牛(黃牛及肉牛)年底頭數 | 八七、〇八七 | 八九、〇〇〇 | 一〇一、〇〇〇 | 一一三、〇〇〇 | 一二四、〇〇〇 | 一三五、〇〇〇 |
屠宰頭數 | 四四、六九〇 | 四五、〇〇〇 | 四六、〇〇〇 | 四七、〇〇〇 | 四九、〇〇〇 | 五三、〇〇〇 |
進口種母牛頭數 | 一八 | 八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三、家禽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省家禽事業以養雞發展最為迅速,在第五期經建計畫期間,養雞事業已由副業性小規模飼養,進入大規模企業化經營,養鵝經營技術及方式,較以往進步甚多,對於產品處理亦大有改善,新型電化宰鵝場之設立,改進了舊式宰鵝方法,提高屠體衛生及品質,養鴨經營方面,趨向養鴨、養魚綜合經營。飼養管理已獲改善,目前粒狀混合飼料已逐漸為養鴨農民所採用。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家禽育種、營養、飼養管理及疾病防治之基本試驗。
- 加強肉鴨、產蛋鴨生產之研究,尤應著重拓外銷可能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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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勵民間投資養禽及育種。
- 獎勵民間投資家禽屠宰場,改善屠體出售方法,提高產品品質。
- 加強研究改善家禽經營技術與方式,以降低生產成本,趨向企業化經營。
表四・一二四 家禽生產目標※ 單位:千隻
項 目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準年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計 劃 |
---|---|---|---|---|---|---|---|---|
火 鴨 | ||||||||
計 | 1,098 | 1,210 | 1,200 | 1,250 | 1,300 | 1,350 | 1,400 | 7,700 |
鴨 | 33,405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200,000 |
鵝 | 11,826 | 1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75,000 |
雞 | 20,998 | 25,620 | 25,000 | 25,000 | 25,000 | 25,000 | 25,000 | 125,000 |
合 計 | 65,727 | 75,630 | 80,100 | 81,000 | 87,000 | 93,410 | 100,185 | 480,185 |
註:※係屠宰數量。
四、牧草種植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近年來本省牧草栽培試驗與山坡地之開發,已為乳肉牛之增產奠定良好基礎。牧地發展計畫早在民國四十八年間在楊梅開始示範坡地牧草養牛事業,五十四年起在聯合國方案臺灣山坡地畜牧計劃方案下加強重點執行,聘請專家致力調查研究飼料、放牧地以及土壤莖料、禾本科混合牧地,施肥及管理等,初期已獲得相當資料。今後更應積極加強推廣,以配合增產。至於山坡地如何建立牧草飼養家畜之收益遠較栽植相思樹、香茅草、瓊麻等為有利,應獎勵改植以配合畜牧事業發展。近年來利用平地集中栽培牧草飼養乳肉牛之趨勢激增,值得重重視與獎勵。此外,本
第四章 農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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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七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省未開發之山坡地以及沿海鹽埔地面積極廣,發展栽培牧草之潛力極大,亦應加以輔導。平原貧瘠地區之開拓與山坡地之開發應同 時並進,並應充實有關機構之人員與經費,俾使發揮更大功能。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牧草之基本研究與其他農牧制度之配合。
- 推行有系統有組織之平地與山坡地開發計劃。
- 加強禾本科、荳科牧草以及混合放牧地之研究,並予以推廣。
- 廉價供應優良種子、種苗,不足之種子應予補充,以使獎勵推廣。
- 調查有毒植物,改良牧野。
- 設置長期低利資金,充裕資金供應。
第五節 漁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擬闢栽培多年生牧草 | 公頃 | 四八〇 | 八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八〇〇 | 二、三〇〇 | 二、八〇〇 |
在第五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期內,漁業仍保持高度之成長。漁業產量由五十七年(計劃之前一 年)之五三一、一七〇公噸,增至六 十年之六五〇、〇九六公噸。平均每年增產率為七%。漁產外銷價值由 五十七年之二、八〇〇萬美元增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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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時並進,並應充實有關機構之人員與經費,俾使發揮更大功能。 省未開發之山坡地以及沿海鹽埔地面積極廣,發展栽培牧草之潛力極大,亦應加以輔導。平原貧瘠地區之開拓與山坡地之開發應同
二、配合措施與制度
- 加強牧草之基本研究與其他農牧制度之配合。
- 推行有系統有組織之平地與山坡地開發。
- 加強禾本科、荳科牧草以及混合放牧地之研究,並予以推廣。
- 廉價供應優良種子、種苗,不足之種子應予補充,以便獎勵推廣。
- 調查有毒植物,改良牧野。
- 設置長期低利資金,充裕資金供應。
表四‧二五 牧草種植目標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一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栽培多年生牧草 | 公頃 | 四八○ | 八○○ | 一、三○○ | 一、八○○ | 二、三○○ | 二、八○○ |
第五節 漁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在第五期四年經濟計劃期內,漁業仍保持高度之成長。漁業產量由五十七年(計劃之前一年)之二五三、一一七○公噸,增至六十年之六五○、○九六公噸。平均每年增產率為七%。漁產外銷價值由五十七年之二、八○○萬美元增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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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年 之 八、 三 一 四 萬 美 元。
但與原計劃目標比較,除第一年達成一○○・六%外,第二年僅達成九七%,第三年降低目標後亦僅達成九七・八%,第四年之生產目標已由原訂之八○、○○○公噸修正為七○、○○○公噸,原因係由於原計劃興建之大型拖網漁船未能實現及大型圍網漁業之引進未能完全成功所致。
自從實施經建計劃以來,臺灣之動力漁船由一、七七九艘增至一○、五五艘,約增加五倍。漁場面積雖有相當之擴大,但目前國內漁船在各大洋低緯度區作業,三○組拖網漁船遠達至越南及婆羅洲外海作業及數十艘自上年度開始至澳洲外海作業外,其餘萬餘艘動力漁船之九五%以上均在中國東海南部,臺灣周圍,南中國海北部之狹窄海區作業,其對資源之壓力已相當嚴重。故就目前所利用之資源而言,除中上層洄游性魚類如鰆、鯖及鰹等之洄游量突增而增加生產外,如僅大量增加漁船而不積極拓展新漁場,漁業大量增產頗為困難。
目前海洋漁業最切要之措施
第一為對現已開發利用之資源作最合理之管理與經營,以穩定其生產,使之成為最可靠之糧食資源。第二為拓展新資源,擴大漁業生產之基礎,以求海洋漁業之進一步發展,及產量之再增加。目前最有希望開發之新資源,在近海方面,有中國東海及南中國海之鯖鰆資源,估計年產量可達一二○萬噸;臺灣南方之鯖鰆資源,估計年產量可達一二○萬噸;非洲外海之拖網漁場,估計年產量亦可達五一○萬噸;西南及中太平洋之鰹鮪資源,其資源量估計足可維持一五○萬噸之產量。以上各類漁場產量可達一○一○萬噸;遠洋方面,澳洲北方之拖網漁場,估計年產量可達一○一○萬噸;澳洲北方拖網漁場由於試驗船海慶號就試驗作業成功後,已誘導拖網船卅多艘前往作業。是故試驗船之迅速興建已成為現階段漁業發展之先決條件。
養殖漁業
由於臺灣優良之地理位置及氣候條件,以及養殖技術之進步,在第五期計劃期內,已有迅速之進步,尤其是鰻魚養殖技術之成熟已使臺灣養殖漁業進入新境界。養殖漁業產量由外銷市場之刺激及養鰻技術之成熟已使臺灣養魚業進入新境界。養殖漁業產量由五期計劃期內則逐漸上升,至六十年已達七、○○○餘公噸。今後如能適當擴大養殖面積,並進一步改進養殖方法,第六期經建計劃期內將有更佳之成績,但應注意各種魚苗之供應,特別是虱魚苗及蝦苗。
第四章 農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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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三) 漁產運銷
- 聯繁派駐國外之漁業專員、外文人員以及曾派駐國外之代表,搜集國外魚產品所需資料,加強外銷推廣。
- 聯繁外貿機構,輔導魚產品外銷組織及取外國魚貨代理經驗,強化漁產品國際貿易系統。
- 以資金及技術協助漁產之加工製造,促進外銷。
- 強化國內鮮魚(包括冷凍魚)之運銷系統,確立魚市場地位,加強運銷,縮短運銷過程,減降運銷成本。
- 試辦冷凍魚產品之櫥窗式銷售,並協助加強零售市場之設備及衛生管理。
- 推廣海藻之養殖。
(四) 其他措施
- 聯繁教育及預算機構,增撥經費及預算,為水產學校興建漁實習船,以培養迫切需要之實際作業人員,達成建教合一之目的。
- 加強漁業訓練,提高漁船船員之素質。
- 加強與國際漁業機構之聯繫及資料之交換。
- 加強漁業經濟研究,特別是成本與價格間之關係研究,應經常進行,作為漁業調整之參考。
- 簡化漁船、船員出海手續及漁產品出口檢驗及報關等手續,促進漁業發展及漁產品之外銷。
- 加強漁業調查統計,作為漁業經濟及生產研究之參考。
- 輔導建立健全之漁業企業組織與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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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單位:千公噸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四•一六 漁產供給計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一、生產目標 | |||||||
遠洋漁業 | 二一九四〇〇 | 二二五〇〇〇 | 二三七〇〇〇 | 二八四〇〇〇 | 三三七〇〇〇 | 三九七〇〇〇 | 一二五五〇〇〇 |
近海漁業 | 一二〇〇〇〇 | 一二五〇〇〇 | 一二六〇〇〇 | 一二七〇〇〇 | 一二八〇〇〇 | 一二九〇〇〇 | 五一〇〇〇〇 |
沿岸漁業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一五一二〇〇 |
養殖漁業 | 六七八〇〇 | 七〇〇〇〇 | 七二〇〇〇 | 七四〇〇〇 | 七六〇〇〇 | 七八〇〇〇 | 三〇〇〇〇〇 |
合計 | 四四五〇〇〇 | 四五七八〇〇 | 四七二八〇〇 | 五二二八〇〇 | 五七八八〇〇 | 六四一八〇〇 | 二二一二八〇〇 |
二、國內需要量 | 四二四〇〇〇 | 四三五〇〇〇 | 四五〇〇〇〇 | 四六八〇〇〇 | 四八六〇〇〇 | 五〇四〇〇〇 | 一九〇八〇〇〇 |
三、可供外銷餘量 | 二一〇〇〇 | 二二八〇〇 | 二二八〇〇 | 五四八〇〇 | 九二八〇〇 | 一三七八〇〇 | 三〇四八〇〇 |
表四•二七 漁船建造計劃
項 目 | 單位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遠洋漁業 | 順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近海漁業 | 順 | 三、五〇〇 | 三、五〇〇 | 三、五〇〇 | 三、五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合計 | 順 | 六、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五〇〇 | 二六、〇〇〇 |
第六節 林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森林為臺灣重要經濟資源之一,除供應林產品外,且能發揮治山防洪之功能。據統計,臺灣林地面積為三、四二一、〇〇〇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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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四・二六 漁產供需估計
單位:千公噸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計劃合計 |
---|---|---|---|---|---|---|
生產目標 | ||||||
遠洋漁業 | 二九四 | 三二三 | 三五一 | 三七四 | 四〇〇 | 一四四八 |
近海漁業 | 二五〇 | 二六三 | 二七〇 | 二七八 | 二八六 | 一〇九七 |
沿岸漁業 | 一八八 | 一九七 | 二〇五 | 二一四 | 二二二 | 八三八 |
養殖漁業 | 二七八 | 二九〇 | 三〇〇 | 三一〇 | 三二〇 | 一二二〇 |
合計 | 一〇一〇 | 一〇七三 | 一一二六 | 一一七六 | 一二二八 | 四六八三 |
國內需要量 | 五〇〇 | 五三〇 | 五七〇 | 六〇〇 | 六三〇 | 二三三〇 |
可供外銷量 | 五一〇 | 五四三 | 五五六 | 五七六 | 五九八 | 二七八三 |
表四・二七 漁船建造計劃
項目 | 單位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遠洋漁業 | 噸 | 三、〇〇〇 | 三、五〇〇 | 三、五〇〇 | 四、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近海漁業 | 噸 | 三、〇〇〇 | 三、五〇〇 | 三、五〇〇 | 四、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合計 | 噸 | 六、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第六節 林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森林為臺灣重要經濟資源之一,除供應林產品外,且能發揮治山防洪之功能,據統計,臺灣林地面積為一、三四一、〇〇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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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八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場用材生產估計四三萬六千立方公尺,較前期減少二萬立方公尺,係在實現逐漸減少公營林場生產,並將其逐漸轉移民營,以鼓勵民間從事木材生產之林業政策。
為儘可能減少伐木對於水土保持之破壞,對於伐木應採取下列措施:
- 加速開發過熟針葉樹,隨伐隨植,造林經費撥付與苗種供應等均均配合。
- 採用塊狀擇伐及帶狀擇伐方式,儘量避免大面積砍伐。
- 伐木後留置跡地枝葉應加以處理,以減少伐木對防洪不良影響。
- 伐木及林相變更計劃應優先考慮工業原料之供應,改善工業原料材標售或簽訂長期合約供應。
乙、林產工業與木材外銷:
- 市場調查與推銷:
- 繼續辦理木材市場調查及有關林業經濟問題之研究工作。
- 加強報導木材生產、市場供需、標售立木成標情形與貿易機會,以促進林產物流通及推銷。
- 林業機構及學校應與木材工業界密切合作,增強林產試驗研究設備,訓練人材,貸與必需資金,長期供應原料以發展木材工業與加工技術。此外,對於發展木材化學工業,亦當予以充份注意。至於配合國際市場需要進口南洋材為原料,加工外銷,亦係重要發展途徑。
- 提倡木材乾燥、防腐及加工業發展:
- 木材乾燥為解決闊葉樹材利用之最大關鍵。闊葉樹種繁多,宜輔導民營加工業者,在各地普遍建立小型木材乾燥窯,以改進木材製品及加工品的品質,促進外銷。
- 配合東部開發計劃需要,鼓勵民間在花蓮或臺東設立木材防腐廠。
- 由政府頒佈木材防腐規則。
- 製訂並推行木材標準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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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造林及林相改善:
本期計劃造林一〇八、〇〇〇公頃,應責成林務機構切實分區督導考核,儘量檢討其經濟效益,並注意用材及木材工業原料之長期供應用材計劃,縮短伐期,提高品質,並在伐木收益內提撥一定比例金額為造林經費及擴大舉辦造林貸款或籌設造林基金,其重要措施如次:
- 調查全省房屋建築、傢俱、車輛、造船、木器、合板等用材之常用規格,藉以訂定初步木材規格表及作木材分級依據。
- 配合房屋建築規格標準化,以推行木材標準規格,並促進民間發展建築材料製造工業。
- 各製材工廠應儘可能增設削片機,以利用邊皮材、棄材及枝梢材,以生產削片,供紙廠、人造木材廠等作為原料。
- 舉辦製材技術及外銷木材品等等技術訓練,藉以促進製品及加工外銷。
- 減少原木出口,儘量推行製品外銷,增加製材工廠生產,以發揮其潛在能力。
- 加強林產檢查取締,嚴厲禁止木材工業原料之利用。
- 充實林業高等及專業教育,應有成林機構切實分區督導考核,儘量檢討其經濟效益,並注意用材及木材工業原料之供給。
- 擬訂編林伐期一〇八、〇〇〇公頃,並在伐採區域設定種子園及採種林,以採取優良種子。
- 建立優良育苗制度,依據林業區及集水區劃分,供應造林所需樹種、苗木及造林設備。
- 林相變更所產闊葉樹材,應儘量充木材林工業原料之用。
(三) 林道修建及森林保護:
1. 林道修建:
林道之選定應以集水區為單位,依據經營計劃,配合作業之需要,妥慎選擇林道路線,使每區林道長度保持最少必需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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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通過較少冲蝕危險地區,並普遍實施邊坡保護工作。又林道之建設,除用以開發沿線森林資源之外,並期能有利於造林與保林工作。
- 森林保護:
(1) 防範森林火災:森林火災之防止為林政首要工作,故本計劃期內仍繼續保現有七十六座防火瞭望台之通訊設備,除將林務局專用電話線改設為電信局電話,以求靈活而節省經費外,並加強補充各種防火器材及氣象觀測設施,督導山地青年防火巡邏隊,配合林區管理處員工,切實執行林野巡視,同時加強重要伐木作業地區之防火安全檢查。其次為加強各林區管理處森林火災消防指揮部與森林救火隊之組織訓練,提高營救森林火災機動性,以期有效預防與及時搶救。此外將加強病蟲害防治研究與防治,以達到保護森林林業之目的。 (2) 清理濫墾林地:本省濫墾林地,收回林地,施行造林,以免林地繼續遭受破壞。對濫墾地,不論墾民種植何種作物,一律嚴格
表四‧二八 林業供需估計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一、生產目標 | |||||||
工業原料材及薪炭材 | |||||||
進出口 | |||||||
進口量 | 千立方公尺 | 一、六〇〇 | 一、七五〇 | 一、八〇〇 | 一、八五〇 | 一、八五〇 | 一、八五〇 |
出口量 | 千立方公尺 | 一、二二八 | 一、五〇〇 | 一、七〇〇 | 一、八〇〇 | 一、九〇〇 | 一、一〇〇 |
面 積 | 千公頃 | ||||||
二、造林面積 ※ | 千公頃 | 六二五 | 七〇〇 | 七五〇 | 八〇〇 | 八〇〇 | 八〇〇 |
註:※ 造林面積包括林務局、大雪山林業公司、橫貫公路森林開發處、臺灣大學、中興大學、林業試驗所等單位之直營造林及縣市推廣獎勵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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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水利
第五期四年經建計畫所擬訂之調查規劃研究,均能順利執行,而防洪工程,因有防洪基金之設立,與由省庫每年編列經費以配合支應新建工程,尚能達到部份目標,但仍以十九條重要河川之歲修、養護為主。灌溉排水工程,原有十四項主要工程,由於省政府之財政困難,無法籌措巨大經費,予以補助,而同時地方農民受益者,亦難獲得大宗低利之貸款(償還能力很低)。在此期間,已完成者後龍水庫、能高灌溉工程、五防潮閘門、新港灌溉工程,以及輪流灌溉與小型灌溉工程。至專案籌款之曾文水庫計畫,正順利推進中,預定民國六十二年可完成。
一、調查規劃研究
調查規劃研究為水資源經濟開發必備之途徑,可分為兩部份進行,一為方案計畫實施之前之規劃,一為基本資料之蒐集整理與試驗研究。前者包括水文分析、工程位置之選擇、地質之探討、工程材料之調查、用水量(排水量)之估計、開發地區之農業經濟調查、工程設計之比較等項,據以擬具可行之實施方案;後者包括氣象、水文觀測、河川流量與泥沙之分析研究、河道斷面測量及河川泥沙之觀測與研判、地下水之勘測、地層變遷之研究、土地利用調查、旱作試驗研究等。海洋地區及海埔地開發前所需水文氣象、潮汐之觀測與研判、地下水之勘測、地層下陷觀測、全面性可開發利用之水資源調查,亦為重要之項目。本計畫期內將妥籌等財源,分別由經濟部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臺灣省水利局辦理下列項目:
- 水資會辦理: 水文調查與分析、地下水勘查與分析、高雄、臺南、宜蘭、新竹、東部等水資源調查、臺北、基隆及高雄、臺南兩區水資源規劃、水工試驗及土壤試驗。
- 水利局辦理: 灌溉開發規劃、河川治理規劃、基本資料蒐集及分析、旱作灌溉試驗、洪水預報等。
- 水資會辦理: 海埔新生地開發前之調查與規劃所需水文、氣象、潮汐等。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一、防洪工程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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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臺灣省政府為奠定河防經費自給自足之基礎,於民國五十五年設置河防基金,並由省庫每年編列補助經費,以配合支應新建工程、歲修及養護工程。本計劃著重現有設施之維護歲修,並視地方負擔撥款之籌措情形,配合河川治理之需要,辦理新建工程。本計劃四期內擬續辦理全省十九條主要河川之防洪工程,估計在四年內完成新建堤防八、五○○公尺、養護堤防二、○○○公尺、丁壩二四○座、歲修堤防三七○公尺、丁壩三五五座。至於次要河川之防洪工程,仍由各縣市政府自籌經費,並省府補助河川公地使用費收入款辦理,不包括在本期四年計劃之內。上述由臺灣省水利局主管辦理之主要河川防洪工程,可綜合如下表:
表四‧二一九 主要河川防洪工程目標
項目 | 單位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主要河川歲修 | |||||||
堤防 | 八、二○○ | 八、五○○ | 八、五○○ | 八、五○○ | 八、五○○ | 三三、七○○ | |
丁壩 | 一五五 | 一五五 | 一五五 | 一五五 | 一五五 | 三五五 | |
主要河川養護 | |||||||
堤防 | 一、二○○ | 一、二○○ | 一、二○○ | 一、二○○ | 一、二○○ | 一一、○○○ | |
丁壩 | 二四○ | 二四○ | 二四○ | 二四○ | 二四○ | 八、二○○ | |
主要河川新建 | |||||||
堤防 | 七、四○○ | 一、六○○ | 一、六○○ | 一、六○○ | 一、六○○ | 六五、四○○ | |
丁壩 | 二四五 | 一五○ | 一五○ | 一五○ | 一五○ | 五五五 | |
計 | 一一一、○○○ |
三、灌溉排水工程
灌溉排水工程為農業增產之基本措施,計劃方針為充分利用水資源,增加灌溉面積,以彌補因工業及建築用地而每年減少五○、○○○公頃以上之灌溉農業地。繼續改善已有灌溉設施,以確保作物栽培面積增產而實行計劃生產目標。與辦旱作灌溉工程計劃,以提高飼料作物及其他旱作作物之產量。各地排水設施年久失修,功效甚差,需要加強平原區之排水。本計劃期內將實施下列
七項主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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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仁 (後期) 灌溉工程;
(二) 嘉南幹線系統灌溉改善工程;
(三) 曾文水庫計劃有關之灌溉改善工程;
(四) 區域排水計劃;
(五) 大甲溪下游灌溉工程;
(六) 輪流灌溉工程;
(七) 小型灌溉 (瑞穗旱作灌溉) 工程。
本計劃估計可新增灌溉面積一三、八二九公頃 (內有旱作三、一○○公頃) 及改善灌溉面積一六八、一八三公頃 (內有旱作面積八、三○○公頃)。
表四•三一○ 灌 溉 灌排水工程受益估計
| 項 目 | 單 位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 計 |
| :---- | :---- | :------- | :------- | :------- | :------- | :------ |
| 新增面積 | 公 頃 | 三、一七九 | - | - | 一○、六五○ | 一三、八二九 |
| | | | | | | 其中旱作面積<br>三、一○○公頃 |
| 改善面積 | 公 頃 | 九八、九七三 | 三一、七○六 | 一二四、七三一 | 三一、○三三 | 二八八、四四三 |
| | | | | | | 其中旱作面積<br>八、三○○公頃 |
## 四、防潮海堤工程
臺灣四周環海,尤其西部地區,因潮位變化甚大,地勢較低地帶須有海堤與防潮設施,以資保護。原有之海堤及防潮間均係因陋就簡,加以地方政府多年來為財政困難,忽視與失修,故災害頻仍,而相關聯之土地遭受潮水浸淹,農業生產難免失敗,農民生產活則陷困苦。為改善濱海地區之農漁民困境,唯有積極修建海堤,方可確保正常之生產。在本計劃期間,除編列經費辦理養護已有設施,包括海埔新生地之堤防外,併擬在彰化、雲林、嘉南地區沿海每年建造新海堤二五、○○○公尺。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一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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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四•三一 海堤修建工程目標
項 | 單位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新闢海堤 | 公尺 | 二五、〇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〇 |
養護海堤 | 公尺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七二、〇〇〇 |
合計 | 四三、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一七二、〇〇〇 |
五、曾文水庫工程
本工程係在曾文溪上游建造一座主壩,高一三六•五公尺,以蓄積水源並與烏山頭水庫聯運用水量。曾文水庫之功能包括灌溉、公共給水、發電、防洪、娛樂、養魚等項,爲一多目標計劃。工程已於民國五十六年十月開工,預定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完成。在本期計劃之第一年可以發生部份效益。其工程目標修正爲新增灌溉面積二一,九七九公頃及改善灌溉面積七五,九八二公頃。對於嘉南區農產物,糯米、糖及雜糧(玉米、高粱等)之生產將有顯著之增加。另外年供公共給水五九,六八〇、〇〇〇立方公尺(噸)及裝置五〇、〇〇〇瓩發電廠。
第八節 土地資源開發利用
一、整理公有山坡地
(一)過去檢討
按照「臺灣省公有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辦法」申報之濫墾申報案六萬七千餘件,申報面積十一萬三千餘公頃,自五十有六年開始依法整理以來,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五十八年至六十一年)仍賡續辦理,審查、測量放租等工作,六十一年六月底前可完成。但實施水土保持及造林,因農民貧困,農村勞力不足,依照修正後之辦法將於三年內督促使之完成,否則收回其土地。然此項工作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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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三一 海堤修復工程目標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項 | 單位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新築海堤 | 公尺 | 一二五、〇〇〇 | 一二五、〇〇〇 | 一二五、〇〇〇 | 一二五、〇〇〇 | 五〇〇、〇〇〇 |
養護海堤 | 公尺 | 一三、八〇〇 | 一三、〇〇〇 | 一三、〇〇〇 | 一三、四〇〇 | 五三、二〇〇 |
合計 | 一三八、八〇〇 | 一三八、〇〇〇 | 一三八、〇〇〇 | 一三八、四〇〇 | 五五三、二〇〇 |
五、曾文水庫工程
本工程係在曾文溪上游建造一座主壩,高一三六.五公尺,以蓄積水源並與烏山頭水庫聯運用水量。曾文水庫之功能包括灌溉、公共給水、發電、防洪、娛樂、養魚等項,為一多目標計劃。工程已於民國五十六年十月開工,預定於民國六十三年十月完成。在長期計劃之第二年可以發生部份效益,其工程目標修正為新增灌溉面積一二、九七九公頃及改善灌溉面積七五、九八二公頃。對於嘉南區農產物,糖米,糖及雜糧(玉米、高梁等)之生產將有顯著之增加。另外年供公共給水五九、六〇〇、〇〇〇立方公尺(噸)及裝置五〇、〇〇〇瓩發電廠。
第八節 土地資源開發利用
一、整理公有山坡地
(一)過去檢討
按照「臺灣省公有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辦法」申報之濫墾申報案六萬七千餘件,申報面積十一萬三千餘公頃,自五十六年開始依法整理以來,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五十八年至六十一年)仍屢續辦理,審查、測量放租等工作,六十一年六月底前可完成。但實施水土保持及造林,因農民貧困,農村勞力不足,依照修正後之辦理將於三年內督促之完成,否則收回其土地。然此項工作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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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肅清濫墾事件,因尚有部分濫墾民未能及時申報,另租地造林地內及區外保安林內濫墾地依該法並未列入整理範圍,必須賡續奪
(二) 計畫目標及措施
1. 計畫目標
年度 | 項目 |
---|---|
六十二年 | 整理已處理濫墾申報以外之原野及區外保安林 一二、〇〇〇公頃 |
六十三年 | 整理已處理濫墾申報以外之原野及區外保安林 一二、〇〇〇公頃 |
六十四年 | 整理已處理濫墾申報以外之原野及區外保安林 一二、〇〇〇公頃 |
六十五年 | 整理已處理濫墾申報以外之原野及區外保安林 一二、〇〇〇公頃 |
註:本項工作擬分五年完成,第五年為一七、七四五公頃,合計六五、七四五公頃。
(三) 主要措施
- 加強整理濫墾申報以外之原野及區外保安林解除地,指導農民合理利用,實施保育處理,宜農地並依法放租或放領。
- 防止新濫墾之發生。
- 輔導農民發展農牧生產,促使經營現代化。
- 土地放領款項收入撥充山坡地農業發展基金。
二、水土保持與集水區治理
(一) 過去檢討
第五期四年計劃內,本省水土保持工作各年預定推廣面積均為一、五〇〇公頃,除本(六十一)年度工作仍在進行中外,其他各年均能如期完成。至集水區規劃治理工作,則因限於經費,暫以主要野溪及重要水庫集水區為對象,配合有關機關,作重點處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一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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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1. 計劃目標及措施
計劃目標:如次表
表四‧三三 水土保持利用及集水區規劃治理計劃目標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備考 |
---|---|---|---|---|---|---|---|
農地水土保持 | 公頃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三、五○○ | 包括國有林班解除地計劃 | |
綜合性水土保持及土地利用 | 公頃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四、五○○ | 包括國有林班解除地計劃 | |
集水區規劃治理 | 區 | 三 | 三 | 三 | 三 |
表四‧三三 水土保持利用及集水區規劃治理執行成果
項 | 目 | 單位 | 五十八年 | 五十九年 | 六十年 | 六十一年 |
---|---|---|---|---|---|---|
農地水土保持 | 預定工作量 | 公頃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二、五○○ |
完成工作量 | 公頃 | 一二、八五七 | 一一、九二四 | 一一、七九八 | 一一、七○七(正執行中) | |
綜合性水土保持及土地利用 | 預定工作量 | 公頃 | 一、五○○ | 一、五○○ | 一、五○○ | 一、五○○ |
完成工作量 | 公頃 | 一、二五一 | 一、二五一 | 一、二五一 | 一、二五一 | |
集水區規劃治理 | 預定工作量 | 區 | 四 | 四 | 四 | 四 |
完成工作量 | 區 | 一 | 一 | 一 | 一 |
2. 主要措施:
(1) 農地水土保持處理,首向農民宣傳,再由農民提出申請,政府給予技術指導,並發給規定補助,惟今後工作重點將以區域性綜合處理為主,一般零星推廣工作,因限於處理效果及政府人力財力,將逐漸予以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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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地重劃
(一) 過去檢討
- 五八至六十三年三年內完成重劃面積一○五、八五二公頃(六十一一年因重劃費用負擔問題,農民及地方要求暫予停辦)。
- 重劃完成後農場結構、水利設施、交通建設、人地關係等均已獲致改善,生產量因而增加,並便利農業機械及共同經營之推行。
- 本農地重劃工程費全由農民負擔,年來由於農業收益偏低,農民對農業改良投資興趣及能力減低,致對重劃不感興趣。
- 劃餘地代替工程費之辦法易滋糾紛。
(二) 計劃目標及措施:
- 計劃目標
年 | 期 | 面 積 (公頃) | 說 明 |
---|---|---|---|
六十二年 | - | 一O,OOO | 因農地重劃條例尙未完成立法程序,六十二年度難辦。但農民希望辦理之地區,仍可專案辦理。 |
六十三年 | - | 一O,OOO | |
六十四年 | - | 一O,OOO | |
六十五年 | - | 一O,OOO | |
合 計 | - | 四O,OOO |
- 綜合性水土保持及土地利用計劃: 為適應現代化農業經營需要,配坡地保育與利用雙重目的,除水土保持處理之外,並輔導公共設施及輔導農牧經營等綜合性業務,同時以集團性區域為處理輔導對象,促進共同經營,引進機械作業,降低生產成本。
- 集水區治理: 本項集水區治理工作因其所需經費龐大,政府財源有限,無法大規模進行整治工作,本計劃期內預定工作仍將以人口稠密地區之野溪及重要水庫集水區為對象,作重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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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八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2.主要措施:
- 完成農地重劃條例立法程序。
- 政府補助或貸款辦理,減輕農民對重劃之負擔。
- 研訂適宜之農場結構及標準坵塊面積,適應田間灌溉排水、交通及農業機械化需要。
- 改進重劃技術,對交換分合,研求週密辦法,減少重劃糾紛。
第九節 農業生產必需供應
一、種子
種子生產調製、包裝、貯藏、檢驗以及運銷之科學化,與農業生產具有密切關係,尤以臺灣之氣候條件,適合蔬菜、花卉種子之採種,惟亟須技術與生產計劃之配合。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為改進採種技術,提高種子品質,促使產銷合理化,特著重從事種子(或苗)業者之技術訓練與指導其種子調製、貯藏、包裝與檢驗,同時建立部份作物集中採種制度,成立種苗改進協會,促使產銷之協調,並輔導種子商出售種子時標示品質。
- 加強推行分區集中採種,以減少作物(或品種)間之雜交,俾維持優良品種之遺傳特性。
- 辦理種子病理試驗,防止種子傳播病菌。
- 加強種子檢驗,管制種子商標。
- 輔導種苗協會建立產銷合理制度及品種改良競賽,以減少種子之進口,開拓國外種子市場。
二、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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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第九節 農業生產必需供應
一、種子
種子生產調製、包裝、貯藏、檢驗以及運銷之科學化,與農業生產具有密切關係,尤以臺灣之氣候條件,適於蔬菜、花卉種子之採種,惟茲採種技術與生產計劃之配合。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為改進採種技術,提高種子品質,促進產銷合理化,特著重從事種子(苗)業者之技術訓練及指導其種子調製、貯藏、包裝與檢驗,同時建立部份作物集中採種制度,成立種苗改進協會,促進產銷之協調,並輔導種子商出售種子時標示品質。
為使種子產銷步入正軌,今後將推行以下各項措施:
- (一) 加強推行分區集中採種,以減少作物(或品種)間之雜交,俾維持優良品種之遺傳特性。
- (二) 辦理種子病理試驗,防止種子傳播病菌。
- (三) 加強種子檢驗,管制種子商標。
- (四) 輔導種苗協會建立產銷合理制度及品種改良競賽,以減少種子之進口,開拓國外種子市場。
2. 主要措施:
- 完成農地重劃條例立法程序。
- 政府補助或貸款辦理,減輕農民對重劃之負擔。
- 研訂適宜之農場結構及標準坵塊面積,適應田間灌排水、交通及農業機械化需要。
- 改進重劃技術,對交換分合,研求週密完善辦法,減少重劃糾紛。
二、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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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肥料,為農作物增產之必要條件,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由於肥料工業之更新與擴充設備,產量增加,成本及價格均有降低。目前除鉀肥因國內不能生產,仍需進口供應外,氮肥與磷肥不僅已能充分供應國內需要,氮肥且有剩餘可供出口。國內肥料價格,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經歷次改進肥料配銷方式,及三度調整出廠價格及配銷費用,進而大幅降低肥料換穀比率及現金售價後,除硫酸銨與日本國內農民購用價格極為接近外,其他肥料均較日本國內市價低廉甚多,對於降低農民生產成本,提高農民收益,促進作物生產貢獻甚鉅。
列各項措施:
- 研究酸性土壤石灰需要量問題,選擇重要旱作爲試驗對象。
- 研究慢性土壤肥力與施肥技術改進之研究。
- 經常辦理土壤肥力與施肥技術人員訓練,補充設備,以從事土壤肥力與施肥技術改進之研究。
- 加強現有土壤肥力速測站工作人員陣容及設備,俾向農民提供土壤速測及施肥推薦之服務。
- 加強並擴大辦理農民施肥教育,以增加生產並減低生產成本。
- 管理各種肥料之販賣,取締不合格之劣等肥料。
- 研究微量要素需要量問題及其對作物之效果。
- 鼓勵山地農民多用肥料。
表四・三四 肥料需要估計
單位:公噸
項目 | 六十年(實績) | 第六期四年計劃 | ||||
---|---|---|---|---|---|---|
六十一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化肥 氮 | 一五四,〇〇〇 | 一五三,〇〇〇 | 一五六,〇〇〇 | 一五六,〇〇〇 | 一五七,〇〇〇 | |
化肥 磷 | 六〇,〇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
化肥 鉀 | 四三,五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四三,五〇〇 | 四三,五〇〇 | 四三,五〇〇 | |
鉀素 鉀 | 六〇,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第四章 農 業 部 門 一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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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三、飼料
飼料為發展畜牧生產首要條件,畜牧生產成本中飼料費佔七成以上,因此飼料品質優劣價格高低直接影響畜牧生產至大。本省飼料生產不敷需要,其中玉米、黃豆(黃豆粉料)等雜糧仰賴進口補充,價格方面因受國際行情影響不甚穩定。為求充裕飼料供應並降低其價格,民國五十四年九月間飼料進口稅率曾予以調整降低,五十五、五十六年間復先後開放黃豆、玉米自由進口,此項措施對畜牧發展利益甚大,但自五十九年間實施大宗物資進口辦法以來,飼料原料之供應與價格又呈不穩,影響畜牧事業之發展。茲為充裕飼料原料供應,以促畜牧之發展,今後將採取下列各項改進措施:
- 降低飼料進口稅率,以促進畜牧業之發展。
- 協助檢查國內外飼料行情報,以供採購飼料之依據。
- 調查國內外飼料來源,期能掌握供需情況,俾利調配供應。
- 輔導廠家(包括農會飼料系統),建立健全採購制度,使能適時採購儲存配用,以節省費用,降低飼料成本。
- 協助於接近港口或主要原料集散地區建立現代化飼料廠以及現代化飼料散裝倉庫,以調節飼料供應,並提高飼料品質。
- 加強飼料之研究及品質之檢驗與管制。
- 促進設立雜糧飼料平準基金,獎勵雜糧生產,並安定飼料市場。
- 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低利貸款週轉資金,以減輕飼料費之負擔。
- 加強飼料之研究及品質之檢驗與管制。
單位:千公噸 表四‧三五 主要飼料需要估計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一年 (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 | 計劃 |
---|---|---|---|---|
六十二年 | ||||
六十三年 | ||||
六十四年 | ||||
六十五年 | ||||
玉米 | 580 | 1,065 | 1,260 | 1,380 |
1,368 | ||||
1,370 | ||||
1,380 | ||||
黃豆 | 430 | 400 | 410 | 530 |
470 | ||||
510 | ||||
530 | ||||
其他穀類 | 290 | 290 | 290 | 290 |
※ | 290 | |||
290 | ||||
290 | ||||
總計 | 1,100 | 1,755 | 1,960 | 2,200 |
2,128 | ||||
2,170 | ||||
2,200 |
註:※玉米與其他穀類可以互補代替,因此,將來之進口量將視國際價格而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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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業
一、藥
臺灣地處亞熱帶,病蟲害易於滋生。歷年來為確保農牧之增產,病蟲害防治工作不斷加強,農藥施用量亦逐年增加。以往農藥管理規章僅屬行政命令,在執行上固然困難重重,罰則亦過輕,未能有效取締地下工廠及偽劣農藥,且農民對於農藥施用之知識與技術尚不足,因此不但減低病蟲害防治之績效,並有因施用不當,引起中毒,或農產品含有農藥殘留量過多等情事。最近農藥法已完成立法程序,如能貫徹執行,當能大力改進農藥之生產、供銷與使用。
為充裕農藥之供應,提高產品品質,並使農民能有效使用,今後將加強推行下列措施:
- (一) 農藥製銷與品質管理:有關主管機關應依農藥法嚴格實施農藥供銷之管理,取締偽劣農藥,控制產品品質,特別加強檢驗單位技術人員及設備,注重市面抽查檢驗。
- (二) 農藥之安全與有效使用:改進各種農藥施用技術,擬定農藥殘留許可量之標準,並將試驗研究所獲結果提植物保護技術審議委員檢討後,提供有關方面參考施行。
- (三) 加強植物保護研究工作:協助植物保護試驗研究單位充實設備及提高人員素質,並以臺灣植物保護中心為核心,建立強有力的整體研究單位。
- (四) 植物保護組織與訓練:繼續辦理農民植物保護組織與訓練,以加強植物病蟲害防治計劃之推行,尤其需著重水稻、柑桔、香蕉、茶樹等病蟲害之共同防治,以確保基本糧食及外銷作物之增產。
表四.一三六 農藥需用估計
項 目 | 單位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有機磷類殺蟲劑 | 千公升 | 三、〇〇〇 | 三、一五〇 | 三、二〇〇 | 三、三〇〇 | 三、七〇〇 | 四、〇〇〇 |
氰化殺蟲劑 | 千公斤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一〇〇 | 三、〇〇〇 |
殺菌劑及其他 | 噸 | 三、四〇〇 | 三、五五〇 | 三、五〇〇 | 三、四〇〇 | 三、九〇〇 | 四、〇〇〇 |
計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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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五、農 機 具
由於臺灣農場零碎,以致農業機械化推廣工作進展緩慢。至目前為止,整地、病蟲害防治、灌溉、鄉村運輸等已初步機械化,但播種、插秧、施肥、中耕除草以及作物之收穫等均尚在初期發展之中。
今後除以補助方式或降低農機貸款利率,鼓勵農民購置農機,試行有限度開放農機進口,減低關稅等方法,刺激本國農機廠商改善經營,促使改進生產配售與供應制度,以提高品質,降低價格,而利農民採購外,並應訓練農民駕駛及修護技術,鼓勵代耕與共同使用農機具辦理共同經營等,以促使農業機械化之迅速推行。
為順利推動農業機械化,提高農業生產力,必須實施下列各項措施:
(一) 加強試驗研究發展適應本省之農機具,並充實試驗改良場所之試驗研究設備,爭取國外專家回國服務,選派農機人員出國考察進修,訓練基層農機人員。 (二) 充分供應長期低利農機貸款,補助農民購置插秧機、收割機、聯合收穫機、播種機、採茶機、雜作物收穫機、脫粒機等高性能新型農機具,以及在各適當鄉鎮設立農業機械化推行中心,以辦理各種農機具修護,組織農機用戶發展代耕工作,並訓練農民使用及修護技術,鼓勵代耕與共同栽培。 (三) 加速推行稻作栽培機械化,有助掉秧企業化之輔導,促進共同栽培。 (四) 加速向國外引進新型之高性能農耕機,並加以性能測定,經測定後由農林廳會同有關機關商討機械之適用性,經審查認為確有推廣之價值者,即定計劃,辦理示範推廣,如尚須改良者,則交由試驗改良場所及農機製造工廠負責改良後再交由農業試驗改良場所試用,並測定其性能。 (五) 為推行代耕業務,提高機械使用率,減低機械使用成本,俾加速農業機械化推行與解決農村勞力問題,將加強耕耘機共同耕作專業使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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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繼續鼓勵鄉鎮農會設置機耕隊,集中使用農機,提高機耕效益,以為農民服務。另為增進農會機耕隊人員使用農機具之知識及技能,將分期訓練農業機械修護及操作人員。
表四•三七 農機具需要估計
單位:台
項 目 | 六十年 (實積累計數) | 六十一年 (估計累計數) | 第六期四年計畫 (每年增加數量)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耕耘機 | 三一,四八七 | 三四,五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動力微粒噴霧機 | 一〇,〇〇〇 | 一二,五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抽水機 | 五五,〇〇〇 | 五六,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穀類乾燥機 | 四九五 | 七九五 | 五〇〇 | 五〇〇 | 五〇〇 | 五〇〇 |
插秧機 | 一四七 | 二五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割稻機 | 一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聯合收穫機 | 三〇〇 | 四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曳引機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
動力脫穀機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一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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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農業部門主要產品生產目標總表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計劃 | 六十一年至六十四年平均年增長率(%) |
---|---|---|---|---|---|---|---|---|---|---|
一、農作物 | ||||||||||
1. 稻米 | 千公噸 | 二,二三三.八 | 二,四一〇.〇 | 二,四六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二,五五〇.〇 | 二,六〇〇.〇 | 二,五二〇.〇 | 二.〇四 | |
2. 甘藷 | 千公噸 | 一,三一九.四 | 一,二〇〇.〇 | 一,一七〇.〇 | 一,一四〇.〇 | 一,一三〇.〇 | 一,〇九〇.〇 | 一,一三五.〇 | -二.四 | |
3. 落花生 | 千公噸 | 九七.六 | 九七.六 | 九八.〇 | 九九.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一.〇 | 九九.五 | 一.〇四 | |
4. 大豆 | 千公噸 | 六一.〇 | 六一.〇 | 六一.〇 | 六二.〇 | 六三.〇 | 六四.〇 | 六二.五 | 一.五五 | |
5. 玉米 | 千公噸 | 五六.八 | 七〇.〇 | 七八.〇 | 八五.〇 | 九三.〇 | 一〇一.〇 | 八九.二 | 一〇.八一 | |
6. 白糖 | 千公噸 | 七七〇.四 | 七七〇.〇 | 七〇〇.〇 | 六一〇.〇 | 五一〇.〇 | 四〇〇.〇 | 五五五.〇 | -一二.三九 | |
7. 紅糖 | 千公噸 | 一,二六〇.八 | 一,二六〇.〇 | 一,二五〇.〇 | 一,二四〇.〇 | 一,二三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一,二三〇.〇 | -一.三四 | |
8. 茶葉 | 千公噸 | 二七.七 | 二六.〇 | 二六.〇 | 二六.〇 | 二七.〇 | 二八.〇 | 二六.七 | 〇.七六 | |
9. 菸葉 | 千公噸 | 一六.八 | 一六.〇 | 一五.〇 | 一四.五 | 一四.〇 | 一三.〇 | 一四.一 | -六.八二 | |
10. 鳳梨絲 | 千公噸 | 一,〇七〇.〇 | 一,〇七〇.〇 | 一,〇八〇.〇 | 一,〇九〇.〇 | 一,一〇〇.〇 | 一,一一〇.〇 | 一,〇九〇.〇 | 一.〇四 | |
11. 亞麻 | 千公噸 | 一〇.七 | 一〇.五 | 一〇.四 | 一〇.三 | 一〇.二 | 一〇.一 | 一〇.三 | -〇.九七 | |
12. 瓊麻 | 千公噸 | 八.七 | 八.七 | 八.六 | 八.五 | 八.四 | 八.三 | 八.五 | -一.〇八 | |
13. 香蕉 | 千公噸 | 四七〇.六 | 四一〇.〇 | 五〇〇.〇 | 五〇〇.〇 | 五一〇.〇 | 五二〇.〇 | 四八八.〇 | 七.七三 | |
14. 鳳梨 | 千公噸 | 三五八.五 | 三二五.〇 | 三五〇.〇 | 三六〇.〇 | 三七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五七.〇 | 五.〇三 | |
15. 柑桔 | 千公噸 | 二一三.一 | 二〇〇.〇 | 二一〇.〇 | 二二〇.〇 | 二三〇.〇 | 二四〇.〇 | 二二五.〇 | 四.七五 | |
16. 洋蔥 | 千公噸 | 五七.四 | 九〇.〇 | 九五.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四.〇 | 一一〇.〇 | 一〇〇.〇 | 六.七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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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農業部門
項目 | 單位 | ||||||||||||
---|---|---|---|---|---|---|---|---|---|---|---|---|---|
二、畜牧 | |||||||||||||
17. 洋蔥 | 千公噸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二、九六〇 | 三、〇〇〇 | 四、二六〇 | 二、一七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四、一九〇 | 三、三〇〇 | 四、九三〇 |
18. 筍 | 千公噸 | 一、七五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19. 其他蔬菜 | 千公噸 | 二、五八八〇 | 一、六四〇〇 | 一、六四〇〇 | 一、六四〇〇 | 一、六四〇〇 | 一、六四〇〇 | 一、七五〇〇 | 一、六四〇〇 | 一、八六〇〇 | 一、八六〇〇 | 一、七六〇〇 | 一、八二〇〇 |
毛猪 | 頭 (屠宰) | 四、二七四八 | 四、二七四八 | 四、二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四、三七四八 |
牛 | 頭 (屠宰) | 三、〇四〇 | 三、〇四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雞 | 隻 (屠宰)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四、〇六〇 |
鴨 | 隻 (屠宰)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鵝 | 隻 (屠宰)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火雞 | 隻 (屠宰)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一、〇九〇 |
牛乳 | 千公噸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三、漁業 | |||||||||||||
海洋 | 千公噸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沿岸 | 千公噸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養殖 | 千公噸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計 | 千公噸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四、林業 | |||||||||||||
1. 用材 | 千立方尺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一、二七八 |
2. 工業原料及薪材 | 千公噸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六四五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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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六十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附表二一 第六期四年經濟建設農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項 | 目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六十二年至六十五年合計 |
---|---|---|---|---|---|---|
總 | 總 | 7,876 | 8,585 | 9,037 | 9,042 | 34,902 |
其 | 土地開發 | 1,880 | 1,470 | 1,770 | 1,200 | 6,320 |
水利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4,360 | |
林業 | 900 | 900 | 900 | 900 | 3,600 | |
漁業 | 1,420 | 1,210 | 1,000 | 1,400 | 5,030 | |
畜牧 | 890 | 900 | 800 | 850 | 3,440 | |
農作 | 1,200 | 1,510 | 1,470 | 1,500 | 5,680 | |
他源 | 996 | 1,055 | 1,507 | 1,902 | 4,750 | |
資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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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農業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計劃項目 | 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
農業部門 | |
一、糧食作物 | 農復會、臺灣省糧食局、臺灣省農林廳、臺北市建設局 |
二、特用作物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臺北市建設局、臺灣糖業公司、臺灣菸酒公賣局、各民營農產企業單位 |
三、畜牧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各臺灣省畜產業 |
四、漁業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各民營漁業者 |
五、林業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臺灣省鹽務局、臺灣省糖業公司 |
六、水利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臺灣省建設廳、會文水庫建設委員會、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灣糖業公司 |
七、土地資源開發利用 | 農復會、臺灣省地政局、臺灣省土地資源開發委員會、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灣糖業公司 |
八、農業生產必需品供應 | |
(1) 種子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臺灣省糧食局、各營糧食企業單位 |
(2) 肥料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臺灣省糧食局 |
(3) 飼料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各民營飼料工廠 |
(4) 農藥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臺灣省糧食局、各營農藥廠 |
(5) 農機具 | 農復會、臺灣省農林廳、臺灣省糧食局、各民營農業機械公司 |
第四章 農業部門 一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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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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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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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總述
第一節 工業發展的現況
自民國四十二年開始執行四年經建計畫以來,由於政府不斷擴充基本設施,改善投資環境,獎勵投資及推廣出口,工業部門已獲得快速的發展。在民國四十二年至六十年年間,工業生產平均每年增加一四•六%,遠超同一時期一•八%之農業增產率。在第四期四年計畫期間之第一年,即五十四年,經建雖停止,但我工業仍有快速成長,工業產外銷激增,此一計畫期間之工業平均增產率且高達一八•一%。及至第五期四年經建計畫期間前三年(五十八—六十年),仍能保持快速成長趨勢。民國六十年下半年以來,雖然由於國際政治及經濟情的劇烈變動,使我工業遭受相當程度的打擊與困難,但政府採取了適宜的因應措施,業者亦能有較大的應變能力。
工業化的快速推進,不僅使製造品的產量及種類增多,製造品的品質及增殖亦日見提高,而且製造業就業及勞動生產力亦快速增加。製造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相對提高。工業生產佔國內生產淨額的比率,自五十二年起即已超過農業,至六十年,工業生產所佔比率已增達三四•四%,而農業則降為一七•一%。經濟結構顯著轉變的結果,已使臺灣成為以工業為主的經濟。 工業的快速擴張,除因輕工業產品出口的快速增加外,更進口代替品如化學、金屬及機械等重工業及化工業的蓬勃發展所刺激。在四十二年到六十年之間,化學、金屬及機械等工業平均年成長率各為一八•○%、一八•○%及二五•九%,均較整個製造業的成長率一五•五%為高,尤以近年國民所得及生活水準大幅提高,對於消費財的需要急增,而使此類產品的增產更為顯著。由於此一發展趨勢,已使製造業的結構獲得顯著的改善,其中化學、金屬及機械等重、化工業佔製造業的比重已由四十一年的三○•○%增至六十年的五一•一%,而輕工業所佔的比重則由七○•○%降至四八•八%,由於這種生產結構的顯著轉變,顯示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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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工業已逐漸成為臺灣工業發展的領導部門。此外,由於此類重、化工業之前後連結,顯示臺灣產業關聯結構愈趨於密切,而迂廻生產程度愈提高,對國民所得的貢獻亦愈大。顯然,製造業產品的中間需要比最終需要相對增加。
二、今後工業發展的方向
為提高今後工業化的程度,必須加強發展化學、金屬及機械等重工業及高級工業,以赓續改善工業結構,奠立工業基礎。由於技術之引進影響其他產業部門,從而促使整個工業朝向專業化發展,藉以加速經濟現代化。對於工業生產,除仍繼續積極增產外銷產品,對已適於國內生產之中間產品,應積極加強推動,以替代進口,及加強發展國內重產品之國內分配,一方面力求提高國民生活水準,一方面可奠定工業之穩定成長,增加工業之應變及自力發展能力。對於生產規模方面,除鼓勵大規模經營以收經濟規模生產效益外,對現有中小工業則鼓勵其合併經營,專業化生產,或輔導其與大企業間加強分工合作關係,以促成關聯工業之整體發展。
由於重工業及化工業之加速發展,今後工業公害之預防亦將為工業發展之重要課題,計劃期間應促使各業自行預防或減緩製造過程中之公害發生,藉以有效消弭公害,並養成增進全民福利之基本目的。茲將今後工業發展的主要方向,按其優先發展程序之先後,逐項簡述如次:
- (一) 石油化學工業:石油化學品生產範圍及市場需要日益擴大,今後為供應塑膠、合成纖維、橡膠等工業所需原料,以產製各項石油化學品,並促進關聯工業之發展,應繼續推動南部與北部兩石油化學工業中心計劃。南部石油化學工業中心方面,除積極進行第二套輕油裂解建廠工作外,並推動各項下游計劃,包括氯乙烯、低密度聚乙烯及對苯二甲二酯 (DMT) 之擴充計劃、乙內酯胺之建廠計劃及苯乙烯、丙烯腈、合成橡膠及氯乙烯建廠工作已完成。
- (二) 電子工業:國內電子工業發展迅速,目前實力發展潛力,今後除繼續發展電視機、錄音機及高級收音機等家用電子製品外,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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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發展電子零組件工業,提高電子產品自製率,本計劃期內能供應家用電子產品所需全部零組件。各項電子零組件(包括高級壓電晶件),除供應國內外資工廠加工裝配間接外銷外,並可拓展東南亞等國外市場,以利直接外銷。同時,對於電子計算機及通信器材方面,亦應加強發展。
(三) 機械電機工業
機械電機工業係需要大量資本與高度技術之工業,今後為配合關聯工業之發展,應加強發展工作母機、紡織機械、煉鐵機械、動力機械、重電機、高級電纜及電容器等,除供應國內需要外,並培養外銷潛力。同時為奠定機電工業良好基礎,應充立專業性之鑄、鍛、銅及鋁、鋼鐵廠之興建,並鼓勵增產特殊鋼及金屬加工等價值較高之鋼品,研製軍用特種鋼品,以供應國內外需要。在鋁、銅工業方面,將積極進行冶煉設備擴充計劃,如煉鋁工業將繼續擴充設備至最低經濟生產規模,發展各種高級鋁加工品供內外銷之用,並研製特殊鋁合金,以配合國防需要。同時,尚應加強現有煉銅設備,完成在國內自採、自選、自煉之一貫作業煉銅廠。
(四) 基本金屬工業
鋼鐵及鋁、銅為臺灣所需重要基本金屬。為配合國內機械、電機、造船、車輛、食品及營建等工業的發展,在鋼鐵工業方面,今後將積極進行一貫作業鋼鐵廠之興建,並鼓勵增產特殊鋼及金屬加工等價值較高之鋼品,研製軍用特種鋼品,以供國內外需要。在鋁、銅工業方面,將積極進行冶煉設備擴充計劃,如煉鋁工業將繼續擴充設備至最低經濟生產規模,發展各種高級鋁加工品供內外銷之用,並研製特殊鋁合金,以配合國防需要。同時,尚應加強現有煉銅設備,完成在國內自採、自選、自煉之一貫作業煉銅廠。
(五) 運輸工具工業
造船與汽車工業為綜合多項金屬製品及精密機械之工業,由於此類工業之發展,將可刺激許多關聯工業之配合發展,並增加相當就業機會。在本計劃期內,造船工業方面應繼續加強現有修造船設施,發展標準型船舶及特種船舶之設計與建造,並鼓勵採用省產船用機材,以促進關聯工業之發展。同時,應積極籌劃在高雄港設立一大型造船廠,以配合經濟發展之需要。汽車工業方面,將促進整體經營,減少卑型,以便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輔導衛星工廠合理分工,增加零件生產,並促進外銷。機車及自行車製造方面,亦應改善品質,積極拓展外銷。
此外,對於現有各出口工業,精糖製業、擴大外銷市場。如在紡織工業方面,應提高生產力,生產高級品;在罐頭食品工業方面,應加強品質管制,發展新產品,並改善產銷制度;在塑膠工業方面,應推動塑膠加工工業,改良生產技術及發展新產品;此外並應輔導合板及橡膠工業降低生產成本,增強外銷競爭能力。 為支持產業發展及充裕民間能源需要,對今後能源供需必須妥為策劃。
第一章 工業部門 二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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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綜合能源發展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制,其產量已無法維持目前水準,而有逐年下降之趨勢,為維持今後四年能源之充份供應,仍將仰賴油料之進口,以補自產能源之不足。進口能源平均每年將增加一.三.三%至六十五年進口能源佔能源總供給量之比例將達七.二.二%。在能源探勘開發方面,以期發現新油氣田。此外,將擴建油氣煤,煤炭將繼續開發具有經濟價值之海底及深部煤田;石油及天然氣將加強陸上及海上探勘,以期發現新油氣田。此外,將擴建油氣輸氣管。電力的開發,將完成核能一廠發電工程第一、二部機,連同其他水力火力發電工程,合計淨增加裝置容量二三一萬瓩及開始核能二廠的建設工程,並將積極興建三四五KV超高壓輸電線,以配合工業發展需要。
能源為經濟發展之主要動力,並為工業生產過程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此外,運輸之營運以及人民生活水準之提高,亦均有賴清潔廉價能源之充裕供應。故能源工業在國家經濟建設過程中,居於關鍵與基本工業的地位,應優先並加速其發展。
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由於經濟成長迅速,各項產業規模日益擴張;同時,國民所得的增加,人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因此能源消耗增加甚速,國內商業性能源最終消費量按折算煤當量表示,已由五十七年的一千二百萬公噸增至六十一年的一千七百萬公噸(估計),平均每年增加九.二%。就消費結構而言,煤炭因供應不足,其佔商業性能源最終消費量的比例(用於發電部份除外),已自五十七年的三五.三%降至六十一年的一二.五%;石油產品自二一.二%增至三一.七%;天然氣自三.七%增至六.四%;火力發電自三一.二%增至三一.七%;水力發電自一三.五%降至七.四%。
第五期計劃內,由於國內自產煤炭減產,火力發電及若干工業逐漸改用燃油代替燃煤,因此油料進口激增,進口能源佔商業性能源總供給量之比例,已自五十七年的四四.五%增至六十一年六四.九%;自產能源所佔比例則由五四.五%降為三五.一%。惟臺灣沿海地區大陸礁層之海底油田可能蘊藏甚豐,目前已在加速探勘中,須促使其早日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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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以期大量增加自產能源供應,減少進口依賴度。
二、能源需要估計
為支持工業及整個經濟的快速成長,今後商業性能源需要仍將持續增加。根據今後四年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九・五%,估計至六十五年的二千五百萬公噸煤當量,平均每年增加一〇%。各類能源之國內最終消費量,將自六十一年的二千七百萬公噸煤當量,增至六十五年的二千五百萬公噸煤當量,平均每年增加一〇%。各類能源最終消費量之年平均增加率為石油產品一・〇%,天然氣一五・九%,火力發電七・七%,水力發電五・八%,煤炭消費量將因其增產困難,每年平均增加率僅一・五%,至六十五年國內最終商業性能源消費結構預測為煤及其產品佔一四・八%,石油產品佔三一・九%,天然氣佔八・〇%,電力佔四三・三%(其中火力佔三一・一%,水力佔六・三%,核能佔一・九%)。
三、能源發展措施
由於自產能源供應不足之情形趨明顯,今後賴進口能源以配合需要當為殷切。估計今後四年進口能源平均每年將增加一二・二%,至六十五年將達二千一百六十萬公噸煤當量,佔商業性能源總供給量的比例增達七二・二%,其中仍將以石油為主,其次為核能,再次為煤原料煤。
(一)基本方針
- 適時充裕各種能源的供應,以適應經濟結構變化及技術改進,並顧及非常時期之需要。
- 加速國內油氣能源之探勘開發,俾作進口能源之選擇依據。
- 各類能源應力求價格低廉而穩定,並維持個別能源間合理的價格關係。
- 為防止空氣污染,保持環境清潔,應優先推廣使用簡便而清潔的高效率燃料,以維護國民健康。
(二)配合措施
- 能源生產及進口:
第五章 工業 部 門 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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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1. 石油及天然氣:
1. (1) 繼續加強陸上及海上探勘,以期發現新油氣田。為掌握多元油源,應積極爭取有利機會向國外投資探勘。
## 2. 煤:
2. (2) 繼續開採具有經濟價值之海底及深部煤田,改善煤業經營,並加強礦場保安措施。
## 3. 水力:
3. (3) 檢討水力發電技術及經濟可行性,加強可供利用的水力資源之開發。
## 4. 地熱:
4. (4) 繼續進行探勘,以期早日進入實用階段。
## 5. 進口能源:
5. (5) 包括原油、燃料油、油料及原料煤等。
## 6. 積極研究及天然氣進口之可行性。
## 2. 能源之調變:
1. (1) 煉油:建立北部煉油廠一座,日煉量十萬桶。增建第三及第四天然汽油廠各一座,日處理氣量各為一百五十萬立方公尺及三百萬立方公尺,並擴充高雄煉油廠及錦水汽油煉製設備。
2. (2) 發電:本計劃期內完成發電裝置容量三百一十萬瓩,詳見下節「電力」。
## 3. 能源之運輸:
1. (1) 增建十萬噸、級油輪兩艘及十萬噸、以上油輪一艘。
2. (2) 增購油罐汽車、油罐火車及增建外海浮筒輸油設備。
3. (3) 敷設南部輸氣管線及南北輸油管線。
4. (4) 輸電:新建及擴充一、二次變電所及一、二次輸電線路,積極興建三四五KV超高壓輸電線。
## 4. 能源之應用與研究:
1. (1) 天然氣之利用應以家庭及商業燃料為優先,次為工業原料,再次為工業燃料。
2. (2) 繼續研究空氣污染防止問題,並推動電動汽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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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五.一 商業性能源供需估計
單位:千公噸煤當量
| 項 目 | 六十一年 (基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平均每年增加% |
|---|---|---|---|---|---|---|
| **一、總供給** | **二〇、一五七** | **二三、二三三** | **二四、五二二** | **二七、〇五六** | **二九、八八二** | **一〇.三** |
| (一) 按自產頭、進口區分 | | | | | | |
| 1. 自產能源 | | | | | | |
| 煤 | 七、〇七八 | 七、〇九〇 | 七、五七〇 | 八、〇〇四 | 八、三〇〇 | 三.四 |
| 原油 | 四、八〇〇 | 三、九〇〇 | 三、九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 |
| 天然氣 | 一、二六八 | 一、三六〇 | 一、二六六 | 一、二六七 | 一、二七二 | 〇.一 |
| 水力發電 | 一、六八八 | 一、七五二 | 一、八四六 | 一、九〇〇 | 一、九五八 | 三.八 |
| 核能發電 | - | 一、〇一〇 | 一、四一六 | 一、七二四 | 二、〇五八 | - |
| 2. 進口能源 | | | | | | |
| 煤 | 二、〇〇八 | 二、〇四〇 | 二、三〇四 | 二、五〇〇 | 二、八〇〇 | 八.七 |
| 原油及其產品 | 五、四八〇 | 一〇、三六七 | 一〇、五二〇 | 一〇、〇五六 | 一〇、七七七 | 一六.九 |
| 天然氣 | - | - | - | - | - | - |
| 核能 | - | - | - | - | - | - |
| (二) 按能源種類區分 | | | | | | |
| 煤 | 九、〇八六 | 九、一三〇 | 九、八七四 | 一〇、五〇四 | 一一、一〇〇 | 五.〇 |
| 石油 | 一〇、二八〇 | 一四、二六七 | 一四、四二〇 | 一三、八五六 | 一四、五七七 | 七.四 |
| 天然氣 | 一、二六八 | 一、三六〇 | 一、二六六 | 一、二六七 | 一、二七二 | 〇.一 |
| 水力發電 | 一、六八八 | 一、七五二 | 一、八四六 | 一、九〇〇 | 一、九五八 | 三.八 |
| 核能發電 | - | 一、〇一〇 | 一、四一六 | 一、七二四 | 二、〇五八 | - |
| **二、總需要** | **二〇、一五七** | **二三、二三三** | **二四、五二二** | **二七、〇五六** | **二九、八八二** | **一〇.三** |
| (一) 國內最終能源消費 | | | | | | |
| 1. 按能源種類區分 | | | | | | |
| 煤及其產品 | 九、九一〇 | 九、六四四 | 一〇、二〇二 | 一一、三三八 | 一二、〇三二 | 五.〇 |
| 石油產品 | 七、七三二 | 一〇、〇六〇 | 一〇、三九九 | 一〇、七一三 | 一一、三三三 | 一〇.六 |
| 天然氣 | 一、一二〇 | 一、二五五 | 一、二三三 | 一、二六一 | 一、二七一 | 三.二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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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電力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之電力,主要由臺灣電力公司供應。至於四百餘家公民營廠礦及機關團體,雖擁有若干自備發電設備,但除少數幾家規模較大公民營工廠外,多係備用性質,實際上很少使用。此外,尚有五家小型民營發電廠之發電量所佔比重甚微,故不包括在本計畫之內。在第五期計畫之前三年期間,由於經濟蓬勃發展及國民所得提高,致用電量與日俱增,電力建設雖迅速發展,仍不能充分滿足急速成長中的工業對電力的需求,每遇枯水時期,若火力機組臨時發生故障時,便不得不對用戶限制用電,對工業生產無影響。近年來臺灣電力公司為充分供應需電,電力建設已著重於燃油火力機組及核能發電,以火力發電擔任基本負載,水力發電擔任尖峰負載,俾能相輔為用,發揮最高效能,以確保供電之可靠性。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項目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力 | 7,088 | 7,632 | 8,688 | 9,648 | 10,833 |
| 水力發電 | 2,680 | 2,741 | 2,844 | 2,904 | 3,113 |
| 火力發電 | 4,408 | 4,891 | 5,844 | 6,744 | 7,720 |
| 核能發電 | --- | --- | --- | --- | --- |
| **2. 按產業部門區分** | | | | | |
| 農業部門 | 1,774 | 1,879 | 1,948 | 1,988 | 2,125 |
| 工業部門 | 3,365 | 3,757 | 4,195 | 4,685 | 5,280 |
| 運輸部門 | 373 | 393 | 428 | 458 | 508 |
| 住宅及其他部門 | 1,288 | 1,365 | 1,484 | 1,595 | 1,735 |
| □ 非能源用途消費 | 1,605 | 1,707 | 1,834 | 1,949 | 2,100 |
| □ 出口 | 410 | 419 | 497 | 537 | 585 |
註:電力需要量數字係按火力發電所耗燃料折算為煤當量,由於火力發電效率漸增,所耗燃料之漸減,故折算後的電力需要增加率(二.四%)與電力計劃中的需要增加率(三.一三%)略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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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電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之電力,主要由臺灣電力公司供應。至於四百餘家公民營碳礦及機關團體,雖擁有若干自備發電設備,但除少數幾家規模較大公民營工廠外,多係備用性質,實際上很少使用。此外,尚有五家小型民營發電廠之發電量所佔比重甚微,故不包括在本計劃之內。
在第五期計劃之前三年期間,由於經濟蓬勃發展及國民所得提高,致用電量與日俱增,電力建設雖迅速發展,仍不能充分滿足急速成長中的工業對電力的需求,每遇枯水時期,若火力機組臨時發生故障時,便不得不對用戶限制用電,對工業生產無影響。近年來臺灣電力公司為充分供應需電急速增加,電力建設已著重燃油火力機組及核能發電,以大火力發電擔任基本負載,水力發電擔任尖峰負載,俾能相輔為用,發揮最高效能,以確保供電之可靠性。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項目 | 65年 值 | 65年 成長率 | 66年 值 | 66年 成長率 | 67年 值 | 67年 成長率 | 68年 值 | 68年 成長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力** | 7,028 | | 7,632 | 8.5 | 8,668 | 8.7 | 9,678 | 11.7 |
| 火力發電 | 5,660 | | 6,261 | 10.6 | 7,052 | 12.6 | 7,988 | 13.3 |
| 核能發電 | 1,368 | | 1,371 | 0.2 | 1,616 | 17.9 | 1,690 | 4.6 |
| **2.按產業部門區分** | | | | | | | | |
| 農業部門 | 1,774 | | 1,797 | 1.3 | 1,844 | 2.6 | 1,884 | 2.2 |
| 工業部門 | 3,685 | | 3,979 | 7.9 | 4,080 | 2.5 | 4,380 | 7.4 |
| 運輸部門 | 2,378 | | 2,519 | 5.9 | 2,703 | 7.3 | 2,966 | 9.7 |
| 住宅及其他部門 | 1,620 | | 1,710 | 5.6 | 1,812 | 5.9 | 1,930 | 6.5 |
| 註:出口 | 1,402 | | 1,471 | 4.9 | 1,543 | 4.9 | 1,620 | 4.9 |
註:電力需要量數字係按火力發電所耗燃料折算為煤當量,由於火力發電效率漸增,所耗燃料之漸減,故折算後的電力需要增加率 (二·四%) 略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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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 149 頁的內容。
台灣電力公司在電源開發方面,歷年來均不遺餘力,在第五期計劃前三年期間,已完成的電力計劃計有:青山水力第一、二部機發電工程裝置容量共十八萬瓩,五十九年十二月完成;澎湖火力發電擴充工程兩部機裝置容量共五千瓩,五十八年十一月完成;大林火力第一、二部機發電工程裝置容量共十六萬瓩,分別於五十八年八月及五十九年五月完成;緊急電源工程十三部機裝置容量共七萬八千瓩,分別於六十年七月至六十一年二月間完成;林口火力第二部機發電工程三十五萬瓩,六十一年一月完成。以上電力計劃共增加容量一百二十一萬三千瓩,其中水力十八萬瓩,火力一百零三萬三千瓩。六十年底裝置容量達二百七十七萬四千瓩,較五十七年底二九;所為火力發電廠,一百八十七萬三千瓩,佔六八%。
在發電量方面,六十年發電量為一百五十一億七千萬度,較五十七年十九億八千萬度增加五五%,每年平均增加十五七%。六十年發電量中火力為一百二十一億一度,佔八○%,水力為三億七千萬度,佔二○%。因新電源陸續完成,五十九、六十兩年發電量均超過計劃目標。
- 在用電量方面,六十年售電量達一百三十八億八千萬度,較五十七年售電量八十七億六千萬元增加五八%,平均每年增加一六五八%。其中電燈用電因國民所得增加及生活水準提高,家庭電器用具如電冰箱,電視機、電鍋、電扇、冷氣機、電暖器等之使用逐漸普及,致每年平均增加率高達一八七%。較電力用電每年平均增加率十五八%為高。因此電燈用電在全部售電量中的比重,已自五十七年之二二八%增至六十年之二二八%;電力用電之比重則由五十七年七八八%.降至六十年之七七.二%。
再就工業用電種類加以分析,在第五期計劃前三年期間,用電增加最大的工業首推紡織工業,其次為機械電機工業,再次為化學工業、金屬工業等。該將各項工業五十七年與六十年間的用電情形列如下表,藉此可窺見各工業三年來發展情形。
臺灣電力公司為配合電源開發及用電之增加趨勢,積極擴充並改善輸配電系統設備,俾增加系統運用之靈活性及減低系統線路損失,以減低成本。六十年線路損失率為八五%,較五十七年之二○六%,減低二一%。在第五期前三年期間各線路損失率均較計劃目標為低。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二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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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表五.一: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電用電量比較
單位:百萬度
| 業別 | 五十七年用電量 | 六十年用電量 | 增加用電量 | 五十七年與六十年比較增加率(%) |
| -------------- | ------------- | ----------- | ----------- | ---------------------------- |
| 紡織業 | 四九八七 | 一、五二四二 | 一、○二五五 | 二○五.六 |
| 鋁業 | 七○七四 | 一、○五一三 | 三四三九 | 四八.七 |
| 金屬機械電機工業 | 五九二○ | 八八七○ | 二九五○ | 四九.八 |
| 紙漿料工業 | 八○八六 | 一、二一○二 | 四○一六 | 四九.七 |
| 肥料工業 | 三七八八 | 五六六二 | 一八七四 | 四九.五 |
| 鹼氯工業 | 二八○六 | 四○五○ | 一二四四 | 四四.三 |
| 化學工業 | 四八○六 | 六八○一 | 一九九五 | 四一.五 |
| 食品業 | 六○四○ | 八三三七 | 二二九七 | 三八.○ |
| 其他業 | 三九三三 | 六八八一 | 二九四八 | 七四.九 |
| 合計 | 六、八八一 | 一○、八○八 | 三、八○七 | 五五.三 |
### 二、電力需要估計
今後由於人口增加,國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與工業繼續的發展,用電增加率仍將持續在一較高水準。用電消費可分爲電燈用電與電力用電兩種。電燈用電由於都市及鄉村家庭電器化設備之普及,估計本計劃期內用電量每年平均增加一二.五%,全部用電合計每年平均增加一三.三%。
### 三、電力發展要點
(一)青山水力發電擴充工程:該工程為開發大甲溪流域開闢峽谷下游與谷關調整池間之二百九十五公尺水頭,為大甲溪流域開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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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51 頁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水頭最高,裝置容量最大之電廠,可裝置容量為九萬瓩水輪發電機四部。首期工程先裝兩部,已於五十九年十二月完成發電;第二、三、四部機預定於六十二年六月完成。
- (二) **遠見大壩水力發電工程**:遠見大壩計劃為大甲溪水力開發之樞紐,壩址位於遠見峽谷中,壩高一百八十公尺,為一混凝土薄型拱壩,水庫最高水位標高一千四百公尺,有效容量為一億七千五百萬立方公尺(包括緊急供電儲水二千一百萬立方公尺),電廠裝置容量為七萬五千瓩,預定於六十三年九月全部完成。
- (三) **曾文水庫工程**:曾文水庫工程位於曾文溪上游柳藤潭地方,為灌溉、給水為主,防洪及發電為輔之多目標水利計劃,其發電廠裝置容量為三部機,共二十三萬四千瓩,預定於六十三年四月完成。
- (四) **天輪水力發電擴充工程**:在天輪發電廠內增設第四部機,容量為二萬六千五百瓩,預定於六十三年六月完成。
- (五) **大林火力發電工程**:在高雄大林埔高雄港區建廠內,預定裝置發電機五部,計一百八十五萬瓩。第一、二部機裝置容量各為三十萬瓩,已於五十八年七月及五十九年五月併聯系統發電。第三、四部機各為三十七萬五千瓩,第三部機已於六十一年九月十六日開始併聯發電,第四部機預定於六十二年十二月完成。第五部機為五十萬瓩,預定於六十三年四月完成。
- (六) **協和火力發電廠工程**:協和火力發電廠址,位於基隆市郊仰油莊,第一部機裝置容量為五十萬瓩,以重油為燃料,預定於六十二年十二月完成。第二、三、四部機裝置容量各為六十三萬六千瓩,第一部機已於六十一年十一月開工,預定於六十四年十二月完成。
- (七) **核能一廠第一、二部機發電工程**:核能發電機組二座,為確保系統供電之可靠性,不宜設置於現有核能廠址,以免大型機組過分集中一處。新廠址現正進行勘查中。核能二廠計劃裝置兩部機,容量各為八十萬至八十五萬瓩之間,預定於六十二年開工,分別於六十七年四月及六十八年四月完成。
- (九) **輸配電系統擴充計劃**:為配合發電計劃,適應用戶及負載增加需要,提高供電可靠性,及減少系統損失起見,對輸配電系統繼續擴充改善。
一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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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頁
# 第四節 礦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核根據以上需電估計,將本計劃期間電力供需數量綜合估列如下表:
## 表五•三 電力供需估計
| 項 目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間合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裝置容量 (千瓩) | 二,一一七 | 二,三八八 | 二,八八八 | 二,四〇〇 | 二,五〇八 | 二,八八八 | 二,八八八 |
| 量電發 (度萬百) | | | | | | | |
| 合計 | 一三,八八〇 | 一,五〇二五 | 一,七六三五 | 一三,七五九 | 一三,七五九 | 一五,八二〇 | 一六,六五二 |
| 實變損失 | | | | | | | |
| 損失電量 | 一,一七七 | 一,二九一 | 一,七〇四六 | 一,二〇〇 | 一,三一五 | 一,五一〇 | 一,七〇〇 |
| 損失率(%) | 八・五 | 八・五 | 九・七六 | 八・七 | 九・五 | 九・五 | 九・七 |
| 小計 | 一二,七〇三 | 一三,七三三 | 一五,九三一 | 一二,五五九 | 一二,四四四 | 一四,三一〇 | 一四,九五二 |
| 用電 | | | | | | | |
| 燈力 | 三,一五七 | 三,七五三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 本期內完成計劃 | 九部緊急電源第一部發電機工程第一至三部,及林口火力第一部發電機工程。 | 林口火力第二部及第三部,大潭水力發電工程,核能一廠第一,二部。 | 協和火力第一部,核能二廠。 | 協和火力第二部,大觀抽蓄水力第一部。 | 天輪水力第四部。 |
| 在本期內開工而在下期內完工的計劃 | 大觀水力發電工程,第三部。 | 大觀水力發電工程,第四部。 | 核能一廠第一部,協和火力第三部。 | 核能一廠第二部,協和火力第四部。 | 核能二廠第一部。 | 核能二廠第二部,天輪水力第四部。 | 天輪水力第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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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53 頁
一三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核根據以上需電估計及各項發電計劃,將本計劃期間電力供需數量綜合估列如下表:
### 表五・二三 電力供需估計
| 項 目 | 電燈 (度萬百) | 動力 (度萬百) | 小計 (度萬百) | 用電量 (度萬百) | 損耗率(%) | 損耗量 (度萬百) | 實變損失 (度萬百) | 六十年(實績)合計 (度萬百) | 六十年(實績)裝置容量 (千瓩)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合計 (度萬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裝置容量 (千瓩) | 六十二年合計 (度萬百) | 六十二年裝置容量 (千瓩) | 六十三年合計 (度萬百) | 六十三年裝置容量 (千瓩) | 六十四年合計 (度萬百) | 六十四年裝置容量 (千瓩) | 六十五年合計 (度萬百) | 六十五年裝置容量 (千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07,730 | 1,388,000 | 4,495,300 | 3,705,300 | 13.80 | 512,800 | 1,261,900 | 5,195,200 | 1,207,040 | 5,885,100 | 1,280,000 | 6,655,200 | 1,340,000 | 7,615,300 | 1,400,000 | 8,670,800 | 1,460,000 | 9,255,400 | 1,517,400 |
| | 3,007,250 | 1,368,000 | 4,375,300 | 3,625,300 | 13.70 | 502,500 | 1,261,900 | 5,055,300 | 1,007,040 | | | | | | | | | | |
| **本期內完成計劃** | | | | | | | | | | | | | | | | | | | |
| 協和電廠第二部 | 機組二部,共三十五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協和電廠第四部 | 機組一部,三十五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核能電廠第二部 | 機組一部,九十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核能電廠第三部 | 機組一部,九十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本期內開工而在下期內完工的計劃**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部緊急電源工程第一至第二部 | 九部緊急電源工程第一至第二部,共二十一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林口火力第一部 | 林口火力第一部,三十五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湖口火力第一部 | 湖口火力第一部,三十五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達見大壩及第一部發電工程 | 達見大壩及第一部發電工程,二十二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青山水力第四部 | 青山水力第四部,八萬瓩。 | | | | | | | | | | | | | | | | | | |
| 天輪水力第四部 | 天輪水力第四部,七萬五千瓩。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節 礦業
### 一、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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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54 頁
### (一) 過去的檢討及現況
臺灣煤礦事業因煤層日見枯竭,生產漸減,供應不濟,及受液體及氣體能源之影響,煤炭部份改用燃油或天然氣。至原料煤用量,煤可煉製冶金焦炭者約佔廿萬公噸,不足供應部份應自國外進口,因銅廠計劃預定在四年之後方能建成,故本計劃期內,由於臺肥、水泥工業、陶瓷工業等,已有煤炭原有市場。為謀煤炭生產史上之高峯時期,惟自五十八年第五期經建計劃開始,產量逐年遞減,六十年僅生產四百十萬公噸。察其原因,主要在於若干開採年久之礦場受地質及煤層關係所限宣佈收坑,供應不濟,及部份煤礦火災影響;同時,近年來煤礦連續發生重大火災變,如五十八年聞瑞三煤礦之爆炸、五十九年文山及海山煤礦爆炸及六十一年之芳川煤礦爆炸等災害,深受社會輿論指責,政府加重業者之責任,部份投資人對煤礦經營失去信心。六十年度生產礦數減少四十一礦,僅存二五四礦。不過,因國內能源供給上仍居重要地位。目前國際油價逐年上漲,世界各國均在積極維護自產能源。今後輔導煤礦業技術研究改進,以資提高生產效率,減低成本,並增進安全。
### (二) 供需估計
臺灣煤礦因供給見枯竭,生產漸減,供應不濟,又受液體及氣體能源之影響,煤炭原有市場水泥工業、陶瓷工業等已有部份改燃燃油或天然氣。至原料煤每年總需要量,預計將不及四百萬公噸。但以國內煤礦所產高級原料煤,供礦產不足,因銅廠計劃預定在四年之後方能建成,故本計劃期內,仍應積極進行。
### (三) 發展要點
1. 繼續推動深部及海底煤田探勘開發計劃,促進經濟有效之生產。
2. 加強輔導煤礦,改進開採技術,藉以提高生產效率,減低成本,並增進安全。
3. 加建修改礦業有關法規,以利煤業之發展。
4. 加強礦場安全設施,減少礦場災害。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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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55 頁
第 155 頁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5. 輔導煤礦合併聯營,促進經營大型化。
6. 繼續積極推行地質研究,合理調整礦區,以利有效而經濟之開發。
表五·四 煤炭供需估計 單位:千公噸
|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國內需要量 | 四、一二三 | 四、○九七 | 四、○○○ | 三、九○○ | 三、八○○ | 三、八○○ |
| 生產目標 | 四、○一八 | 四、○○○ | 三、九○○ | 三、九○○ | 三、八○○ | 三、八○○ |
| 進口 | 一○八 | 九七 | 一○○ | ○ | ○ | ○ |
| 合計 | 四、一二三 | 四、○九七 | 四、○○○ | 三、九○○ | 三、八○○ | 三、八○○ |
## 一、 原油及天然氣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1. 陸上探勘:** 第五期四年建設計劃期間,中國石油公司改良及增添探勘設備,積極鑽探,五十八年至六十年共完成探勘及開發井六十五口,其中鑽獲油氣量達廿一○。六十一年仍按計劃繼續執行鑽探。五十九年發現白沙屯氣田,六十一年底於永和山發現油氣構造,經評價研究後,於六十年度繼續進行探勘工作。為處理青草湖氣田之油氣生產,第三天然汽油廠正積極規劃建廠工程中。
**2. 海上探勘:**
**(1) 外資合作部份:** 自民國五十九年起與美國亞美、海灣、大洋、克林敦、康納和等五家石油公司簽訂探採合約後,即積極展開海上地質測勘工作,其中除康納和石油公司因簽約較晚,現仍進行初步震測外,其餘四家石油公司均已先後完成初步震測,並依約選定合作地塊繼續鑽井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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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需要估計
1. **原油:** 原油每年需要量將自六十一年度之八百七十五萬公秉,增至六十五年之二千一百二十二萬公秉,主要仰賴進口供應,國內生產量約為需要量之十一.六%(四年平均值)。
2. **天然氣:** 由於大量供應石油化學原料及工業、家庭燃料,近年來天然氣產量急劇增加。估計計劃期間,需要量將自每日平均約三百三十萬立方公尺(即六十一一年預計年產量為十二億立方公尺),以每年平均一二%之成長率,至六十五年達到約每日五百廿萬立方公尺(即六十一年預計年產量為十九億立方公尺)。
## (三) 發展要點
1. **陸上探勘:**
(1) **地質調查:** 中國石油公司將經常派遣地質調查隊二至三隊作野外地質調查。並以地層沈積、航照地質,以及微古生物等研究相進行。
(2) **物測測:** 現有震測隊二隊及重力隊一隊,按年度工作計劃,在全省陸上分區進行測勘,作類比資料處理及解釋,尋找可能儲油氣之地質構造。由於本省地質複雜,計劃改用數字震測儀器(Digital Seismic)獲取測記錄,以期改善。
2. **海域探勘:** 為加速探勘與開發海
(1) **自力探勘部份:** 依據空中磁測結果,民國五十八年起,中油公司分別在臺灣海峽選定兩地海域、磺區與臺灣西部沿岸淺海地區作為自力探勘地區,實施震測測勘,部份測勘工作已告完成,剩餘部份正繼續實施測勘。臺灣北方海域姑島之地區,已依計劃逐步完成。
形貌以及臺灣海峽海底岩石取樣及研究:在臺灣海峽及臺灣北方海域之海底地質分佈情況判斷,我國海域之石油探勘甚具希望,將繼續作進一步詳細測勘,以期在條件較佳之區域,選定適當井位鑽井。
(2) **國外探勘:** 中國石油公司於五十九年起與菲律賓簽約,合作探採菲律賓中、部威沙馬地區,計劃將自六十二年二月起陸續在鑽探勘井四口,總進尺至少一二、○○○呎以上,中油公司已派遣鑽井隊一隊前往菲律賓,目前正進行鑽探中。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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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3. 鑽井:
(1) **陸上地區:** 每年平均鑽一.〇〇〇至六.〇〇〇公尺深度之探勘井一〇一二口,四年共約四〇一四八口。開發現每年鑽探勘井六一二一〇口,四年共二五一四〇口。開鑿井自六十四年度起,每年鑽井三口。
(2) **海上地區:**
**外資合作區:** 所有外資選定臺灣海峽優選定地質條件較佳構造,開始鑽探井。初期鑽探計劃將先行租用外國鑽井船在臺灣海峽六處構造鑽探井十一一口。屆時將進行有關海域探勘補給基地、海上交通工具、通訊系統、鑽探器材等之購建。與外資合作部份:所有外資選定繼續探勘之礦區,將繼續進行初測、詳測、複測與鑽勘工作,並就可能儲油構造,選定探井並實施鑽探。亞美和公司預定自六十二年下半年開開始鑽探。
**自力探勘區:** 每年鑽探勘井二一四口,四年共一一一五口。開鑿井自六十四年度起,每年鑽井三〇口。
(3) **歸還礦區之處理:** 關於海灣、大洋、克林敦等三家公司於六十一年三月依照合約規定共計選定石油礦區十五塊,供應進行震測、詳測及鑽勘工作,其中海灣公司選定三地塊,大洋公司選定四地塊,克林敦公司選定八地塊,餘由中油公司保留自資探勘外,並就可能儲油構造,選定探井並實施鑽探。亞美和公司預定六十二年下半年開開始鑽探。歸返之礦區共十五塊,計約七五、〇〇〇平方公里,除海灣公司歸返之八地塊中將選定地質條件較佳二地塊,由中油公司保留自資探勘外,將積極進行海域油氣探勘外,依既定方針,謀向國外發展,以求今後能源來源之多元化。計劃每年鑽探勘井二一三〇,四年計八一〇口。
(4) **自行建造海域鑽機:** 以供自力鑽井之需,可免受國際情勢變化而影響海域探勘進度。目前正準備與一家美國海域鑽機製造公司簽約合作在臺灣本地建造鑽機一至二套。其費用雖較昂,但能適用於各種水深及惡劣氣候下操作。其餘將視情況採用開標及洽商方式,繼續洽外資合作經營。
### 4. 國外探勘:
積極研究菲律賓東南亞以及中東等地區之地質資料,並選擇有希望地區洽商合作,計劃每年探勘井一二口,四年計八一〇口。
### 5. 油氣處理:
在本計劃期內,將在青草湖區興建容量一百萬立方公尺之天然汽油廠一座,以處理青草湖、寶山兩地區生產之油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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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
### 表五・五 原油及天然氣供需估計
| 頂 | 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一、原油 | 國內需要量 | 千公秉 | 673 | 767 | 879 | 998 | 1,120 | 1,275 |
| | 生產目標 | 千公秉 | 220 | 220 | 220 | 220 | 220 | 220 |
| | 合計 | 千公秉 | 673 | 767 | 879 | 998 | 1,120 | 1,275 |
| | 進口 | 千公秉 | 453 | 547 | 659 | 778 | 900 | 1,055 |
| 二、天然氣 | 國內需要量 | 百萬立方公尺 | 213 | 239 | 280 | 333 | 399 | 470 |
| | 生產目標 | 百萬立方公尺 | 213 | 239 | 280 | 333 | 399 | 470 |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 三、鹽
本省鹽灘面積共約四、一六一公頃,其中臺灣製鹽總廠之布袋、七股、北門、臺南、高雄五鹽場共四、一二四公頃,臺碱公司之安順鹽場五〇公頃。在正常氣候狀況下,每年鹽灘產量約為五十五萬公噸,其中臺產五千萬噸,臺碱五萬噸。臺碱產鹽供自用,臺鹽所產鹽一部份供農工漁業用,一部份經洗滌或再製以供食用。食用鹽之年產量約十二萬公噸,自五十六年起全部加碘,此乃由於需要之增進。
### (二) 需要估計
鹽產量易受氣候影響,過去各年產量不穩,六十年因天氣良好,鹽產量特多,超過計劃目標。鹽以供應國內銷售為主,外銷則視國內產銷情形,酌量辦理。
### 第五章 工 業 部 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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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三)發展重點
1. **食用鹽**: 以六十一至六十年估計需要(包括加工耗鹽)十六萬公噸為基數,自六十二年至六十五年,平均每年約增加五千公噸。改善現有鹽灘生產設備及操作方法,加強保滴設備,改良低產鹽灘,或廢不經濟鹽灘,推行機械操作,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節省工力,改良品質,減低成本。
2. **漁業用鹽**: 參照過去情形,每年約需一百萬公噸。
3. **農工業用鹽**: 農業用鹽每年僅需數百公噸,工業用鹽則以鹼氯工業為主,現每年約需四十萬公噸,至六十五年估計將達五十萬公噸。
4. **外銷鹽**: 如內銷有餘,則酌量外銷,估計年銷五千公噸。繼續開發七股一,二工區海埔地新闢鹽灘工程,配合預算,積極進行。預定於六十三年可達三萬五千公噸,俟完成後,年產可達七萬公噸。加緊進行通霄精鹽廠之建廠工作,預定六十三年完工生產,當年產量五萬公噸。六十四年起,即可年產精鹽十萬公噸,節省原供製精鹽之原料鹽十三萬公噸,轉供工業用鹽之需。
表五・六 鹽 供 需 估 計
單位: 公噸
| 項目 | 量要需 | 量給供 |
| :----------- | :------------ | :------------ |
| | 合計 | 生產 |
| | 內銷 | 進口 |
| | 外國 | 合計 |
| 六十年 (實績) | 579,800 | 609,500 |
| | 579,800 | 609,500 |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579,800 | 609,500 |
| | 579,800 | 609,500 |
| 第六期 四年計劃 | | |
| 六十二年 | 617,000 | 653,000 |
| | 617,000 | 653,000 |
| 六十三年 | 685,000 | 738,000 |
| | 685,000 | 738,000 |
| 六十四年 | 718,000 | 793,000 |
| | 718,000 | 793,000 |
| 六十五年 | 740,000 | 821,000 |
| | 740,000 | 8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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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礦業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計劃包括金、銀、銅、硫磺、硫化鐵、重砂、石英、石英砂、白雲石、大理石、石灰石及地熱等礦產資源,茲分述如下:
1. 金銀:金銀主要產地在金瓜石,由臺灣金屬礦業公司經營,在第四期四年計劃中,五十八、五十九年金之產量均較預期產量為高。六十年因富礦體蘊藏量有限,降至六千六百公斤左右。六十一年預計產量將為五、八○○公斤。銀的產量五八、五九年亦有增產,六十一年降至二一、六○○公斤。六十年可望增加為二七、○○○公斤。
2. 銅:銅之生產以臺灣金屬礦業公司為主,此外另有宜蘭銅山之峯源礦業及花蓮瑞陽礦業公司兩家民營礦廠,年產量不多,僅約三百公噸。由於金瓜石高品位銅礦體掘盡,坑道日深,增產不易。但國內銅之需要量逐年增加,故金屬公司有每年提煉再生銅七、○○○公噸之計劃。
3. 硫磺:硫磺主要產地為北投七星山區,均屬民營礦場。石油公司煉油之副產品亦有回收。七星山區富礦體蘊藏量,並受進口硫磺售價之影響,產量大幅遞減,面臨存廢的考驗。回收硫磺隨進口原油之增加,產量隨之增高。
4. 硫化鐵:以臺灣金屬公司所產浮選硫化鐵為主,其次為七星山地區所產之黑色硫化鐵,五十八年產量為三八、二二八公噸,六十年增至四五、二二九公噸,但需要量仍約四萬噸,已呈供過於求。
5. 鈾礦:探勘工作由中山科學研究院及經濟部聯合礦業研究所辦理。
6. 重砂:北部重砂主要為砂鐵,由輔導會開採,六十年產量僅六、二九八公噸,現因日增,故計劃將年產量增加至三萬噸。西海岸重砂含放射性礦物,正由中山科學研究院中。
7. 石英及石英砂:臺灣已知之石英礦床,規模不大,目前石英多採自瑞穗附近河床及二水地區之石英礫,主要供煉水泥工業有改摻用砂鐵之情形,需求量將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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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銅及耐火材料之用,其使用量年約一二萬噸,今後仍應加強探勘,以期發現新石英礦床。
石英砂分佈於苗栗以北地區,近年玻璃工業發展迅速,年需要量在十二萬噸左右,預測將逐年增加。
白雲石:白雲石礦質佳量豐,因玻璃工業及建築業之需要,產量自五十八年之五九、〇七一公噸,至六十年已增至九〇、七二六公噸。中國人銅廠建設完成後,每年白雲石之耗量將大量增加。
大理石:大理石儲量豐,為製造水泥、建築、石粉、電石等重要原料。建築用石材,年產量約八千立方公尺,此項石材多採自河床轉石,不能供應國外所需均一色澤石材之大量需要。今後拓展外銷應開採原礦床。
石灰石:石灰石原料為「上石」,迄五十八年元月始奉行政院核准為礦業法第二條規定之礦種。因省內水泥工業發展迅速,地熱、經濟部聯合礦業研究所已在北部大屯火山羣地區積極進行各項探勘工作多年。現正會同瑞士 Motor-Columbus 顧問公司來臺進行全面評估工作。
## (三)發展要點
1. 金銀:加強金石探勘,以期發現新礦體。中央山脈含金石英脈之調查探勘亦應積極辦理,並輔導其開發。
2. 銅:
1. 臺灣金屬礦業公司除積極探勘,將發展「浸漬法」以回收低品位銅。
2. 奇美銅礦經經濟部礦業研究所探勘結果,估計儲量含銅〇‧二%以上者約一千萬噸,將配合金屬礦業公司發展中之浸漬法研究其開發利用之可行性。
3. 協助民間「峰源」及「瑞陽」兩銅礦探勘及開發。
4. 逐年完成東部銅礦探勘計劃,以期發現新礦體。
3. 鈾礦:按計劃完成探勘工作。
4. 重砂:探加速研究,以資開發利用。
5. 大理石:輔導開發原礦床,並協助改善加工設備與技術。
6. 工業礦物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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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2 頁
(1) 石英:探勘其他礦產時,同時注意石英礦之探勘。
(2) 白雲石:為配合大鋼廠之需要,應廣泛調查東部白雲石礦,研擬開發計劃,並積極建立熟料工廠。
(3) 石灰石:南部之石灰石礦加強探勘,以增加礦源。
(4) 輕骨材料:輕骨材料為近年普受各國重視之建築材料,本省此項資源極為豐富,將積極研究,加工生產。
(5) 粘土:詳加調查探勘,並研究品質改良。
(6) 長石:調查礦源,分別作選礦試驗,以提高品質。
7. 地熱:
(1) 研究大屯火山區等地熱目標之應用。
(2) 全省地熱田之繼續調查探勘。
### 表五・七 其他礦產供需估計
| 項目 | 生產目標 (六十年實績) | 生產目標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生產目標 (六十二年) | 生產目標 (六十三年) | 生產目標 (六十四年) | 生產目標 (六十五年) | 國內需要量 (六十年實績) | 國內需要量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國內需要量 (六十二年) | 國內需要量 (六十三年) | 國內需要量 (六十四年) | 國內需要量 (六十五年) | 供給進口 (六十年實績) | 供給進口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供給進口 (六十二年) | 供給進口 (六十三年) | 供給進口 (六十四年) | 供給進口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金 (公斤) | 六、〇〇〇 | 五、八〇〇 | 五、九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一〇〇 | 一、六九〇〇 | 一、七一〇〇 | 一、七三〇〇 | 一、七五〇〇 | 一、七七〇〇 | 一、七九〇〇 | 三、六〇〇 | 三、五〇〇 | 三、五〇〇 | 三、四〇〇 | 三、四〇〇 | 三、四〇〇 |
| 二、銀 (公斤) | 三二、八〇〇 | 三三、〇〇〇 | 三二、八〇〇 | 三二、八〇〇 | 三二、八〇〇 | 三三、〇〇〇 | 三三、一〇〇 | 三三、六〇〇 | 三三、八〇〇 | 三四、〇〇〇 | 三四、二〇〇 | 三四、四〇〇 | 一七、七〇〇 | 一七、七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五〇〇 | 一八、五〇〇 | 一九、〇〇〇 |
| 三、電解銅(公噸) | 一二七、八〇〇 | 一二七、一〇〇 | 一二八、〇〇〇 | 一二八、五〇〇 | 一二八、五〇〇 | 一二九、〇〇〇 | 一三一、〇〇〇 | 一三六、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〇 | 一四四、〇〇〇 | 一四八、〇〇〇 | 一五二、〇〇〇 | 三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〇 | 四五、〇〇〇 | 四九、〇〇〇 | 五三、〇〇〇 | 五七、〇〇〇 |
| 合計 | 一六六、六〇〇 | 一六六、一〇〇 | 一六六、八〇〇 | 一六七、三〇〇 | 一六七、三〇〇 | 一六八、一〇〇 | 一六五、二〇〇 | 一七〇、七〇〇 | 一七五、一〇〇 | 一七九、五〇〇 | 一八三、九〇〇 | 一八八、三〇〇 | 五五、三〇〇 | 六一、二〇〇 | 六六、五〇〇 | 七〇、九〇〇 | 七四、九〇〇 | 七九、四〇〇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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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碼:163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項目** | **內容** | **細項** | **一四〇** | | **一四一** | | **一四二** | | **一四三** | | **一四四** | | **一四五** | | **一四六** | | **一四七** | | **一四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生產目標** |
| 四、硫磺 (千公噸)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 | 生產目標 |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 五、硫化鐵 (千公噸) | 量給供合計 | 生產 | 五・二 | 三・九 | 五・二 | 三・九 | 六・〇 | 三・〇 | 七・〇 | 三・〇 | 七・〇 | 三・〇 | 七・〇 | 三・〇 | 七・〇 | 三・〇 | 七・〇 | 三・〇 | 七・〇 | 三・〇 |
| | | 進口 | 二・四 | 一・七 | 二・四 | 一・七 | 三・〇 | 一・〇 | 四・〇 | 一・〇 | 四・〇 | 一・〇 | 四・〇 | 一・〇 | 四・〇 | 一・〇 | 四・〇 | 一・〇 | 四・〇 | 一・〇 |
|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 一三九・七 | 一二〇・〇 | 一三九・七 | 一二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三〇・〇 |
| 六、石英 (千公噸)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 | 生產目標 |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 七、石矽 (千公噸)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 | 生產目標 |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二五 |
| 八、白雲石 (千公噸)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 | 生產目標 |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一八 |
| 九、大理石 | 1. 建築石材用 (立方公尺)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 | | 生產目標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九〇 |
| | 2. 水泥及其他用 (千公噸) | 國內需要目標量 | 八、〇〇〇 | 一、四九〇 | 八、〇〇〇 | 一、四九〇 | 八、〇〇〇 | 一、五〇〇 | 八、〇〇〇 | 一、八一〇 | 九、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二、一〇〇 | 九、〇〇〇 | 二、一〇〇 | 九、〇〇〇 | 二、四一〇 | 九、〇〇〇 | 二、四一〇 |
| | | 生產目標 | 一、四九〇 | 一、四九〇 | 一、四九〇 | 一、四九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八一〇 | 一、八一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一〇〇 | 二、一〇〇 | 二、一〇〇 | 二、一〇〇 | 二、四一〇 | 二、四一〇 | 二、四一〇 | 二、四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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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4 頁
一四一
## 第五節 食品工業
### 一、製糖工業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國際糖價自民國五十四年起開始下跌,延續至五十八年。在第四期四年計劃期間內農民收益減少,契約種蔗面積大輻縮減,因而延續影響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之產糖量。
臺糖公司製糖原料主要來源,自營農場約佔三分之一,每年種蔗面積均在三六、〇〇〇公頃左右,餘均仰賴蔗農。自營原料供應較為穩定,但因配合國家土地開發、社區建設及其他用地等需要,土地面積有減少,契約種蔗面積則受糖價及競爭作物影響,甚難控制。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內,每年種蔗面積約在九〇、〇〇〇公頃左右,均較計劃為低,致前二年之總產糖量均未能達成計劃目標。
| 國產糖目標生產量 | 國產國內需要量 | 1. 建築水立材用 (千公噸) | 2. 水泥及公石用 (千公噸) | 一O、石灰石 (千公噸) |
| :----------------- | :--------------- | :----------------------- | :--------------------- | :------------------- |
| | | 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 | |
| 六、三六〇 | 七、〇〇〇 | 八、五〇〇 | 一、八〇〇 | |
| 六、三六〇 | 七、〇〇〇 | 一、六八〇 | 八、五〇〇 | 一、八〇〇 |
| 七、〇〇〇 | 七、七〇〇 | 一、八五〇 | 八、五〇〇 | 二、〇〇〇 |
| 七、七〇〇 | 八、四〇〇 | 二、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二、一三〇 |
| 八、四〇〇 | 九、一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二、四五〇 |
| 九、一〇〇 | 九、一〇〇 | 九、五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二、七〇〇 |
| 九、一〇〇 | 九、一〇〇 | 九、五〇〇 | 一〇、一〇〇 | 二、七五〇 |
| 八、四〇〇 | 九、一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二、七五〇 |
由於近年國民生活水準提高,砂糖國內消費量有增加,外銷數量則受總產糖量之限制,未能達到國際糖協所規定之配額。其餘副產品方面,過去利用糖蜜製造酒精及酵母粉,該兩項產品目前已有新的改變。酒精方面,東部兩廠自六十一年開始拓展外銷,酵母粉方面,則發展食用酵母,最近製藥他健素及藥汁健素糖行銷市場,頗受歡迎。至蔗渣利用方面,除供應民間製造蔗漿外,臺糖公司亦自五十九年間開始籌擬,因廠商投標關係,數度廢標,現正重新招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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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節 工業部門
## 一、製糖工業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國際糖價自民國五十四年起開始下跌,延續至五十八年。在第四期計畫期間內農民收益減少,契約面積大幅縮減,因而影響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之產糖量。
臺糖公司蔗糖原料主要來源,自營農場約佔三分之一,每年種蔗面積均在三六、〇〇〇公頃左右,餘均仰賴蔗農。自營原料供應較為穩定,但因配合國家土地開發、社區建設及其他用地等需要,土地面積年有減少。契約種蔗面積則受糖價及競爭作物影響,甚難控制。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內,每年種蔗面積約在九〇、〇〇〇公頃左右,均較計畫為低,致前二年之總產糖量均未能達成計畫目標。
由於近年國民生活水準提高,砂糖國內消費量年有增加,外銷數量則受總產糖量之限制,未能達到國際糖協所規定之配額。其他副產品方面,過去利用糖蜜製造酒精及酵母粉,該兩項產品目前已有新的改變。酒精方面,東部兩廠自六十一年間開始拓展外銷。酵母粉方面,則發展食用酵母,最近製麵他健素及菓汁健素等行銷市場,頗受歡迎。至蔗渣利用方面,除供應民間製造蔗漿外,臺糖公司亦自五十九年間開始籌設紙漿廠,因廠商投標關係,數度廢標,現正重新招標中。
| 標目產生 | 生產國產需要量 (千公噸) | 國產目標 (千公噸) |
| :----------------------------- | :---------------------- | :---------------- |
| 1. 建築用水泥石材用 (千公噸) | 一、四〇〇 | 八、〇〇〇 |
| | 一、六八〇 | 八、五〇〇 |
| | 一、八五〇 | 九、〇〇〇 |
| | 一、九〇〇 | 九、一〇〇 |
| | 一、九〇〇 | 九、一〇〇 |
| | 一〇、一〇〇 | 一〇、一〇〇 |
| 2. 水泥石材用及公路石料用 (千公噸) | 一、〇一〇 | 二、〇〇〇 |
| | 一、二一〇 | 二、二〇〇 |
| | 一、三〇〇 | 二、五〇〇 |
| | 一、七〇〇 | 二、七〇〇 |
| | 一、七〇〇 | 二、七〇〇 |
| | 八、四〇〇 | 九、〇〇〇 |
| 10. 石灰石 (千公噸) | 六、三六〇 | 七、〇〇〇 |
|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 | 七、七〇〇 | 七、七〇〇 |
| | 八、四〇〇 | 八、四〇〇 |
| | 九、一〇〇 | 九、一〇〇 |
| | 九、八〇〇 | 九、八〇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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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6 頁
一四二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二) 供需估計
砂糖生產因受推廣面積限制,增產較為困難,故本計劃期內每年生產目標仍與上期相同,訂為八十七萬公噸。內銷方面,因人 口逐年增加及國民生活水準之逐漸提高,估計每年可增加一萬公噸,外銷數量,則參照生產量及內銷需要逐年估列。
#### (三) 發展要點
1. 臺灣糖公司為穩定糖業經營,今後發展方向,除穩定砂糖產量於年產八十萬噸以上外,將著重於多角經營之發展,對蔗渣及糖 蜜等副產品,謀求更有效之利用。
2. 在砂糖方面,應繼續改進製糖生產技術,提高砂糖對外競銷能力。
3. 為增加蔗渣之利用,已在屏東設立日產三百公噸高級漂白紙漿工廠,將積極進行,儘速完成建廠工作。
4. 糖蜜除用於製造酒精及酵母粉外,將配合發展畜牧事業,與蔗渣混合製造牛飼料,擴大其用途,提高經濟價值。
表五、八 砂糖供需估計
| 項 目 | 單位:千公噸 | 六十一年 (實績) \*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生產目標** | | 870 | 870 | 870 | 870 | 870 |
| **內銷** | | 618 | 628 | 638 | 648 | 658 | 668 |
| **外銷** | | 252 | 242 | 232 | 222 | 212 | 202 |
| **總計** | | 870 | 870 | 870 | 870 | 870 |
註:\*係年期差量。\*\* 六十年需要量與生產目標之差額係存貨變動。
## 二、菸 酒 工 業
### (四) 過去之檢討與現況
菸酒製造為專賣事業,由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經營。近三年來菸類銷售趨勢進展遲緩,六十年銷量一百六十六萬箱,較上年增加 一‧〇四%,三年平均增加率為二‧一%,已近飽和狀態。濾咀菸類銷售量達一百六十四萬箱,較上年增加一三‧五%,其中以「長 壽牌」增加最多。
| 項 目 | 量需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生產目標 | 797 | 750 | 845 | 870 | 870 | 870 |
| 內 | 226 | 234 | 243 | 251 | 255 | 255 |
| 外國 | 571 | 516 | 602 | 619 | 615 | 615 |
| 合計 | 797 | 750 | 845 | 870 | 870 | 870 |
單位:千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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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7 頁
菸所佔比例最大,六十年銷售量達六十九萬箱,佔總銷量四二.三%。酒類銷售趨勢仍佳,六十年銷量一百八十萬公石,較上年度增加二.五%,三年平均增加率為六.一%。其中以啤酒及米酒銷量最大,兩者合計佔總銷量七五%。六十年陳年紹興酒銷量一千萬打,較上年增加一.四%,六十年十二月間新產品陳年紹興酒及陳年紅露酒相繼應市,市場反應良好。
六十年菸類生產一百六十六萬六千箱,較上年增加二.七%,三年平均增加率為七.一%。酒類生產一百八十六萬公石,較上年度增加二.九%,其中高級菸酒之需要量增加率較大。
## (三)發展要點
1. 菸酒銷售:擬以二十支裝濾咀寶菸及總廠牌菸取代部份長壽菸之銷量,以提高品級,濾咀新樂園菸逐漸予以淘汰,短支新樂園菸及吉利菸仍舊維持現狀。酒類方面,將加強推廣陳年紹興酒及陳年紅露酒,並增加供銷量。
2. 提高品質:提高菸酒品質,更新菸酒廠各項設備,加強產銷配合。
3. 加強研究發展:充實菸藥試驗所與酒類試驗所研究設備,以改良菸藥品種及改進酒類生產技術,提高品質。
### 表五.九 菸酒供需估計
| 項 | 目 | 六十年(實績) 內 | 六十年(實績) 外國 | 六十年(實績) 合計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內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外國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合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一年 內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一年 外國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一年 合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二年 內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二年 外國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二年 合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三年 內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三年 外國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三年 合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四年 內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四年 外國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四年 合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五年 內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五年 外國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六十五年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捲菸 | 菸(千箱) | 1,601.4 | 0.1 | 1,601.5 | 1,623.0 | 0.1 | 1,623.1 | 1,639.2 | 0.1 | 1,639.3 | 1,655.6 | 0.1 | 1,655.7 | 1,672.2 | 0.1 | 1,672.3 | 1,689.0 | 0.1 | 1,689.1 | 1,706.0 | 0.1 | 1,706.1 |
| 酒 | 供需 | 1,811.0 | 0.1 | 1,811.1 | 1,863.0 | 0.1 | 1,863.1 | 1,917.3 | 0.1 | 1,917.4 | 1,973.8 | 0.1 | 1,973.9 | 2,032.5 | 0.1 | 2,032.6 | 2,093.5 | 0.1 | 2,093.6 | 2,156.9 | 0.1 | 2,157.0 |
| 計 | | 3,412.4 | 0.2 | 3,412.6 | 3,486.0 | 0.2 | 3,486.2 | 3,556.5 | 0.2 | 3,556.7 | 3,629.4 | 0.2 | 3,629.6 | 3,704.7 | 0.2 | 3,704.9 | 3,782.5 | 0.2 | 3,782.7 | 3,862.9 | 0.2 | 3,863.1 |
## (二)供需量估計
菸酒產量以供內銷為主,外銷量甚微。預計本計劃期間,菸需量每年增加一%,酒類增加二.九%,其中高級菸酒之需要量增加率較大。
一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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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8 頁
一四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三、罐頭食品工業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我國罐頭食品種類繁多,有農、水、畜產等各種罐頭,大都以外銷為主。近年來因工業發達國家工資普遍上漲,對農產加工品廠商甚感改由國外進口之趨勢,而我國罐頭食品工業所需原料之栽植,大多為本省農家之副業,為食品罐頭外銷有利之條件。大體言之,食品罐頭外銷每年均在增加,至六十年外銷金額已逾一億美元。其中以鳳梨、洋菇、蘆筍等三項罐頭為主,佔罐頭食品總產量之八〇%左右。
洋菇罐頭由於國外需要量大,且實施計劃產銷,故外銷量值逐年增加,惟近年來荷蘭、法國逐年增產,成為我國有力的競爭對手。蘆筍罐頭在五十九年之前,因未定產銷計劃,各工廠盲目生產,削價競銷,外銷量雖有增加,而金額反見減少,惟六十年八月起因實施計劃產銷,價格恢復穩定。鳳梨罐頭因受美國、南非、馬來西亞與琉球等生產鳳梨罐頭地區之競爭,外銷價格低落,利潤
| 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量應供** | | | | | | | |
| 合 | 1,657.0 | 1,706.7 | 1,706.7 | 1,780.0 | 1,830.0 | 1,832.7 | 1,840.5 |
| 進口 | 60.0 | 60.0 | 60.0 | 80.0 | 80.0 | 80.0 | 80.0 |
| 生產品目標 | 1,630.0 | 1,706.7 | 1,706.7 | 1,800.0 | 1,830.0 | 1,832.7 | 1,840.5 |
| 計 | 1,630.0 | 1,706.7 | 1,706.7 | 1,800.0 | 1,830.0 | 1,832.7 | 1,840.5 |
| **量要需** | | | | | | | |
| 合 | 1,663.0 | 1,712.7 | 1,712.7 | 1,820.0 | 1,840.0 | 1,842.7 | 1,840.5 |
| 外國 | 1,663.0 | 1,712.7 | 1,712.7 | 1,820.0 | 1,840.0 | 1,842.7 | 1,840.5 |
| 國內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計銷 | 1,663.0 | 1,712.7 | 1,712.7 | 1,820.0 | 1,840.0 | 1,842.7 | 1,840.5 |
| **(2)酒類 (千公石)** | | | | | | | |
| **量應供** | | | | | | | |
| 合 | 1,663.0 | 1,716.0 | 1,726.0 | 1,735.0 | 1,740.0 | 1,830.0 | 1,901.12 |
| 進口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生產品目標 | 1,663.0 | 1,716.0 | 1,726.0 | 1,735.0 | 1,740.0 | 1,830.0 | 1,901.12 |
| 計 | 1,663.0 | 1,716.0 | 1,726.0 | 1,735.0 | 1,740.0 | 1,830.0 | 1,901.12 |
| **量要需** | | | | | | | |
| 合 | 1,740.0 | 1,750.0 | 1,790.0 | 1,796.0 | 1,790.0 | 1,898.0 | 2,016.4 |
| 外國 | 1,740.0 | 1,750.0 | 1,790.0 | 1,796.0 | 1,790.0 | 1,898.0 | 2,016.4 |
| 國內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計銷 | 1,740.0 | 1,750.0 | 1,790.0 | 1,796.0 | 1,790.0 | 1,898.0 | 2,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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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9 頁
鳳梨、洋菇、蘆筍等罐頭產品均已提高工廠建築及設備之安全衛生標準,洋菇、蘆筍且訂定工廠產銷總辦法,並實施計劃產銷,故品質提高,產銷穩定。至於竹筍、芋、密柑等一般罐頭產品,尚未實施計劃生產,生產設備過剩,產銷不穩定,外銷價格低落,對拓展外銷甚為不利。
鑒於國際市場每年新增加工食品項目種類繁多,且我國現有加工食品項目,在國外遭受進口國家各種不同程度之抵制,與新興國家日益強烈之競爭,宜致力發展新產品,開拓外銷市場。
## (二) 供需估計
1. 鳳梨罐頭外銷,雖已受到劇烈競爭,但因臺灣鳳梨罐頭價格低廉,且為歐美等國人士喜食之水果,又因鳳梨罐頭自六十一年起已實施計劃生產,生產設備過剩,產銷不穩定,外銷價微薄,惟自六十一年起亦已開始計劃生產,並核配各廠之產製配額。
2. 洋菇罐頭因美國、歐洲共同市場等國家將有限額進口之可能,且因其他國家洋菇罐頭亦不斷增產,故今後競爭將更加劇烈,估計外銷量每年可望增加五至十%。
3. 蘆筍罐頭外銷需要量仍大,今後如能改善品質,並增產綠色蘆筍罐頭外銷,外銷量估計每年可望增加五至十%。
4. 蜜柑罐頭之外銷主要係日本市場,故其外銷量常受日本之產量如何而定。
5. 其他雜項食品:將繼續就竹筍、芋、甜玉米、小玉米、敏荳、洋菇湯等罐頭食品,努力拓展外銷市場,估計每年可增加外銷量二三十萬箱。
## (三) 發展要點
1. 加強實施計劃生產,建立健全之原料供應制度 (實施契作) 及對外聯營,或統一報價,以爭取更多外銷數量與金額。
2. 嚴格實施工廠品質管制與衛生管理人員素質,並提高工廠設備,使逐漸利用自動化機器,減少使用人工,另改善標誌與包裝。
3. 設立外銷聯營機構,以加強國外市場之拓展並收集商情資料。
4. 發展新產品如甜薯、洋菇湯、中國菜、整枝小玉米、敏荳、綠蘆筍等罐頭食品。
5. 加強研究發展工作,產製新產品。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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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0 頁
一四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6. 輔導小型工廠合併經營,以減低成本,改善品質,加強國際市場競爭力量。
7. 推動餐鏟罐頭港口集中出口倉庫。
表五‧一〇 罐頭食品工業產品供需估計
單位:千標準箱
| 項 目 | 細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1. 鳳梨罐頭** | 生產目標 | 829 | 840 | 880 | 910 | 930 | 950 |
| | 需要合計 | 5,079 | 5,079 | 5,250 | 5,350 | 5,450 | 5,550 |
| | 內銷 | 4,250 | 4,250 | 4,400 | 4,500 | 4,600 | 4,700 |
| | 外銷 | 829 | 840 | 880 | 910 | 930 | 950 |
| **2. 洋菇罐頭** | 生產目標 | 2,995 | 3,100 | 3,300 | 3,400 | 3,500 | 3,600 |
| | 需要合計 | 3,145 | 3,250 | 3,450 | 3,550 | 3,650 | 3,750 |
| | 內銷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 | 外銷 | 2,995 | 3,100 | 3,300 | 3,400 | 3,500 | 3,600 |
| **3. 蘆筍罐頭** | 生產目標 | 3,588 | 3,800 | 4,000 | 4,200 | 4,400 | 4,600 |
| | 需要合計 | 3,698 | 3,910 | 4,110 | 4,310 | 4,510 | 4,710 |
| | 內銷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 | 外銷 | 3,588 | 3,800 | 4,000 | 4,200 | 4,400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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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1 頁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 項 目 | 4. 蜜柑罐頭 | | | 5. 竹筍罐頭 | | | 6. 蘆筍罐頭 | | | 7. 其他罐頭 | | | 一般項目 | | |
|:---|:---:|:---:|:---:|:---:|:---:|:---:|:---:|:---:|:---:|:---:|:---:|:---:|:---:|:---:|:---:|
| | 生產目標 | 量要需 | | 生產目標 | 量要需 | | 生產目標 | 量要需 | | 生產目標 | 量要需 | | 生產目標 | 量要需 | |
|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六十年(實績) | 八八五 | 一、八〇〇 | 七〇〇 | 八八五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四〇〇 | 四〇〇 | 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五九 | 一、四五九 |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八八五 | 一、〇〇〇 | 八八五 | 八八五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一〇〇 | 四〇〇 | 四〇〇 | 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五九 | 一、四五九 |
| **第六期** | | | | | | | | | | | | | | | |
| 六十二年 | 一、〇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四五〇 | 四五〇 | 四五〇 | 一、五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六〇〇 |
| 六十三年 | 一、一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三〇〇 | 四八〇 | 四八〇 | 四八〇 | 一、六〇〇 | 一、七〇〇 | 一、七〇〇 |
| 六十四年 | 一、二〇〇 | 一、七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五〇〇 | 五〇〇 | 五〇〇 | 一、七〇〇 | 一、八〇〇 | 一、八〇〇 |
| 六十五年 | 一、三〇〇 | 一、九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五二〇 | 五二〇 | 五二〇 | 一、八〇〇 | 一、九〇〇 | 一、九〇〇 |
| **第四期 (計畫期間)** | | | | | | | | | | | | | | | |
| 六十二年 | 八八〇 | 八七一 | 八七一 | 七〇〇 | 七〇〇 | 七〇〇 | 一、一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 | 三八〇 | 三八〇 | 三八〇 | 一、二〇〇 | 一、一五〇 | 一、一五〇 |
| 六十三年 | 九九〇 | 九九〇 | 九九〇 | 八〇〇 | 八〇〇 | 八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三〇〇 | 四一〇 | 四一〇 | 四一〇 | 一、三〇〇 | 一、二九〇 | 一、二九〇 |
| 六十四年 | 一、一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九〇〇 | 九〇〇 | 九〇〇 | 一、三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四四〇 | 四四〇 | 四四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四〇 | 一、四四〇 |
| 六十五年 | 一、二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〇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五〇〇 | 一、五〇〇 | 四七〇 | 四七〇 | 四七〇 | 一、五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六〇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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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2 頁
一四八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 四、麵粉工業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麵粉工業,所需小麥原料,在國內因受氣候影響及生產成本偏高之因素,無法大量生產,因此小麥絕大部份仰賴進口。自五十 六年小麥開放進口後,撤銷麵粉工業設廠限制,由於舊廠更新及擴充設備,與新廠設立,生產能力增至年處理小麥一百萬公噸,六 十年生產麵粉三十五萬公噸,折合原料小麥只約四十五萬噸,僅佔設備能力之百分之四十,設備未能充分利用。
多年來國內積極推廣麵食,一般國民對麵食已逐漸習慣,且因立即麵食、冷凍麵食之發展,麵粉消費量在適度增加中。外銷麵 粉數不多,惟麵粉之加工品立即麵食、冷凍麵食之外銷量均在增加中。
### (二) 供需估計
近年來,臺灣麵粉並無直接外銷,而以內銷為主要,其消費量將逐年增加,今後繼續加強麵食之推廣,估計每年消費量,仍可維 持增加一○%,其中包括軍公教委託加工麵粉。
### (三) 發展要點
1. 鼓勵規模較小及設備陳舊之工廠合併經營,與更新一貫作業設備,以降低生產成本。
2. 繼續推行統籌辦理原料採購與儲運。
3. 推行工廠實施品質管制,提高出粉率及產品品質。
4. 繼續推廣麵食及發展麵粉加工製品,以增加麵粉消費量。
表五.一 麵粉供需估計
| 項 目 | 分類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生產** | 計 | 三三〇 | 三四〇 | 三四〇 | 三五〇 | 三六〇 | 三六〇 |
| | 內銷 | 三〇〇 | 三一〇 | 三一〇 | 三二〇 | 三三〇 | 三三〇 |
| | 外國 | 三〇 | 三〇 | 三〇 | 三〇 | 三〇 | 三〇 |
| **需要** | 計 | 四〇〇 | 四一二 | 四一二 | 四二四 | 四三六 | 四四八 |
| | 內銷 | 四〇〇 | 四一二 | 四一二 | 四二四 | 四三六 | 四四八 |
| | 外國 | | | | | | |
| **目標** | 計 | 三五五 | 三八〇 | 四一〇 | 四四〇 | 四七〇 | 五〇〇 |
| | 內銷 | 三五五 | 三八〇 | 四一〇 | 四四〇 | 四七〇 | 五〇〇 |
| | 外國 | | | | | | |
單位:千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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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3 頁
# 第 173 頁
## 五、植物油工業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植物性食油為我國主要食用油之一,其中以黃豆油及花生油為主,其他芝麻油、菜籽油、茶籽油次之。自四十八、九年間採用新式溶劑提油後,生產能力迅速擴充,乃致生產能力能過實際之需要。惟因植物油原料中最重要之黃豆本省產量有限,絕大部份仍賴進口供應。自五十年黃豆開放自由進口,植物油製煉工業設施限制撤銷後,為避免造成更多過剩設備,並為避免外匯之浪費,限定黃豆採大宗進口物資方式,給予年進口數額。目前由於新式製油機械能力大增,生產能量已超過一百二十萬公噸以上。近年來,植物油消費量逐年增加,就黃豆進口情形言,五十七年進口四十萬公噸,六十年增至五十五萬公噸。平均食油年消費量約十七萬公噸。所剩之副產品隨煉製量之增加,亦隨之增多,多用以供應飼料工業需要。
### (二) 供 需 估 計
食用油為國人日常生活中重要膳食必需品,市場消費一般以植物性油類為最多,估計每年需要可遞增八%。
### (三) 發展要點
1. 鼓勵國內增加油料作物之種植,充分供應工業用原料種子。
2. 推動油廠更新製油設備,提高收油率,降低生產成本。
3. 改善生產技術,推行品質管制,聘請國外專家協助,提高食用油品質,以確保國民健康。
4. 鼓勵精製製油生產,發展高級產品,如混合食油、生菜油、人造奶油等,改善產品營養價值,增進國民健康。
5. 統籌辦理原料採購及儲運。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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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4 頁
一五〇
表・二一一 食油供需估計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單位:千公噸
| 項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國產 生產 | 〇·八二 | 〇·九〇 | 〇·九八 | 一〇六 | 一一〇 | 一一〇 |
| 國內需要 | | | | | | |
| 目標 | 〇·八二 | 〇·九〇 | 〇·九八 | 一〇六 | 一一〇 | 一一〇 |
## 六、味精工業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味精工業自四十九年各廠有繼續採用醱酵法以來,原料均改用省產樹薯粉、紅糖及糖蜜;成本降低,味精產量迅速增加,外銷亦高達八千公噸之多。惟自五十四年起,由於東南亞及歐洲部份國家相繼自建工廠及日本味精之廉價傾銷,外銷數量劇降,內銷亦因惡性競爭,以致味精工業一蹶不振。惟自五十八年二月起,同業又因合作外銷,拓展印尼等市場,故情況大為好轉。
現有味精工廠大小共計十八家,其中八家有醱酵設備(餘十家因規模小,自行設置醱酵設備不經濟,由大廠供應醱酵加工製造),總生產能力,每月約二千二百公噸。目前內外銷合計每月約一千五百公噸,設備利用率約為七○%。鑒於現有以糖類為原料之醱酵法已屬落伍,而在生產設備能量仍屬過剩,為免浪費投資資金及迎頭趕上以期在國際市場能與日本業者相競爭,乃對投資設立醱酵味精廠加以限制,而鼓勵以合成法等新方法製造味精。味精業者現正成立中國醋酸味精公司,準備利用石油化學產品乙醛或甲醇為原料製造醋酸,再由醋酸醱酵轉製味精。
### (二) 供需估計
味精工業自五十八年二月起,因同業合作外銷及拓展印尼等外銷市場,且六十年由於日圓升值,已削弱日本之味精外銷競爭力量,今後我味精外銷量將逐漸增加,本計劃期間預計內外銷每年各增加五○○公噸。
### (三) 發展要點
1. 加強研究以合成法製造味精,以改進味精製造技術,減低成本;日本味精業者已改以石油化學產品醋酸為原料製造味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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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5 頁
# 七、製茶工業
國將全力推動以石油化學產品醋酸鎂為原料,以轉製味精,俾降低成本,以提高國際市場競爭能力。
2. 加強外銷聯營,並拓展非洲、印尼及中南美洲等新市場,以增加味精外銷。
## 表五‧一三 味精供需估計
單位:公噸
|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量需** | | | | | | |
| 計 | 一〇、三七〇 | 一〇、八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一二、七〇〇 | 一三、四〇〇 | 二〇、八〇〇 |
| 內銷 | 一五、九〇〇 | 一六、八〇〇 | 一七、八〇〇 | 一八、八〇〇 | 一九、八〇〇 | 二〇、八〇〇 |
| 外國 | 一六、八〇〇 | 一七、八〇〇 | 一八、八〇〇 | 一九、八〇〇 | 一八、八〇〇 | 一九、八〇〇 |
| **生產目標** | | | | | | |
| 計 | 一七、八〇〇 | 一八、八〇〇 | 一九、八〇〇 | 二〇、八〇〇 | 二〇、八〇〇 | 二〇、八〇〇 |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近年來茶園面積雖逐年縮減,惟單位面積產量繼續提高,因此茶菁供給尚稱充裕,每年加工數量,尚能配合國內外市場需要。臺灣現有粗製及精製茶廠約二八〇家,設備能量尚未充份利用。
茶葉除以銷為估,佔生產量七五%以上。外銷茶中以綠茶為最多,約佔四分之三,包種茶次之,紅茶最少。紅茶外銷市場以歐美、日本為圭,日本為圭,因受印度、錫蘭等產茶國及其他國家增產之影響,競爭激烈,近年外銷量減少;綠茶為我國特產茶,外銷量頗有增加,大部銷往北非、日本及近東地區,惟近年印度、日本亦漸產製綠茶。包種茶之銷售以海外華僑為主要對象,外銷頗為穩定。
### (二)供需估計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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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参、展望
内銷方面,隨人口增加及國民所得提高,對高級茶葉之消費量,將有增加趨勢,年增量估計約五○○公噸。外銷方面,綠茶外銷市場較不穩定,惟銷售量仍可望繼續增加;紅茶因國際市場競爭激烈,外銷較不樂觀;其餘包種茶及烏龍茶外銷情況穩定。估計外銷總量平均每年約增加三%。
1. 積極拓展及穩定外銷市場,並推行外銷聯營及爭取長期供應契約,促進計劃產銷。
2. 鼓勵設立新式茶廠,更新茶廠設備,改進製茶方法。
3. 茶菁收購將嚴選品質,並發展新產品,以適應國外市場需要。
## 八、冷凍食品工業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冷凍食品主要以冷凍蔬菜、冷凍水果、冷凍水產及冷凍肉類三項為主,大都外銷美國、日本、西德等已開發國家。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內,由於冷凍食品工業為一新興事業,外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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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一四 茶葉 (包括紅茶,綠茶,包種茶,烏龍茶) 供需估計**
單位:公噸
(六十一至六十五年第六期計劃期間,六十一年的數據為基年估計)
| 項 |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 | 六十二 | 六十三 | 六十四 | 六十五年 |
|--------|------|---------------|-----------|-----------|-----------|-----------|------------|
| | 產量 | | | | | | |
| | 合計 | 一二七、○○○ | 一二七、○○○ | 一二八、五○○ | 一二九、八○○ | 一三一、一○○ | 一三二、四○○ |
| | 內銷 | 四、○○○ | 四、○○○ | 四、五○○ | 四、五○○ | 五、○○○ | 五、○○○ |
| | 外銷 | 一二三、○○○ | 一二三、○○○ | 一二四、○○○ | 一二五、三○○ | 一二六、一○○ | 一二七、四○○ |
| | 需要量| | | | | | |
| | 合計 | 一二七、○○○ | 一二七、○○○ | 一二八、五○○ | 一二九、八○○ | 一三一、一○○ | 一三二、四○○ |
| | 內銷 | 四、○○○ | 四、五○○ | 四、八○○ | 五、一○○ | 五、三○○ | 五、六○○ |
| | 外銷 | 一二三、○○○ | 一二三、○○○ | 一二三、七○○ | 一二四、七○○ | 一二五、八○○ | 一二六、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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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碼:一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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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工業部門
## (二) 供 需 估 計
增加對運輸、倉庫及碼頭等設施仍需加強,尤其為避免因產區在碼頭之積壓,專用倉庫延待設置,冷凍產品運輸車輛亦應增加,以資配合。
1. 冷凍蔬菜: 以冷凍洋菇、豌豆莢、綠蘆筍及其他葉莖菜居多,另有新增加項目如綠蘆筍及冷凍鳳梨等。六十年外銷數量達四、五一○公噸。
2. 冷凍水產為成長最速之項目,以冷凍蝦為大宗,冷凍海魚次之,六十年出口量四、八八○公噸,實為最具發展前途的產業。
3. 冷凍肉類以冷凍豬肉為主,自五十七年試行外銷成功,為一新興產品,在日本市場因省產豬肉品質優良,反應頗為良好。但由於國內豬隻價格不穩定,因而影響外銷時停時停,外銷情形欠佳,六十年外銷量僅二千餘公噸,主要銷往日本。
在高度開發國家內,冷凍食品之需要逐年增加,為配合國際市場之需要,今後除增加冷凍肉類生產外,對冷凍水產及冷凍蔬果,增加其新產品,並嚴格品質管制,衛
## (三) 發 展 要 點
1. 提高工廠建築及設備之安全衛生標準。
2. 改善加工技術,以提高品質,並降低成本。
3. 拓展外銷,推行產銷聯鎖制度。
4. 充裕冷凍食品原料,及發展新產品項目。
5. 改善冷凍食品運輸工具,推動在港口設置專用之冷凍倉庫。
6. 推動冷凍食品工業與石油化學工業配合,利用液化甲烷氯化凍結食品,降低製造成本。
一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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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8 頁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五・一五 冷凍食品工業供需估計
單位:公噸
| 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 冷凍蔬菜 | | | | | | |
| 需量 | | | | | | |
| 國內 | 1,600 | 3,200 | 7,000 | 7,500 | 8,000 | 8,500 |
| 外銷 | 4,670 | 4,670 | 2,250 | 3,000 | 3,750 | 4,500 |
| 生產目標 | 6,270 | 7,870 | 9,250 | 10,500 | 11,750 | 13,000 |
| 2. 冷凍水產 | | | | | | |
| 生產目標 | 4,880 | 5,600 | 8,500 | 9,000 | 9,500 | 9,700 |
| 外銷 | 4,880 | 4,700 | 8,250 | 8,000 | 8,000 | 9,000 |
| 3. 冷凍肉類 | | | | | | |
| 生產目標 | 1,260 | 6,000 | 6,500 | 7,000 | 7,500 | 8,000 |
| 外銷 | 1,260 | 4,000 | 6,500 | 7,000 | 7,500 | 8,000 |
## 第六節 化學工業
### 一、肥料工業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在第五期四年建設計劃期間,肥料工業發展重點,主要仍應在更新設備,以充裕肥料供應,停閉效率差或生產成本過高之工廠,研製推廣園藝、蔬菜、柑桔、菸葉、鳳梨、甘蔗等特種作物用複合肥料;為配合長期作物之需要,研製尿素甲醛、硫磺被覆尿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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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9 頁
179
一五四
## 第六節 化學工業
### 一、肥料工業
| 項 | 60年 (實績) | 61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單位:公噸 |
| :---------------- | :------------- | :--------------- | :----------: | :----------: | :----------: | :----------: | :----------: |
| | | | 62年 | 63年 | 64年 | 65年 |
| **1. 冷凍蔬菜** | | | | | | |
| 量需 | | | | | | |
| 合計 | 一六〇〇 | 四、六七〇 | 四、六七〇 | 五、一〇〇 | 五、六〇〇 | 六、一〇〇 |
| 國內 | 一六〇〇 | 四、六七〇 | 四、六七〇 | 五、一〇〇 | 五、六〇〇 | 六、一〇〇 |
| 外銷 | | | | | | |
| 生產目標 | | 四、六七〇 | 四、六七〇 | 五、一〇〇 | 五、六〇〇 | 六、一〇〇 |
| **2. 冷凍水產** | | | | | | |
| 量需 | | | | | | |
| 合計 | 四、八八〇 | 四、八八〇 | 五、六〇〇 | 五、六〇〇 | 六、一〇〇 | 七、二五〇 |
| 國內 | 四、八八〇 | 四、八八〇 | 五、六〇〇 | 五、六〇〇 | 六、一〇〇 | 七、二五〇 |
| 外銷 | | | | | | |
| 生產目標 | | 四、八八〇 | 五、六〇〇 | 五、六〇〇 | 六、一〇〇 | 七、二五〇 |
| **3. 冷凍肉類** | | | | | | |
| 量需 | | | | | | |
| 合計 | 一一、二六〇 | 一一、二六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五〇〇 | 七、〇〇〇 |
| 國內 | 一一、二六〇 | 一一、二六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五〇〇 | 七、〇〇〇 |
| 外銷 | | | | | | |
| 生產目標 | | 一一、二六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五〇〇 | 七、〇〇〇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在第五期四年建設計劃期間,肥料工業發展重點,主要仍在更新設備,以充裕肥料供應,停閉效率差或生產成本過高之工廠,研製推廣園藝、蔬菜、柑桔、菸葉、鳳梨、甘蔗等特種作物用複合肥料;為配合長期作物之需要,研製尿素甲醛、硫磺被覆尿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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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0 頁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 (一) 緩效性肥。
計畫期間內已完成之計畫包括:
1. 臺肥公司高雄廠第一錏磷複肥工場,日產錏磷複肥三〇〇公噸或磷錏一五〇公噸。
2. 臺肥公司高雄廠日產二〇〇公噸硫酸工場。
3. 臺肥公司基隆二廠日產一〇〇公噸磷銨工場。
4. 東南碱業公司年產九一二〇〇公噸硫酸銨工場。
五十九年底收購華化學工業公司外資股權,並於六十年十月正式併歸臺肥公司經營。硝酸銨、硫酸銨、磷酸銨因糧食局滯提存貨及尿素外銷不暢,五十九、六十兩年產量均較原計劃目標為低,生產設備未能完全利用。為配合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益,促進農業增產政策,自五十九年一月起連續鉅幅降低各種肥料售價三次。
### (二) 供需估計
除氧化鉀肥料仍需繼續仰賴進口外,其餘肥料均可由國內自製供應。氮、磷肥的國內需要,稻作施肥量已近飽和,特種作物與雜糧所需之複合肥仍可增加,但依目前氮磷肥之生產設備能力已超過國內需要,因此今後對生產過剩之尿素、硫酸銨及複合肥料尚須拓展外銷。
### (三) 發展要點
1. 配合農業發展需要,研究產製三元以上之多元複合肥料,並繼續進行緩效性氮肥田間肥效試驗。
2. 發展多角化經營,就現有產品推廣其用途,如以尿素為原料製造三聚氰胺、尿素甲醛樹脂,以支助肥料工業之發展。
3. 開拓尿素、磷銨及複合肥料國外市場,充分利用現有生產設備。
4. 中臺化工公司計劃六十三年建成,年產五〇〇公噸,副產硫酸錏九〇、〇〇〇公噸。
一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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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1 頁
一八一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五 • 一六 肥料供需估計
單位:千公噸
| 項 目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1. 過磷酸鈣** | | | | | | |
| 生產目標 | 一八七‧二 | 一九六 | 一九七 | 一00 | 一00 | 一00 |
| 國內需要 | 一八七‧二 | 一九六 | 一九七 | 一一0 | 一一0 | 一一0 |
| **2. 複合肥料** | | | | | | |
| 生產目標 | 一二四‧八 | 一四八‧五 | 一五八‧三 | 一五0 | 一五0 | 一五0 |
| 國內需要 | 一二五‧四 | 一四八‧五 | 一五八‧七 | 一五0 | 一五0 | 一五0 |
| **3. 硫酸銨** | | | | | | |
| 生產目標 | 四七三 | 四八0 | 四八0 | 四八0 | 四八0 | 四八0 |
| 國內需要 | 四七三 | 四八0 | 四八0 | 四八0 | 四八0 | 四八0 |
| **4. 尿素\*\*** | | | | | | |
| 生產目標 | 一二四‧二 | 一二五‧四 | 一五0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二五 |
| 國內需要\* | 一二三‧三 | 一二五‧四 | 一六0‧0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二五 |
| **量要需** | | | | | | |
| 生產目標 | 一四0 | 一六0 | 一九0 | 一七0 | 一七0 | 一七0 |
| 合計 | 一四0 | 一六0 | 一九0 | 一七0 | 一七0 | 一七0 |
| 國內 | 一四0 | 一六0 | 一九0 | 一七0 | 一七0 | 一七0 |
| 計銷內 | | | | | | |
| 外國 | 一四0 | 一六0 | 一九0 | 一七0 | 一七0 | 一七0 |
\* 需要量與生產目標之差額為存貨變動。
\*\* 尿素國內需要量除農業用外,尚包括工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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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2 頁
這是第 182 頁的內容。
## 二、酸鹼工業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酸鹼化學工業之基本原料,其產量係配合肥料、聚氯乙烯塑膠及玻璃等工業之需要而定,其中除燒鹼、氯等曾短期供應失調外,其餘如硫酸、硝酸、純鹼等產品大致均可自給自足,茲分述如下:
1. **硫酸:**
現有工廠十九家,年產能量約六十萬公噸,所需原料硫磺大部份仰賴進口。產品產量之八五%用於製造肥料,其餘用於製造嫘縈、硫酸鉀、硫酸鋁。因各肥料工廠自設及擴充硫酸生產設備後,所需硫酸已能自給自足,勿需購用小型廠產品補充,致小型工廠之營運較為困難。
2. **硝酸:**
除臺肥公司高雄廠、花蓮廠生產硝酸自用製肥料外,高雄硫酸公司生產濃硝酸供製火藥、炸藥、硝化棉等之用,近年來需要量漸增,仍待擴充,以應市場需要。
3. **純鹼:**
東南鹼業公司於五十九年八月添增日產六〇公噸純鹼設備完成後,年產能量由原來四〇、〇〇〇公噸增至六〇、〇〇〇公噸,除供國內玻璃工業需用外,六十年已外銷九、〇〇〇公噸。
4. **燒鹼及氯:**
近數年來碱氯供需情形變動頗大,五十七年起國內用碱工業發展較速,造紙、人纖、煉鋁及肥皂等業需碱激增,漸致供不應求,經協調各聚氯乙烯塑膠公司開足電石法產能,並由臺碱公司處理過剩之氯,配合增產燒碱,解除碱荒。六十年四月臺碱公司高雄廠擴建設備及臺灣氯乙烯公司南部工廠相繼開工後,碱氯平衡漸見改善,六十年度燒碱生產一三五、〇〇〇公噸,較上年增產一一%,廢棄氯氣亦已減少約二〇%。
### (二)供需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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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3 頁
# 183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氯氣需要將隨臺灣氯乙烯公司高雄廠於六十三年陸續完成而大幅增加,燒碱需要量將隨之拓充。臺糖與蔗漿工廠以及三聚磷酸鈉製造等計劃於六十三年陸續完成而增加,惟燒碱生產將有過剩,尚須拓展外銷。硫酸、硝酸產銷似無大量增加趨勢。純碱國內需要量已逐年增加,依目前設備能力,將有供應不足之虞,尚需擴充以增加產量。
### (三) 發展要點
1. 臺碱公司高雄廠於六十二年添建日產六○公噸液氯工場一座及添置液氯容器一批,以配合臺灣氯乙烯公司生產,調節氯氣供應,提高氯氣利用率。
2. 臺灣鹽酸公司為配合新設氯乙烯工廠,增設日產燒碱五二五公噸之碱廠一所,預計六十三年底完成。
3. 東南碱業公司增加年產二萬噸純碱設備,預計六十三年底完成。
### 表五 • 一七 酸碱供需估計
單位: 千公噸
|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六十二年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六十三年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六十四年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六十五年 | 1. 硫酸 / 國產內需目標 | 2. 硝酸 / 國產內需目標 | 3. 燒碱 / 國產內需目標 | 3. 燒碱 / 需要量 / 合外國 | 3. 燒碱 / 需要量 / 內計銷 |
|---|---|---|---|---|---|---|---|---|---|---|---|
| 硫酸 | 五七八 | 六○○ | 六○○ | 六○○ | 六○○ | 七○○ | 六○○ | | | | |
| 硝酸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五五 | | 五五 | | | |
| 燒碱 | 七○ | 七○ | 七五 | 七五 | 七八 | 七八 | | | 七八 | | |
| 純碱 | 六四 | 六四 | 六四 | 六四 | 六四 | 六四 | | | | 一八○ | 一三八 |
| | | | | | | | | | | 一六○ | 一四○ |
| | | | | | | | | | | 一七○ | 一五三 |
| | | | | | | | | | | 一八○ | 一七○ |
| | | | | | | | | | | 一九○ | 一八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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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4 頁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 三、煉油工業
###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 項目 | 年份 | 4. 鹽酸 (生產目標) | 4. 鹽酸 (量要需量) | 5. 氯 (生產目標) | 5. 氯 (量要需量) | 6. 純鹼 (生產目標) | 6. 純鹼 (量要需量) | 量應供 (合進生) | 量應供 (產目) | 量應供 (計口標) | 量要需 (合外國) | 量要需 (計銷內) |
|---|---|---|---|---|---|---|---|---|---|---|---|---|
| | 六十年 (實績) | 一四〇 | | 六〇〇 | | 六〇〇 | | 五〇〇 | 五七〇 | 五七〇 | 四九八 | 五〇〇 |
| | 六十一年估計 | 一五一 | | 六〇〇 | | 六〇〇 | | 六〇〇 | 六〇〇 | 六〇〇 | 六〇〇 | 六〇〇 |
| 第六期四年計劃 | 六十二年 | 一六〇 | | 六一〇 | | 六一〇 | | 六〇〇 | 六一〇 | 六一〇 | 六一〇 | 六一〇 |
| | 六十三年 | 一七〇 | | 六一〇 | | 六一〇 | | 六二〇 | 六二〇 | 六二〇 | 六二〇 | 六二〇 |
| | 六十四年 | 一七〇 | | 六五〇 | | 六五〇 | | 六〇〇 | 六〇〇 | 七〇〇 | 六五〇 | 六五〇 |
| | 六十五年 | 一八〇 | | 七〇〇 | | 七〇〇 | | 八〇〇 | 八〇〇 | 八〇〇 | 八〇〇 | 八〇〇 |
最近年來工業繼續快速發展,發電設備大量繼續擴充,各種型動車輛及鐵路柴油機車增加迅速,對汽油、燃料油等石油產品需求不斷增加。加以煤炭減產,故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內,大多數石油產品產量都超過生產目標,其中車用汽油一項超過生產目標最多。
一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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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5 頁
185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臺灣自產原油雖不漸增加,惟為數尚微,絕大部份原油仰賴進口供應。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已完成的煉油設備主要有:通霄天然汽油廠,高雄煉油廠芳香烴萃取設備,及每日十萬桶原油煉製及輕油裂解設備,青草湖天然汽油廠等。上項進行中之各計劃將於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完成。
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其煉製量雖油類較,以減低費及充份供應原油。外海卸油之浮筒及海底油管,除五十七年底完成,餘六十一年底又增加。至於石油產品需要量將增加約25%,其中燃料油需要將增加,以應今後火力發電廠配套綜合工業發展及民生需要,在本計劃期間,石油產品需要量將增加約五%,其中燃料油需要量亦將增加,以節省生產之擴充。至於陸上油品供應系統,均按原計劃擴充或予以加強。
至計劃中之輕油裂解設備完成後,輕質油料可獲得一可靠出路。
### (三) 發展要點
1. 煉製設備方面:完成北部煉油廠,高雄煉油廠加氫裂解設備及輕油裂解設備。
2. 儲運銷售設備方面:繼續建造大型油輪,設置北部油港,增建儲油槽,並加強銷售服務,增建加油設備。
單位: 千公秉
| 項 | 目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車用汽油 | 需量 | 618 | 617 | 681 | 777 | 833 | 897 | 941 |
| | 國內計銷 | 618 | 617 | 681 | 777 | 833 | 897 | 941 |
| | 外國合 | - | - | - | - | - | - | - |
| | 計 | 618 | 617 | 681 | 777 | 833 | 897 | 941 |
| | **計** | **1,031** | **1,031** | **996** | **996** | **996** | **996** |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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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6 頁
第五章工業部門
| | 項 | 2. 航空汽油 | | | 3. 航空燃油 | | | 4. 柴油 | | | 5. 燃料油 | | | 期 間 |
|---|---|:-----------:|:-----------:|:-----------:|:-----------:|:-----------:|:-----------:|:-----------:|:-----------:|:-----------:|:-----------:|:-----------:|:-----------:|:-------:|
| | 目 | 生產目標 | 需要量 | 需要量 | 生產目標 | 需要量 | 需要量 | 生產目標 | 需要量 | 需要量 | 生產目標 | 需要量 | 需要量 | |
| |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合外國 | 計銷內 | |
| | 六十年(實績) | 四、四五七 | 四、二四一 | 四、二四一 | 八、八四九 | 七、八一二 | 七、八一二 | 五、九一一 | 五、九一一 | 五、四〇一 | 二、二七〇 | 二、〇四三 | 二、〇四三 | |
|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五、〇三〇 | 四、六六四 | 四、六六四 | 七、四〇五 | 七、〇四五 | 七、〇四五 | 五、〇三〇 | 五、〇三〇 | 二、二七〇 | 二、〇五三 | 二、〇五三 | 二、〇五三 | |
| | 六十二年 | 六、一三九 | 五、八八三 | 五、八八三 | 八、〇八九 | 八、〇一〇 | 八、〇一〇 | 四、九一一 | 四、九一一 | 三、二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第一期 |
| | 六十三年 | 六、六八八 | 六、二八〇 | 六、二八〇 | 九、三九九 | 一〇、〇四 | 一〇、〇四 | 五、五五 | 五、五五 | 三、三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
| | 六十四年 | 七、〇五五 | 七、三五〇 | 七、三五〇 | 一〇、〇二 | 一〇、〇二 | 一〇、〇二 | 五、五五 | 五、五五 | 三、三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
| | 六十五年 | 八、六七 | 八、二二七 | 八、二二七 | 一〇、〇二 | 一〇、〇二 | 一〇、〇二 | 五、七七 | 五、七七 | 三、三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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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7 頁
# 第 187 頁
#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四、石油化學工業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石油化學工業為近年發展的新興工業,我國石油化學工業起源於五十五年甲醇廠及五十七年第一套輕油裂解設備之開工生產,為時不過五、六年,仍停留在萌芽階段。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由於主要石油化學品的需要量尚未達到足以建立經濟規模之生產單位,以致大多數石油化學品建廠計劃均延後完成或延後建立,在此計劃期間內完成者,計有長春石油化學公司更新擴充甲醇設備,年產能力六萬噸;臺灣氯乙烯工業公司南部廠,年產能量四萬噸及中油公司芳香烴萃取工場,每日進料六千桶。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公司對苯二甲酸二甲酯(DMT)廠,年產能量三萬六千四百公噸;乙烷裂解乙烯工場,年產能量五萬四千公噸,及季長榮化學工業公司甲醇廠,年產能量四萬公噸。此外,進行中或積極推動中者,計有已內醯胺、高密度聚乙烯、第二套輕油裂解設備及其下游製造計劃,此等計劃完成後,我國石油化學工業將進入由原料製造以至成品加工之一貫作業,增強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
### 摘要需要
|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目標** | | | | | | |
| 供應量 | | | | | | |
| 6. 柏油 (千公噸) | | | | | | |
| 生產目標 | 一、八二四 | 四、五二四 | 四、九〇七 | 四、三三三 | 四、八六〇 | 四、八六〇 |
| 自給 | 一、七八四 | 四、五二四 | 四、九〇七 | 四、三三三 | 四、八六〇 | 四、八六〇 |
| 進口 | **五、四八二** | **五、四四〇** | **六、三三九** | **六、九八八** | **七、九二五** | **八、六七七** |
| 需要量 | | | | | | |
| 合計 | 一、四三一 | 一、五二一 | 一、四四五 | 一、四四六 | 一、四八一 | 一、五〇一 |
| 國內 | 一、二〇三 | 一、三九二 | 一、九一三 | 一、九二三 | 一、九一九 | 一、九一九 |
| 外國 | 二一八 | 一二九 | 二一〇 | 二二三 | 二二六 | 二二二 |
| **產銷目標** | | | | | | |
| 生產目標 | 一六〇 | 一六〇 | 一六〇 | 一六〇 | 一六〇 | 一六〇 |
| 需要量 | | | | | | |
| 合計 | 一四三 | 一五一 | 一四五 | 一四六 | 一八一 | 一五一 |
| 國內 | 一二〇 | 一三九 | 一九三 | 一九二 | 一九九 | 一九九 |
| 外國 | 二三 | 一二 | 五〇 | 五四 | 二二六 | 二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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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需估計
石油化學品為塑膠、合成橡膠、合成纖維及其他化工業的主要原料,塑膠及合成橡膠製品在建築、車輛、包裝等方面,用途日益廣,合成纖維產品之需要量,亦隨國民生活水準之提高而不斷增加,今後石油化學品的需要量將隨此等工業的快速發展而激增。
我國石油化學工業尚在初創時期,雖期大量直接外銷,但塑膠與合成纖維之成品製造,皆為需用人工較多之工業,由於我國安定,工資低廉,近年來各種塑膠加工品、合成纖維紡織品、成衣及合成橡膠製品等已大量外銷,且急遽增加,已成為我國最主要之外銷,前景可託。而石油化學品的需要量之急遽增加。在本計劃期內加工品將繼續拓展外銷,而石油化學品將以代替進口充份供應加工需要為主。
## 發展要點
1. 以發展塑膠、合成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工業為主。塑膠原料方面,以擴充氯乙烯、聚乙烯及建設苯乙烯、聚丙烯、塑膠增韌劑等工廠為主體;合成纖維原料方面,以擴充對苯二甲酸二甲酯及建立己內醯胺、丙烯腈等工廠為主;至合成橡膠方面,則建立SBR工廠乙所為主。
2. 完成第二套輕油裂解設備,充份供應石油化學基本原料乙烯、丙烯及丁二烯,並積極籌建第三套輕油裂解設備計劃。
3. 繼續擴充芳香族萃取設備;產製石油化學品下游工業。
4. 積極推動建立石油化學品下游工業,期使關連工業相互配合完成,藉收最大效益。
5. 石油化學工業為高資本、高技術的工業,鼓勵國人與外國合作投資或技術合作,以加速發展。
6. 建設醋酸工廠,以供製味精、塗料及膠料等之用。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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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一九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石油化學品供需估計
單位:公噸
|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國內需要 | 六十年 (實績) 量供應 | 六十年 (實績) 合生產目標 | 六十年 (實績) 計畫出口目標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國內需要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量供應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合生產目標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計畫出口目標 | 六十二年 國內需要 | 六十二年 量供應 | 六十二年 合生產目標 | 六十二年 計畫出口目標 | 六十三年 國內需要 | 六十三年 量供應 | 六十三年 合生產目標 | 六十三年 計畫出口目標 | 六十四年 國內需要 | 六十四年 量供應 | 六十四年 合生產目標 | 六十四年 計畫出口目標 | 六十五年 國內需要 | 六十五年 量供應 | 六十五年 合生產目標 | 六十五年 計畫出口目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對苯二甲酸二甲酯 (DMT)** | 261,000 | 261,000 | 261,000 | - | 310,000 | 310,000 | 310,000 | - | 328,000 | 328,000 | 328,000 | - | 347,000 | 347,000 | 347,000 | - | 419,000 | 419,000 | 419,000 | - | 440,000 | 440,000 | 440,000 | - |
| **2. 己內醯胺** | 37,100 | 37,100 | 37,100 | - | 38,600 | 38,600 | 38,600 | - | 43,300 | 43,300 | 43,300 | - | 48,000 | 48,000 | 48,000 | - | 52,700 | 52,700 | 52,700 | - | 57,300 | 57,300 | 57,300 | - |
| **3. 丙烯** | 111,000 | 111,000 | 111,000 | - | 114,000 | 114,000 | 114,000 | - | 117,000 | 117,000 | 117,000 | -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 | 123,000 | 123,000 | 123,000 | - | 126,000 | 126,000 | 126,000 | - |
| **4. 氯乙烯單體 (VCM)** | 163,000 | 163,000 | 163,000 | - | 171,000 | 171,000 | 171,000 | - | 188,000 | 188,000 | 188,000 | - | 205,000 | 205,000 | 205,000 | - | 222,000 | 222,000 | 222,000 | - | 239,000 | 239,000 | 239,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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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工業部門
| 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5. 苯乙烯** | | | | | | |
| 量應供 | | | | | | |
| 合進生 | 一一〇,〇〇〇 | 一三〇,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〇 | 二一〇,〇〇〇 | 二一〇,〇〇〇 |
| 產目 | 一一〇,〇〇〇 | 一三〇,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〇 | 二一〇,〇〇〇 | 二一〇,〇〇〇 |
| 計口標 | 一〇〇,〇〇〇 | 一〇三,〇〇〇 | 一二六,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〇 |
| 量要需 | | | | | | |
| 合外國 | 二〇,〇〇〇 | 二七,〇〇〇 | 五四,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 計銷內 | 九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〇 | 一三〇,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〇 |
| **6. 塑膠增塑劑** | | | | | | |
| 量應供 | | | | | | |
| 合進生 | 四一,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七七,〇〇〇 | 九〇,〇〇〇 | 九〇,〇〇〇 |
| 產目 | 四一,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七七,〇〇〇 | 九〇,〇〇〇 | 九〇,〇〇〇 |
| 計口標 | 三〇,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四四,〇〇〇 | 四四,〇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 國內需要 | 三七,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七〇,〇〇〇 | 八〇,〇〇〇 | 八〇,〇〇〇 |
| **7. 合成橡膠** | | | | | | |
| 量應供 | | | | | | |
| 合進生 | 一一,〇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 產目 | 一一,〇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 計口標 | 七,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二二,〇〇〇 | 二二,〇〇〇 | 三一,〇〇〇 | 三一,〇〇〇 |
| 量要需 | | | | | | |
| 合外國 | 四,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 計銷內 | 一一,〇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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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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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項 目 | 子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一年 (基準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8. 甲醇 | 量應供 | ||||||
合計 | 一七、五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四一、〇〇〇 | 四五、五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
進口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生產目標 | 一七、五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三七、〇〇〇 | 四一、〇〇〇 | 四五、五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
量要需 | |||||||
合計 | 二八、〇〇〇 | 三一、三一〇 | 三九、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四七、五〇〇 | 五二、〇〇〇 | |
外國 | 四、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
內銷 | 二四、〇〇〇 | 二一、三一〇 | 三〇、〇〇〇 | 三四、〇〇〇 | 三八、五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
9. 醋酸 | 量應供 | ||||||
合計 | 三、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六、六〇〇 | 六、八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
進口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生產目標 | 三、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六、六〇〇 | 六、八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
量要需 | |||||||
內銷 | 三、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六、六〇〇 | 六、八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五、塑膠工業
在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聚氯乙烯生產因華夏、國泰、義芳等三家新廠之設立及臺灣塑膠公司之擴充設備並因外銷量之劇增,使產量由五十七年之六.七萬公噸增至六十年之十三萬公噸,在三年期間增加一倍之多。聚乙烯於五十七年由臺灣聚合化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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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供需估計
以高壓法開始生產低密度產品,五十七年產量為一萬八千噸,至六十年遠達四萬噸,其在二年閒亦增達一倍以上。鑒於本省在國外籌劃期間慶記,臺建最有保利、成功等公司參加生產,其產量由五十七年之二千公噸增加為七千公噸,其已由保利化學公司生產耐衝擊級(H I)產品,適應國內外需要。至於聚丙烯一項,雖在國內尚未生產,但其進口量已達二萬噸。其他塑膠製品產量亦由五十七年之二千公噸,增加為七千公噸,並已由保利化學公司生產,其產量由五十七年之二千公噸增加為七千公噸,其在三年閒亦增達一倍以上。近年來由政府輔導業者加強品質管制,提高品質,增加新產品,塑膠製造或其加工基本原料價格甚高,影響塑膠及其製品在國際市場上之競爭能力。
- 聚氯乙烯(PVC)為目前塑膠品中產量最多之一種。原使用電石法生產,成本較高,現改用石油化學產品為原料,產量豐富而價廉,今後仍須繼續擴充以應需要。又本省工資較低,促使聚氯乙烯加工品外銷增加,預計今後其內外銷量仍將不斷增加。
- 聚乙烯(PE)為塑膠品中產量次多之一種。臺聚公司生產之低密度聚乙烯主要用途為塑膠袋膜,其用量日益增多,現估計膠膜袋年耗量為二萬餘公噸,今後使用於食品包裝及農業用膠膜量可望陸續增加,亦待陸續擴充以應需要。
- 其他塑膠如聚苯乙烯,聚丙烯,不飽和聚酯、M M A樹脂、聚脲、聚醯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加工品內外銷數量均將增加,前途樂觀。
(三) 發展要點
- 本計劃期內石油化學工業計劃大量發展,將供應合理價格之塑膠基本原料,使加工廠能使用價廉質優之塑膠原料。
- 積極發展下列塑膠產品之生產: (1) 聚苯乙烯——此類樹脂透明性良好,價廉,可代替玻璃製品,如使用於建材、光學玻璃及各種容器等。近年來外資電子工廠增加,用於電視、收音機、通信器材、各種電氣、機械用品之耐衝擊級產品之需要量激增,但耐衝擊級聚苯乙烯多賴進口供應。今後將對品質之改進積極加以研究,並增加供應。 (2) 積極興建聚丙烯工廠——聚丙烯(PP)在塑膠中為最輕之一種,其所需基本原料聚丙烯供應豐富、價廉,聚合體之成型加工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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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 高密度聚乙烯——此種樹脂與前項聚丙烯性質相近,其軟化點、強度等較低密度聚乙烯為高,成型溫度又高,耐熱性較佳,各種成型品如家庭用容器、餐具、電機、機械零件、中空成型品、膠膜等用途甚多。
- 不飽和聚酯——現有兩家生產,但其種類少,產量不多,未能適應國內需要。如樹脂與玻璃纖維等混合形成複合體,其強度則遠較一般塑膠為高,在玻璃纖維強化塑膠(FRP),SMC (Sheet molding compound) 之使用量將增加。
- 研究生產其他有多種工程用特殊塑膠——惟國內未有生產此類原料或其用量甚少,未達生產規模,今後將大量發展供應。此外國內加工廠除少數規模較大外,其餘多屬家庭工業,對引進或改良加工方法頗有困難。今後將加強輔導此等塑膠機械、加工廠等更新設備,生產需要高度技術之新產品,提高品質,以利拓展外銷。
表五‧一二〇 塑膠供需佈計
單位:公噸
項 目 | 第六十年 (實績) | 第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第六十二年 | 第六十三年 | 第六十四年 | 第六十五年 |
---|---|---|---|---|---|---|
1. 聚氯乙烯 | ||||||
合 計 (量應供) | 32,000 | 37,000 | 43,000 | 53,000 | 58,000 | 61,000 |
進 生 產 | 21,000 | 33,000 | 40,000 | 49,000 | 54,000 | 58,000 |
目 標 | 21,000 | 33,000 | 40,000 | 49,000 | 54,000 | 58,000 |
合 計 (量要需) | 32,000 | 37,000 | 43,000 | 53,000 | 58,000 | 61,000 |
外 國 | 4,000 | 4,000 | 3,000 | 4,000 | 4,000 | 3,000 |
銷 內 | 28,000 | 33,000 | 40,000 | 49,000 | 54,000 | 58,000 |
2. 低密度聚乙烯 | ||||||
合 計 (量應供) | 12,000 | 17,000 | 23,000 | 27,000 | 30,000 | 35,000 |
進 生 產 | 12,000 | 17,000 | 23,000 | 27,000 | 30,000 | 35,000 |
目 標 | 12,000 | 17,000 | 23,000 | 27,000 | 30,000 | 35,000 |
合 計 (量要需) | 12,000 | 17,000 | 23,000 | 27,000 | 30,000 | 35,000 |
外 國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銷 內 | 12,000 | 17,000 | 23,000 | 27,000 | 30,000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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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項目 | 項目一 (量應供-合進口) | 項目一 (量應供-生產目) | 項目一 (量要需-合外國) | 項目一 (量要需-計銷內) | 3.高密度聚乙烯 (量應供-合進口) | 3.高密度聚乙烯 (量應供-生產目) | 3.高密度聚乙烯 (量要需-合外國) | 3.高密度聚乙烯 (量要需-計銷內) | 4.聚苯乙烯 (量應供-合進口) | 4.聚苯乙烯 (量應供-生產目) | 4.聚苯乙烯 (量要需-合外國) | 4.聚苯乙烯 (量要需-計銷內) |
---|---|---|---|---|---|---|---|---|---|---|---|---|
六十年 (實績) | 八、〇〇〇 | 一、三九〇 | 一、八二〇 | 一、〇六〇 | 二八、〇〇〇 | 五、〇〇〇 | 一、二八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三、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一、二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八、〇〇〇 | 一、三九〇 | 一、八二〇 | 一、〇六〇 | 三三、〇〇〇 | 五、〇〇〇 | 一、五〇〇 | 三〇、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一、四〇〇 | 三〇、〇〇〇 |
六十二年 | 八、〇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八三〇 | 一、〇七〇 | 四七、〇〇〇 | 五、〇〇〇 | 一、七〇〇 | 四〇、〇〇〇 | 五二、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一、六〇〇 | 四〇、〇〇〇 |
第六期 | ||||||||||||
六十三年 | 九、〇〇〇 | 一、八〇〇 | 一、九四〇 | 一、三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一、九〇〇 | 四七、〇〇〇 | 七七、〇〇〇 | 三三、〇〇〇 | 一、七〇〇 | 五三、〇〇〇 |
六十四年 | 九、〇〇〇 | 二、〇〇〇 | 二、〇四〇 | 一、四〇〇 | 七八、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二、一〇〇 | 五四、〇〇〇 | 九〇、〇〇〇 | 四三、〇〇〇 | 一、八〇〇 | 六三、〇〇〇 |
六十五年 | 一〇、〇〇〇 | 二、三〇〇 | 二、一四〇 | 一、七〇〇 | 八七、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二、二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〇 | 五一、〇〇〇 | 一、九〇〇 | 七〇、〇〇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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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六、橡膠工業
項 | 量應供 | 量要需 | 六十年 (實績) | 第六期年間 | ||||||||
---|---|---|---|---|---|---|---|---|---|---|---|---|
合計 | 生產 | 進口 | 合計 | 內銷 | 外國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橡膠 | 19,000 | 19,000 | 19,000 | 20,000 | 21,000 | 22,000 | 23,000 | 24,000 | ||||
110,000 | 110,000 | ○ | 110,000 | 110,000 | ○ | 110,000 | 111,000 | 112,000 | 113,000 | 114,000 | 115,000 | |
丙烯 | 12,000 | 12,000 | 12,000 | 13,000 | 14,000 | 15,000 | 16,000 | 17,000 | ||||
23,000 | 23,000 | ○ | 23,000 | 23,000 | ○ | 23,000 | 24,000 | 25,000 | 26,000 | 27,000 | 28,000 | |
聚丁烯 | 1,200 | 1,200 | 1,200 | 1,300 | 1,400 | 1,500 | 1,600 | 1,700 | ||||
2,400 | 2,400 | ○ | 2,400 | 2,400 | ○ | 2,400 | 2,600 | 2,800 | 3,000 | 3,200 | 3,400 | |
合計 | 1,130,000 | 1,130,000 | 1,130,000 | 1,135,000 | 1,140,000 | 1,145,000 | 1,150,000 | 1,155,000 | ||||
210,000 | 195,000 | 15,000 | 210,000 | 195,000 | 15,000 | 210,000 | 213,000 | 216,000 | 219,000 | 222,000 | 225,000 | |
25,000 | 25,000 | 25,000 | 26,000 | 27,000 | 28,000 | 29,000 | 30,000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2,000 | 44,000 | 46,000 | 48,000 | 50,000 | |
130,000 | 130,000 | 130,000 | 135,000 | 140,000 | 145,000 | 150,000 | 155,000 | |||||
240,000 | 225,000 | 15,000 | 240,000 | 225,000 | 15,000 | 240,000 | 243,000 | 246,000 | 249,000 | 252,000 | 255,000 | |
26,000 | 26,000 | 26,000 | 28,000 | 30,000 | 32,000 | 34,000 | 36,000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2,000 | 44,000 | 46,000 | 48,000 | 50,000 | |
170,000 | 170,000 | 170,000 | 180,000 | 190,000 | 200,000 | 210,000 | 220,000 | |||||
260,000 | 245,000 | 15,000 | 260,000 | 245,000 | 15,000 | 260,000 | 263,000 | 266,000 | 269,000 | 272,000 | 275,000 | |
31,000 | 31,000 | 31,000 | 33,000 | 35,000 | 37,000 | 39,000 | 41,000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2,000 | 44,000 | 46,000 | 48,000 | 50,000 | |
190,000 | 190,000 | 190,000 | 200,000 | 210,000 | 220,000 | 230,000 | 240,000 | |||||
280,000 | 265,000 | 15,000 | 280,000 | 265,000 | 15,000 | 280,000 | 283,000 | 286,000 | 289,000 | 292,000 | 295,000 | |
33,000 | 33,000 | 33,000 | 35,000 | 37,000 | 39,000 | 41,000 | 43,000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42,000 | 44,000 | 46,000 | 48,000 | 50,000 | |
210,000 | 210,000 | 210,000 | 220,000 | 230,000 | 240,000 | 250,000 | 260,000 | |||||
300,000 | 285,000 | 15,000 | 300,000 | 285,000 | 15,000 | 300,000 | 303,000 | 306,000 | 309,000 | 312,000 | 315,000 |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省光復初期,橡膠工業僅具雛型,當時只有自行車胎、雨鞋、水管、補胎膠等少數簡單產品,無論品質或技術皆粗陋,自經五期經建計劃實施後,於今已成為增長最速之工業之一,以往須進口供應之橡膠製品,現已大部分可由國內供應。目前全省橡膠工廠總數約二七○家,全年使用橡膠量達三二一、○○○公噸。橡膠製品包括有各型汽車輪胎、機車及自行車胎、帆布膠鞋及雨靴、雨鞋、膠帶、橡膠管、空氣床、橡皮舟、橡皮球、印刷及碾米滾筒、橡膠雨衣、乳膠製品、隔電板、橡膠絲、再生膠以及各種工業用橡膠零配件等。
在橡膠工業中,國內三家製造汽車輪胎之工廠,均曾與國外著名廠商技術合作,品質已達國際水準,美國固特公司於六十年起投資適用輪胎公司,更名為臺灣固特公司,準備逐步擴充。專業生產高壓橡膠管之友聯橡膠工業公司,及專業製造汽車橡膠零件之中光橡膠工業公司,均於六十年內正式開工生產。由於國內工商業普遍發達,以及外銷需要,橡膠製品產銷量大都超出預定目標,除汽車輪胎由於外銷競爭在第五期計劃期間,由國內工商業普遍發達,以及外銷需要,橡膠製品產銷量大都超出預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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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二)供應估計
困難,以致外銷量未能大量增加。帆布膠鞋及雨鞋類製品由於價廉物美,競爭力強,外銷增加甚速。自行車胎由於省內自行車漸為機車取代,生產本已呈萎縮,但自六十年起外銷訂貨增加,又由於自行車銷美大增,自行車胎生產又有上升趨勢。其他如膠帶,橡膠管,球類,空氣床,橡皮舟,乳膠品及橡膠滾筒等產品,無論種類,數量及品質而言,均有進步。
1.內銷方面:
隨同運輸車輛日增之需要,橡膠輪胎中除自行車胎漸為機車代替,內銷料將逐漸減少外,汽機車胎及機器腳踏車胎將逐年增加。過去未曾產製之新型汽車輪胎亦將由國內工廠生產供應,預計今後進口輪胎比率將相對減少。帆布膠鞋及雨鞋等在本計劃期內亦將因人口增加而增加銷售量。膠帶,橡膠管及橡膠零配件等需要量將因工業之繼續發展而增加。
2.外銷方面:
我國汽車輪胎外銷以往多以東南亞國家為主,近年來由於各國大都先後設廠自製,又多採管制進口政策,致影響輪胎之輸出甚大。而歐美地區,因受航運及成本等因素限制,雖與工業發達國家競銷。今後除臺灣固特異公司可能藉助其世界銷售網之推銷外,預測外銷前途仍將難有大規模發展。機器腳踏車胎及自行車胎之外銷前途較為樂觀,且已進入美國及非洲市場,今後外銷數量將可增加。布面運動鞋及橡膠鞋類近年來呈現空前繁榮,尤以美國及加拿大為主要之外銷市場,歐洲市場年來亦有顯著增加。日本原為橡膠鞋輸出之王國,但近年來由於工資不斷上漲,逐漸放棄價格較低之普通製品,改向鄰國進口,我國之橡膠鞋即在此種情形下開始進入日本市場,預料橡膠鞋在外銷橡膠製品中仍為具發展前途之產品。就目前情形而言,本省橡膠製品,除汽車輪胎外,外銷數量及市場範圍,仍有繼續擴展之餘地,前途樂觀。
三發展要點
- (一)輔導現有工廠更新設備,引入新技術,提高高壓橡膠管及工業用零配件等產品品質,以配合工業發展需要。
- (二)繼續拓展汽車輪胎國際市場。
- (三)鼓勵膠鞋工廠外銷聯營,加強推行品質管制,發展高級產品,供應外銷市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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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
表五・一一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橡膠製品供需估計
項 |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 汽車輪胎 (千套) | 量要需 | |||||||
合 | 2,880 | 3,180 | 3,180 | 3,170 | 3,280 | 3,370 | 3,480 | |
外國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
國內 | 1,000 | 1,300 | 1,300 | 1,290 | 1,400 | 1,490 | 1,600 | |
量應供 | ||||||||
合 | 2,880 | 3,180 | 3,180 | 3,170 | 3,280 | 3,370 | 3,480 | |
進口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1,880 | |
計口 | 1,000 | 1,300 | 1,300 | 1,290 | 1,400 | 1,490 | 1,600 | |
生產目標 | ||||||||
總計 | 1,000 | 1,300 | 1,300 | 1,290 | 1,400 | 1,490 | 1,600 | |
國內 | 1,000 | 1,300 | 1,300 | 1,290 | 1,400 | 1,490 | 1,600 | |
2. 機車腳踏車胎 (千套) | 量要需 | |||||||
合 | 710 | 800 | 800 | 860 | 880 | 890 | 900 | |
外國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
國內 | 530 | 620 | 620 | 680 | 700 | 710 | 720 | |
量應供 | ||||||||
合 | 710 | 800 | 800 | 860 | 880 | 890 | 900 | |
進口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
計口 | 530 | 620 | 620 | 680 | 700 | 710 | 720 | |
生產目標 | ||||||||
總計 | 530 | 620 | 620 | 680 | 700 | 710 | 720 | |
國內 | 530 | 620 | 620 | 680 | 700 | 710 | 720 | |
3. 帆布膠鞋 (千打) | 量要需 | |||||||
合 | 760 | 800 | 860 | 900 | 950 | 1,000 | 1,050 | |
外國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
國內 | 610 | 650 | 710 | 750 | 800 | 850 | 900 | |
量應供 | ||||||||
合 | 760 | 800 | 860 | 900 | 950 | 1,000 | 1,050 | |
進口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
計口 | 610 | 650 | 710 | 750 | 800 | 850 | 900 | |
生產目標 | ||||||||
總計 | 610 | 650 | 710 | 750 | 800 | 850 | 900 | |
國內 | 610 | 650 | 710 | 750 | 800 | 850 | 900 | |
4. 雨靴及雨鞋 (千雙) | 量要需 | |||||||
合 | 3,280 | 3,400 | 3,500 | 3,600 | 3,700 | 3,800 | 3,900 | |
外國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
國內 | 2,080 | 2,200 | 2,300 | 2,400 | 2,500 | 2,600 | 2,700 | |
量應供 | ||||||||
合 | 3,280 | 3,400 | 3,500 | 3,600 | 3,700 | 3,800 | 3,900 | |
進口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
計口 | 2,080 | 2,200 | 2,300 | 2,400 | 2,500 | 2,600 | 2,700 | |
生產目標 | ||||||||
總計 | 2,080 | 2,200 | 2,300 | 2,400 | 2,500 | 2,600 | 2,700 | |
國內 | 2,080 | 2,200 | 2,300 | 2,400 | 2,500 | 2,600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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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造紙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現有造紙工廠已增為一百三十家,六十年度紙及紙漿生產量達五十六萬八千公噸,較三年前增產約五○%,可見造紙工業由滯歸為穩健成長。中華紙漿公司建廠完成,日產漂樹化學木漿二○○至二五○公噸,永豐餘東墩增產塗佈白紙板為每日一○○公噸,新營廠添裝高速造紙機,日產道林紙及銅版紙七○公噸,新建宏康紙廠,日產模造紙及銅版紙二○公噸,此等新增設備均於五十九年前後陸續開工,不但使國產紙供應的品種及數量增加,而且提高多種產品的品質標準,使國內造紙工業進入新境界。
項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 (基準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生產目標 | ||||||
計銷 | 一二、四七二 | 一三、六五○ | 一三、六五○ | 一四、○○○ | 一四、七○○ | 一五、七○○ |
內銷 | 一一、四二一 | 一二、八四七 | 一二、八四七 | 一三、四○○ | 一四、○○○ | 一四、八○○ |
外銷 | 一、○五一 | 八○三 | 八○三 | 六○○ | 七○○ | 九○○ |
需用量 | 一二、四七二 | 一三、六五○ | 一三、六五○ | 一四、○○○ | 一四、七○○ | 一五、七○○ |
(二)供需估計
由於造紙工業的進步,印刷工業所需之高級彩印紙張,亦可由國內供應,香蕉、鳳梨等蔬果以及各種罐頭食品、立即食品、電器材料外銷包裝紙箱,逐年增加,所需瓦楞芯紙,將可全部自給,但所需牛皮紙板,大部份仍賴進口,日常生活所用之餐巾紙及化妝紙等,產銷數量亦將大增。 本計劃期內除紙漿工廠將再擴建增產,尚須繼續拓展外銷,以維持紙業之發展。但國內消費增長率恐仍不足以維持紙類自然增產,尚須繼續拓展外銷,以維持紙業之發展。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七三
第 199 頁
一七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發展要點及重要措施
- 臺糖新建蔗漿工廠計劃仍將進行,以提高蔗渣之利用價值,繼續更換蔗渣鍋爐,增加造紙用蔗渣之供應。
- 中華紙漿公司增加木漿產量至十萬公噸以上。
- 加速林相改良,充裕供應紙漿材,切實推行由紙漿製造工廠擴大規模租地造林。
- 鼓勵舊投資舊產一○萬公頃之木漿工廠。
- 促進生產專業化,加強實施品質管制,提高內、外銷產品品質。
- 繼續推廣外銷,並配合印刷業製書輸出。
- 發展紙加工品。
- 積極獎勵小廠合併經營,擴大規模,更新設備。
- 輔導業者添置廢水處理設備,減少河川污染。
表五•一三 造紙工業產品供需估計
單位:千公噸
項 | 目 | 六十年 (實績) (量應供/要需)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量應供/要需) | 六十二年 (量應供/要需) | 六十三年 (量應供/要需) | 六十四年 (量應供/要需) | 六十五年 (量應供/要需) | 量應供 合計 | 量應供 進口 |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量要需 合計 | 量要需 外銷 | 量要需 國內 |
---|---|---|---|---|---|---|---|---|---|---|---|---|---|
1. 紙及紙板 | 489 / 489 | 489 / 489 | 550 / 550 | 580 / 580 | 610 / 610 | 640 / 640 | 489 | 461 | 28 | 489 | 334 | 155 | |
510 / 510 | 510 / 510 | 580 / 580 | 610 / 610 | 640 / 640 | 670 / 670 | 510 | 490 | 20 | 510 | 348 | 162 | ||
530 / 530 | 530 / 530 | 610 / 610 | 640 / 640 | 670 / 670 | 700 / 700 | 530 | 510 | 20 | 530 | 362 | 168 | ||
550 / 550 | 550 / 550 | 640 / 640 | 670 / 670 | 700 / 700 | 730 / 730 | 550 | 530 | 20 | 550 | 376 | 174 | ||
580 / 580 | 580 / 580 | 670 / 670 | 700 / 700 | 730 / 730 | 760 / 760 | 580 | 560 | 20 | 580 | 394 | 186 | ||
830 / 830 | 850 / 850 | 880 / 880 | 910 / 910 | 780 / 780 | 740 / 740 | 830 | 750 | 80 | 830 | 450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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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200
八、製 藥 工 業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歷年來例行性藥廠調查對於藥廠設備與產品品質已有顯著之改善。近年來因國民所得不斷提高及公醫制度之逐漸實施,藥品消費量逐年增加。省內現有藥廠七百卅餘家,除少數屬原料藥品合成工廠外,大部份為加工廠,生產能力遠超過需要量,而外貨之進口有增無減,年進口量約一千五百萬美元。五十玖年八月十七日藥物管理法公佈後,因對於偽、劣、禁藥之製造、輸入販賣等罰則頗重,已可收到警惕之效果,而對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量應供 合進 | 六十年 (實績)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年 (實績) 量應供 計口標 | 六十年 (實績)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年 (實績)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量應供 合進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量應供 計口標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二年 量應供 合進 | 六十二年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二年 量應供 計口標 | 六十二年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二年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三年 四年期 量應供 合進 | 六十三年 四年期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三年 四年期 量應供 計口標 | 六十三年 四年期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三年 四年期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四年 計劃期間 量應供 合進 | 六十四年 計劃期間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四年 計劃期間 量應供 計口標 | 六十四年 計劃期間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四年 計劃期間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五年 量應供 合進 | 六十五年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五年 量應供 計口標 | 六十五年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五年 量要需 計銷內 |
---|---|---|---|---|---|---|---|---|---|---|---|---|---|---|---|---|---|---|---|---|---|---|---|---|---|---|---|---|---|---|
2. 蔗漿 (商品) | 108 | 108 | 373 | 355 | 355 | 108 | 108 | 373 | 355 | 355 | 108 | 108 | 355 | 355 | 355 | 108 | 108 | 355 | 355 | 355 | 108 | 108 | 355 | 355 | 355 | 108 | 108 | 355 | 355 | 355 |
3. 化學木漿 (造紙用商品乾木漿) | 495 | 495 | 105 | 105 | 105 | 495 | 495 | 105 | 105 | 105 | 495 | 495 | 105 | 105 | 105 | 495 | 495 | 105 | 105 | 105 | 495 | 495 | 105 | 105 | 105 | 495 | 49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 |
170 | 170 | 130 | 130 | 130 | 170 | 170 | 130 | 130 | 130 | 170 | 170 | 130 | 130 | 130 | 170 | 170 | 130 | 130 | 130 | 170 | 170 | 130 | 130 | 130 | 170 | 170 | 130 | 130 | 130 | |
80 | 80 | 35 | 35 | 35 | 80 | 80 | 35 | 35 | 35 | 80 | 80 | 35 | 35 | 35 | 80 | 80 | 35 | 35 | 35 | 80 | 80 | 35 | 35 | 35 | 80 | 80 | 35 | 35 | 35 | |
110 | 110 | 70 | 70 | 70 | 110 | 110 | 70 | 70 | 70 | 110 | 110 | 70 | 70 | 70 | 110 | 110 | 70 | 70 | 70 | 110 | 110 | 70 | 70 | 70 | 110 | 110 | 70 | 70 | 70 |
第五章 工 業 部 門 一七五
第 201 頁
一七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於無照藥商,因恐將依法受罰,一時曾引起市場之激烈波動,倒風其熾,後因對於藥種商之認可,已漸趨平定。
(二)供需估計
由菸、鹽制度之逐漸實施,以及國內產品品質改善與種類之增多,使所有藥品在國內採購比例提高,又由於人口之增加以及國民生活水準之提高,對於營養劑維生素等需求增加,故本計劃期間對西藥成品的需要量估計每年約增加四%;至於供合成用之原料藥,因進口稅率之大幅下降,可刺激原料藥產品種類與量之增加,惟西藥之外銷因國際市場競爭劇烈,仍難期大量推廣。
(三)發展要點
- 推動藥廠積極發展原料藥之合成生產。
- 鼓勵國外廠商以投資或技術合作方式,在省內合成維生素類之原料藥,以應消耗量日益增加之需要。
- 加強中藥之研究發展。
- 對於部份設備簡陋之藥廠,如未在限期內改善完成,將予以淘汰,以維護大眾健康。
表五•一二三 西藥成品供需估計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項 目 | 量應供 (合進生產目) | 量應供 (計標) | 量應需 (合外國) | 量應需 (計銷內) | 年度 |
---|---|---|---|---|---|
六十年(實績) | 二、一二四 | 一、五三四 | 二、〇七四 | 二、〇〇〇 | |
二、二九〇 | 二、三二四 |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二、一〇〇 | 一、五六〇 | 二、一〇〇 | 二、一六〇 | |
二、二六〇 | 二、三七〇 | ||||
第六期四年計劃 | 六年 期 間 | ||||
六十二年 | 二、一〇〇 | 一、六〇〇 | 二、一七五 | 二、三五〇 | |
二、三〇〇 | 二、四七〇 | ||||
六十三年 | 二、一〇〇 | 一、六五〇 | 二、二六〇 | 二、五三五 | |
二、三五〇 | 二、六二〇 | ||||
六十四年 | 二、一〇〇 | 一、六八〇 | 二、三四五 | 二、四〇〇 | |
二、四〇〇 | 二、七八〇 | ||||
六十五年 | 二、一〇〇 | 一、七〇〇 | 二、四五〇 | 二、五七〇 | |
二、四五〇 | 二、八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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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農業工業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民國五十六年公佈農藥工廠設廠標準,經檢查符合標準之農藥工廠僅十八家,經推動改善,提高水準後,符合設廠標準之農藥工廠手幅增加,一度曾增至六十四家,現已減為五十七家,產品項目大部份為加工產品。粉、可濕性粉、液、粒片劑等各類型均已俱備,其生產能量均已數倍於需要量,再加上近百家農藥進口商,造成之進口目前約佔本省農藥總消耗量之ㄧ半,故競爭至為劇烈,復以近三年來連續之風災、水災,農村經濟情況欠佳,致用藥量減少,而使各農藥工廠之經營困難。但六十六年八月關稅調整後,稍有助於抑制成品之進口,並將合成農藥原體之原料關稅普遍減低,頗能鼓勵該業之發展。農藥管理法業於六十一年一月六日公佈對偽劣農藥之製造、輸入及販賣等之罰則頗重,當可收到警惕之效。
(二) 供、需、估、計
氯化遠類殺蟲劑農藥因易造成公害問題,今後用量將逐漸減少,至於其他高毒性農藥今後亦將由低毒性農藥所取代。由於農村勞力之減少,除草劑之用量將逐年增加,惰性外銷初期仍屬有限,希能因製造成本之降低逐漸開展。
(三) 發展要點
- 鼓勵農藥工廠之合併及合成農藥原體之創設。
- 將省內現有推廣品目農藥逐漸列入內銷檢驗,以期有效取締偽劣農藥。
- 資助研究機構對新農藥之研究發展。
- 對於農藥之推廣,凡申請供同一用途而藥效相差不多者,將儘量准予列入推廣,並以安全、經濟、有效者為優先,以消除濫餉之現象。
- 加強教導農民對農藥使用之知識,以維護公眾健康。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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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肥皂與清潔劑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肥皂可分為洗滌皂、香皂及藥皂等三種,洗滌皂過去省內使用數量最大主要的洗滌用品。自合成清潔劑問世後,由於其洗滌方便,用戶採用者日趨普遍,因之洗滌肥皂的需要量乃逐年降低,小型肥皂工廠已日趨淘汰,廠家數目已由民國四十二年的一七一家,減至目前之六十家,但香皂及藥皂之產量,每年均有增加,品質亦逐年提高,其中香皂尚有少量外銷。 合成清潔劑係以產製烷基苯磺酸鈉為活性成分之家用及工業清潔劑為主,雖問世較晚,但生產量則逐年增高,勢將取代洗滌肥皂地位,目前已有少量外銷。而醇類脂肪醇硫酸鈉為活性成分之洗髮精等清潔劑,雖生產量不大,但未來產量仍增加,而最終用途之合成清潔劑,因用量不大,目前尚無生產。
(二)供需估計
表五.一二四 農業供給估計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項 | 量應供 合計 | 量應供 生產 |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量要需 合計 | 量要需 外國 | 量要需 國內 |
---|---|---|---|---|---|---|
六十年(實績) | 633 | 633 | 633 | 633 | ||
六十一年(基準估計) | 639 | 639 | 639 | 639 | ||
第六期四年計劃 | ||||||
六十二年 | 702 | 702 | 450 | 702 | 310 | 392 |
六十三年 | 717 | 717 | 470 | 717 | 310 | 407 |
六十四年 | 733 | 733 | 490 | 733 | 310 | 423 |
六十五年 | 750 | 750 | 510 | 750 | 310 | 440 |
由於人口增加以及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清潔劑之需要量逐年增加,合成清潔劑使用方便及較適合洗滌化學纖維衣著,將逐漸取代洗滌肥皂,但仍不能取代香皂使用,因此,洗滌肥皂之需要量逐年減少,香皂之需要量逐年增加,合成清潔劑之需要量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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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增加。
(三) 發展要點
- 輔導較大肥皂工廠多角化經營,產製高級香皂、甘油及工業用油脂。
- 加強發展合成清潔劑工業,促使業者研究提高品質,防止水污染,消除對人體過敏反應等之可能性,同時研製新產品,以適應市場需要。
表五・二五 肥皂與清潔劑供需估計 單位:公噸
項 |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 洗滌肥皂 | 國產內需 | 10,000 | 18,000 | 17,000 | 16,000 | 15,000 | 15,000 |
目標 | 18,000 | 17,000 | 16,000 | 15,000 | |||
概要 | 10,000 | 18,000 | 17,000 | 16,000 | 15,000 | 15,000 | |
國產 | 10,000 | 18,000 | 17,000 | 16,000 | 15,000 | 15,000 | |
外銷 | |||||||
總計 | 10,000 | 18,000 | 17,000 | 16,000 | 15,000 | 15,000 | |
2. 香皂 | 國產內需 | 4,600 | 5,100 | 5,600 | 6,100 | 6,900 | 7,800 |
目標 | 5,600 | 6,100 | 6,900 | 7,800 | |||
概要 | 4,600 | 5,100 | 5,600 | 6,100 | 6,900 | 7,800 | |
國產 | 4,600 | 5,100 | 5,600 | 6,100 | 6,900 | 7,800 | |
外銷 | |||||||
總計 | 4,600 | 5,100 | 5,600 | 6,100 | 6,900 | 7,800 | |
3. 合成清潔劑 | 國產內需 | 18,090 | 19,900 | 21,900 | 23,000 | 25,000 | 28,000 |
目標 | 21,900 | 23,000 | 25,000 | 28,000 | |||
概要 | 18,090 | 19,900 | 21,900 | 23,000 | 25,000 | 28,000 | |
國產 | 18,090 | 19,900 | 21,900 | 23,000 | 25,000 | 28,000 | |
外銷 | |||||||
總計 | 18,090 | 19,900 | 21,900 | 23,000 | 25,000 | 28,000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七九
第 205 頁
一八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十一、皮革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現有製革工廠八十六家,大部份均為小規模經營,而皮生產能力約一百萬平方公尺,設備利用率約為七○%。近年因皮加工產品外銷增加,而皮產量急速增加,產量已自五十七年之十五萬平方公尺,增至六十年約七十萬平方公尺。
皮革內銷市場狹小,為保護國內皮革工業發展,四十四年皮列為管制進口貨品。近年製革技術有顯著之進步,唯部份加工外銷高級面皮仍嫌仰賴進口供應。目前皮革工業之主要問題,為小型家庭工廠太多,其製革設備及技術落後,品質無法有效控制。故應積極輔導小型工廠改善生產設備及加工技術,提高品質,以供皮革加工業製造各種皮革加工品(如皮衣、皮鞋等),拓展外銷市場。
(二)供需估計
近年皮革加工品(如皮衣、皮鞋等)因非棉織品美國設限後,國內部份製革工廠利用原有設備製造皮衣拓展美國市場,反應良好,估計於本計劃初期皮加工外銷面皮需要較多,除國內大量生產供應外,部份不足面皮尚需進口供應,以提高面皮之品質。
(三)發展要點
- 為配合發展皮革加工品外銷市場之需要,將進口新式製革設備,改進生產技術,以提高皮生產品質,發展高級皮革產品。
- 研究改進生皮採購方式,以提高生皮品質。
- 改進皮革加工品生產技術,提高品質,以增強國際市場競爭能力。
- 組織聯營機構,積極拓展外銷市場。
第 206 頁
第七節 人造纖維與紡織工業
一、人造纖維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人造纖維工業,始於民國四十八年,迄至六十年底已有十餘年之歷史,呈現顯著之發展。發展人造纖維及混紡產品,為第四期四年計劃中紡織工業發展之重點,但由於人造纖維業之生產規模較小,常受國外產品之競銷,兼以美國對進口紡織非棉品設限,六十年人造纖維業之銷路尤受限制,致使,在六十年度新廠完成生產者計有太平洋之聚胺纖維絲工廠,宏洲之聚酯纖維絲工廠,亞東之聚酯纖維棉工廠,及東華之聚丙烯腈棉工廠,銷路尙屬正常,品質有待改善。目前日產能力為:嫘縈棉九○公噸,嫘縈絲一○・五公噸,聚胺絲九八公噸,聚酯棉六四公噸,聚酯絲七○公噸,聚丙烯腈棉七○公噸,年產人造纖維總量約一萬餘公噸。
(二)供需估計
嫘縈絲主要供內銷製衣著用,嫘縈棉內外銷市場仍有拓展希望,因之擴張較速。嫘縈纖維原料木漿係在省內自行產製,已
表五・一六 面皮供需估計 單位:千平方公尺
項目 | 量應供 (含進生產目標) | 量應供 (計口標) | 量要需 (含外國) | 量要需 (計劃內) |
---|---|---|---|---|
六十年(實績) | ||||
一、 | 700 | 700 | 300 | 310 |
二、 | 75 | 75 | 85 | 85 |
三、 | 635 | 635 | 845 | 845 |
四、 | 100 | 100 | 100 | 100 |
五、 | 80 | 80 | 80 | 80 |
六十一年(基準估計) | ||||
一、 | 725 | 725 | 370 | 380 |
二、 | 75 | 75 | 85 | 85 |
三、 | 635 | 635 | 845 | 845 |
四、 | 100 | 100 | 100 | 100 |
五、 | 80 | 80 | 80 | 80 |
六十一、六十三年第四期計劃期 | ||||
一、 | 950 | 950 | 855 | 880 |
二、 | 80 | 80 | 85 | 85 |
三、 | 850 | 850 | 985 | 985 |
四、 | 100 | 100 | 100 | 100 |
五、 | 80 | 80 | 80 | 80 |
六十一、六十四年計劃期 | ||||
一、 | 960 | 960 | 860 | 890 |
二、 | 80 | 80 | 85 | 85 |
三、 | 850 | 850 | 985 | 985 |
四、 | 100 | 100 | 100 | 100 |
五、 | 80 | 80 | 80 | 80 |
六十一、六十五年 | ||||
一、 | 1025 | 1025 | 910 | 940 |
二、 | 85 | 85 | 90 | 90 |
三、 | 910 | 910 | 1070 | 1070 |
四、 | 100 | 100 | 100 | 100 |
五、 | 80 | 80 | 80 | 80 |
第五章 工 業 部 門 一八一
第 207 頁
第七節
人造纖維與紡織工業
一、人造纖維工業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人造纖維工業,始於民國四十八年,迄至六十年底已有十餘年之歷史,呈現顯著之發展。發展人造纖維及混紡產品,爲第四期四年計劃中紡織工業發展之重點,但由於人造纖維業之生產規模較小,常受國外產品之競銷,兼以美國對進口紡織非棉品設限,六十年人造纖維工業之新擴充計劃已停頓,在六十年度新廠完成生產者計有太平洋之聚胺纖維絲工廠,宏洲之聚酯纖維絲工廠,亞東之聚酯纖維棉工廠,及東華之聚酯絲廠仍屬正常,品質有待改善。目前日產能力爲:嫘縈棉九○公噸,嫘縈絲一〇・五公噸,聚胺絲九八八公噸,聚酯絲四六○公噸,聚酯棉六四○公噸,聚丙烯腈棉七〇公噸,年產人造纖維總量約一二萬餘公噸。
(二) 供需估計
表五‧一二六 面皮供需估計 單位:千平方公尺
第一六期四年計劃
項目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量應供 | ||||||
含進口 | 七〇〇 | 七四〇 | 八五〇 | 八五〇 | 八五〇 | 一〇一〇 |
生產 | 七二五 | 七一〇 | 八〇〇 | 八五〇 | 九四〇 | 一〇七〇 |
目標 | ||||||
計劃 | 九一〇 | 八八五 | 九〇五 | 九〇五 | 九六〇 | 一〇七〇 |
量要需 | ||||||
合外銷 | 六三五 | 六八五 | 八一〇 | 八二〇 | 八五〇 | 八五〇 |
國內 | 六八五 | 七七〇 | 八〇五 | 八五五 | 八七〇 | 九四〇 |
計劃 | 七七〇 | 八八五 | 九〇五 | 九〇五 | 九六〇 | 一〇七〇 |
目標 |
嫘縈絲主要供內銷製衣著之用,嫘縈棉外銷市場仍有拓展希望,因之擴張較速。嫘縈纖維原料木漿係在省內自行產製,已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二〇七
第 208 頁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八二
完成一貫作業,日產量高達一〇〇噸,供應能力大增。估計在本計劃期間,嫘縈絲及棉內外銷增加,惟增加幅度不大。合成纖維之中之聚胺纖維、聚酯纖維及聚丙烯腈纖維,過去依賴進口比例甚高,由於各項擴建計劃或新建計劃之次完成,為求達到自給自足,仍將積極推動擴建,預計在本計劃期內,聚胺纖維絲之成長率每年平均將為一.一%與一.二%。聚酯纖維及聚丙烯腈纖維棉為國內外銷需要;生產設備有增設,六十一年起聚酯纖維已可不必進口,而能自給自足,並可增加外銷數量。嫘縈絲為九%,外銷之平均增加率將為一〇%,棉為五%。聚丙烯腈纖維係以往有大量進口,自六十年五月東華合纖公司之工廠開工生產以後,產量倍增,已可代替部份進口數量。估計在本計劃期間,國內需要量平均增加率,為一八%,棉為五%。聚丙烯腈纖維係以往有大量進口,自六十年五月東華合纖公司之工廠開工生產以後,產量倍增,已可代替部份進口數量。估計在 本計劃期間,內外銷增加率每年平均將為各四%與六%。
(三) 發展要點
- 嫘縈纖維之生產能力已增至日產一〇〇公噸,尚待擴充至日產一五〇公噸,以達經濟規模。為供應紡紗業所需原料,已計劃繼續擴充嫘縈棉製造設備至日產一〇〇公噸,以適應外銷需要;並減少進口天然纖維,節省外滙。
- 繼續推動產製聚酯纖維及聚丙烯腈棉,以供應外銷針織成衣所需原料,鼓勵多次加工以增加所得。
- 鼓勵增產聚胺纖維絲及聚酯纖維絲,以供應外銷針織成衣所需原料,鼓勵多次加工以增加所得。
- 國內外市場對聚氨基甲酸乙酯纖維之需要均在增加,將推動設廠產製。
- 促使各工廠嚴格實施品質管制,提高生產技術水準。
表五.一八 人造纖維供需估計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單位:公噸 |
---|---|---|---|---|---|---|---|
1. 嫘縈絲 | |||||||
生產 | |||||||
目標 | |||||||
國內 | 2,888 | 3,000 | 3,100 | 3,100 | 3,100 | 3,100 | |
外銷 | 544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
計銷 | 3,422 | 3,600 | 3,700 | 3,700 | 3,700 | 3,700 | |
量要需 | |||||||
合計 | 3,422 | 3,600 | 3,700 | 3,700 | 3,700 | 3,700 | |
國內 | 3,422 | 3,600 | 3,700 | 3,700 | 3,700 | 3,700 | |
外國 | 3,366 | 3,600 | 3,900 | 3,900 | 3,900 | 4,100 |
第 209 頁
第五章 工業部門
各類纖維絲供需計畫 (第 209 頁)
項 目 | 2. 嫘縈棉 (量要需 - 合外國) | 2. 嫘縈棉 (量要需 - 計銷內) | 2. 嫘縈棉 (量應供 - 合進生 產 目 計口標) | 3. 聚胺纖維絲 (量要需 - 合外國) | 3. 聚胺纖維絲 (量要需 - 計銷內) | 3. 聚胺纖維絲 (量應供 - 合進生 產 目 計口標) | 4. 聚酯纖維絲 (量要需 - 合外國) | 4. 聚酯纖維絲 (量要需 - 計銷內) | 4. 聚酯纖維絲 (量應供 - 合進生 產 目 計口標) |
---|---|---|---|---|---|---|---|---|---|
六十年 (實績) | 10,900 | 37,954 | 38,954 | 6,050 | 31,055 | 38,959 | 6,050 | 31,055 | 38,959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11,000 | 27,900 | 38,900 | 3,000 | 35,000 | 38,000 | 3,000 | 35,000 | 38,000 |
第 六 期 四 年 計 劃 | |||||||||
六十二年 | 11,300 | 27,700 | 39,000 | 3,000 | 36,000 | 39,000 | 3,000 | 36,000 | 39,000 |
六十三年 | 11,000 | 33,000 | 44,000 | 3,000 | 40,000 | 43,000 | 3,000 | 40,000 | 43,000 |
六十四年 | 11,000 | 39,000 | 50,000 | 3,000 | 45,000 | 48,000 | 3,000 | 45,000 | 48,000 |
六十五年 | 11,000 | 46,000 | 57,000 | 3,000 | 52,000 | 55,000 | 3,000 | 52,000 | 55,000 |
一八三
第 210 頁
一八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項 | 目 | 六十年 (實績) 量應供 合進口 | 六十年 (實績)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年 (實績) 量要需 合銷國內 | 六十年 (實績)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量應供 合進口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量要需 合銷國內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二年 量應供 合進口 | 六十二年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二年 量要需 合銷國內 | 六十二年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三年 量應供 合進口 | 六十三年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三年 量要需 合銷國內 | 六十三年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四年 量應供 合進口 | 六十四年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四年 量要需 合銷國內 | 六十四年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五年 量應供 合進口 | 六十五年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五年 量要需 合銷國內 | 六十五年 量要需 外國 |
---|---|---|---|---|---|---|---|---|---|---|---|---|---|---|---|---|---|---|---|---|---|---|---|---|---|
5. 聚醋纖維棉 | 一三, 二二○ | 五, 二五○ | 一八, 七一九 | 二三, 二四○ | 一七, 七〇〇 | 二○, 〇〇〇 | 二四, 〇〇〇 | 二七, 〇〇〇 | 三一, 〇〇〇 | 二〇, 〇〇〇 | 三四, 〇〇〇 | 三七, 〇〇〇 | 三八, 〇〇〇 | 三〇, 〇〇〇 | 三五, 〇〇〇 | 三九, 〇〇〇 | 四〇, 〇〇〇 | 三二, 〇〇〇 | 三五, 〇〇〇 | 三九, 〇〇〇 | 四〇, 〇〇〇 | 三四, 〇〇〇 | |||
6. 聚丙烯纖維 | 四, 三二○ | 三, 四八四 | 三九, 一七九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三, 四八○ |
二、紡織工業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紡織工業為臺灣發展最迅速的工業,自第三期四年計劃期間,逐漸展開外銷,至第五期四年計劃之第三年 (六十年),紡織品
第 211 頁
出口繼續上昇,創歷年最高峯,計達六億貳仟萬美元,佔總出口值二九%,居臺灣輸出的第一位。較三年前之第四期四年計劃最後一年(五十七年)紡織品出口值一億八千萬美元,增加二‧四倍,平均每年增加達五○%。 棉紡業方面:六十年底有棉及人造纖維混紡紗一六五萬錠,全年生產各種粗細之棉及人造纖維混紡紗一○萬七千餘件,其中外銷佔八○%,內銷佔二○%。由於銷售情況良好,其設備利用率亦高達九八%以上。 毛紡業方面:六十年底有梳毛紡紗四萬枚(包括合成纖維梳毛紡紗七萬三千枚),紡毛紗錠四萬一千枚,全年生產紗總數為捌佰七十萬磅,其中內銷銷售約佔半數,外銷情形已逐漸較過去好轉,其設備利用率已提高至八○%以上。 伸縮緜加工業發展甚速,除漿膠加工以外,近來所產漿膠加工係發展之新產品,該業生產設備僅撚線機數由五十七年之五萬九千枚,增至六十年之一八萬捌千枚,增加二‧四倍,在短三年內幾增加兩倍,係因市場需要所致;伸縮緜產量由五十七年之二千四百萬磅,增至六十年之五千一百餘萬磅。
(一)供需估計
1. 內銷
估計在本期計劃期間,主要產品棉紗及其他纖維紗每年平均增加率約在一三%,梳毛紗每年平均增加率一四%,紡毛紗每年增加率三%。其他紡織品仍將有相當的增加。
2. 外銷
由於紡織品製造設備之擴充,品質不斷改善,以及新市場之拓展,外銷供應能力將大為增加,加拿大、西德、英國及共同市場對我國部份紡織品的輸入雖有配額的限制,且美國對我國非棉紡織品亦有配額限制,在計劃初期外銷可能有所影響,唯日元及其他已開發國家貨幣昇值,對我國外銷競爭有利,而且尚可產製高級品,以彌補並增加出口。另在東南亞、歐、非,及中南美等市場已在陸續開拓,在本期計劃期間,可有相當的發展。
(二)發展要點
自六十年十月間,國際經濟情勢變異以及美國對我非棉紡織品設限以來,我國紡織品已將受重大影響,為因應此一情勢,
二一五
第 212 頁
一八六
中華民國第八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今後發展要點,將循以下方式進行:
- 鼓勵業者產製高品質及獎勵高價產品外銷。
- 輔導業者擴大及拓展美國以外之新市場。
- 輔導業者加強經營管理及品質管制。
- 鼓勵國內生產原料,凡品質達到國際標準者,將優先鼓勵採用國產品。
- 積極推動設立專業聯營公司,深入市場調查,負責推動外銷。
表五・一九 紡織工業主要產品供需估計
項 | 目標/需求 | 內容 | 六十一年 (實績)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 棉紗 (千件) | 生產目標 | 一,一三〇 | 一,二三〇 | 一,三二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八〇 | |
量要需 | 合計 | 一,一三〇 | 一,二三〇 | 一,三二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八〇 | |
外國 | 七四二 | 七九五 | 八六五 | 九二〇 | 九八〇 | ||
計銷 | 七四二 | 七九五 | 八六五 | 九二〇 | 九八〇 | ||
內 | 三八八 | 四三五 | 四五五 | 四八〇 | 五〇〇 | ||
2. 原棉與人造纖維棉混紡紗 (千件) | 生產目標 | 一,一五〇 | 一,二五〇 | 一,三四〇 | 一,四二〇 | 一,五〇〇 | |
量要需 | 合計 | 一,一五〇 | 一,二五〇 | 一,三四〇 | 一,四二〇 | 一,五〇〇 | |
外國 | 四三三 | 四八六 | 五三五 | 五八〇 | 六二〇 | ||
計銷 | 四三三 | 四八六 | 五三五 | 五八〇 | 六二〇 | ||
內 | 七一七 | 七六四 | 八〇五 | 八四〇 | 八八〇 | ||
3. 嫘縈棉紗 (千件) | 生產目標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
量要需 | 合計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
外國 | 五八 | 六四 | 七〇 | 七七 | 八〇 | ||
計銷 | 五八 | 六四 | 七〇 | 七七 | 八〇 | ||
內 | 一四二 | 一三六 | 一三〇 | 一二三 | 一二〇 |
第 213 頁
第 213 頁
第五章 工業部門
項目 | 目 | 4. 人造纖維混紡紗 (千件) 生產目標 | 4. 人造纖維混紡紗 (千件) 量要需 合外國 | 4. 人造纖維混紡紗 (千件) 量要需 計銷內 | 5. 梳毛紗 (千磅) 生產目標 | 5. 梳毛紗 (千磅) 量要需 合外國 | 5. 梳毛紗 (千磅) 量要需 計銷內 | 6. 枯毛紗 (千磅) 生產目標 | 6. 枯毛紗 (千磅) 量要需 合外國 | 6. 枯毛紗 (千磅) 量要需 計銷內 | (未命名項目) 生產目標 標 | (未命名項目) 量要需 合外國 | (未命名項目) 量要需 計銷內 |
---|---|---|---|---|---|---|---|---|---|---|---|---|---|
六十年 (實績) | 一〇九 | 一〇四 | 一〇九 | 一二九 | 一〇四 | 一〇九 | 一二九 | 一〇四 | 一〇九 | 七、三五七 | 三、四二〇 | 三、九三七 |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一一〇 | 一〇八 | 一一〇 | 一三〇 | 一〇八 | 一三〇 | 一三〇 | 一〇八 | 一三〇 | 七、三五七 | 三、四二〇 | 三、九三七 | |
六十二年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三〇 | 一一〇 | 一三〇 | 一三〇 | 一一〇 | 一三〇 | 七、三五七 | 三、四二〇 | 三、九三七 | |
第六期 四年計畫期間 | 六十三年 | 一一三 | 一一六 | 一一三 | 一三六 | 一一四 | 一三六 | 一三六 | 一一四 | 一三六 | 七、四〇〇 | 三、九〇〇 | 三、五〇〇 |
六十四年 | 一三四 | 一二〇 | 一三四 | 一四四 | 一二〇 | 一四四 | 一四四 | 一二〇 | 一四四 | 七、八〇〇 | 四、二〇〇 | 三、六〇〇 | |
六十五年 | 一五一 | 一二六 | 一五一 | 一五五 | 一二六 | 一五一 | 一五五 | 一二六 | 一五一 | 八、一〇〇 | 四、二〇〇 | 三、九〇〇 |
第 214 頁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項 目 | 類別 | 細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7. 棉布 (百萬碼) | 生產目標 | 175 | 175 | 175 | 175 | 175 | 175 | |
需要量 | 合 | 175 | 175 | 175 | 175 | 175 | 175 | |
外國 | 68 | 68 | 68 | 68 | 68 | 68 | ||
國內 | 107 | 107 | 107 | 107 | 107 | 107 | ||
8. 人造纖維棉布 (百萬碼) | 生產目標 | 129 | 129 | 129 | 129 | 129 | 129 | |
需要量 | 合 | 129 | 129 | 129 | 129 | 129 | 129 | |
外國 | 84 | 84 | 84 | 84 | 84 | 84 | ||
國內 | 45 | 45 | 45 | 45 | 45 | 45 | ||
9. 呢絨嗶嘰 (千碼) | 生產目標 | 10,272 | 10,272 | 10,272 | 10,600 | 11,100 | 11,800 | |
需要量 | 合 | 10,272 | 10,272 | 10,272 | 10,600 | 11,100 | 11,800 | |
外國 | 883 | 883 | 883 | 883 | 883 | 883 | ||
國內 | 9,389 | 9,389 | 9,389 | 9,717 | 10,217 | 10,917 | ||
10. 成衣 (千打) | 生產目標 | 18,988 | 18,988 | 18,988 | 18,988 | 18,988 | 18,988 | |
需要量 | 合 | 18,988 | 18,988 | 18,988 | 18,988 | 18,988 | 18,988 | |
外國 | 34,000 | 34,000 | 34,000 | 34,000 | 34,000 | 34,000 | ||
國內 | 15,558 | 15,558 | 15,558 | 18,988 | 34,100 | 39,400 |
第 215 頁
第八節 建築材料工業
一、合板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在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合板工業製造廠家已有顯著增加,產量超過預定計畫目標甚多;五十七年廠數十四家,產量約十三億餘平方呎,至六十年廠數已增至四十十九家,產量為二十五億餘平方呎,其中外銷佔八六%,主要市場仍為北美洲。合板在外銷市場上競爭甚烈,六十年國際強勢貨幣昇值,與美國西海岸罷工等,對臺灣合板業之經營影響頗大。惟南洋原木因外銷減少,價格下降,臺灣合板業乃能穩定發展,渡過難關。目前之前問題,為各廠常削價競銷,薪木來源目前雖匱乏,但對合板工業之前途,實為一大隱憂。
項 目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六十二年(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1. 合成纖維伸縮線 (千磅) | |||||||
生產目標 | 五一、二〇〇 | 五一、二〇〇 | 七一、二〇〇 | 一〇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〇 | 一一〇、〇〇〇 | 一二一、二八〇 |
需要量 | |||||||
合外國 | 四五、七七六 | 四五、七七六 | 七〇、四五〇 | 八〇、〇〇〇 | 八七、〇〇〇 | 九〇、〇〇〇 | 九六、〇〇〇 |
計銷內 | 五、〇六四 | 五、〇六四 | 一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〇、〇〇〇 | 三二、〇〇〇 |
12. 經編針織布 (千碼) | |||||||
生產目標 | 一〇、二一四 | 一〇、二一四 | 一六、四〇〇 | 二一、二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〇 |
需要量 | |||||||
合外國 | 七、二五六 | 七、二五六 | 一一、〇〇〇 | 一七、〇〇〇 | 二三、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三、〇〇〇 |
計銷內 | 二、九五八 | 二、九五八 | 五、四〇〇 | 四、二〇〇 | 五、〇〇〇 | 六、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第五章 工業 部門 一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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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9 頁
第八節 建築材料工業
一、合板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合板工業製造廠家已有顯著增加,產量超過預定計劃目標甚多;五十七年廠數十家,產量約十三億餘平方呎,至六十年廠數已增至四十九家,產量為二十五億餘平方呎,其中外銷佔八六%,主要市場仍為北美洲。合板在外銷市場上競爭甚烈。六十年國際強勢貨幣幣昇值,與美國西海岸罷工等,對臺灣合板業之經營影響頗大。惟南洋原木因外銷減少,價格下降;臺灣合板業乃能穩定發展,渡過難關。目前之前問題,為各廠常削價競銷,薪木來源目前雖豐,但對合板工業之前途,實為一大隱憂。
項 |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1. 合成纖維伸縮線 (千磅) | 生產合計 | 5,100 | 5,200 | 7,140 | 9,550 | 22,280 | 25,400 |
生產內銷 | 50,996 | 50,996 | 8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
生產外銷 | |||||||
重要需合計 | 7,125 | 7,125 | 80,000 | 80,000 | 96,000 | 105,000 | |
重要需內銷 | 10,026 | 10,026 | 80,000 | 80,000 | 96,000 | 105,000 | |
重要需外銷 | 80,000 | 80,000 | 80,000 | 80,000 | 80,000 | 80,000 | |
12. 羅紋針織布 (千碼) | 生產合計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120 |
生產內銷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120 | |
生產外銷 | |||||||
重要需合計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120 | |
重要需內銷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024 | 1,120 | |
重要需外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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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 供需估計
內銷方面:近年來因人口增加以及生活水準之提高,室內裝璜趨向高級化,故合板需要量增加頗速,預測今後之需要量將隨社會之繁榮繼續增加。
外銷方面:建築業發達,生活水準高之地區,對合板之需求亦多,北美為合板輸入量最多之地區。美國及日本均為合板之生產國,但因工資上漲等低普通合板之製造已不經濟而改為進口。臺灣工資低廉,製造技術及經驗均達國際水準,故所產合板外銷暢旺,年有增加。惟外銷地區雖遍及世界數十國,但絕大部份仍集中北美,應增加其他地區之銷售量。此外,並應加強高級合板及二次加工合板之生產。
(三) 發展要點
- 加強高級合板,再加工合板及附屬品之發展,以提高產品價值,增加所得,降低生產成本。
- 協助廠商穩定原來供應來源。
- 協助航運業增加南洋及中美定期貨船,以減少航運不足之困難,改善港口裝卸作業,減輕裝卸成本。
- 加強開拓合板及其加工品之其他外銷市場,以減少對北美市場之依賴。
- 促使合板業者對外統一報價。
表五・三〇 合板供需估計
單位:百萬平方尺
項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需要量 | ||||||
合 | 二、一七〇 | 二、一〇五 | 二、一八〇 | 二、〇一〇 | 三、〇六〇 | 三、〇一〇 |
外銷 | 一、〇二〇 | 一、一四五 | 一、六〇八 | 二、八〇八 | 二、八〇八 | 三、〇一〇 |
國內 | 一、一五〇 | 九六〇 | 五七二 | 四〇〇 | 二五二 | 四〇〇 |
生產目標 | ||||||
合 | 二、〇〇〇 | 二、六〇〇 | 二、八〇八 | 三、〇一〇 | 三、一〇一 | 三、一〇一 |
外銷 | 九〇〇 | 一、八〇〇 | 二、〇一〇 | 二、一六一 | 二、一六一 | 三、一五一 |
國內 | 一、一〇〇 | 八〇〇 | 七九二 | 八五〇 | 九四〇 | 九四〇 |
- 需要量與生產目標之差額為存貨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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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泥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在第五期經建計畫期間,水泥工業為配合國內外市場需要,乃大幅擴充。新設工廠有南華水泥公司,五十八年十月開工生產,及信大石礦水泥公司,五十八年五月建廠完成,擴充設備者有臺灣水泥公司蘇澳廠三號窯,五十八年十月擴建完成,及永康工業開發公司第二號窯,六十年十一月底擴建完成,參加生產。全省水泥年產總能量已自五十七年之四百二十二萬公噸,增至六十年之七百萬公噸,增加四十二%以上。此外,尚有正泰水泥公司擬擴建日產水泥一、二〇〇公噸之旋窯一座,預計於六十二年初完成,數年來,水泥工業的設備多更新,凡新擴充之水泥生產設備,均係採用新式之懸浮預熱旋窯,生產效能提高。水泥的供應,歷年來亦因調節適當,尚稱平穩,而一掃以往之供需失衡及價格時有波動現象。
(二)供需估計
- 內銷:由於省內建築業的蓬勃發展,及各項重大建設工程需要,水泥內銷數量已自五十七年三百零七十七萬公噸,增至六十一年,大致維持在七二%—八三%之間。本期計畫期間,估計水泥內銷每年平均約增加四十五萬公噸。
- 外銷:由於東南亞各國均自行設廠,並已逐漸發展外銷,預計至六十四年後水泥之外銷數量,將有漸次減少之趨勢,今後除應設法保持既有之國外市場外,尚須拓展新市場。在本計畫期間內,估計水泥外銷每年將會自一百萬至一百四十萬公噸之數量。
(三)發展要點
- 鼓勵各廠生產設備汰舊更新,以改善產品品質,降低生產成本。
- 積極探勘西部石灰石礦源,以充裕原料供應。
- 儘量設法確保已建立之國外市場,並鼓勵拓展外銷,爭取海外新市場。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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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4. 鼓勵廠商以輸出散裝熟料為投資資金之條件,與國外合作辦理水泥磨製工廠,促進對外投資,拓展外銷市場。
表五‧三一 水泥供需估計
單位:千公噸
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生產 | ||||||
國內 | 一、三六四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四〇〇 | 一、二〇〇 | 一、一〇〇 |
外銷 | 四、二五五 | 四、四〇〇 | 四、四〇〇 | 四、四〇〇 | 四、八〇〇 | 六、一〇〇 |
合 | 五、六一九 | 五、八〇〇 | 五、八〇〇 | 五、八〇〇 | 六、〇〇〇 | 七、二〇〇 |
需用 | ||||||
目標 | 五、二七五 | 五、九〇〇 | 六、四〇〇 | 六、九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一〇〇 |
計劃 |
(二)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三、玻璃工業
玻璃工業,自新竹玻璃公司擴充設備與臺灣玻璃公司香山廠建廠工作相繼完成後,平板玻璃的年生產能力,於五十七年底達到二二〇萬標準箱。但由於內銷市場有限,每年生產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均賴外銷,方能維持。近年來,外銷亦不景氣,六十年平板玻璃之外銷數量已大幅降低。惟自日圓升值後已略有轉機。 國內市場,由於建築業依然年年有增長,平板玻璃需用量每年增加率仍可達五%。但各廠現有之總生產能力已超過市場需要甚多,故目前均無擴充設備之計劃。 玻璃工業未來的發展,繫於成本之降低,始能加強在國際市場競爭能力,除致力於原料成本(如純碱等)供應價格之降低外,生產設備及採用方法亦影響生產成本至鉅,現工業已開發國家已採用最新之浮式法(Float Process)生產平板玻璃,其產品品質已大為提高,生產成本亦降低甚多,惟此法之設廠及生產設備投資較鉅,且生產量亦大,應選擇有利時機,鼓勵投資設廠,以開創平板玻璃製造方法之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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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此外,由於電器,強化塑膠及遊艇製造工業的發展,對玻璃纖維的需要已漸增多,在政府鼓勵下,中央玻璃纖維公司第一套玻璃纖維生產設備已於五十九年六月一日裝置完成,並開工生產,其年產能力約六○○公噸,產品多供於電器及冰箱等之隔熱材料。該公司第二套生產設備六○○公噸已於六十一年六月擴建完成,國內市場需要之玻璃纖維棉已能充裕供應。另有大來玻璃工業公司投資設立製造玻璃纖維絲工廠,其建廠計劃,預計於六十二年十二月完成建廠,並開工生產,其年產能力為六○○公噸。該廠建廠完成後,玻璃纖維強化塑膠工業所需玻璃纖維絲原料,將無需仰賴進口。
(二) 供需估計
平板玻璃的需要量在今後四年內,由於建築業繼續增長,估計每年內銷平均增加加五%;至於外銷方面,因目前外銷量已佔總銷售量三分之二以上,今後為繼續拓展玻璃之外銷,尚需改善品質,發展新產品,並降低成本,估計本期計劃期間外銷增加為數不大。
(三) 發展要點
至於玻璃纖維的需要量,由於電器、強化塑膠及遊艇製造工業等發展,估計於六十五年之需要量將達二、一五○公噸。
- 鼓勵採用新法製平玻璃,降低生產成本,改進產品品質。
- 鼓勵平板玻璃加工,製成新產品外銷。
- 鼓勵發展水晶玻璃工藝製品,推展外銷。
- 改進玻璃容器、玻璃管、日用器皿之製造技術,發展新產品。
- 鼓勵採用國產玻璃纖維製造玻璃纖維強化塑膠製品,並研究推廣其工業用途,以促進玻璃纖維工業之發展。
- 研究玻璃纖維棉之建築用途,以促進玻璃纖維棉工業發展。
- 積極輔導玻璃纖維製造廠改進製造技術,以提高品質,推展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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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五‧三一 平板玻璃供需估計
單位:千重量箱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需要量 | |||||||
合 | 一、六〇九 | 一、六三三 | 一、五七五 | 一、五〇〇 | 一、六〇〇 | 一、六三〇 | 一、六四〇 |
外國 | 二〇 | 四五 | 四五 | 五〇 | 五〇 | 五〇 | 五〇 |
生產目標 | |||||||
計 | 一、七三二 | 一、七二二 | 二、一二〇 | 二、一二〇 | 二、一二〇 | 二、一二〇 | 二、一二〇 |
銷內 | 一、七三二 | 一、七二二 | 二、〇七〇 | 二、〇七〇 | 二、〇七〇 | 二、〇七〇 | 二、〇七〇 |
第九節 金屬及其製品工業
一、鋼鐵工業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鋼鐵為重要基本工業,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內,由於房屋建築業、機械、電機及電器、運輸工具、食品罐頭等工業的蓬勃發展,鋼品的銷售量有顯著增加。另一方面,由於印尼及美國市場之開拓,鋼品外銷顯著增加。因此,就鋼品總產量而言,每年均達成計劃目標,如就主要個別產品而言,圓鐵、型鋼及鋼管因外銷增加,產量均已超過目標,僅鐵線及其製品一項,因外銷需要增加稍緩,略低於生產目標。
在第五期計劃期間,新建立之中小型鋼廠如東成、豐興、泰利等,均係二十噸煉鋼電爐,配合半自動軋機,已先後完成,開始生產,並積極提高品質,降低成本。惟少數小型軋鋼廠,因不合經營原則,亦在此期內趨於淘汰。唐榮公司之中興合鋼廠已於六十一年四月建造完成,開始生產高級合金鋼料,供應國內需要。
一貫作業之中國鋼鐵公司已於六十年十一月成立,係與奧地利聯合鋼鐵公司投資合作,預定資金為三億三千萬美元,預計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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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九四
單位:千標準箱
表五・三一 平板玻璃供需估計
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需要量 | 合計 | 1,609 | 1,633 | 1,733 | 1,773 | 1,803 | 1,843 |
內銷 | 1,555 | 1,555 | 1,595 | 1,595 | 1,605 | 1,625 | |
外銷 | 54 | 78 | 138 | 178 | 198 | 218 | |
生產目標 | 計劃 | 1,609 | 1,773 | 1,773 | 1,823 | 1,823 | 1,863 |
第九節 金屬及其製品工業
一、鋼鐵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鋼鐵為重要基本工業,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內,鋼品內銷量有顯著增加。另一方面,由於房屋建築業、機械、電機及電器、運輸工具、食品罐頭等工業的蓬勃發展,鋼品的銷量顯著增加。另方面,由於印尼及美國市場之開拓,鋼品外銷顯增。因此,就鋼品總產量而言,每年均達成計劃目標,如就主要個別產品而言,圓鐵、型鋼及鋼管因外銷增加,產量均已超過目標,僅鐵線及其製品一項,因外銷需要增加稍緩,略低於生產目標。
在第五期計劃期內,新建立之中小型鋼廠如東成、豐興、泰利等,均係二十噸煉鋼電爐,配合半自動軋機,已先後完成,開始生產,並積極提高品質,降低成本。惟少數小型軋鋼廠,因不合經營原則,亦在此期內趨於淘汰。唐榮公司之中興合金鋼廠已於六十年十一月成立,係與奧地利聯合鋼鐵公司投資合作,預定資金為三億二千萬美元,預計六十一年一貫作業之中國鋼鐵公司已於六十一年十二月成立,係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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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五年初開始生產,初期年產量為一百一十萬公噸。本計劃之完成,可促使我國鋼鐵機械製造及汽車等工業進入一新境界。 現有鋼品中,鋼板、各種鐵皮、鋼管及鐵線製品已達國家標準。圓鐵、型鋼、鋼軌及雜項鋼品優劣不一,凡使用進口鋼胚所製者,其品質可達國際標準;使用廢鋼所製者其品質則較難控制。 目前鋼鐵共有一二九家(僅指參加公會之會員廠),各種鋼品合計年產能力為一、三五○、○○○公噸。 目前鋼鐵工業主要困難為規模較小,生產成本偏高,且原料廢鋼鐵全部仰賴進口,價格不穩定,生產成本及產品品質不易控制,加以若干工廠近年擴充過速,及拓外銷不易,轉而就相壓價內銷,以致經營發生困難。
(二) 供需估計
近年來由於房屋建築業及機械製造業之日益成長,各種鋼品之內銷數量增加較速,各廠漸採行合理化之經營原則,除生產現有之鋼製晶外,唐榮之中興合金鋼廠已開始生產高級合金鋼料,預計將可供應國內需要。外銷方面,則仍以圓鋼及型鋼為主,鋼管及管配件、鐵皮次之,外銷市場除印尼、泰國、菲律賓、美國之外,尚待積極拓展其他海外市場,估計每年外銷增加率將達一三%左右。
(三) 發展要點
- 協助現有鋼鐵工廠改善設備及企業管理,以提高產品品質,並降低成本。
- 鼓勵增產特殊鋼及金屬加工品等價值較高之鋼品,以供內銷需要,並拓展外銷。
- 加強實施品質管制及內外銷檢驗,並鼓勵經營專業化。
- 積極訓練技術員工,以配合鋼鐵工業發展之需要。
- 為配合國防需要,重點輔導現有鋼鐵廠研製軍用特種鋼品,如合金鋼、模具鋼、砲彈鋼等。
- 中國鋼鐵公司建廠完成後,可生產高級鋼材,應使與現有各中小型鋼鐵廠相輔相成;主管機關成立專案小組研究輔導現有鋼鐵廠經營合理化,並設法使少數不合經營原則之小型工廠轉業。
一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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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
表五•一二三三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主要鋼品供需估計
單位:千公噸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量應供 合生產 | 六十二年 量應供 目計口標 | 六十二年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二年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三年 量應供 合生產 | 六十三年 量應供 目計口標 | 六十三年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三年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四年 量應供 合生產 | 六十四年 量應供 目計口標 | 六十四年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四年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五年 量應供 合生產 | 六十五年 量應供 目計口標 | 六十五年 量要需 合外國 | 六十五年 量要需 計銷內 |
---|---|---|---|---|---|---|---|---|---|---|---|---|---|---|---|---|---|---|
1. 圓條、型鋼及鋼軌 | 172 | 172 | 253 | 410 | 160 | 160 | 280 | 300 | 150 | 150 | 350 | 390 | 110 | 110 | 400 | 410 | ||
172 | 72 | 72 | 410 | 160 | 75 | 75 | 300 | 150 | 80 | 80 | 390 | 110 | 90 | 90 | 410 | |||
420 | 410 | 410 | 410 | 370 | 300 | 300 | 300 | 430 | 390 | 390 | 390 | 480 | 410 | 410 | 410 | |||
288 | 253 | 253 | 253 | 320 | 380 | 380 | 380 | 340 | 370 | 370 | 370 | 400 | 400 | 400 | 400 | |||
710 | 720 | 720 | 720 | 810 | 820 | 820 | 820 | 920 | 950 | 950 | 950 | 1020 | 1050 | 1050 | 1050 |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
108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60 | 1060 | 106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
1090 | 1010 | 1010 | 1010 | 1020 | 1040 | 1040 | 1040 | 1050 | 1070 | 1070 | 107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111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50 | 1050 | 1050 | 1060 | 1080 | 108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300 | 330 | 330 | 330 | 330 | 340 | 340 | 340 | 340 | 350 | 350 | 350 | 350 | 360 | 360 | 360 | |||
280 | 250 | 250 | 250 | 270 | 270 | 270 | 270 | 280 | 280 | 280 | 280 | 290 | 290 | 290 | 290 | |||
410 | 420 | 420 | 420 | 410 | 420 | 420 | 420 | 420 | 430 | 430 | 430 | 430 | 440 | 440 | 440 | |||
330 | 330 | 330 | 330 | 340 | 340 | 340 | 340 | 350 | 350 | 350 | 350 | 360 | 360 | 360 | 360 | |||
420 | 430 | 430 | 430 | 430 | 440 | 440 | 440 | 440 | 450 | 450 | 450 | 450 | 460 | 460 | 460 | |||
108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60 | 1060 | 106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
1090 | 1010 | 1010 | 1010 | 1020 | 1040 | 1040 | 1040 | 1050 | 1070 | 1070 | 107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111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50 | 1050 | 1050 | 1060 | 1080 | 108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2. 線條及製品 | 430 | 430 | 253 | 253 | 430 | 430 | 278 | 278 | 400 | 400 | 310 | 310 | 410 | 410 | 340 | 340 | ||
72 | 40 | 40 | 40 | 72 | 40 | 40 | 40 | 60 | 35 | 35 | 35 | 60 | 30 | 30 | 30 | |||
310 | 320 | 320 | 320 | 310 | 340 | 340 | 340 | 310 | 360 | 360 | 360 | 320 | 380 | 380 | 380 | |||
120 | 110 | 110 | 11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
710 | 720 | 720 | 720 | 810 | 820 | 820 | 820 | 920 | 950 | 950 | 950 | 1020 | 1050 | 1050 | 1050 |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90 | 95 | 95 | 95 |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
108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60 | 1060 | 106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
1090 | 1010 | 1010 | 1010 | 1020 | 1040 | 1040 | 1040 | 1050 | 1070 | 1070 | 107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111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50 | 1050 | 1050 | 1060 | 1080 | 108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300 | 330 | 330 | 330 | 330 | 340 | 340 | 340 | 340 | 350 | 350 | 350 | 350 | 360 | 360 | 360 | |||
280 | 250 | 250 | 250 | 270 | 270 | 270 | 270 | 280 | 280 | 280 | 280 | 290 | 290 | 290 | 290 | |||
410 | 420 | 420 | 420 | 410 | 420 | 420 | 420 | 420 | 430 | 430 | 430 | 430 | 440 | 440 | 440 | |||
330 | 330 | 330 | 330 | 340 | 340 | 340 | 340 | 350 | 350 | 350 | 350 | 360 | 360 | 360 | 360 | |||
420 | 430 | 430 | 430 | 430 | 440 | 440 | 440 | 440 | 450 | 450 | 450 | 450 | 460 | 460 | 460 | |||
108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60 | 1060 | 106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
1090 | 1010 | 1010 | 1010 | 1020 | 1040 | 1040 | 1040 | 1050 | 1070 | 1070 | 107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1110 | 1030 | 1030 | 1030 | 1040 | 1050 | 1050 | 1050 | 1060 | 1080 | 1080 | 1080 | 1090 | 1090 | 1090 | 1090 | |||
3. 各種鐵皮 | 330 | 330 | 149 | 149 | 310 | 310 | 160 | 160 | 310 | 310 | 180 | 180 | 300 | 300 | 190 | 190 | ||
120 | 120 | 85 | 85 | 120 | 120 | 90 | 90 | 120 | 120 | 100 | 100 | 120 | 120 | 110 | 110 | |||
103 | 103 | 130 | 130 | 100 | 100 | 110 | 110 | 90 | 90 | 90 | 90 | 80 | 80 | 80 | 80 | |||
203 | 203 | 125 | 125 | 190 | 190 | 120 | 120 | 180 | 180 | 115 | 115 | 170 | 170 | 110 | 110 | |||
345 | 345 | 216 | 216 | 310 | 310 | 210 | 210 | 300 | 300 | 205 | 205 | 290 | 290 | 200 | 200 | |||
150 | 150 | 140 | 14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60 | 160 | 150 | 150 | 170 | 170 | |||
380 | 380 | 310 | 310 | 370 | 370 | 300 | 300 | 370 | 370 | 290 | 290 | 360 | 360 | 280 | 280 | |||
330 | 330 | 300 | 300 | 320 | 320 | 290 | 290 | 310 | 310 | 280 | 280 | 300 | 300 | 270 | 270 | |||
380 | 380 | 300 | 300 | 380 | 380 | 290 | 290 | 370 | 370 | 280 | 280 | 360 | 360 | 270 | 270 | |||
380 | 380 | 300 | 300 | 380 | 380 | 290 | 290 | 370 | 370 | 280 | 280 | 360 | 360 | 270 | 270 | |||
420 | 420 | 410 | 410 | 420 | 420 | 410 | 410 | 420 | 420 | 410 | 410 | 420 | 420 | 410 | 410 | |||
420 | 420 | 410 | 410 | 420 | 420 | 410 | 410 | 420 | 420 | 410 | 410 | 420 | 420 | 410 | 41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
480 | 480 | 300 | 300 | 480 | 480 | 290 | 290 | 470 | 470 | 280 | 280 | 460 | 460 | 270 | 270 |
第 225 頁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一九七
項 目 | 年 期 | 4. 鋼板 量應供 合生產品目 (計) | 4. 鋼板 量應供 合生產品目 (標) | 4. 鋼板 量應供 進口 (計) | 4. 鋼板 量應供 進口 (標) | 4. 鋼板 量要需 合外國 (計) | 4. 鋼板 量要需 合外國 (標) | 4. 鋼板 量要需 銷內 (計) | 4. 鋼板 量要需 銷內 (標) | 5. 鋼管及配件 量應供 合生產品目 (計) | 5. 鋼管及配件 量應供 合生產品目 (標) | 5. 鋼管及配件 量應供 進口 (計) | 5. 鋼管及配件 量應供 進口 (標) | 5. 鋼管及配件 量要需 合外國 (計) | 5. 鋼管及配件 量要需 合外國 (標) | 5. 鋼管及配件 量要需 銷內 (計) | 5. 鋼管及配件 量要需 銷內 (標)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應供 合生產品目 (計)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應供 合生產品目 (標)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應供 進口 (計)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應供 進口 (標)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要需 合外國 (計)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要需 合外國 (標)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要需 銷內 (計) | 6. 其他鋼鐵製品 量要需 銷內 (標) |
---|---|---|---|---|---|---|---|---|---|---|---|---|---|---|---|---|---|---|---|---|---|---|---|---|---|
六十年 (實績) | 100 | 170 | 70 | 100 | 100 | 170 | 70 | 100 | 100 | 170 | 70 | 100 | 100 | 170 | 70 | 100 | 100 | 170 | 70 | 100 | 100 | 170 | 70 | 100 |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107 | 134 | 45 | 74 | 107 | 134 | 45 | 74 | 107 | 134 | 45 | 74 | 107 | 134 | 45 | 74 | 107 | 134 | 45 | 74 | 107 | 134 | 45 | 74 | |
六十一年~六十三年第一期四年計劃年間 | 100 | 138 | 50 | 90 | 100 | 138 | 50 | 90 | 100 | 138 | 50 | 90 | 100 | 138 | 50 | 90 | 100 | 138 | 50 | 90 | 100 | 138 | 50 | 90 | |
100 | 138 | 60 | 99 | 100 | 138 | 60 | 99 | 100 | 138 | 60 | 99 | 100 | 138 | 60 | 99 | 100 | 138 | 60 | 99 | 100 | 138 | 60 | 99 | ||
六十四年~六十五年第二期四年計劃年間 | 100 | 139 | 80 | 100 | 100 | 139 | 80 | 100 | 100 | 139 | 80 | 100 | 100 | 139 | 80 | 100 | 100 | 139 | 80 | 100 | 100 | 139 | 80 | 100 | |
100 | 139 | 80 | 110 | 100 | 139 | 80 | 110 | 100 | 139 | 80 | 110 | 100 | 139 | 80 | 110 | 100 | 139 | 80 | 110 | 100 | 139 | 80 | 110 |
第 226 頁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九八
二、鋁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臺灣煉鋁工業係由公營的臺灣鋁業公司經營。在第四期四年計劃期間,鋁錠生產因受限電影響,每年產量均未達成計劃目標,臺灣公司乃於五十─五九年內開始實施自建九萬瓩柴油機發電廠一所,已於六十一─年內完成建廠。
在上期計劃期內,臺灣鋁公司曾先後完成擴充煉鋁設備計劃、添置高壓蒸汽鍋爐計劃、新建專用碼頭計劃、第二期擴充軋片設備計劃、更新軋片廢冷軋機計劃、擴充製鋁設備計劃及鋁合金線材計劃;並繼續實施製造高純度鋁箔計劃、新建鋁罐廠計劃、製造擠型設備計劃等,以求鋁加工之迅速發展。目前臺灣鋁業設備能為鋁年產七萬公噸,鋁錠年產三萬六千公噸。
近年來由於鋁製品用途廣泛,品質日趨精良,鋁片及鋁製品之內銷數量劇增,臺灣公司應應運輸工具工業、食品工業、房屋建築業及電子工業之需要,積極擴充軋片設備,並生產高純度之鋁箔,以資配合。外銷方面則力求改進品質,降低生產成本,除供應東南亞需要外,應積極拓展其他海外市場,前途樂觀。
(二) 供 需 估 計
近年來由於鋁製品用途廣泛,品質日趨精良,因此鋁片及鋁製品的內銷量增加甚多,外銷量亦漸見開展。今後由於軋片設備擴充計劃的完成,將可大量增產高級鋁片及其製品,積極拓展外銷。
(三) 發 展 要 點
- 適應進口實況,改善鋁氧生產系統,致力降低煉碳耗量。
- 繼續擴充煉鋁設備,增產鋁錠至年產七萬公噸,改進煉鋁技術,增加每爐產量,以降低鋁錠生產成本。
- 改善鋁片品質,發展高級鋁合金板片及其他高級精緻鋁加工品,以供應外銷需要。
- 建立年產高純度鋁錠一、二〇〇公噸及年產二、〇〇公噸高純度鋁箔,以供應國內電子工業之需要。
- 建立年產十二萬二、四〇〇萬個及年產二、四〇〇台國際聯運貨櫃工廠。
- 輔導發展民營鋁製品工廠,提高產品品質,改善料供應,以擴展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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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噸
- 注意研究發展,革新生產技術,研究配合製供軍方所需鋁合金材料。
表五.三四 鋁錠及其製品供需估計
| 項 |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 四年計劃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1. 鋁錠 | 量應供 | ||||||
生產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
進口 | 三四,五〇〇 | 三〇,〇〇〇 | 四一,〇〇〇 | 四一,〇〇〇 | 四一,〇〇〇 | 四一,〇〇〇 | |
計口 | 七二,五〇〇 | 六八,〇〇〇 | 七九,〇〇〇 | 七九,〇〇〇 | 七九,〇〇〇 | 七九,〇〇〇 | |
量要需 | |||||||
含外國 | 三七,五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
計銷內 | 五七,〇〇〇 | 六〇,〇〇〇 | 七〇,〇〇〇 | 七〇,〇〇〇 | 七〇,〇〇〇 | 七〇,〇〇〇 | |
2. 鋁片 | 量應供 | ||||||
生產 | 一二,五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
進口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
計口 | 二二,五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
量要需 | |||||||
含外國 | 一二,〇〇〇 | 一一,〇〇〇 | 一一,〇〇〇 | 一一,〇〇〇 | 一一,〇〇〇 | 一一,〇〇〇 | |
計銷內 | 一七,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
3. 鋁型 | 量應供 | ||||||
生產 | 一二,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
進口 | 一〇,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九,〇〇〇 | |
計口 | 二二,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九,〇〇〇 | 一九,〇〇〇 | 一九,〇〇〇 | 一九,〇〇〇 | |
量要需 | |||||||
含外國 | 一一,五〇〇 | 一一,五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
計銷內 | 一七,〇〇〇 | 一七,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
4. 鋁管 | 量應供 | ||||||
生產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
進口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〇〇〇 | |
計口 | 八,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八,〇〇〇 | |
量要需 | |||||||
含外國 | 三,五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〇〇〇 | |
計銷內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七,〇〇〇 |
第五章,工業部門 四四三 四五 九九
第 228 頁
二二八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三、機器工業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近年來臺灣之機械工業在不斷加速成長,尤自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實施以來,更有顯著之進步。一方面由於政府積極推動,另方面由國內工業之蓬勃發展,以及東南亞地區開發中國家正從事經濟建設,對機器之需要量甚巨,因此,機械工業之產量每年均有顯著之進步。民國五十十九年政府相繼頒佈「加速工業發展綱要」、「工業發展趨勢及其輔導措施」以及六十年頒訂之「機械工業發展方案」、「軍公民合作推動方案」等,更奠定我機械工業今後以發展高級精密機械工業及生產高品質產品為目標。由於日元之升值,且國內工業迅速發展,能趕此機構工業從事生產環境之改善及提高品質降低售價之努力,不但在國內產品可以取代進口,東南亞日本之市場亦可進而取代,機械工業發展前途甚樂觀。檢討機械工業的現況,雖邁入發展精密工業新境,然仍有若干缺點,很難與工業先進國家競衡,歸納其因,約有下列數點:原料多仰賴進口,受制於外,且種類繁多缺乏之統一標準,規格亦不能統一。生產規模太小,設備陳舊,配合不當,很少相互利用,閒置者多,亦缺乏之保養校驗。製造方法落伍,很多缺少藍圖及公差,不按正規程序生產,模夾具具很少使用,互換性很差,產品幾乎均抄襲外國仿造,過份依賴追隨他人,對產品設計無信心亦缺乏之鼓勵。國外合作者多以當前利益為主,少有長程計劃,外銷產品因缺乏市場觀念,推銷無力,更不能作計劃開拓,仰賴貿易商出路,致競爭力差。工人教育程度高低,學習仍保守師徒制度階段或自行觀摩摸索,少作有計劃之訓練,對新技能接受能力亦差,流動性大,工作缺乏之保障。抑有進者,一般中小企業經營者之保守心理,「個人經營,家族公會功能亦差,尚不能發揮羣策羣力之效。政府會力謀合併改善,惜數年來仍收效極微。公會功能亦差,協調能力不足,對企業經營有欠週全之照護。
(二) 供 需 估 計
臺灣工業在繼續擴展,東南亞及其他開發中國家亦在加速經濟建設,對機器之需求皆將大量增加,但要求之品質方面則將逐漸趨向高級化。在本期經建計劃中,我機械產品應如配合時代要求,宜一方面對現有之產品從事生產方法之改善以降低其成本,另方面從事機械工業基礎之穩固,加強基本工業之發展,以求品質提高,則銷可以取代進口,外銷可以取代開發中國家之日本市場。惟欲在國際高級產品市場角逐,除縫衣機、針織機,二項外,在此四年期間尚屬困難。
第 229 頁
(三)發展要點
本期計劃應為機械工業邁入高品質新境界之轉捩點,其發展重點置於機械工業基礎方面之改善與加強,以及現有外銷市場之拓展。
- 機械工業基本加工業——發展下列各專業工廠: (1)鑄工工業。(2)鍛工工業。(3)成型工業。(4)熱處理工業。(5)金屬表面處理工業等。並按各工廠設備、工作程序、管理方法實施分級,以鼓勵提高品質。
- 機械工業使用之基本工具量具製造業——發展下列各精密專業工廠: (1)模具工廠。(2)工具工廠。(3)量具工廠。
- 機械工業基本輔導:
- 以工廠之規模為輔導及協助其發展之標準,以鼓勵現有之中小型工廠分別步入「合併」、「聯合經營」、「中心衛星工廠」之企業化途徑。
- 統一原料、產品、零件之規格。
- 加強推行實施品質管制制度,訂定檢驗標準,推行商業檢驗(公證)制度。
- 推廣實施機械業者「技術」、「管理」及「市場發展」專門輔導及服務。
- 辦理長短期技術訓練(包括產品設計、生產技術及管理技術),以協助工廠建立工時標準,實施計劃生產,成本會計制度,加強學術界與工業界之充分合作。
- 強化機器工業同業公會組織及功能,以發揮其領導及服務能力。
- 引進國外技術,鼓勵真實之技術合作,以提高我國工業之技術水準。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二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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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表五・三五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機械工業主要產品供需估計
項目 | 日期 | 量應供 (合計) | 量應供 (合進生產 目標) | 量應供 (合進生產 計畫) | 量應供 (外國) | 量要需 (合計) | 量要需 (銷內) | 量要需 (銷外) |
---|---|---|---|---|---|---|---|---|
1. 動力抽水機 (千馬力) | 六十年 (實績) | 1,280 | 1,280 | - | - | 1,025 | 1,025 | -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1,280 | 1,280 | - | - | 1,025 | 1,025 | - | |
六十二年 | 1,830 | - | 1,550 | 280 | 1,530 | 1,530 | - | |
六十三年 | 1,930 | - | 1,600 | 330 | 1,600 | 1,600 | - | |
六十四年 | 1,930 | - | 1,600 | 330 | 1,600 | 1,600 | - | |
六十五年 | 1,930 | - | 1,600 | 330 | 1,600 | 1,600 | - | |
2. 紡織機 (千台) | 六十年 (實績) | 2,800 | 2,800 | - | - | 2,055 | 1,055 | 1,000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2,800 | 2,800 | - | - | 2,055 | 1,055 | 1,000 | |
六十二年 | 3,300 | - | 3,110 | 190 | 2,137 | 1,110 | 1,027 | |
六十三年 | 3,750 | - | 3,500 | 250 | 2,400 | 1,300 | 1,100 | |
六十四年 | 3,750 | - | 3,500 | 250 | 2,400 | 1,300 | 1,100 | |
六十五年 | 3,750 | - | 3,500 | 250 | 2,400 | 1,300 | 1,100 | |
3. 工作母機 (千台) | 六十年 (實績) | 7,600 | 7,600 | - | - | 6,430 | 6,430 | -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7,600 | 7,600 | - | - | 6,430 | 6,430 | - | |
六十二年 | 9,300 | - | 9,300 | - | 6,837 | 3,110 | 3,727 | |
六十三年 | 11,800 | - | 10,800 | 1,000 | 8,300 | 3,800 | 4,500 | |
六十四年 | 12,800 | - | 11,800 | 1,000 | 9,300 | 3,800 | 5,500 | |
六十五年 | 12,800 | - | 11,800 | 1,000 | 9,300 | 3,8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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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工業部門
年度 | 4. 紡織機 (千公噸) 量應供 - 合進口 | 4. 紡織機 (千公噸) 量應供 - 生產目標 | 4. 紡織機 (千公噸) 量要需 - 合外國 | 4. 紡織機 (千公噸) 量要需 - 計銷內 | 5. 耕耘機 (台) 量應供 - 合進口 | 5. 耕耘機 (台) 量應供 - 生產目標 | 5. 耕耘機 (台) 量要需 - 合外國 | 5. 耕耘機 (台) 量要需 - 計銷內 | 6. 其他機械 (千公噸) 量應供 - 合進口 | 6. 其他機械 (千公噸) 量應供 - 生產目標 | 6. 其他機械 (千公噸) 量要需 - 合外國 | 6. 其他機械 (千公噸) 量要需 - 計銷內 |
---|---|---|---|---|---|---|---|---|---|---|---|---|
六十年 (實績) | 八、三五 | 八、五三 | 八、〇五 | 八、五三 | 三、一〇 | 三、一七 | 三、一〇 | 三、一七 | 三、一〇 | 一、一四 | 一、〇九 | 一、一四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五、三〇 | 五、〇八 | 五、〇八 | 五、〇 | 三、一〇 | 三、〇 | 三、一〇 | 三、〇 | 三、一五 | 一、一五 | 一、〇九 | 一、一四 |
六十二年 | 六、三三 | 六、三四 | 六、〇一 | 六、三六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八〇〇 | 四、〇〇 | 一、二〇 | 一、一〇 | 一、二〇 |
六十三年 | 七、三四 | 七、三〇 | 七、〇一 | 七、三六 | 四、一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一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三〇 | 一、三五 | 一、二〇 | 一、三五 |
六十四年 (計畫期間) | 八、〇四 | 八、〇四 | 八、〇一 | 八、〇六 | 四、四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四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七〇 | 一、五〇 | 一、三〇 | 一、五〇 |
六十五年 | 八、三五 | 八、〇三 | 八、〇一 | 八、三七 | 四、五〇〇 | 四、一〇〇 | 四、五〇〇 | 四、一〇〇 | 四、九〇 | 一、九五 | 一、四〇 | 一、九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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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四、運輸工具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計劃包括汽車、機器腳踏車、自行車及船舶四種產品。近幾年來運輸工具發展快速,尤其迷你機車及自行車之外銷更有顯著之增加。茲分別就其發展情形檢討如下:
-
汽車: 汽車工業為一綜合性工業,國內現有產製汽車工廠,計有裕隆、三陽、六和及三富四家,年產能量可達四萬三千輛。但因品質仍差,故每年仍需進口外國車。國內各汽車工廠實際年產量僅達一萬餘輛,遠較生產能量為低,以致設備閒置,生產成本偏高。汽車工廠與汽車零件工廠,亦未能建立合理之關係。
-
機器腳踏車: 機器腳踏車亦因國民生活水準之日益提高,銷量增加,尤以五十八年之生產量突破歷年產量,達十四萬六千輛,五十八年以後,因國人生活所需之運輸工具漸趨於安適之四輪汽車,機器腳踏車內銷漸趨緩和,外銷數量則仍維持蓬勃發展中。
-
自行車: 自行車在國內乘用者日少,內銷量萎縮,外銷方面自五十八年起由於美國形成畸自行車之熱潮,遂使我國自行車工業隨國外市場之拓展,恢復快速成長。目前歐美各國更流行十速自行車,外銷需要為數甚鉅,現正予加強輔導,並引人技術,以資配合。
-
船舶: 在五十四年經建計劃期間,造船工業發展甚速,臺灣造船公司已完成一個十萬噸級造船塢,並完成擴建十萬噸級修船船塢,有兩艘十萬噸級油輪相繼下水,現正建造第三艘十萬噸級油輪中。臺灣機械公司近幾年來興建遠洋鮪釣漁船多艘,並製造漁船主機,對國內遠洋漁業貢獻頗多。
(二)供需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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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的需要量將隨經濟的快速發展與國民所得的不斷提高繼續增加。今後四年內對國內所需小汽車將可充份供應,但因品質雖望達到國際標準,故進口數量將逐年增加。 機器腳踏車將在現有生產能力之下,提高品質,減低成本,以供應內銷需要,並拓展外銷,但內銷之數量,在今後四年內不易大輻增加。 自行車內銷量雖不大幅增加,外銷頗有前途,但必須在品質方面力求改進。 造船工業歷年皆有高度之成長,今後四年內國內生產可供國內需要,進口量逐年減少,至六十五年非特無需進口,且能外銷。
第五章 工業部門
(三) 發展要點
- 繼續輔導汽車工業改良品質,降低成本拓展市場;建立衛星工廠體系,輔導合理分工,增加零件生產,鼓勵利用已有設備,產銷其他產品,減低汽車工業製造成本,敦促業者成立聯合研究小組,共同研擬改進產銷;加強技藝訓練,積極培養人才。
- 促使機器腳踏車工業研究發展新技術,改善品質,拓展外銷。
- 鼓勵投資,引進技術,發展製造高級自行車,拓展外銷。
- 繼續擴充臺灣造船公司修造船設備,使擔任五千噸以上冷藏船、遠洋客貨輪及十三萬噸以下貨油輪之建造,逐漸發展建設基隆和平島為本省北部造船專業區;臺機公司現有修造船設備宜取國外技術合作,積極加以充分利用,發展五千噸級近海客貨木材材等船舶之建造;籌建高雄港造船廠,建造超大型貨油輪修造,以應國內外航運市場之需要。
- 發展製造船用主副機甲板機械及其他機件,以配合造船需要。
- 積極訓練運輸工具工業方面設計人才,以提高有關運輸工具之操作性能;特別著重於積極編訓船設計人才,有計劃蒐集造船設計基本資料,以建立自立之造船工業長期繁榮之發展。
二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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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五.三六 運輸工具供需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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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包含六十二年、六十三年、六十四年、六十五年。
項次 |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 | 汽車 (輛) | ||||||
量需 | |||||||
合計 | 一八、一一五 | 一八、一一五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
國內 | 一八、一一五 | 一八、一一五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
國外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應供 | |||||||
合計 | 一八、一一五 | 一八、一一五 | 三一、〇〇〇 | 三八、〇〇〇 | 四〇、〇〇〇 | 四七、〇〇〇 | |
進口 | 一八、一一五 | 七、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一七、〇〇〇 | |
生產目標 | 〇 | 一一、一一五 | 二一、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二八、〇〇〇 | 三〇、〇〇〇 | |
2. | 機器腳踏車 (千輛) | ||||||
量需 | |||||||
合計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
國內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一二六 | |
國外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生產目標 | 一四五 | 一四五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四一 | 一七五 | |
3. | 自行車 (千輛) | ||||||
量需 | |||||||
合計 | 二一〇 | 二一〇 | 二三〇 | 二三〇 | 二三〇 | 二三〇 | |
國內 | 二一〇 | 二一〇 | 二三〇 | 二三〇 | 二三〇 | 二三〇 | |
國外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生產目標 | 二九五 | 三一〇 | 四八二 | 五三五 | 五九〇 | 六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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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電機及電器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近年來電機及電器工業迅速擴展,其產品產量及項目均逐年增加,品質不斷提高,外銷亦逐年開展。在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主要產品產量均超過計劃目標,其中電動機產量超過目標最多外,由過去以生產一般用電動機為主,轉變為大量產製E級絕緣、變速、洗衣機、冷氣機、縫衣機、電動工具等各種用途之特種電動機,應國內外市場需要,最高生產能力已可產製四二極一、〇〇〇馬力,十四極一、五〇〇馬力之大容量。其次變壓器因外銷暢旺,產量亦超過目標甚多,且已可產製七萬仟伏安之大型電力變壓器代替進口,配電變壓器則仍以產製效率高、性能優越之鐵鐵心型為主,其品質大為提高,裝用後之故障率顯著減低。電線電纜類產品因種類規格繁多,且多係訂貨承製,國內需要量不穩定,故產量有增有減,目前除繼續生產一般用裸銅線及絕緣電線供國內市場外,經由技術合作方式引進國外技術產製電力電纜及通信電纜,改進品質,拓展外銷。
至電冰箱、洗衣機及冷氣機等三項家用電器,均屬規定自製率之產品,在政府之輔導及業者之努力以及外國人之投資及技術合作之下,自五十年十二年起已在家用電器中佔最主要之地位,歷年產銷情況均直線上升,目前電冰箱之生產工廠計六家,六十年產量
項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4. 造船 (千載重噸) | ||||||
量應供 | ||||||
合 | ||||||
生產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600 |
進口 | 400 | 400 | 400 | 380 | 350 | 600 |
計畫目標 | 127 | 107 | 100 | 100 | 100 | 200 |
量需要 | ||||||
合 | ||||||
外國 | 264 | 293 | 280 | 350 | 350 | 400 |
內銷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600 |
計畫 | 107 | 110 | 120 | 130 | 140 | 150 |
二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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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三六
一八四、○○○臺,洗衣機則全由電冰箱之生產工廠兼製,六十年產量九一、○○○臺。今後應繼續提高自製率,並減輕生產成本,開拓國外市場,則其前途將甚樂觀。電電機產品在內銷方面,今後之增加率不會太大,電器方面在過去二年中增產率均達二○%以上,今後仍可維持快速之增加,目前現有工廠之生產能力足資供應需要。外銷方面,電機產品已略具基礎,目前國際市場需要頗殷,前途甚可為;但家庭電器類歐美產品,在國際市場之價格較國產
二 供需估計
三 發展要點
- 輔導發展現有工廠發展大型變壓器、發電機及電動機等重電機產品。
- 輔導發展電氣及電器工業之基本原料及相關機器製造工業,以提高自製率。
- 推動設置高容量(短路)試驗設備,以利發展開關、斷路器等電機工業。
- 訓練設計人才,以逐漸發展電機及電器工業產品自有之設計。
- 發展電氣儀器之製造。
表五‧三七 電機及電器工業主要產品供需估計
項目 | 類別 | 細項 | 六十年(實績)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電動機 (機(千台)) | 計銷 | 合 | 172 | 190 | 210 | 235 | 260 | 288 |
內 | 172 | 190 | 210 | 235 | 260 | 288 | ||
外國 | - | - | - | - | - | - | ||
合 | 合 | 168 | 168 | 204 | 220 | 240 | 256 | |
內 | 168 | 168 | 204 | 220 | 240 | 256 | ||
外國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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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生產目標
項 目 | 六十年(實績) 應供-合 | 六十年(實績) 應供-進口 | 六十年(實績) 應供-生產目標 | 六十年(實績) 要需-合 | 六十年(實績) 要需-外國 | 六十年(實績) 要需-計銷內 | 六十年(基準年估計) 應供-合 | 六十年(基準年估計) 應供-進口 | 六十年(基準年估計) 應供-生產目標 | 六十年(基準年估計) 要需-合 | 六十年(基準年估計) 要需-外國 | 六十年(基準年估計) 要需-計銷內 | 六十一年 應供-合 | 六十一年 應供-進口 | 六十一年 應供-生產目標 | 六十一年 要需-合 | 六十一年 要需-外國 | 六十一年 要需-計銷內 | 六十二年 應供-合 | 六十二年 應供-進口 | 六十二年 應供-生產目標 | 六十二年 要需-合 | 六十二年 要需-外國 | 六十二年 要需-計銷內 | 六十三年 應供-合 | 六十三年 應供-進口 | 六十三年 應供-生產目標 | 六十三年 要需-合 | 六十三年 要需-外國 | 六十三年 要需-計銷內 | 六十四年 應供-合 | 六十四年 應供-進口 | 六十四年 應供-生產目標 | 六十四年 要需-合 | 六十四年 要需-外國 | 六十四年 要需-計銷內 | 六十五年 應供-合 | 六十五年 應供-進口 | 六十五年 應供-生產目標 | 六十五年 要需-合 | 六十五年 要需-外國 | 六十五年 要需-計銷內 |
---|---|---|---|---|---|---|---|---|---|---|---|---|---|---|---|---|---|---|---|---|---|---|---|---|---|---|---|---|---|---|---|---|---|---|---|---|---|---|---|---|---|---|
2. 電線電纜 (公噸) | 二八八 | 三三五 | 二八八 | 三〇五 | 三一〇 | 三七五 | 三八〇 | 三九五 | 四〇〇 | 四一〇 | 四二五 | 四〇〇 | 四〇〇 | 四一〇 | ||||||||||||||||||||||||||||
三,一五〇 | 三,六〇五 | 三,一五〇 | 三,四〇〇 | 三,七五〇 | 四,〇〇〇 | 四,一〇〇 | 四,二五〇 | 四,〇〇〇 | 四,一〇〇 | 四,二五〇 | 四,〇〇〇 | 四,一〇〇 | ||||||||||||||||||||||||||||||
三,一五八 | 三,六〇八 | 三,一五八 | 三,四〇八 | 三,七五八 | 四,〇〇八 | 四,一〇八 | 四,二五八 | 四,〇〇八 | 四,一〇八 | 四,二五八 | 四,〇〇八 | 四,一〇八 | ||||||||||||||||||||||||||||||
四一,〇〇〇 | 四七,〇〇〇 | 四一,〇〇〇 | 四四,〇〇〇 | 四七,〇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五一,〇〇〇 | 五二,五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五一,〇〇〇 | 五二,五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五一,〇〇〇 | ||||||||||||||||||||||||||||||
四〇,〇〇〇 | 四〇,〇〇〇 | 四〇,〇〇〇 | 四二,〇〇〇 | 四四,〇〇〇 | 四六,〇〇〇 | 四八,〇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四六,〇〇〇 | 四八,〇〇〇 | 五〇,〇〇〇 | 四六,〇〇〇 | 四八,〇〇〇 | ||||||||||||||||||||||||||||||
四五,八〇〇 | 五〇,三〇〇 | 五五,八〇〇 | 五八,三〇〇 | 五〇,八〇〇 | 五三,三〇〇 | 五四,三〇〇 | 五五,八〇〇 | 五八,八〇〇 | 五九,七〇〇 | 六〇,六〇〇 | 五八,八〇〇 | |||||||||||||||||||||||||||||||
3. 電冰箱 (千台) | 一七〇 | 二四〇 | 二七〇 | 三〇〇 | 三一〇 | 三四〇 | 三七〇 | 三八〇 | 四一〇 | 四二〇 | 四五〇 | 四一〇 | 四二〇 |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九,三〇〇 | 四〇,八〇〇 | 四二,三〇〇 | 四三,三〇〇 | 四四,八〇〇 | 四三,三〇〇 | 四四,八〇〇 | 四六,三〇〇 | 四三,三〇〇 | 四四,八〇〇 |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七,八〇〇 | 三九,三〇〇 | 四〇,八〇〇 | 四二,三〇〇 | 四三,三〇〇 | 四四,八〇〇 | 四三,三〇〇 | 四四,八〇〇 | 四六,三〇〇 | 四三,三〇〇 | 四四,八〇〇 | ||||||||||||||||||||||||||||||
4. 洗衣機 (千台) | 一八四 | 一八四 | 一七九 | 一九〇 | 二一〇 | 二四〇 | 二七〇 | 三一〇 | 三四〇 | 三七〇 | 四〇〇 | 三四〇 | 三七〇 |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一〇 | 一二〇 | 一三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六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二〇 | 一三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六〇 | 一六〇 | 一七〇 | 一八〇 | 一六〇 | 一七〇 | ||||||||||||||||||||||||||||||
九〇 | 九〇 | 九一 | 一〇〇 | 一一〇 | 一二〇 | 一三〇 | 一四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六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〇〇 | 一一〇 | 一二〇 | 一三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六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二〇 | 一三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六〇 | 一六〇 | 一七〇 | 一八〇 | 一六〇 | 一七〇 |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三〇 | 一四〇 | 一五〇 | 一六〇 | 一七〇 | 一七〇 | 一八〇 | 一九〇 | 一七〇 | 一八〇 |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一〇九 |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一六三 |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二〇六 |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一九六 |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二〇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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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六、電子工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近年來,由於政府的積極輔導與獎勵,國內工商界人士的一致努力,以及外人來臺投資的結果,電子工業發展迅速,除已在國際間普遍受重視外,在國內工業中亦佔重要地位。五十八年電子產品輸出總額首次超過一億美元,六十年則達美金一億五千萬元。自六十年下半年日元升值以來,外國電子廠商為欲求降低成本,紛紛來臺採購電子產品,預測今後之電子工業發展將更為迅速。目前國內能生產之電子產品,多達一百餘種,產品大部份均屬外銷,已開工生產之工廠,總計約有三百餘家,其中美資工廠廿八家,日資工廠廿一家,荷資工廠三家,合資工廠約五十餘家及國人自營工廠一百餘家,一般而言,外資及合資工廠,設備多具規模,產品以外銷為主,品質符合國際標準,對我國增加就業,培養技術人員,拓展輸出,以及增加外滙收益均有貢獻。惟此等工廠,大部份係屬外國公司之分機構,似難視為我國電子工業之骨幹,至於純由國人投資之電子工廠,大部份為中小型企業,設備與經營均未具規模,產品數量有限,品質良莠不齊,除以內銷為其主外,部份產品則賴間接外銷。此等國資電子工廠,亟待改善生產技術,提高品質,以拓展外銷市場。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項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5. 冷氣機 (千台) | ||||||
量要需 | 一九 | 一九〇 | 二〇〇 | 三〇〇 | 四〇〇 | 四五〇 |
生產目標 | ||||||
合計 | 一九 | 一九〇 | 二五〇 | 三〇〇 | 三五〇 | 四六〇 |
外國 | 一九 | 一九〇 | 二五〇 | 三〇〇 | 三五〇 | 四〇〇 |
內銷 | 二〇 | 四〇 | 七〇 | 六〇 |
(二)供需估計
國內工資仍較低廉,對需要大量勞力的電子工業頗為適合。六十年日元升值後,各外銷廠商為降低成本,紛紛在臺採購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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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國外廠商絡續來臺定貨,外銷市場前途樂觀。至於內銷方面,由於國民收入增加,家庭電器仍將大有銷路,同時由工商業的發展迅速,電話交換機及小型電子計算機將大有可為。
(三)發展要點
- 繼續改進電子工業投資環境,以吸引僑外資來臺投資電子工業。
- 積極鼓勵國人投資電子工業,並促使僑外資廠與國人廠商供應之供求密切配合。
- 繼續發展家庭用電子產品以及電子零件組件之製造,以拓展外銷市場。
- 積極發展積體電路並製造小型電子計算機、電話交換機以及高級儀器通訊器材等電子產品,以促進技術之發展。
- 促速訂立電子產品國家標準,並指定機構,辦理電子產品之檢驗證明,以提高品質拓展外銷。
- 指定研究機構,從事電子工業應用科學之研究以配合電子工業的發展。
表五・三八 電子工業主要產品供需估計
項 | 目 | 年 | 量應供 | 量要需 | ||||
---|---|---|---|---|---|---|---|---|
合計 | 生產 | 進口 | 合計 | 內銷 | 外國 | |||
1. 臺上電子計算機(千台) | 六十年(實績)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六十一年(基年估計) | 六〇 | 六〇 | 一〇 | 六〇 | 一〇 | 六〇 | ||
六十二年 | 一、一三〇 | 一、一〇〇 | 三〇 | 一、一三〇 | 一、一〇〇 | 三〇 | ||
六十三年 | 一、三三〇 | 一、二〇〇 | 一三〇 | 一、三三〇 | 一、二〇〇 | 一三〇 | ||
六十四年 | 一、五三〇 | 一、三〇〇 | 二三〇 | 一、五三〇 | 一、三〇〇 | 二三〇 | ||
六十五年 | 一、八〇〇 | 一、四〇〇 | 四〇〇 | 一、八〇〇 | 一、四〇〇 | 四〇〇 |
第五章 工業部門 239
第 240 頁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第 240 頁
項 目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度 量要需 合 | 六十一年度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一年度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一年度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一年度 量應供 計畫口徑 | 六十二年度 量要需 合 | 六十二年度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二年度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二年度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二年度 量應供 計畫口徑 | 六十三年度 量要需 合 | 六十三年度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三年度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三年度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三年度 量應供 計畫口徑 | 六十四年度 量要需 合 | 六十四年度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四年度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四年度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四年度 量應供 計畫口徑 | 六十五年度 量要需 合 | 六十五年度 量要需 外國 | 六十五年度 量要需 計銷內 | 六十五年度 量應供 生產目標 | 六十五年度 量應供 計畫口徑 |
---|---|---|---|---|---|---|---|---|---|---|---|---|---|---|---|---|---|---|---|---|---|---|---|---|---|---|---|
1. 唱機 (千台) | 三、四〇〇 | 五、七〇六 | 三、五〇四 | 二、〇七二 | 一、二五二 | 四、四八〇 | 五、二四八 | 六、二六六 | 八、〇〇〇 | 五、五二二 | 六、九〇〇 | 八、〇〇〇 | 七、一七〇 | 八、九九〇 | 七、七六四 | 一〇、〇〇〇 | 一〇、一一〇〇 | 一一、二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一三、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 | 一六、〇〇〇 | 一七、〇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九、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2. 晶體收音機 (千只) | 四、○○○ | 六、七四四 | 四、二四八 | 三、五〇四 | 四、四八〇 | 六、二六六 | 七、七六四 | 七、四二八 | 八、九九〇 | 一〇、一一〇〇 | 三、九〇〇 | 四、六〇〇 | 四、八〇〇 | 五、〇〇〇 | 六、二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五〇〇 | 六、八〇〇 | 七、八〇〇 | 一〇、〇〇〇 | 一一、二〇〇 | 一一、五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一三、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 |
3. 電視機 (千台) | 二、〇〇○ | 三、七七八 | 三、〇七二 | 一、九〇九 | 一、〇四三 | 二、九四三 | 三、〇七二 | 三、九〇〇 | 三、八〇〇 | 三、九〇〇 | 二、一〇〇 | 二、九〇〇 | 三、〇〇〇 | 三、一〇〇 | 三、二〇〇 | 三、九〇〇 | 四、〇〇〇 | 四、二〇〇 | 四、四〇〇 | 四、八〇〇 | 五、〇〇〇 | 五、二〇〇 | 五、四〇〇 | 五、七〇〇 | 六、〇〇〇 | 六、二〇〇 | 六、五〇〇 |
4. 電話機 (千台) | 七一 | 七一 | 八四 | 八四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九五 | 九五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一六 | 一一六 | 一一九 | 一一九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四〇 | 一四〇 | 一六〇 | 一六〇 | 一八〇 | 一八〇 | 二〇〇 | 二〇〇 | 二二〇 | 二二〇 | 二四〇 |
5. 電子零組件 (新臺幣百萬元) | 六、八〇〇 | 七、一七〇 | 八、三〇〇 | 八、九〇〇 | 九、五〇〇 | 九、七〇〇 | 一〇、一一〇 | 一〇、七〇〇 | 一二、二〇〇 | 一三、二〇〇 | 一三、五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 | 一六、五〇〇 | 一七、八〇〇 | 一八、〇〇〇 | 一九、〇〇〇 | 二〇、〇〇〇 | 二一、〇〇〇 | 二二、〇〇〇 | 二三、〇〇〇 | 二四、〇〇〇 | 二五、〇〇〇 |
第 241 頁
第十節 工業區開發計劃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自民國四十九年開始創設六堵工業區以來,截至六十年底止,臺灣地區新設工廠用地計三、○九一公頃,在此期間已開發完成之工業區計有六堵、頂崁、龜山、內壢、高雄臨海工業區第一、二期、仁武、大社、與臺中及楠梓加工出口區等十處,面積八五六公頃,而在編定工業用地外新設工廠用地面積為二、二一二公頃。已開發之工業區不足應工業發展需要之事實至為顯著。今後臺灣地區工業化及都市化均將呈穩定而快速之發展,對工業區之開發益感需要,而工業區之開發工作,因與公共設施之增加以及社區之發展,未能密切配合,以致帶發生若干亟待解決的問題,茲一併分述如下: (一) 工業區開發面積過少:近年來工業發展迅速,每年需要工業用地約計五百公頃,而工業區開發面積尚未能配合實際需要。 (二) 工業區選於集中:目前工業區開闢,因受財力、人力所困,僅著重於臺北地區及高雄地區,在地區分配方面未能普遍,尚未開發工業區之地區,投資人裹足不前,有待公共設施、交通運輸之改善及社區之建立。 (三) 農村地區開闢工業區問題:目前工業區開闢均選擇都市附近及交通便捷之處,對於農村地區尚未能開闢工業區,而農村人口正不斷大量外移,農村經濟發展與地方建設繁榮呈停滯狀態。 (四) 地方公共設施未能配合:擬定開發之工業區,大多為各鄉鎮附近之農地,地方政府因限於財力人力,未能興建該區附近之公共設施,如道路、排水、給水等,交通運輸亦難以配合發展。
二、發展要點及重要措施
(一) 機動編定工業用地:在民國五十九年以前工業用地僅予編定而不開發,不能適應工業發展需求,自五十九年以後,編定工業用地已採機動方式,即編定與開發工程規劃建設並進,一經編定,立即進行開發,亦即編定工業用地之時機與數量,與開發建設能力相配合,今後工業用地之編定繼續循此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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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 專款開發機構:
工業區之開發原係由臺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要,由於該公司受資金及人力的限制,未能充份配合政策上的要求,自民國五十九年以後另已由國營事業中華工程公司增設工業區開發處,參與工業區之開發,此外榮民總處與臺灣土地開發公司亦繼續辦理工業區之開發。
(三) 推動農村地區開闢工業區:
擬先在彰化、雲林、嘉義、宜蘭各縣農村地區推動開闢工業區,以引進工業,穩定農村人口,繁榮農村經濟。
(四) 注意有關社區之開發:
今後工業區本身的開發,將同時注意有關附近社區的開發。並已成立工業區開發工作聯繫會報,以排除今後開發工作各項困難,節省公文往返程序,加速工業區開發之進行。
(五) 開發基金之籌措:
財源設立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
(六) 開發基金之籌措:
過去在工業區開發基金多仰賴中美基金貸款,今後因開發數量增大,而中美基金貸款項逐漸減少,將另增等
(七) 每年工業區的開發面積將以五百公頃為目標,其名稱及面積如下:
- 高雄臨海工業區: 八○○公頃
- 臺南安平工業區: 二○○公頃
- 東部工業區: (花蓮) 一○○公頃
- 中部工業區: 一○○公頃
- 北部工業區: (臺北、桃園、新竹、基隆) 五○○公頃
- 農村地區工業區: 一○○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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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工業部門主要產品生產目標總表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甲、電力 | |||||||
1. 電 | 萬度 | 1,200 | 1,380 | 1,570 | 1,800 | 2,040 | 2,320 |
乙、礦業 | |||||||
1. 煤 | 千公噸 | 4,075 | 4,500 | 4,700 | 4,800 | 4,800 | 4,800 |
2. 原油 | 千公秉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3. 天然氣 | 百萬立方公尺 | 1,023 | 1,200 | 1,400 | 1,600 | 1,800 | 2,000 |
4. 硫磺 | 千公噸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5. 銅 | 公噸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6. 鐵礦 | 公噸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7. 磷礦 | 公噸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8. 碳酸鈣 | 千公噸 | 2,200 | 2,500 | 2,800 | 3,100 | 3,400 | 3,700 |
9. 雲母 | 公噸 | 5 | 8 | 10 | 12 | 14 | 16 |
10. 石英砂 | 千公噸 | 110 | 120 | 130 | 140 | 150 | 160 |
11. 石灰石 | |||||||
建築石材用 | 千公噸 | 800 | 900 | 1,000 | 1,100 | 1,200 | 1,300 |
水泥及其他用 | 千公噸 | 17,000 | 19,000 | 21,000 | 23,000 | 25,000 | 27,000 |
12. 白石 | 千公噸 | 1,000 | 1,200 | 1,400 | 1,600 | 1,800 | 2,000 |
13. 大理石 | 千公噸 | 4,500 | 5,000 | 5,500 | 6,000 | 6,500 | 7,000 |
14. 石膏 | 千公噸 | 240 | 250 | 260 | 270 | 280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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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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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製業 | 產品 |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 砂糖 | 千公噸 | 1,1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2. 蒸發乳類 | 千公噸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3. 釀酒 | 千公石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4. 鳳梨罐頭 | 千箱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5. 洋菇罐頭 | 千箱 | 1,100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6. 蘆筍罐頭 | 千箱 | 870 | 870 | 870 | 870 | 870 | 870 | 87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7. 竹筍罐頭 | 千箱 | 1,200 | 1,100 | 1,100 | 1,100 | 1,100 | 1,100 | 1,1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8. 醬油 | 千公秉 | 8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9. 椰子油 | 千公噸 | 1,400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0. 精製油 | 千公噸 | 1,6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1. 粉 | 千公噸 | 3,000 | 3,100 | 3,100 | 3,100 | 3,100 | 3,100 | 3,1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2. 食麵 | 千公噸 | 2,5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3. 味素 | 千公噸 | 1,200 | 1,300 | 1,300 | 1,300 | 1,300 | 1,300 | 1,30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4. 茶 | 千公噸 | 400 | 440 | 440 | 440 | 440 | 440 | 44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5. 冷凍蔬菜 | 千公噸 | 450 | 480 | 480 | 480 | 480 | 480 | 480 |
| (丙) 製造業 | 一、食品業 | 16. 冷凍水產 | 千公噸 | 8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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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部門
產品項目 | 單位 | 六十一年 (實績) | 六十二年 (基準估計) | 六十二年 (計劃) | 六十三年 (計劃) | 六十四年 (計劃) | 六十五年 (計劃) |
---|---|---|---|---|---|---|---|
化工學 | |||||||
1. 過磷酸鈣 | 千公噸 | 120 | 120 | 110 | 110 | 110 | 110 |
2. 復合肥料 | 公噸 | 280 | 280 | 280 | 280 | 280 | 280 |
3. 硫酸 | 公噸 | 921 | 921 | 921 | 921 | 921 | 921 |
4. 尿素 | 公噸 | 350 | 350 | 350 | 350 | 350 | 350 |
5. 硫酸銨 | 公噸 | 270 | 270 | 270 | 270 | 270 | 270 |
6. 磷酸 | 公噸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7. 磷礦 | 公噸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8. 鹽酸 | 公噸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9. 氧 | 公噸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10. 氯 | 公噸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11. 純鹼 | 公噸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7. 冷凍 | 順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乘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油礦業 | |||||||
12. 航空汽油 | 千公秉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13. 航空燃料 | 千公秉 | 290 | 290 | 290 | 290 | 290 | 290 |
14. 柴油 | 千公秉 | 420 | 420 | 420 | 420 | 420 | 420 |
15. 燃料油 | 千公秉 | 301 | 301 | 301 | 301 | 301 | 301 |
16. 柏油 | 千公噸 | 47 | 47 | 47 | 47 | 47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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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二八
產品項目 | 單位 | 六十一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17. 對苯二甲酸二甲酯 (DMT) | 公噸 | 一萬一千 | 一萬一千 | 一萬一千 | 一萬一千 | 一萬一千 | 一萬一千 |
18. 聚氯乙烯 (VCM) | 公噸 | 六萬 | 六萬 | 九萬 | 十二萬五千 | 十五萬 | 十七萬五千 |
19. 醋酸乙烯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0. 丙醋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1. 脂肪酸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2. 塑膠增塑劑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3. 聚乙烯 | 公噸 | 四萬七千 | 四萬七千 | 五萬七千 | 七萬 | 八萬七千 | 十萬 |
24. 合成橡膠 | 公噸 | 一萬五千 | 一萬五千 | 二萬 | 二萬四千 | 三萬 | 三萬三千五百 |
25. 甲苯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6. 高密度聚乙烯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7. 低密度聚乙烯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8. 密聚氯乙烯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29. 聚丙烯 | 公噸 | 0 | 0 | 0 | 0 | 0 | 0 |
30. 汽車輪胎 | 千條 | 七萬 | 七萬 | 八萬五千 | 十萬 | 十一萬五千 | 十三萬 |
31. 機車胎 | 千條 | 一二七 | 一二七 | 一八〇 | 二四〇 | 三〇五 | 三六七 |
32. 腳踏車胎 | 千條 | 二四四 | 二四四 | 三三一 | 四〇四 | 四八〇 | 五八〇 |
33. 鞋膠 | 千雙 | 五一三 | 五一三 | 六二〇 | 七二〇 | 八三〇 | 九八〇 |
34. 雨鞋 | 千雙 | 八七 | 八七 | 九六 | 一〇八 | 一二〇 | 一三〇 |
35. 紙板及紙雨鞋 | 千打 | 一七六 | 一七六 | 二〇七 | 二二四 | 二七二 | 三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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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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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單位 | 六十一一年 (實績) | 六十一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
---|---|---|---|---|---|---|---|
產製(商品)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36. 蔗糖 | 公噸 | 770,000 | 770,000 | 770,000 | 770,000 | 770,000 | 770,000 |
37. 化學木漿 | 公噸 | 6,800 | 6,800 | 6,800 | 6,800 | 6,800 | 6,800 |
38. 西藥 | 新臺幣百萬元 | 1,735 | 1,735 | 1,930 | 2,140 | 2,360 | 2,600 |
39. 農藥 | 新臺幣百萬元 | 1,200 | 1,200 | 1,440 | 1,720 | 2,060 | 2,470 |
40. 洗滌劑 | 公噸 | 81,000 | 81,000 | 97,000 | 110,000 | 120,000 | 130,000 |
41. 肥皂 | 公噸 | 10,000 | 10,000 | 11,000 | 12,000 | 13,000 | 14,000 |
42. 合成皮革 | 千平方公尺 | 10,750 | 10,750 | 11,500 | 12,300 | 13,000 | 13,800 |
43. 而積 | 千平方公尺 | 39,291 | 39,291 | 42,000 | 45,000 | 48,000 | 51,000 |
三、人造纖維及紡織工業 | |||||||
1. 嫘縈絲 | 千 | 22,250 | 22,250 | 25,000 | 28,000 | 31,000 | 34,000 |
2. 嫘縈棉 | 千 | 33,300 | 33,300 | 37,000 | 41,000 | 45,000 | 49,000 |
3. 聚酯絲 | 千 | 22,239 | 22,239 | 25,000 | 28,000 | 31,000 | 34,000 |
4. 聚酯棉 | 千 | 33,300 | 33,300 | 37,000 | 41,000 | 45,000 | 49,000 |
5. 聚丙烯纖維 | 公 | 11,118 | 11,118 | 12,500 | 14,000 | 15,500 | 17,000 |
6. 聚丙烯紡紗 | 件 | 2,224 | 2,224 | 2,500 | 2,800 | 3,100 | 3,400 |
7. 棉紗 | 公斤 | 111,180 | 111,180 | 125,000 | 140,000 | 155,000 |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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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六貫(續)
產品 |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值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四、紡織工業 | ||||||||
8. 原棉與人造纖維棉混紡紗 | 千公斤 | 10,95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110,000 | 120,000 | |
9. 純棉紗 | 千公斤 | 1,828 | 1,800 | 7,000 | 7,000 | 8,000 | 9,000 | |
10. 造纖維棉紗 | 千公斤 | 2,890 | 2,800 | 3,000 | 3,000 | 3,100 | 3,200 | |
11. 純棉布 | 千碼 | 93,656 | 93,000 | 100,000 | 100,000 | 110,000 | 120,000 | |
12. 混紡布 | 千碼 | 19,000 | 20,000 | 25,000 | 30,000 | 35,000 | 40,000 | |
13. 人造纖維布 | 千碼 | 7,850 | 8,000 | 8,700 | 9,400 | 10,100 | 10,800 | |
14. 棉織品 | 千件 | 1,228 | 1,300 | 1,500 | 1,600 | 1,700 | 1,800 | |
15. 人造纖維織品 | 千件 | 2,290 | 2,300 | 2,500 | 2,600 | 2,700 | 2,800 | |
16. 呢絨 | 百萬公尺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7. 合成纖維伸縮線 | 千公斤 | 1,600 | 1,600 | 1,700 | 1,800 | 1,900 | 2,000 | |
18. 縫針 | 千件 | 10,750 | 10,800 | 11,000 | 11,200 | 11,400 | 11,600 | |
四、建築材料工業 | ||||||||
1. 水泥 | 千公噸 | 5,720 | 6,400 | 7,000 | 7,500 | 8,000 | 8,500 | |
2. 平板玻璃 | 千標準箱 | 1,120 | 1,150 | 1,200 | 1,300 | 1,400 | 1,500 | |
千平方公尺 | 2,075 | 2,200 | 2,400 | 2,600 | 2,800 | 3,000 | ||
3. 木材 | 千公噸 | 850 | 850 | 900 | 900 | 900 | 900 | |
五、金屬及其製品工業 | ||||||||
1. 圓條、型鋼及鋼鐵製品 | 千公噸 | 590 | 600 | 650 | 700 | 750 | 800 | |
2. 鋼線及鋼纜 | 千公噸 | 110 | 110 | 120 | 130 | 140 | 150 | |
3. 各種鐵皮 | 千公噸 | 110 | 110 | 120 | 130 | 14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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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業部門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產品項目 | 單位 | 六十一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4. 鋼板 | 千公噸 | 110 | 110 | 140 | 180 | 200 | 250 |
5. 鋼件 | 千公噸 | 200 | 200 | 280 | 300 | 330 | 380 |
6. 鋼品及配製 | 千公噸 | 3,000 | 3,000 | 3,800 | 4,500 | 5,000 | 5,500 |
7. 其他鐵製 | 千公噸 | 1,100 | 1,100 | 1,400 | 1,700 | 2,000 | 2,200 |
8. 鑄鐵 | 噸 | 1,500 | 1,500 | 1,800 | 2,000 | 2,200 | 2,500 |
9. 鑄鋼 | 噸 | 1,200 | 1,200 | 1,500 | 1,800 | 2,000 | 2,200 |
10. 動力機械 | 臺 | 1,500 | 1,500 | 1,800 | 2,000 | 2,200 | 2,500 |
11. 縫紉機 | 臺 | 1,000 | 1,000 | 1,200 | 1,300 | 1,400 | 1,500 |
12. 紡織機 | 臺 | 800 | 800 | 1,000 | 1,100 | 1,200 | 1,300 |
13. 耕耘機 | 臺 | 5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4. 其他 | 臺 | 300 | 300 | 400 | 450 | 500 | 550 |
15. 汽車及其零組件 | 臺 | 1,000 | 1,000 | 1,200 | 1,500 | 1,800 | 2,000 |
16. 自行車 | 臺 | 1,500 | 1,500 | 1,800 | 2,000 | 2,200 | 2,500 |
17. 腳踏車 | 臺 | 1,200 | 1,200 | 1,500 | 1,700 | 1,900 | 2,100 |
18. 行動機 | 臺 | 1,800 | 1,800 | 2,200 | 2,500 | 2,800 | 3,000 |
19. 船舶 | 艘 | 10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 機器 | 臺 | 3,000 | 3,000 | 3,600 | 4,000 | 4,400 | 4,800 |
21. 電動機 | 臺 | 2,500 | 2,500 | 3,000 | 3,500 | 4,000 | 4,500 |
22. 電線電纜 | 千公尺 | 10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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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第六期經濟建設計劃
| 項 目 | 產 品 | 單位 | 六十一年度 (實績) | 六十一年度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 電 子 | | | | | | | |
| 24. | 冷氣機 | 台 | 28 | 15 | 30 | 45 | 60 | 80 |
| 25. | 洗衣機 | 只 | 50 | 35 | 60 | 80 | 100 | 120 |
| 26. | 電冰箱 | 只 | 121 | 70 | 150 | 200 | 250 | 300 |
| 27. | 電視機 | 千 | 145 | 110 | 300 | 450 | 600 | 750 |
| 28. | 電晶體收音機 | 千 | 295 | 100 | 1,200 | 1,600 | 2,000 | 2,400 |
| 29. | 電子計算機 | 千 | 0 | 0 | 0 | 0 | 0 | 0 |
## 附表一
###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工業部門各業固定投資估計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 項 目 | 總 計 | 六十一年度 (實績) | 六十一年度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 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製糖業 (1) | 2,028 | 550 | 550 | 490 | 478 | 510 | 550 | 2,028 |
| 二、化學工業 (2) | 17,929 | 3,842 | 3,842 | 4,000 | 4,500 | 4,800 | 5,100 | 17,929 |
| 三、人造纖維紡織工業 (3) | 1,280 | 278 | 278 | 290 | 300 | 320 | 370 | 1,280 |
| 四、木材製品工業 (4) | 1,113 | 242 | 242 | 250 | 260 | 280 | 320 | 1,113 |
| 五、非金屬礦物製品工業 (5) | 1,211 | 264 | 264 | 280 | 290 | 300 | 340 | 1,211 |
| 六、金屬製品工業 (6) | 1,735 | 378 | 378 | 400 | 420 | 450 | 480 | 1,735 |
| 七、電力及其他營造業 (7) | 1,894 | 412 | 412 | 430 | 450 | 480 | 530 | 1,894 |
| 八、礦業 (8) | 970 | 210 | 210 | 220 | 230 | 250 | 270 | 970 |
| **九、總計 (9)** | **11,530** | **2,516** | **2,516** | **2,620** | **2,778** | **2,970** | **3,190** | **11,530** |
**註:**
1. 電力包括自來水及煤氣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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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工業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計劃項目 | 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
一、工業部門總力 | |
1. 煤業 | 臺灣省煤業調節委員會、聯合礦業研究所、各民營煤礦場 |
2. 原油及天然氣 | 中國石油公司 |
3. 礦業 | 臺灣省建設廳、臺灣省礦業公司、聯合礦業研究所、各民營礦場及公會 |
4. 其他礦業 | 臺灣省縣農會 |
二、電力 | 臺灣電力公司 |
三、食品工業 | |
1. 製糖工業 | 臺灣糖業公司 |
2. 製酒工業 | 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
3. 罐頭食品工業 | 各民營罐頭食品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4. 麵粉工業 | 各民營麵粉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5. 味精工業 | 各民營味精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6. 植物油製煉工業 | 各民營植物油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7. 製茶工業 | 各民營製茶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8. 冷凍食品、蜜餞能果及其他食品 | 各民營食品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四、化學工業 | |
1. 肥料工業 | 各公營肥料公司 |
2. 鹽酸工業 | 各公營鹽酸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3. 燒鹼工業 | 各公營燒鹼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4. 煉油工業 | 中國石油公司 |
5. 石油化學品工業 | 中國石油公司及各民營石油化學公司及公會 |
6. 塑膠工業 | 各民營塑膠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7. 橡膠工業 | 各民營橡膠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8. 造紙工業 | 各公營造紙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五、其他工業部門 | 各公營及民營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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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計畫項目 | 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
8. 製藥工業 | 各民營製藥公司及公會 |
9. 農業工業 | 各公民營營農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10. 肥皂與清潔劑工業 | 各民營肥皂及清潔劑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11. 皮革工業 | 各民營皮革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五、人造纖維紡織工業 | |
1. 人造纖維業 | 各民營人造纖維公司及公會 |
2. 紡織工業 | 各民營紡織公司及公會 |
六、建築材料工業 | |
1. 合板工業 | 各民營合板公司及公會 |
2. 水泥工業 | 各民營水泥公司及公會 |
3. 玻璃工業 | 各民營玻璃公司及公會 |
七、金屬及其製品工業 | |
1. 鋼鐵工業 | 各公民營鋼鐵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2. 鋁業 | 臺灣鋁業公司、各鋁製品加工廠及公會 |
3. 機械工業 | 各公民營機械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4. 運輸工具工業 | 各公民營運輸工具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5. 電機及電器工業 | 各民營電機公司(或工廠)及公會 |
6. 電子工業 | 各民營電子公司及公會 |
八、工業區開發 | 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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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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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第一節 總述
運輸通信設施為經濟發展之重要先決條件。臺灣地區最近十年之工業成長至為快速,而運輸通信之發展,由於投資不足,漸見落後。自民國五十一年至六十年,工業生產平均每年增加一七%,而運輸通信營運量平均每年僅增加一•八%。但民國五十五年以後,通信部門仍有長足成長,其發展速度與工業部門相埒。故今後運輸設施,尤須積極建設,繼續擴充,以適應經濟發展中對運輸事業之迫切需要。
茲就運輸通信部門各業之發展現況與今後發展所應採取之重點分述如次:
一、運輸通信現況
-
(一) 鐵路
臺灣鐵路局(以下簡稱臺鐵)為配合運量之增加,近年來不斷加強投資,添置機車車輛,擴充路線容量及站場設施。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除增購機車四四輛、客貨車九三三輛外,並完成臺南、彰化間雙軌鋪設及北部七堵調車場等重大工程。臺鐵客運量在第五期四年計劃前三年,平均每年增加七•七%。惟年來煤運量降低,水泥運程縮短,致臺鐵貨運量有降低。貨運部份平均每年減少一•二%。為降低營運成本,增加列車引力與速度,並增強鐵路運輸之競爭能力,臺鐵業經奉准實施幹線電氣化計劃。
-
(二) 公路
截至六十年底止,臺灣地區除市區道路外,計有公路一五、五一七公里,其中省道二、三九七公里,縣道二、一六五公里,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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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道一○、二三六公里及專用公路三二二公里。以上公路中高級路面共計七、一六六公里,佔總里程四六.五%,較第五期經建計劃初期之三五%,增加一○.一五%。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之前三年,公路客貨運量,平均每年增加二.二%及一.六%,均較預計目標為高。惟由於公路財務制度迄未健全,致公路建設難臻理想,公營運輸部門之車輛不能配合營運之需要,應道時汰舊增購;公路工程建設所需資金亦未能統盤籌劃,影響營運,且形成交通擁擠情形。
(三) 港埠
隨著對外貿易之擴張,各港埠裝卸量均在逐年增加中。以六十年之裝卸量與五十七年相較,平均每年增加率基隆港為一七.五%;高雄港為一一七.七%;花蓮港為四.一三%。在第五期經建計劃之前三年內,高雄港完成新建碼頭七座,且已參加營運。基隆港碼頭及突堤碼頭之擴建工程則需至六十一年底始可完成啟用,屆時擁擠現象將稍緩和。花蓮港因地處東隅,內陸運輸不暢,營運量增加不大,尚未達該港之吞吐能量。臺中港關建工程仍在積極籌備中。
(四) 海運
第五期經建計劃期內,我國商船隊原計劃添購八十三萬載重噸,連同第四期經建計劃期內未完成之四十二萬載重噸,共應增加船舶一二五萬載重噸。三年內已完成新建船約九十萬載重噸,增購現成船二十八萬載重噸,連同尚在建造中之油輪與散裝船約十三萬載重噸,共計約增加一三一萬載重噸,已超過計劃目標。近年來,臺灣進出口貿易迅速發展,海運量大幅增加,惟商船噸位之增加率仍遠遜海運量增加率之後。加之我國商船多係小型船舶公司所有,經營方式未能企業化,貨源多外輸所牽,六十年國輪承運量僅達四一.八%,但仍略低於四二%之計劃目標。目前航運貿易配合聯繫協調小組經成立,今後海運業務當可再獲改善。對外貿易運量民國六十年較五十七年增加六.三%。同期內國輪承運量增加一一二.六%,較總營運量之增加為高。
(五) 民航
由於國際經濟活動增加,及國民所得水準提高,民航營運量大量增加。在第五期四年計劃前三年,客貨運量平均每年增加二三%及二四%,均超越計劃目標甚多。臺北、高雄兩國際機場之擴建,業已於第五期計劃期內完成。加強飛航多向導航台及雷達控制設施,亦將繼續實施,以增進營運能量及飛航安全。桃園國際機場之興建,目前正積極規劃設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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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電信
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國內電話、電報與公用電話設備之擴充,均已超過原訂目標。前三年市內電話原預測每年以一五%之成長率增加,而實際成長率達二二.三%。同期內並完成臺北基隆間、臺中高雄間、臺北桃園間用戶長途撥號系統。國際電信方面,各項營運均增加甚多,較上期增加國際電話、電報、電路等二一○路;尤以電報交換業務最,年增加率高達三五.八%。同時,完成太平洋區通信衛星地面電台、中非間越地平微波通信系統。
(七) 郵政
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之前三年,郵政各項業務實績增長迅速,平均每年增加率,僅廿五.六%,包裹收寄量為六.七%,郵政儲金結存額為三○.二%。郵匯兌匯額為一八.八%。設備方面,電子自動函件處理機械兩套,已在臺北裝置完成。
(八) 氣象
由於經費不足,截至六十年底除部份設備尚未完成外,第五期四年計劃之各建設項目大致尚能按計劃進行。為加強防颱、防洪預報設施,已建立花蓮、高雄兩氣象雷達站及六個自動雨量站。為改進氣象通訊設備,已建立臺北東京間通訊,及實施氣象資料處理機械化。
(九) 觀光
臺灣觀光事業發展迅速,來臺觀光人數已自五十七年之三○一、一七七○人,增至六十年之五三九、七五五人,平均每年增加一.五%。此增加率雖較第四期經建期間之三五%為低,但與國際觀光人數平均每年增加一五%相較,仍高出甚多。
二、今後發展重點
(十) 推行鐵路電氣化,繼續擴充鐵路運輸能力,疏暢客貨運輸
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二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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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擴建基隆港,並改進營運管理,俾發揮最大效率;大幅擴大高雄港口水域,增加港埠設施,並推行港埠設備機械化及港埠經營企業化。
二、興建高速公路,改善現有縱貫公路及其他公路設施,以提高營運能量
- 實施西部鐵路幹線電氣化,以降低營運成本,提高服務品質;並在電氣化未完工之前採取適當措施,以免發生擁塞情形。
- 興建專用側線,加強推行散裝運輸,俾減輕基、高兩港及鐵、公路南北兩端負荷,並促進臺灣中部之開發。
- 籌劃改善臺北市區鐵路運輸。
- 加強鐵路事業之規劃,並改善費率結構。
- 加強道路工程設施,提高運輸安全。
三、擴建港埠設施,改善經營以配合貿易發展
- 繼續擴建基隆、高雄港埠,並改進港埠管理,俾發揮最大效率;大幅擴大高雄港口水域,增加港埠設施,並推行港埠設備機械化及港埠經營企業化。
- 興建臺中國際港,以減輕基、高兩港及鐵、公路南北兩端負荷,並促進臺灣中部之開發。
- 為配合臺灣埠間開發,將鼓勵公民營企業參加投資。
- 港埠費率結構將重加檢討,並作合理之修訂,以求港埠設備之充分利用及負擔之公平。
四、加速汰舊換新,並增建新船,以增強海運能量
- 配合對外貿易成長,及商船貨櫃化、油輪大型化之趨勢,購建新船加速汰舊換新,增加定期及不定期航線。
- 推廣貨櫃運輸,提高營運效能。
- 加速培育訓練航海人員及航運業務人員,以提高作業人員素質,適應未來航業發展之需要。
- 港埠費率結構將重加檢討,並作合理之修訂,以求港埠設備之充分利用及負擔之公平。
五、擴建航空站設施,增強空運能力
- 籌建桃園國際機場,並繼續擴充改善現有各機場設施,以適應未來空運業務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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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六)繼續添置新式航空器,並充實、更新助航及航管設施,改進民航安全。
(七)擴建通信系統,適應工商業快速發展需要
- 繼續擴充市內自動電話及公用電話,陸續開放用戶長途自動撥號。
- 增加數據傳輸電路,促進電子計算機應用之發展。
- 增設印度洋衛星通信地面電台及臺灣、中菲間越地平微波系統,設立半自動及全自動國際電報交換中心。
- 增設郵政機構,充實郵運設備,積極推行郵件處理機械化。
(七)充實氣象設施,加強氣象預報
- 設立氣象資料衛星接收站。
- 充實氣象設備,實施地面、高空氣象觀測及地球物理觀測。
- 充實通信設備,加強氣象預報及颱風預報,並增加海嘯預報。
- 發展應用氣象,加強農業、漁業及水文氣象之研究。
- 擴展氣象應用,發展觀光氣象、空氣污染及水文氣象之研究。
(八)擴增觀光設施,發展觀光旅遊事業
- 發展國際及國內觀光旅遊事業,加強宣傳與提高服務水準。
- 擴增觀光設施,加強風景區之整建及管理。
第二節 陸運
一、鐵路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之前三年,臺鐵客運量均超出計劃目標,平均年成長率七.七%,惟臺鐵之貨運量,由於近年來受煤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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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逐年降低,水泥運程縮短等影響,致每年均較計劃目標為低。為增加貨運量,近年來臺鐵推行散裝貨運、鼓勵廠商建築專用支線、發展貨櫃運輸、加強裝卸機械與採行門戶接送等措施,以求爭取貨源。
臺鐵機車車輛設備,由於逐年大量投資,已有顯著改善。全部客車業經完成鋼體化,惟軌道加強尚待繼續實施。第五期四年計劃期內添購機車四輛,客車三一八輛及貨車六○○輛外,並完成彰化、臺南間雙軌程,七堵調車場,及幹線動力電氣化之可行性研究。
茲將六十年底止,臺鐵現況如下:
- 路線里程: 西線八二四.七公里,東線一七五.七公里,共一,○○○.四公里。
- 機車: 柴電車西線一四一輛,東線一三輛,共一五四輛;蒸汽機車西線一六三輛,東線二一輛,共一八四輛。牽引力共達三〇,一五七公噸。
- 客車: 各型普通客車,西線一〇九一輛,東線六九輛,共一,一六〇輛;柴油客車包括拖車在內,西線七二輛,東線二二輛,共九四輛;全部載客量為九五,二二五人。
- 貨車: 各型貨車西線六,七三五輛,東線五七一輛,共七,三〇六輛,總載重量一三一,一一七公噸。
- 路線: 一般情況良好。為配合幹線電氣化,正辦理軌道加強及抽換五十公斤重軌中。
- 號誌通信: 基隆竹南、臺南高雄間為自動號誌,竹南彰化間,山海線及彰化臺南間均為中央行車控制誌,並推廣臺鐵開辦理。為配合基高兩港高雄機廠遷建工程亦在辦理中。
- 站場廠段設備: 北部七堵調車場,業經完成使用,南部調車場尚在規劃中,高雄機廠遷建及發展貨櫃運輸,該兩港之陸路路線,亦已配合擴充。
(二) 營運量估計
依據過去營運實績,並參照未來經濟成長對運輸之需求以及競爭代替等因素,預測本計劃期間,臺鐵客運量平均年成長率約為六%,貨運約為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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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一 鐵路客貨運量目標
項 目 | 單 位 | 客運量 | 客運量 | 客運量 | 貨運量 | 貨運量 | 貨運量 |
---|---|---|---|---|---|---|---|
合計 | 西線 | 東線 | 合計 | 西線 | 東線 | ||
計線 | 線 | 線 | 計線 | 線 | 線 | ||
六十年 (實績) | 百萬延人公里 | 7,610 | 6,768 | 842 | |||
百萬延噸公里 | 2,494 | 2,238 | 256 |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百萬延人公里 | 7,739 | 6,997 | 742 | |||
百萬延噸公里 | 2,603 | 2,364 | 239 |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
六十二年 | 百萬延人公里 | 7,910 | 7,030 | 880 | |||
百萬延噸公里 | 2,678 | 2,430 | 248 | ||||
六十三年 | 百萬延人公里 | 8,110 | 7,268 | 842 | |||
百萬延噸公里 | 2,790 | 2,551 | 239 | ||||
六十四年 | 百萬延人公里 | 8,316 | 7,495 | 821 | |||
百萬延噸公里 | 2,886 | 2,654 | 232 | ||||
六十五年 | 百萬延人公里 | 8,494 | 7,672 | 822 | |||
百萬延噸公里 | 2,984 | 2,752 | 232 |
(三) 計劃主要內容
臺鐵為達成上述客貨運量之目標,將全力實施幹線電氣化計劃及軌道等配合計劃,以革新動力,降低營運成本,提高行車速度,增加列車牽引能力及行車密度。在電化尚未完成之前,將採取適當措施以避免可能發生之擁塞情形,並推行散裝貨運,鼓勵廠商建築專用支線,發展貨櫃運輸,加強裝卸機械化與及門接送等業務,以爭取貨源。此外對臺北市區地下鐵路之建設,亦將委請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規劃設計,以配合市區交通之發展。並積極籌劃北迴鐵路之興建及東線拓寬計劃。
(四)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二、 公路
近年來臺灣地區公路客貨運之成長極為迅速,其中尤以客運為然,民國五十年一年之公路客運,以延人公里計,僅及鐵路客運之二○%,而民國六十年已增至六一%,除大宗長程貨運外公路有取代鐵路之勢。第五期經建計劃期間之前三年,公路客貨運量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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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過計劃目標,客運量平均每年增加率為12.1%,其中省營客運為5.6%,民營為10.6%,公路貨運量,三年來平均每年增加率高達16.8%。至於公路工程之投資,第五期經建計劃期間實際投資額超過計劃投資額,除澎湖大橋等為預定之計劃工程外,為配合運輸需求,計增加專案工程十一項,包括西部幹線南北二段之拓寬,麥金公路之新闢以及拉號馬武寮戰備公路之新建等,同時南北高速公路三重中壢段,亦於第五期經建期間開工興築。公路營運設備之投資,第五期經建計劃期間,省公路局計劃購置新車40輛,由於財務困難及採購手續繁雜,截至六十年止僅購得新車40輛,不及計劃數量之一半,影響營運及法舊工作至鉅。今後應加強計劃之執行,以配合營運,確保安全。公路監理方面,近年來雖不斷改革,實施考驗機電化
(己)營運量估計
按近年來增加趨勢及經濟成長目標,訂定今後四年公路客貨運量目標如下表:
表六・二一 公路客貨運量目標
項 目 | 單位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實績)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客運 | |||||||
總計 | 百萬延人公里 | 3,926 | 4,289 | 4,523 | 4,771 | 4,900 | 5,100 |
公車 | 百萬延人公里 | 3,820 | 3,778 | 4,684 | 4,909 | 5,120 | 5,100 |
小計 | 百萬延人公里 | 7,746 | 8,067 | 9,267 | 9,196 | 9,100 | 9,300 |
民營 | 百萬延人公里 | 3,081 | 5,280 | 5,919 | 5,990 | 5,990 | 5,990 |
省公路局 | 百萬延人公里 | 3,648 | 3,847 | 4,084 | 4,345 | 4,555 | 4,760 |
貨運 | |||||||
總計 | 百萬延噸公里 | 1,554 | 1,770 | 1,890 | 2,008 | 2,120 | 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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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計劃主要內容
公路工程方面,為適應今後公路運輸之成長及降低目前西部幹線之交通擁擠,除拓寬西部幹線北中南三段瓶頸地段外,將加緊完成基隆、楊梅及嘉義、鳳山段之高速公路,同時為配合臺中新港之闢建及今後貨櫃運輸之需要,將改善臺中港與西部幹線公路之連接道路及現有公路橋涵,增加承載能力,以適應貨櫃車輛之載運,為配合區域經濟發展與國防需要,將建造產業與戰備道路。為配合營運除加速汰舊換新外,並增購客貨車輛四、七三九輛,其中臺灣省三、〇六九輛,臺北市一、六七〇輛。此外將擴充搶修設備,增設站場設施,便利行旅。監理方面,將擴充檢驗場地,加強機電檢修設備。
第三節 海運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計劃期內四年計劃期間,除基隆港五十八年及花蓮港各年營運量低於目標外,其餘均按計劃目標。 計劃期內之運送量與外,本期可完成擴建東岸碼頭及突堤碼頭,及增建七、五〇〇噸與一八、〇〇〇噸散裝谷倉等工程。
-
基隆港: (1) 擴建內外港:本期內可完成總工程之九五%。 (2) 闢建蘇澳附屬港:第三期工程業經完成,第四期工程正在進行中。 (3) 添置船機之設備:包括挖泥船、岸上起重機、堆高機等。
-
高雄港: (1) 新商港區開發計劃,本期已完成深水碼頭七座,雙層倉庫三棟,單層邊棧、駁運倉庫一棟,堆貨場二處及四萬噸谷倉一座,六十一年後可再完成深水碼頭二座。 (2) 第二貨櫃中心及第二港口闢建,將在本期內完成。完成後該港能量將增至九〇萬噸。
-
花蓮港:第二期擴建工程,將在本期內完成。
各港現有主要設備如下: 基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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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高雄港
- 碼頭船席 — 深水碼頭三七座,全長六、一五五公尺,浮筒四座,船席四座。
- 倉儲設備 — 倉庫三○座,容量二五四、○○○噸。
- 裝卸設備 — 各型起重機三○台,堆高機四○台,拖車七輛,搬運車及板車二九九台,貨櫃拖車五組,貨櫃跨載機一台,鏟裝機一台,磁力吊盤一具,抓斗一只。
- 工作船 — 各型工作船五八艘。
花蓮港
- 碼頭船席 — 深水碼頭五座,長三○三公尺,船席五座。
- 倉儲設備 — 通棧五座,容量二二、○○○噸。
- 裝卸設備 — 碼頭起重機一架,移動起重機七架,堆高機七台。
- 工作船 — 各型工作船一四七艘。
(二)營運量估計
本計劃期間,除花蓮港因東部內陸運輸不暢,經濟發展遲緩,其營運量增加較緩外,基、高兩港營運量均將隨進出口貿易之增加及國內經濟之成長而繼續增加,估計本計劃期內平均每年增加一○%。今後四年各港營運目標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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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三 港埠營運目標 單位:千公噸
| 港埠別 | 年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基隆港 | 噸 | 一○、四九五 | 一一、○○○ | 一一、八○○ | 一二、九○○ | 一四、○○○ | 一六、一○○ |
| 高雄港 | 噸 | 一九、二〇三 | 二三、五○○ | 二四、七○○ | 二七、七○○ | 二九、九○○ | 三二、五○○ |
| 花蓮港 | 噸 | 四、一三三 | 四、八○○ | 四、八○○ | 四、八○○ | 四、八○○ | 五、五○○ |
| 合計 | 噸 | 三三、八三一 | 三九、三○○ | 四一、三○○ | 四五、四○○ | 四八、七○○ | 五四、一○○ |
(三) 計劃主要內容
基隆港由於地形之限制,計劃期內,除在許可範圍內作有限度之擴建外,將配合實際需要增加裝卸機械、倉庫及轉運設施,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裝卸能量,以彌補碼頭能量之不足。高雄港則集中全力闢建第二港口,並繼續開發新商港區,以增加容量。花蓮港則計劃於六十四年底完成第一期建港工程,提供一八○萬公噸之營運能量,以疏導基隆港之擁擠。
二、海運
(二)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 我國商船隊自第一期四年經建計劃開始,經二十年來之不斷擴充與汰舊更新,在噸位與性能方面,均有長足之進步。但因限於財力,自四十二年至五十七年年底止,僅完成新造船五十一艘計三五二、○○○載重噸。在第四期四年計劃期內,原預定購建各類商船八十三萬載重噸,至六十年底已完成新造船四十九艘,八九、六七二載重噸,添購現成船三十二艘,二七八、○一二載重噸,共計增加船舶七十九艘,一、一七七、六八五載重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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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
二八、○、○○噸級散裝船一艘,共可增加船舶一三○萬載重噸,已達成計畫目標,惟六十一年正值國際航運不景氣期,基於情勢暫無新造船計畫訂定。
-
運量方面,由於臺灣進出口貿易迅速擴展,海運量繼續大幅增加,而商船隊噸位增加功遠落後海運量增加率後,再加上商船營運地區與對外貿易區無法完全配合,國輪承運量雖大量增加,但國輪承運率仍不及四五%,低於原訂目標。
-
海運事業受國際海運市場影響極大。第五期四年計畫期初,國際運價高漲,我國商船隊亦極活躍,但六十年上半年國際運價驟跌,而船舶造價仍維持高位,再加上國際金融制度鉅變,其後我國退出聯合國,營運地區縮小,凡此均予我國海運事業以重大影響,致近期內雖有正常發展。各航線營運情形如下:
- 中美航線:由於新船參加營運,運量已有增加。但船期調配尚未達定期船標準。該航線外國貨櫃船擁擠,致高級貨載多為外國貨櫃船所限於財力,目前僅能將舊船舶兩艘改裝為貨櫃船行駛,始有高度發展。
- 中歐航線:貨源日益增加,頗有助於中歐貿易之加強,但目前亦面臨貨櫃化難題,必須鉅額投資,始有高度發展。
- 中東與中南美航線:為新近開闢之定期航線,以加強對中東與中南美洲貿易。但近兩年香蕉輸出不如理想,影響冷藏船營運,為維持成本,淡季時只得改航其他不定期航線或論日租出。
- 中日航線:多為冷藏船,以輸日香蕉為主要出口貨,但近兩年香蕉輸出不如理想,影響冷藏船營運,為維持成本,淡季時只得改航其他不定期航線或論日租出。
- 東南亞航線:定期船貨源不穩定。中泰玉米貿易有助於該航線船隻之營運,但因缺乏出口貨源,仍感維持不易。
- 臺港航線:貨運量歷年來均有增加,但至六十年年間又告減少。
- 中澳紐航線:初步以一萬五千噸級船四艘航行,惟貨源不足,不易維持。
-
航運與貿易貨易為一體之兩面,必須互相依存,密切配合,方能共同發展,故近設立「航運貿易配合聯繫協調小組」,以解決進出口主要貨物之運輸問題。但海運事業本身,須參與國際競爭,有待集中資力,共謀發展,然我國企業形態與經營方式更啟,有待改善。另海運所需人力甚大,且由於國外華商船員激增,船員外僱人數已達二萬人,有供不應求現象,唯船員素質品德有待提高,近三年來已舉辦各級船員訓練,以圖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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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營運量估計
海運營運,仍以配合輸出入貿易量為主要重點,並輔以外國際間運輸業務,以維持航運成本。估計本計劃期間內,對外貿易海運量每年平均約增加一○%,估計至民國六十五年海運量將增至三、五六○千公噸,以國輪承運率四‧○%估計,國輪進出口承運量應為一五、六○○千公噸。今後四年海運營運目標如下表:
表六‧四 海運運量目標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一年 (實績) | 第六十二年 | 第六十三年 | 第六十四年 | 第六十五年 |
---|---|---|---|---|---|---|---|
對外貿易海運量 | 千公噸 | 二〇,六四〇 | 二四,三一〇 | 二八,八七〇 | 三一,二〇〇 | 三五,六〇〇 | |
國輪進出口承運量 | 千公噸 | 八,二五六 | 一〇,〇四〇 | 一一,三〇〇 | 一二,七〇〇 | 一四,〇〇〇 | |
國輪承運比率 | % | 四〇.〇 | 四一.四 | 四一.〇 | 四〇.〇 | 四〇.〇 |
(三) 計劃主要內容
- 為加強拓展外銷,打開多邊貿易市場,對已有之定期航線,提高船舶質量,增加航行班次;對未開闢之定期航線,亦將陸續開航。
- 對中美及中歐航線之定期船,儘力推動實施貨櫃化。
- 在不影響對外貿易之原則下,採取適當之航業輔導措施,加強聯營,繼續實施大宗進口物資優先交由國輪承運,俾以國輪為本國營運中心,不使貨源外流,養備運輸力量。
- 造船計劃: (1) 根據前述國輪進出口承運目標,至六十五年時為一五、六○○千公噸,以船舶每一載重噸每年平均裝貨五公噸估計,屆時需各類商船三、一二○千載重
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二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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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
第四節 航空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2)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五年,可用之商船僅一、七二二二千載重噸,其中船齡逾二十年者有一二九三千載重噸,仍需陸續淘汰。推算至六十九三年,其中油輪約需六二一〇〇千載重噸,距離需要目標約尚差一、四〇〇千載重噸,必須在本計劃期內購建。如平均分四四年購建,則每年需購建新船三十五萬載重噸。
- 場站部份:
第1期擴建計劃於到期內為應民航業務急劇發展需要,臺北國際機場就許可範圍內予以擴建,並於六十年全部完成。現有跑道長二、六〇〇公尺,可供B747客機起降,候機室最大容量為二、一五〇人,貨運站可容納六、〇〇〇公噸之貨物,其他停機坪等設備亦皆能配合需要,足可適應民國六十四年前之客貨運量需求。 高雄國際機場,為開放國際航線,計劃期內曾將跑道、候機室等按照計劃擴建完成,並於六十年十月卅一日開放高雄香港航線,停機坪九座,足供近期內高雄地區空運發展需要。 花蓮機場僅供國內航線之用,本期內亦曾予擴建,一切設備已可適應當前需要。 現有跑道長二、六〇〇公尺,可起降B747客機,新建候機室可容納一、四〇〇人,停機坪九座,足供近期內高雄地區空運發展需要。
- 飛航設備與服務部份:
為便利國際航線之飛行,草山、後龍、綠島,三多導航大康台已設置完成。為增加飛航之安全,臺北終端雷達管制及北區航路雷達管制設施亦按計劃實施,並將於第六期經建期內完成自動化管制系統。他如臺北琉球間航空通訊之改用超高頻電路,飛航人員之訓練,以及航空醫務中心之設立,亦均按計劃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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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航運輸部份:
國際航線除由國人自營之中華航空公司外,尚有國泰、日本、西北、泰國、馬星、菲律賓、越南、大韓、環球、印尼、飛虎、地中海等外國航空公司。國內航線則均由國人自營之中華及遠東兩航空公司經營。其他復興、永安等公司規模較小,僅經營不定期業務。第五期四年計劃期內中華航空公司客運增長中美、中印(尼)及高雄香港等國際航線,並加強地區航運。民航營運實績,多能達到目標。綜觀國際、國內航線,平均為年成長率客運量二四%,貨運量三四%。國人經營之國際航線,客貨運量分別佔總運量之二七%及一七%。
(一)營運量估計
根據過去之營運實績,並參照本計劃經濟成長目標及運輸需求等因素,訂定本計劃期間航空客貨運量目標如下表:
表六‧五 民航客貨運營運目標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客運 | ||||||||
合 國 國 | 千人 | 312,104 | 281,411 | 311,300 | 336,210 | 351,010 | 361,040 | 368,000 |
計 內 際 | 千人 | 333,873 | 240,040 | 270,000 | 290,000 | 301,000 | 307,000 | 310,000 |
貨運 | ||||||||
合 國 國 | 公噸 | 447,144 | 441,104 | 579,000 | 608,000 | 632,000 | 647,000 | 661,000 |
計 內 際 | 公噸 | 441,024 | 401,102 | 460,000 | 480,000 | 493,000 | 502,000 | 510,000 |
(二)計劃主要內容
臺北國際機場限於地理環境,無法再予擴建,為適應民國六十四年以後空運之成長,開闢桃園新國際機場乃本期計劃之重心。
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二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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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國內航線則須重建恆春機場,以配合觀光發展,並繼續改善臺東、花蓮等機場,以適應運量增加之需要。為加強飛航安全,本計劃期內須完成全面雷達管制自動化計劃,及航空通信自動化計劃。 民航運輸方面,本計劃期內國際航線將增購廣體機,增加運輸能量,並開闢新航線,適應國際空運量之增加,使國人自營之國際航線營運量佔國際總營運量之比率增達三五%。國內客運航線則將購置噴射機,以替代螺旋槳機,並增加班次,加強服務。
第五節 通信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由於國際經濟活動的增加,人與人間之接觸加多,以及臺灣地區經濟之繁榮與國民所得之提高,致電信事業成長極快,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所訂各項目標,均能超額達成。
主要建設項目及設備容量如下:
- 市內電話 交換機總容量六十一年底將爲五五九、一二五門,較五十七年底之三一〇、〇〇〇門,增加二四九、一二五門,增加一六、七%。 交換機自動化比率六十一年底可達八九、七%,較五十七年底之七三、〇%,提高一六、七%。 電話總數(包括軍警用話機)六十一年底可達五九四、〇〇〇具,較五十七年底之三二〇、〇〇〇具,增加二七四、〇〇〇具,增加率爲八五、六%。 電話普及率爲二〇・七%;電話密度(每百人平均話數)將達三・九具,較五十七年底之二・〇具增加一・九具。
- 公用電話 投幣式公用電話六十一年底可完成七、九三一具,較五十七年底之二、八六一具,增加五、〇七〇具,增加一七七%,年增加率爲二九・一%。
- 國內長途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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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口)營運量估計
4. 國內電報
幹線電報路六十一年底將有六、八五○路,較五十七年底之三、三八三路,增加一○三%,年增加率為一九.三%。 建設用戶長途直接撥號設備,並在臺北、臺中、高雄設置長途自動交換機,至六十一年底已有國內長途交換機一○、五四八門,並將基隆、臺北、桃園、中壢、豐原、臺中、中興、臺南、高雄、屏東等十區納入用戶長途直接撥號系統。 國內電報設備,六十一年底將有電報自動交換機五○○門,音頻載波電報路三六路,電傳打字機五八六部,與踏電報機三五套。
5. 數據傳輸
新設數據傳輸設備,預計六十一年底將有數據傳輸電路七○路。
6. 國際電信
太平洋區衛星通信地面電台已於五十八年十二月完成使用,中華間越地平微波系統已於五十八年七月竣工使用,臺北國際長途電話交換中心,已於六十一年八月完成。 國際報話路六十一年底將有公眾電話電路一三○路,出租電話電路五六路,公眾電報路一八路,傳真電路六路,新聞廣播電路一路,傳真電報路六路,出租電報線路三○路,音頻視傳輸電路,共計二二四路,較五十七年底之一○六路增加三三三路,增加率為二○六%。
7. 研究發展
為擴大電信技術研究範圍,於五十八年五月將電波研究所改組為電信研究所,增加「電子交換」、「資信傳輸」、「電子計算機共時作業」、「視頻傳輸」、「特低頻電波傳播」、「地磁微脈動之觀察」及「衛星通信技術」等研究項目,均能照預定計畫進行,「資信傳輸之研究」對減低設備成本尤有顯著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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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根據過去需要實績及未來發展之趨勢,估計本計劃期內各主要業務營運量增加率如下:
- 市內電話平均年增加率為一八‧二%。
- 國內長途電話由於開放用戶長途自動撥號業務之影響,將僅計算經由人工長途台記錄之通話次數,估計年增加率為六%。
- 國內電報及國際電報業務因受國內數據傳輸及國際出租電路及電報交換業務影響,估計年增加率分別為六‧二%及五‧○%。
- 國際電話及國際電報交換業務,年平均增加率分別為六‧二%及二七‧四%。
表六‧六 電信營運目標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國內電信 | 市內電話 | 千戶 | 38,707 | 43,200 | 47,700 | 52,500 | 53,000 |
長途電話 | 千次 | 1,286 | 1,364 | 1,448 | 1,530 | 1,622 | |
長途電話 | 千戶 | 1,999 | 2,043 | 2,087 | 2,130 | 2,173 | |
電報 | 千次 | 30,000 | 31,800 | 33,600 | 35,400 | 37,200 | |
國際電信 | 國際電話 | 千通 | 2,179 | 2,304 | 2,437 | 2,580 | 2,737 |
國際電報交換業務 | 千分鐘 | 2,033 | 2,153 | 2,279 | 2,406 | 2,540 |
(三) 計劃主要內容
1. 國內電信
(1) 市內電話, 預計增設交換機五〇五, 二〇〇門, 除去汰舊八六, 三〇〇門外, 淨增四一八, 九〇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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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 增加各地投幣式公用電話五、九○○具。
- 增加長途電話幹線電路四、一五七路,支線電路六、四七二路,國內長途交換設備一九、八○○門,國際長途交換設備一、一三五○門。
- 新增數據傳輸電路四九○路,設立公衆數據處理端站一五站。
- 增設國內電報自動交換機三○○門,音頻載波電報電路一六八路,電傳打字機五二一部,埠諧電報機三○部。
2. 國際電信
- 籌建印尼東星通信地面電台。
- 繼續辦理北中央機房及機件遷移計劃。
- 繼續改建擴建太平洋與印度洋地面電台。
- 陸續擴充臺灣及中菲間越平微波系統。
- 參加東南亞海纜,建設海纜連結洛國視訊微波系統,海纜終端機房。
- 繼續建立半自動及全自動國際電報交換中心。
3. 研究發展
- 電離層電波傳播特性及標準頻時之研究。
- 電信傳輸研究。
- 寬頻帶通信系統研究。
- 電子交換系統發展研究。
- 電子計算機、分時作業及附屬設備之發展。
- 電子電信器材之發展。
- 建立全電子式半自動及全自動國際電報交換中心。
- 其他建設工程:本計劃期內預計將增加國際電話電路二四三路,電報交換電路七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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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郵政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本計劃期內並擬自設電信器材製造工廠,促進國內電信發展並爭取外銷,計劃完成後預計全省每百人電話機數可達七具,交換機自動化比率將提高為九七%。用戶長途自動撥號業務將佔全部長話業務七五%。國際通信亦因印度洋區衛星通信地面電台之完成,提高與歐非地區通信品質。
在第五四四年計劃期間,因經濟高度成長、工商業繁榮、人口增加、國民所得提高之影響,郵政發展呈隨之快速,以六十年實績與五十七年相較,各項業務之年平均增加率函件為一二.六%,包裹為六.七%,郵政儲金三〇.二%,郵政匯兌一八.八%,其他簡易壽險更遠高達五六.九%,集郵業務一九.二%。
重要建設方面,為配合郵件處理機械化,臺北機械處理中心大廈預定六十二年六月底完成,第一套函件自動處理機,已於五十九年底裝設啟用,第二套於六十年底已裝設使用。為提倡國民儲蓄,全面推展郵政儲金計劃,六十年儲金結存(每月平均)已達一億元,目前全臺灣地區計有儲戶二百六十三萬餘戶,平均每六人即有郵政儲金一戶。為配合農村經濟發展,加強鄉村郵政設施,截至六十年底止,已完成五十七鄉鎮之設局工作,六十一年將完成其餘二四處。
(二)營運量估計
預計今後四年郵政各項業務平均每年增加率為:函件業務一〇%,包裹業務七七%,儲金業務一五%,匯兌業務一二.五%,集郵業務一〇%,其他運轉如表六.七。
(三)計劃主要內容
為配合經濟發展,加強國內通信與文化交流,本計劃期內,郵政事業計劃之主要內容如下:
- 郵政方面:配合桃園國際機場之興建,籌建北部航空郵件處理中心,籌建臺北包裹機械處理中心,實施包裹作業自動化,增購郵件處理新式電子機械設備,繼續增設郵政機構,整建局屋,充實設備,建立整體郵運網,加強自辦郵件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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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儲匯方面:繼續推展郵政儲金,及簡易壽險業務,並添購電動記帳機等新式機械,提高工作效率。
表八・七 郵政營運目標
項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準估計) | 第二六期四年間計劃期間 | 六十年間 |
---|---|---|---|---|---|
六十二年 六十三年 六十四年 六十五年 | |||||
儲金(平均每月結存) | 百萬元 | 10,576 | 8,000 | 9,100 10,200 11,300 12,400 | 9,500 |
郵包 | 千件 | 6,285 | 7,000 | 7,100 7,200 7,300 7,400 | 7,000 |
函件 | 百萬件 | 6,255 | 6,500 | 6,600 6,700 6,800 6,900 | 6,600 |
郵匯 | 百萬元 | 6,688 | 7,000 | 7,133 7,267 7,400 7,533 | 7,200 |
集匯 | 百萬元 | 1,859 | 1,900 | 1,950 2,000 2,050 2,100 | 2,000 |
三、氣象
(一) 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氣象事業爲一實用科學,並爲謀求人類福祉之服務事業。其主要目標,消極方面,在防止天然災害;積極方面,在促進農工增產。社會愈進化,人類對氣象之需求愈迫切。氣象科學,不僅以預測天氣爲滿足,進而向改造天氣與利用天氣而邁進,因此世界各國,莫不大量投資,從事氣象建設。我國氣象事業,由於經費及人員設備等條件之限制,進步緩慢,但近年來,由於政府重視及各方面的支助,業務方面已有長足進步,人員設備已由大量補充,在測報技術上,亦有改進。
在第五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各項計劃,除少數項目因經費不足,尚未完成外,其餘大致均已完成,其實績如下:
- 完成防颱防洪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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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六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
(1) 建立花蓮,高雄兩氣象雷達站。
-
(2) 建立六個自動雨量站及兩個中繼站。
-
(3) 訓練雷達氣象及水文氣象人員。
-
(4) 新建電子館。
-
(5) 完成洪水預報系統。
-
(2) 新建北部探空站及綠島自動測報站。
-
(3) 改進通訊設備—建立臺北、東京間通訊。
-
(4) 訓練氣象預報及觀測人員。
-
(5) 氣象儀器及通訊設備汰舊換新。
-
(6) 擬定農業氣象發展從事專題研究。
-
(7) 配合國家科學發展從事專題研究。
-
(8) 機械處理氣象資料。
二、計畫主要內容
- 設立氣象衛星資料接收站,加強氣象預(警)報分析,提高預報準確率,以減少災害。
- 充實氣象設備:
- (1) 設立中部南部橫貫公路測候站,以加強測候工作,健全測候系統。
- (2) 設立臺北示範測候所,訓練各觀測人員,提高技術水準。
- (3) 健全高空探測網,充實高空資料,提高預(警)報準確率。
- (4) 汰換地面氣象儀器及購置自動氣象觀測遙控系統,以提高紀錄準確率。
- (5) 汰換並充實通訊設備,使氣象情報傳遞迅速,俾益天氣預報及颱風警報。
- (6) 增加氣象儀器檢定設備,以提高儀器準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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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觀光事業
一、過去的檢討與現況
- 實施地面高空氣象觀測,提供預報及警報分析資料以增加其準確性。
- 租用雷達微波傳真電路——改善花蓮、高雄兩雷達站及天氣圖傳真微波電話。
- 加強國際氣象廣播及點間通信。
- 發展應用氣象:
- 加強農業氣象研究並充實其設備。
- 加強漁業氣象觀測。
- 改進天文觀測。
- 加強海嘯警報。
- 地球物理觀測:
- 加強地震觀測。
- 加強氣象觀測。
- 推行水文氣象業務。
- 加強重力觀測。
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內,觀光事業仍在繼續發展中,首三年之來臺觀光旅客人數平均每年增加達二一•〇四%,較計畫目標之二〇%為高。第五期四年計畫期間內完成國際觀光旅館一〇家,一般觀光旅館四二家。截至六十年底止共有國際觀光旅館一五家,計客房二一二四間,一般觀光旅館七七九家,計客房六、〇六九間,又可供接待外賓之旅館有二四家,計客房一三三六間,總計旅館一八一家,客房九、九四七間;她可適應需求。為配合國際會議及團體觀光旅客之需要,今後旅館業發展宜鼓勵興建大型國際觀光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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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旨在就觀光方面,計劃期內經建墾丁公園、興建墾丁賓館、擴建中山博物館及完成日月潭環湖道路等。今後當在質量並重原則下開發及整建更多遊樂地區、國民遊憩及國際觀光旅客舒暢身心處所。為統一事權,加強管理,已成立交通部觀光事業局,統策劃全省觀光事業。為拓展觀光市場,並在日本、美國及歐洲設立駐外辦事處,大量印發觀光手冊,加強國際宣傳。此外,觀光從業人員之訓練,亦在加強辦理中。
二、來臺觀光旅客人數估計
根據過去觀光事業之發展趨勢,目前之國際形勢等因素,估計今後四年來臺觀光旅客人數之年增加率平均約一五%,各年目標如下表:
表六.八 來臺觀光旅客人數目標
項目 | 期數 | 來臺觀光旅客 | 第六期四年計劃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續) | (基年估計) | 五四〇 | |||||
六十一年 | 六二〇 | 七一〇 | 八四〇 | 九五〇 | 一、〇八〇 | ||
單位:千人 |
三、觀光事業發展重點
(一) 整體規劃全省觀光區,以使觀光事業作有系統之發展。 (二) 增設駐外觀光辦事處,宣傳我國觀光事業之發展及特徵,以吸引觀光人士。 (三) 加強觀光區之闢建,提供有益身心之觀光設施。 (四) 增設觀光服務設施,鼓勵民間投資興建大型觀光旅館,以迎合國際團體觀光及大型國際會議之需要;輔導民間投資經營租賃汽車業及有空氣調節設備之遊覽汽車業,整建觀光地區之交通設施。 (五) 推動國民旅遊,增進國民休閒活動。 (六) 培訓訓練觀光從業人員,促請大專院校開辦有關觀光科系,培養高級觀光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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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四年經建計畫運輸通信部門營運目標總表
附表一
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項 | 目 | 單位 | 六十年 (實績)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計畫) | 六十五年 (期間) |
---|---|---|---|---|---|---|---|---|
1. 鐵路 | 貨運 | 百萬噸公里 | 67,129 | 67,293 | 71,405 | 72,704 | 78,290 | 80,884 |
客運 | 百萬人公里 | 12,408 | 12,714 | 12,674 | 12,800 | 13,375 | 13,487 | |
2. 公路 | 貨運 | 百萬噸公里 | 22,458 | 23,447 | 23,780 | 24,010 | 24,325 | 24,670 |
客運 | 百萬人公里 | 30,170 | 30,290 | 31,000 | 32,200 | 33,300 | 33,800 | |
3. 三港總貨物裝卸量 | 千公噸 | 30,120 | 31,980 | 33,800 | 35,800 | 37,800 | 39,700 | |
4. 海運貿易運量 | 對外貿易運量 | 千公噸 | 10,624 | 10,832 | 12,280 | 12,700 | 13,500 | 15,800 |
5. 國民航線旅客數 | 千人 | 3,181 | 3,715 | 3,800 | 4,090 | 4,600 | 5,270 | |
6. 機場貨運順人噸數 | 千公噸 | 2,298 | 2,443 | 2,708 | 2,944 | 3,090 | 3,094 | |
7. 電信 | 國內長途電話 | 千次 | 38,701 | 41,700 | 44,500 | 47,700 | 51,500 | 52,000 |
市內電話 | 千次 | 21,000 | 21,378 | 21,590 | 21,656 | 21,767 | 21,878 | |
電報 | 千通 | 1,093 | 1,296 | 1,303 | 1,324 | 1,345 | 1,350 | |
交換 | 千分 | 12,033 | 12,567 | 12,777 | 14,240 | 15,210 | 16,906 | |
郵政 | 件 | 百萬件 | 628 | 651 | 716 | 788 | 867 | 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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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附表二一 第六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運輸通信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單位:六十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項 目 單 位) | 業別 | 六十年 金額 (實績) | 六十年 百分比 (實績) | 六十一年 金額 (基年估計) | 六十一年 百分比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金額 | 六十二年 百分比 | 六十三年 金額 | 六十三年 百分比 | 六十四年 金額 | 六十四年 百分比 | 六十五年 金額 | 六十五年 百分比 | 合計 金額 | 合計 百分比 |
---|---|---|---|---|---|---|---|---|---|---|---|---|---|---|---|
8. 旅館儲備金結存 (每月平均) (千 百 萬 元 件) | 觀光 | 10,859 | 1.86 | 6,634 | 1.13 | 9,359 | 1.60 | 9,569 | 1.63 | 10,138 | 1.73 | 10,388 | 1.77 | 56,947 | 1.48 |
旅客光人數 | 觀光 | 1,061,859 | 18.17 | 1,073,000 | 18.37 | 1,093,000 | 18.70 | 1,113,000 | 19.04 | 1,133,000 | 19.38 | 1,153,000 | 19.72 | 6,560,859 | 1.71 |
鐵路 | 鐵路 | 40,840 | 6.99 | 41,110 | 7.04 | 41,380 | 7.08 | 41,650 | 7.12 | 41,920 | 7.17 | 42,190 | 7.22 | 249,090 | 6.47 |
公路 | 公路 | 1,850,000 | 31.66 | 1,870,000 | 32.00 | 1,890,000 | 32.34 | 1,910,000 | 32.68 | 1,930,000 | 33.02 | 1,950,000 | 33.36 | 11,300,000 | 29.35 |
港埠 | 港埠 | 1,230,000 | 21.05 | 1,250,000 | 21.39 | 1,270,000 | 21.73 | 1,290,000 | 22.07 | 1,310,000 | 22.41 | 1,330,000 | 22.75 | 7,680,000 | 19.95 |
航運 | 航運 | 540,000 | 9.24 | 550,000 | 9.41 | 560,000 | 9.58 | 570,000 | 9.75 | 580,000 | 9.92 | 590,000 | 10.09 | 3,390,000 | 8.81 |
民航 | 民航 | 320,000 | 5.48 | 330,000 | 5.65 | 340,000 | 5.81 | 350,000 | 5.98 | 360,000 | 6.16 | 370,000 | 6.33 | 2,070,000 | 5.38 |
電信 | 電信 | 970,000 | 16.61 | 990,000 | 16.95 | 1,010,000 | 17.29 | 1,030,000 | 17.63 | 1,050,000 | 17.97 | 1,070,000 | 18.31 | 6,120,000 | 15.90 |
郵政 | 郵政 | 210,000 | 3.60 | 220,000 | 3.76 | 230,000 | 3.94 | 240,000 | 4.10 | 250,000 | 4.28 | 260,000 | 4.45 | 1,410,000 | 3.66 |
氣象 | 氣象 | 70,000 | 1.20 | 80,000 | 1.37 | 90,000 | 1.54 | 100,000 | 1.71 | 110,000 | 1.88 | 120,000 | 2.05 | 570,000 | 1.48 |
觀光 | 觀光 | 150,000 | 2.57 | 160,000 | 2.74 | 170,000 | 2.91 | 180,000 | 3.08 | 190,000 | 3.25 | 200,000 | 3.42 | 1,050,000 | 2.73 |
合計 | 合計 | 5,840,000 | 100.00 | 5,880,000 | 100.00 | 5,920,000 | 100.00 | 5,960,000 | 100.00 | 6,000,000 | 100.00 | 6,040,000 | 100.00 | 38,400,000 | 100.00 |
註:
- 臺北市道路投資係屬都市計劃部門,計劃期間所需投資金額未列入。
- 臺北市鐵路改善計劃尚未完成本期內運輸通信部門投資額略大,因總體計劃將觀光投資列入其他服務業內。
- 本表投資額較總體計劃內運輸通信部門投資額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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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運輸通信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計劃項目 | 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
運輸通信部門 | 交通部 |
一、陸運 | |
1. 鐵路 | 臺灣省交通處、臺灣省鐵路局 |
2. 公路 | 臺灣省交通處、臺灣省公路局、臺灣省公共工程局、臺北市工務局及建設局、各公民營客貨運輸公司 |
二、海運 | |
1. 港埠 | 臺灣省交通處、基隆、高雄、花蓮港務局 |
2. 海運 | 臺灣省交通處及各公民營航運公司 |
三、航空 | |
1. 航空 | 民用航空局及各航空公司 |
四、通信 | |
1. 郵政 | 交通部郵政總局及臺灣郵政管理局 |
2. 電信 | 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電信管理局及國際電臺 |
3. 氣象 | 中央氣象局 |
五、觀光事業 | 交通部觀光局 |
第六章 運輸通信部門
二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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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五一
第 28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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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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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
今後隨經濟之發展,人口都市化將日益劇烈,據推計至民國六十五年都市人口平均將佔總人口之六二.七%,計一千餘萬人。此一千餘萬都市人口之分佈、生活環境之維護、生活需要設施之供應,不僅有關絕大部份國民之公共福祉,且影響爾後經濟發展之效率。在此趨勢下,如仍循過去之途徑,新增都市人口大部份仍集中於中心城市,則此等中心城市之人口擁擠與公共設施之不足供應用情形將益趨嚴重。為避免此種後果,必須積極推動都市及區域計劃之實施。
第一節 區域建設
一、依據綜合開發計劃,修訂臺灣北區區域計劃,並完成法定程序。 二、依據綜合開發計劃,修訂臺中區域計劃並完成法定程序。 三、依據綜合開發計劃,修訂高雄、臺南區域計劃,並完成法定程序。 四、研訂宜蘭區域計劃,繼續研訂嘉義、雲林區域計劃及東部區域計劃,並完成法定程序。 五、研訂區域計劃有關之法規。 六、實施區域計劃 (一) 辦理區域計劃內土地使用調查與編定並繪製分區使用圖。 (二) 研訂並推動下列區域分期分年實施計劃: 1. 第二期臺灣北區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2. 臺中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3. 高雄、臺南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4. 新竹、苗栗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二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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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第二節 都市建設
一、新訂及修訂都市計劃
為求土地之合理使用,人口之合理分佈,配合經濟之發展,避免無計劃發展所造成公共設施之浪費,並建立優良之生活環境,以達成「城市都市化,鄉村城市化」之最高原則,已完成區域計劃之範圍內,尚未訂定都市計劃之市鎮,均須依照區域計劃之指導原則,新訂都市計劃;其已實施都市計劃之市鎮,亦應優先檢討修訂其都市計劃,以資配合。其他依都市計劃法應新訂都市計劃或特定區計劃劃定之新社區,亦應適時新訂都市計劃。
本計劃期間新訂都市計劃 (包括特定區計劃及新社區計劃) 共計面積三四○平方公里,修訂及擴大都市計劃 (包括細部計劃) 共計面積二六○平方公里,研訂舊區改建計劃四處。
表七・一 都市計劃項目
單位:平方公里
項目 | 六十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 |
---|---|---|---|---|---|---|
新訂都市計劃 (含新社區及特定區) | 1130 | 90 | 60 | 60 | 1340 | |
修訂及擴大都市計劃 (含細部計劃) | 50 | 90 | 60 | 60 | 260 |
臺北市區都市計劃於本期內通盤檢討修訂一次,並繼續研訂及修訂細部計劃每年二○○公頃。
二、建設新市鎮
本期內繼續積極規劃建設林口及內湖、南崁、大坪頂、安平、澄清湖、臨海、小港等特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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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市更新
四、興建都市道路
本計劃期內臺灣省辦理都市更新四處,臺北市先辦理舊市區改建計劃之資料收集及研究分析。
配合都市發展與實際需要,擇要興建都市道路,並著重與各區域運輸系統之配合與聯繫。市區運輸系統之建立與計劃道路之修築,為都市計劃實質建設之先驅。今後擬就發展趨勢,分別估計各類道路之運輸量及負荷載重等因素,釐訂道路標準,鋪設瀝青路面,並將有關運輸安全工程同時配合辦理,以增強使用效果。
本計劃期將完成下列各項目標:
(一) 開闢計劃道路:
- 臺北市:一、三六九、八六○平方公尺。
- 四省轄市:八九六、○○○平方公尺。
- 其他都市計劃區:一、○四○、○○○平方公尺。
- 專案及代辦計劃:一、○三四、○○○平方公尺。
合計:四、三三九、八六○平方公尺。
(二) 拓寬改善護原舊道路:
- 臺北市:九、三○○、○○○平方公尺。
- 四省轄市:三八四、○○○平方公尺。
- 其他都市計劃區:四四四、○○○平方公尺。
合計:一、○一八、○○○平方公尺。
第七章 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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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二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都市道路計劃項目
單位:平方公尺
年別 | 區分 | 路道劃計開闢 | 路道劃計開闢 | 路道劃計開闢 | 改善拓原有道路 | 改善拓原有道路 | 改善拓原有道路 | 總計 |
---|---|---|---|---|---|---|---|---|
臺灣省北市及其他都市計劃區 | 四省轄市 | 合計 | 臺灣省北市及其他都市計劃區 | 四省轄市 | 合計 | |||
六十二年 | 合計 | 1,820,000 | 1,000,000 | 2,820,000 | 1,110,000 | 111,000 | 1,221,000 | 4,041,000 |
六十三年 | 合計 | 1,820,000 | 1,000,000 | 2,820,000 | 1,110,000 | 111,000 | 1,221,000 | 4,041,000 |
六十四年 | 合計 | 1,820,000 | 1,000,000 | 2,820,000 | 1,110,000 | 111,000 | 1,221,000 | 4,041,000 |
六十五年 | 合計 | 1,820,000 | 1,000,000 | 2,820,000 | 1,110,000 | 111,000 | 1,221,000 | 4,041,000 |
總計 | 合計 | 7,280,000 | 4,000,000 | 11,280,000 | 4,440,000 | 444,000 | 4,884,000 | 16,164,000 |
五、都市下水道計劃之規劃與興建
㈡臺灣省下水道計劃:
按使用性質分,下水道可分為雨水下水道及污水下水道,前者專供排除雨水,後者則供排除廚浴污水、糞便污水及工業廢水,其所需之建設經費至為龐大。惟下水道為都市之基本建設,不可因費用之鉅而遲滯其行,應先辦理下水道系統規劃,再依據下水道系統規劃分期分年辦理下水道工程建設。
在本計劃期間,將完成下列各項目標:
- 雨水下水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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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省轄市: 受益面積五四○公頃。
- (2) 其他市鄉鎮: 受益面積五四○公頃。
- (3) 專案及代辦計畫: 受益面積一、六五○公頃。
- 合計受益面積二、七三○公頃。
- 污水下水道工程:
- (1) 四省轄市: 受益面積一七○公頃。
- (2) 專案及代辦計畫: 受益面積三○○公頃。
- 合計受益面積四七○公頃。
- 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
- (1) 其他市鄉鎮: 規劃面積二、五○○公頃。
- (2) 專案及代辦計畫: 規劃面積七、○○○公頃。
- 合計規劃面積九、五○○公頃。
- 污水下水道系統規劃:
- (1) 四省轄市: 規劃面積七、五○○公頃。
- (2) 其他市鄉鎮: 規劃面積二、五○○公頃。
- (3) 專案及代辦計畫: 規劃面積八、○○○公頃。
- 合計規劃面積一八、○○○公頃。
(二) 臺北區下水道計畫
- 興建雨水下水道工程:
- 六十二年 七一、四○七公尺
- 六十三年 六五、一一○公尺
- 合計 一三六、五一七公尺
第七章 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 二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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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六十四年 七八、三一○公尺 六十五年 八五、六九○公尺 2. 興建衛生下水道工程: (1) 萬盛溪污水導流工程。 (2) 士林祇園衛生下水道工程。 (3) 建造臺北市初步下水道系統,使局部收集系統與用戶接管可儘快完成,局部收集系統之興建次序保有彈性。 (4) 減少基隆河下游之污染及惡臭,逐漸將家庭及工業廢污疏導排離市區,或引向下游人口較疏地區,且污水於每一放流點先予攔污方始排放。
第三節 公共給水計劃
一、臺灣省公共給水計劃
截至民國六十年底止,臺灣省總人口為一三、五五、一八二人(臺北市除外),全省共有三三四個自來水廠,管理二七八個自來水系統,供應三五三個地區之自來水。供水人口為一、一○、五二二人,供水普及率達三八·八五%,出水量為每日一、○八六、五九九立方公尺,平均每人每日用水量為一二三公升。 本計劃期間,實施臺灣省自來水事業長期發展第三期四年計劃,預計自民國六十二年至六十五年之四年內,提高供水普及率入一八%,增加供水人口一八二○、○○○人,增加出水量每日五四○、○○○立方公尺,並著重於區域化之自來水建設與企業化之管理營運。詳如表七·一三。
二、臺北區公共給水計劃
為兼顧事實上之需要,臺北區自來水長期發展計劃將分為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應急措施,即第三期擴建計劃之實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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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 289 頁的內容。
臺北水廠在新店溪已取得水權、轉移灌溉水權及新建青潭壩水堰容量,及新設出水量每日四十萬立方公尺淨水場一座及附屬出水設備,同時改善輸配水管網系統,用以維持民國六十八年二百三十五萬用水人口自來水供求之平衡。預計各項工程於民國六十二年一月開始施工,六十四年年底全部完成。第二階段為進行第四期擴建計劃,預計於本計劃期內辦理可行性之研究,以銜接民國六十八年後需要增加之自來水用量。第三期擴建計劃主要項目如下:
- (一) 計劃目標年次:民國六十八年。
- (二) 計劃供水區域:以現行供水區域為準,即臺北市及臺北縣所屬三重市、中和鄉、永和鎮及新店鎮。
- (三) 計劃用水人口:二百三十五萬人。
- (四) 計劃日平均每人配水量:臺北市轄區三二五公升,郊區各鄉二四二公升。
- (五) 給水普及率:八一%。
- (六) 計劃一日最大配水量:一百萬立方公尺。
- (七) 一期擴建完成後供水能量:每天六十萬立方公尺。
- (八) 二期擴建完成供水能量:每天七十萬立方公尺。
- (九) 淨增供水能量:每天四十萬立方公尺。
- (十) 擴建完成後供水能量:每天一百萬立方公尺。
表七・三 臺灣省公共給水計劃目標
項目 | 單位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總 | 計 |
---|---|---|---|---|---|---|---|
提高供水普及率 | % | 一・八 | 一・〇 | 一・〇 | 一・〇 | 一〇〇 | |
增加供水人口 | 人 | 四〇〇、〇〇〇 | 四〇〇、〇〇〇 | 四〇〇、〇〇〇 | 五〇〇、〇〇〇 | 一、八一〇、〇〇〇 | |
增加出水量 | 噸/日 | 一三〇、〇〇〇 | 一三〇、〇〇〇 | 一五〇、〇〇〇 | 一四〇、〇〇〇 | 五四〇、〇〇〇 |
第七章 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 二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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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第四節 公害防治計劃
近年來因科學之進步與經濟發展之結果,工業發展迅速,工廠林立,人口集中,車輛充塞,人類賴以生活之自然環境如空氣、水、土地等均為之污染,再加以噪音震動等,使人類之健康與生活環境遭受影響。各經濟已開發國家均在積極謀求改善對策。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此項問題亦日趨嚴重。今後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及早防治,以保障國民之健康。故本計劃內特增列公害防治計劃,其重點如下:
- 訂頒污染管制定法及其施行細則,設置測驗站,加強監視,以改善空氣污染。
- 訂頒水污染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衛生下水道法及其施行細則,強化監視系統,以利執行。
- 增建鄉村簡易自來水設施,以改善公共給水。
- 訂頒廢物清除處理法及其施行細則,改善垃圾與肥處理,以利公共衛生。
- 設立病媒管制站,以利撲滅病媒。
- 研訂衛生稽查規範,加強環境衛生人員訓練,以利環境衛生之管理。
- 設置公害研究機構,從事公害問題之研究,以提供防治公害之技術與方法。
本計劃內應予實施之重點工作項目如下:
- 改善空氣污染:擬定汽車排氣及燃料使用管制辦法,澈底管制汽車排氣及高硫份燃料使用,並加強取締燃用生煤。
- 改善水污染:
- 加強新店溪水源之維護改善與管制。
- 調查測驗基隆河急水溪污染情形,並予管制改善。
- 改善鄉村給水,輔導鳥腳病地區改善飲水。
- 加強改善垃圾清運及處理。
- 改善水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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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住宅興建計劃
本計劃期間,因限於資金,無法滿足全部住宅需要,但為配合長期性綜合開發計劃之構想,對每年住宅投資額應逐年增加,住宅之興建量包括政府與民間投資在內,民國六十二年至六十五年合計興建三八一、一五○戶。詳如表七‧四。 平均每千人興戶數自民國六十二年之四‧八六戶增加至六十五年之五‧七六戶。
表七‧四 臺灣地區住宅計劃興建目標
單位:戶
年 | 區分 | 國民住宅部份 (年興建戶數) | 國民住宅部份 (累積戶數) | 民間投資與興建部份 (年興建戶數) | 民間投資與興建部份 (累積戶數) | 合計 (年興建戶數) | 合計 (累積戶數) | 推計人口 (千人) | 每千人建造戶數 |
---|---|---|---|---|---|---|---|---|---|
六十一 | 興建戶數 | 二四、一五〇 | 三四、三四〇 | 三〇、七〇〇 | |||||
累積戶數 | 二四、一五〇 | 三四、三四〇 | 三〇、七〇〇 | ||||||
六十二 | 興建戶數 | 二一、四五〇 | 三三、九五〇 | 三二、九〇〇 | 四‧八六 | ||||
累積戶數 | 四五、六〇〇 | 六八、二九〇 | 六三、六〇〇 | ||||||
六十三 | 興建戶數 | 二四、七〇〇 | 三四、四〇〇 | 三五、〇〇〇 | 八〇、六五〇 | 五‧一〇 | |||
累積戶數 | 七〇、三〇〇 | 一〇二、六九〇 | 九八、六〇〇 | ||||||
六十四 | 興建戶數 | 二七、五〇〇 | 四〇、一〇〇 | 四〇、三〇〇 | 八七、四五〇 | 五‧四〇 | |||
累積戶數 | 九七、八〇〇 | 一四二、七九〇 | 一三八、九〇〇 | ||||||
六十五 | 興建戶數 | 三〇、七五〇 | 四三、九〇〇 | 四七、一五〇 | 八三、四五〇 | 五‧七六 | |||
累積戶數 | 一二八、五五〇 | 一八六、六九〇 | 一八六、〇五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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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資金、土地及建材需要估計
(一)本計劃期間住宅投資總額 (包括民間投資興建及國民住宅投資) 約新臺幣三百七十六億元,每年住宅投資額佔國民生產毛額之百分比,民國六十二年為二・六五%,至六十五年為二・五四%。其資金來源主要為:
- 社會福利基金。
- 國民住宅基金。
- 中央銀行融通資金。
- 各金融行庫貸款及人壽保險業者所提供住宅投資金額。
- 政府編列預算等。
(二)土地需數量:根據每萬戶住宅所需土地面積估列假定,純住宅區之淨密度以每公頃四六五人或八十七戶為準 (平均每戶為五・三人),另加社區內道路、綠地、及公共設施等用地,每萬戶計需一八七公頃。本計劃期間共需土地約六・三二九公頃。詳如表七・二五。
表七・二五 土地需要估計
項 目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 計 |
---|---|---|---|---|---|
興建戶數 | 七五、四〇〇 | 八〇、六五〇 | 八七、四五〇 | 九四、六五〇 | 三三八、一五〇 |
每萬戶所需土地 (公頃) | 一八七 | 一八七 | 一八七 | 一八七 | |
總計(公頃) | 一、四〇九・八八 | 一、五〇八・一六 | 一、六三五・三一 | 一、七六九・九六 | 六、三二三・四一 |
(四)建材需要數量:就住宅及其附屬之公共設施、道路、下水道系統所需建築材料數量估計如表七・二六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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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六 建材需要量
| 區分 | 計劃名稱 | 六十二年 | | | | | | 六十三年 | | | | | | 六十四年 | | | | | | 六十五年 | | | | | | 合計 | | | | | | |---|---|---|---|---|---|---|---|---|---|---|---|---|---|---|---|---|---|---|---|---|---|---|---|---|---|---|---| | | | 戶數 | 鋼筋 (萬噸) | 水泥 (萬噸) | 木材 (萬立方公尺) | 磚 (萬平方公尺) | 玻璃 (萬平方公尺) | 戶數 | 鋼筋 (萬噸) | 水泥 (萬噸) | 木材 (萬立方公尺) | 磚 (萬平方公尺) | 玻璃 (萬平方公尺) | 戶數 | 鋼筋 (萬噸) | 水泥 (萬噸) | 木材 (萬立方公尺) | 磚 (萬平方公尺) | 玻璃 (萬平方公尺) | 戶數 | 鋼筋 (萬噸) | 水泥 (萬噸) | 木材 (萬立方公尺) | 磚 (萬平方公尺) | 玻璃 (萬平方公尺) | 戶數 | 鋼筋 (萬噸) | 水泥 (萬噸) | 木材 (萬立方公尺) | 磚 (萬平方公尺) | 玻璃 (萬平方公尺) | | 計劃 | 一、區域建設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二、都市建設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三、建設新市鎮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四、都市更新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五、都市道路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六、下水道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七、公共給水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八、公害防治計劃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1,010 | 1,013 | 3,071 | 9,010 | 1,037 | 1,002 | 4,040 | 4,052 | 12,284 | 36,040 | 4,148 | 4,008 | | | 九、住宅計劃 | 80,650 | 40,440 | 77,745 | 17,917 | 48,348 | 3,240 | 80,650 | 51,712 | 87,133 | 10,229 | 25,200 | 10,460 | 78,050 | 56,080 | 99,223 | 10,330 | 33,360 | 10,430 | 94,650 | 100,480 | 19,481 | 41,010 | 30,470 | 10,740 | 333,850 | 216,880 | 350,582 | 89,960 | 948,325 | 57,380 | | 總計 | 計 | 83,860 | 41,453 | 80,816 | 18,276 | 49,385 | 3,342 | 10,250 | 52,725 | 90,204 | 10,588 | 26,237 | 11,480 | 78,850 | 57,093 | 102,294 | 10,687 | 34,397 | 11,450 | 95,460 | 11,061 | 22,552 | 44,081 | 31,508 | 11,760 | 342,840 | 222,332 | 36,578 | 94,848 | 141,368 | 65,350 |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單位:六十一年常值新臺幣百萬元
註:臺北市衛生下水道計劃預算未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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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中華民國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都市及區域發展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項目 | 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
一、區域建設 | |
(一) 修訂臺灣北部區域計劃並完成法定程序 | 內政部 |
(二) 臺中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 經合會、內政部 |
(三) 高雄臺南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 經合會、臺灣省政府 |
(四) 擬訂修訂臺灣桃園區域建設並完成法定程序 | 經合會、臺灣省政府 |
(五) 擬訂計劃有關之法規 | 內政部 |
1. 辦理區域計劃內土地使用調查與編定並繪製分區使用圖 | 經合會 |
2. 擬訂推動下列區域分期實施計劃 | |
(1) 臺北區域建設第一期實施計劃 | 臺灣省政府 |
(2) 臺灣北部區域建設第二期實施計劃 | 臺灣省政府 |
(3) 臺中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 臺灣省政府 |
(4) 新竹苗栗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 臺灣省政府 |
(5) 嘉義雲林區域建設實施計劃 | 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中央各有關部會 |
(6) 臺灣北部區域建設第二期實施計劃 | 臺灣省政府 |
二、都市建設 | |
(一) 擬訂及修訂都市計劃 | 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二) 建設新市鎮計劃 | 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三) 都市更新計劃 | 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四) 都市道路計劃 | 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五) 都市下水道計劃 | 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三、公共給水計劃 | 內政部、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四、公害防治計劃 | 內政部、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五、住宅與建計劃 | 內政部、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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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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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第一節 總述
人力發展計劃,自民國五十五年開始實施以來,為求人力供需與經濟發展需要密切配合,充分發揮人力潛能,首先研訂推動各項人力發展方案,如人口政策之訂頒,家庭計劃之推行,人力統計之改進,九年國民教育之實施,工業專科職業教育與建教合作之加強,高級科技人力之培育,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之推廣,勞動標準與管理發展之增進,以及人力發展新觀念之傳播與有關人力經濟之研究等,均已獲致初期成效。
第六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期間,除積極促進資本及技術密集型工業之興建外,並兼顧勞力密集型工業之繼續發展,以提高工業技術水準,並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今後有關人力發展之規劃,將非純數量之供應,尤重視之提高;諸如人口出生率之繼續降低,以減輕經濟負荷;就業人口行業結構之改善,以適應經濟現代化要求;國民教育之繼續改進,以普遍提高人力素質;專科職業教育與職業訓練之繼續發展,以維持中階層及基層技術人力之有效供應;高級科技教育之繼續發展,以促進研究創新與工業技術之自立自強;他如現職技術人力素質之提高、就業輔導之推廣、工資政策之確立、工礦安全衛生條件之改善、職業災害保險制度之建立等,均有待加強實施,俾繼續提高勞動生產力,激發人民工作意願,以促進充分就業,加速經濟成長。
第二節 人口成長與家庭計劃之推行
臺灣地區人口,自民國五十八年政府訂頒人口政策,積極推行家庭計劃,加強訪視宣導,並推廣避孕藥物,至第五期四年經濟計劃末期(民國六十一年),育齡婦女普通生育率已降為千分之二○八,人口自然增加率亦降至千分之二○,總人口為一千五百二十萬人,未滿十五歲之幼齡依賴人口佔總人口三八.五%,較計劃初期改善甚多。
第六期四年經濟建設計劃期間,育齡婦女將由三百五十三萬人,增為三百零四萬人,約增加一%,其中生育率特高之二○至二九歲婦女將由一百一十四萬人,增為一百一十四萬人,約增加一%。為預防婦女普通生育率與人口自然增加率回升,政府一方面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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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訂加強推行家庭計劃五年工作計劃(六一至六五年度),訂定工作目標,及分編列預算,由行政院衛生署督導省市實施,並繼續加強人口政策與家庭計劃之宣導教育及其他有關配合措施,俾能有效降低婦女生育率;另方面則制訂優生保護法,維護人口品質,達成人口量與質合理成長之目標。預期至本計劃末期(六十五年),臺灣地區人口總數,將增至一千六百四十萬人,人口自然增 加率由千分之二0,漸降至千分之一九,未滿十五歲依賴人口佔總人口之比例減為三五.三%;期能有效改善人口年齡結構,減少幼齡依賴人口,增加平均每人所得,加速資本累積,擴大經濟成果。
第三節 勞動力成長,就業機會之創設,與行業結構之改進
臺灣地區勞動人口,由於青少年人口之激增,在第五期四年經濟計劃期間,平均每年約增加十七萬人,但因工商業之加速發展,平均每年非農業就業機會亦增加十七萬個以上,不僅已能適應新進勞動力就業及部份農業移出人力轉業之需求,使失業問題 漸減輕,且能有效改進就業人口行業結構,使農業就業人口所佔比例,逐漸降為民國六十年之三五.九%。
第六期四年計劃期間,十五歲以上人口平均每年增加三四、000人,勞動人口平均每年增一七九、八00人,估計每年須增加 一七七、六00個就業機會(男一二一、九三五,女五五、六四五),另農業就業人口平均每年移出轉業者約一三、五00人(男 九、九00人,女三、六00人),共須增加一九一、000個非農業就業機會,始足以適應新進勞動力就業及部份農業機械化農 民移出就業之需要,並使失業率維持在百分之三.五以下。為配合此種需要,計劃期間須繼續積極加強發展工商服務各業,大量增 加就業機會,以促進國民充分就業,並繼續改進就業人口行業結構,使農業就業人口所佔比例,至民國六十五年降至二八.九%。
第四節 教育與經濟之配合
為配合經濟發展需要,今後必須重視人力開發與運用,對於教育與經濟發展及就業間之配合問題,尤須全盤深入研究分析,以 適應國家之需要。本計劃期間,將循左列各項方針,研究規劃推動實施。 一、根據未來國家發展需要,釐訂長期教育處出政策,推算所需教育經費,及估計可靠財源與籌措方法。 二、全國教育總經費佔國民生產毛額百分率,將自民國六十年之五.一%,至六十五年時,以增至五.四%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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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漸提高民間教育經費比重,使政府教育經費與民間教育經費之比例,自民國六十年為四比一,至六十五年時,達到二與一之比。 四、政府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今後四年,將以發展國民中學教育及職業教育為重點,並全面提高各級教育素質。 五、加強公立學校建築設備之利用率,用以節省政府教育支出。
第五節 國民教育之改進與發展
國民教育自五十七年延長至九年後,無論質與量之發展,均具相當成效。六十學年度,學齡兒童升學率已達九八%,國小畢業生升讀國中人數比率已提高至八二%;國中學齡組(十二至十四歲)人口就學率為七四%。國民教育之延長,不僅使國小彌補消除,使學童健康顯著改善,且因大部份學齡兒童均有機會接受九年國民教育,人力素質亦為普遍提高。 本計劃期間,由學齡兒童逐年減少,國小教育將著重質之改善,國中教育則因學齡人口繼續增加,除質之改進外,仍應繼續量之擴充,以提高學齡人口就學率。本計劃期間,將推動下列各項措施:
一、國民小學
- 修訂課程標準,改編教科書,教材之選擇應以實用為原則,並求與國中銜接,而達到九年一貫之精神。
- 減少每班學生人數,適當調整教師與學生之比例。
- 加強教師專業教育及在職進修訓練,以提高師資素質。
- 研究實施分科教學制,減除教師行政事務工作,俾使教師專心教學,增進教學效果。
二、國民中學
- 繼續按地區及人口需要,規劃增設校,以容納志願就學之國小畢業生,並儘量減少中途離校學生,使教育設施作最大之利用。
- 研究減少每週教學時數,精簡教材,以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增進身心健康。
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二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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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第六節 靑壯人力之培育與就業
一、高中教育發展之新方向
- 高中教育量之擴展應配合大專院校容量予以適當限制,維持每年招生名額七五、○○○人左右,並按地區及人口需要,作適當之調整。
- 嚴格實施淘汰,經成績考查及智力、性向、測驗結果,不宜升學者,應輔導其轉入職校就讀,或接受職業訓練。
- 儘量利用現有設施,加強工藝及職業選修科教學,並與地區職業訓練中心合作,以培養現代生活所需之實用技能。
- 加強國中階段指導工作,充實所需專業人員,並與就業輔導機構合作,利用測驗工具及其他方法,協助學生認識自己,從而參考本身智力、性向與興趣等條件,適當選擇未來發展進路。
- 擴大辦理建教合作班,使三年級志願就業學生在校期間,即能學得工作技能,以便畢業後直接就業。
二、高級科技人力之培育
高級科技人力以理、工、農、醫四類人才為基幹,其數量之擴大與品質之提高對於經濟發展之成效,具有重大影響。臺灣地區長期經濟發展計劃已列有高級科技人力發展指標,將自民國五十九年每萬人口中三一•五人,增至六十九年之三三人。本計劃期間,除針對上述目標加強研究所及大學有關系科教學,以提高其素質外,並採取下列措施:
- 依照科技人力指標,規劃理、工、農、醫四類招生名額,並提高與社會人文系科招生人數之比例為五五比四五。
- 運用國家科學發展基金,繼續加強大專工程系科之增設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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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設置二、四年制工程及工業技術學院,培養高級實用技術人才,俾與工學院培養之工程設計研究人才相輔相成,並為在職優秀之 工職、工專畢業生開闢進修機會。 (四) 工學院現設課程,除著重理論課目外,將再加強實用技術及管理課目之教學,以適應國內工業發展需要,並減緩工程系科畢業生 之外流。
三、職業及專科教育之革新
甲、職業教育部份:
為配合經濟及工業發展所需基層技術人力,各類高職招生名額六十一學年度為八○、五○○人,本計劃期間平均年增三、五○ ○人左右,所有職校課程均應即修訂,增加實習時數,加強基本技能訓練,改進必修科目及相關理論科目之教材教法,其內容務 東配合有關行業之實際需要。
(一) 工業職業學校六十一學年度招生三七、○○○人,以後每年增加二、○○○人,以適應工業發展需要;所設科別,應求重點發展 ,對於工業發展新方向,加以調整,並加強推行下列措施: 1. 推廣建教合作班;根據目前辦理成效,研訂工職建教合作班之設立標準,選擇適當地區加以推廣。 2. 實驗階梯教學方式;在省立三重商工職校辦訓中之階梯教學方式,第一年著重基本訓練,第二年實施單位行業訓練,第三年透 過建教合作方式,實施企業內職訓訓練,並考量其實施成果,加以推廣。 3. 有效執行世銀教育貸款,發展工職教育,充實設備,改進教學,並提高師資素質,以發揮示範功能。 4. 職教教育師資之培養:應隨職教教育之擴展而加強,其中工場實習教師,尤應作有計劃之培養,對於現有之師資訓練機構,如 師大工教系,臺灣省立臺北工專,工職訓練協會示範中心,經濟部南北訓中心等設施,將予有效利用,每年 培養新進工場教師至少二○○人。 (二) 商業職業學校招生,六十一學年度招生三一、六○○人,以後每年增加一、○○○人。 要,增設旅遊、銷售及進出口貿易事務、以及房地產經營等科別。 (三) 農業職業學校維持原有招生人數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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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職業訓練之推廣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 關於農業職業學校六十一學年度招收學生三、○○○人,並應積極改進現設各科之課程、設備及招生辦法,以適應農業幹部與生產農民需要;另需籌款添建三○○噸實習漁船二艘,以增加學生海上經驗,並促使漁業局切實實施漁業人事升遷制度,以免水產畢業生流向商船。關於手工業學校六十一學年度招收學生二、四○○人,為適應人口成長、衛生、保健之需要,將施予分科教學,並著重配合外銷事業發展手工業、服裝等科別。
(二) 現有公立專科學校將設置推廣教育中心,招收高級畢業生在職人員進修,採用學分制,對於受教育年限予以彈性規定,修滿學分者,並授予專科畢業證書。
(三) 世銀教育貸款計劃設置之二年制臺北新工專,為適應工業界對中階層技術人力之需要,將對所設科別、課程及設備標準,審慎研訂,並加重實用技術教學。
(四) 水產職業學校六十一學年度招收學生二、五○○人,為配合今後遠洋漁業之發展,每年可增加招收三○○人,並應積極改進現設各科之課程、設備及招生辦法,以應漁業幹部與船員之實際需要;另需籌款添建三○○噸實習漁船二艘,以增加學生海上經驗,並促使漁業局切實實施漁業人事升遷制度,以免水產畢業生流向商船。
(五) 尚有職業學校六十一學年度招收學生二、四○○人,為適應人口成長、衛生、保健之需要,將施予分科教學,並著重配合外銷事業發展手工業、服裝等科別。
(六) 家事職業學校,維持原有招收學生人數在二、○○○人左右,但為配合現代化生活需要,將施予分科教學。
乙、專科教育部份:
(一) 五年制專科,今後招生,每年將以二萬人為度,不宜再事擴充,對於現有學校,將加強管理考核,提高師資設備水準,並將課程改為「三」加「二」制,前三年以奠立基本技術為主,後二年以培養管理及領導才能為主。
(二) 三年制,今後招生,每年將以一萬八千人為度,不宜再事擴充,對於現有學校,將加強管理考核,提高師資設備水準,並將課程改為「二」加「一」制,前二年以奠立基本技術為主,後一年以培養管理及領導才能為主。
今後經濟發展,將積極建立重化工業,並發展技術密集工業,以改善工業結構,為配合此種需要,將加強工業職業教育,推廣職業訓練,以培養工業基層技術人力。自政府頒布職業訓練金條例後,職業訓練經費已有長期固定財源,企業界自辦訓練,培養所需人才之觀念,亦已逐漸形成,本計劃期間,將循下列發展重點,有效推動實施。
- 職業訓練金條例實施細則及提繳職業訓練金監理委員會之職能,並附設技術諮詢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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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加強就業輔導、改進保險制度及推動管理發展
本計劃期間,勞動力人口平均年增一七七、六〇〇人,就業人口估計平均年增一七七、六〇〇人。為促進國民充分就業,除前述各項措施外,對於就業輔導工作,仍須繼續改進與加強,同時,對於社會安全之有關立法及現有措施,亦需早日研究規劃改進,以增進社會福利,保障人民生活。
一、改進就業輔導業務
- (一) 推動省市就業輔導機構與服務地區內軍事單位密切聯繫,在不影響軍中各項訓練及一般作業之情形下,運用軍中人力支援民間。
- 俾對職業訓練之徵、管理、運用與自辦訓練計劃之考核、抵繳沖銷等作有效之推行,以充分發揮功效。
- 鼓勵年度技能競賽及參加國際技能競賽,以驗工業技術之進步實況,並配合實施技能檢定發證,以提高工業技能之社會地位。鼓勵青少年參加生產行列。預定每年辦理十個職種,四年內共實施四十個職種,技能檢定實施後,各公民營企業僱用之合格技術工,應保持適當比例。
- 加強工業訓練師資及工業領班之訓練,由各公民營企業推薦優秀技工參加,並由工職訓練協會示範中心及經濟部所屬南北職業訓練中心負責籌辦,每年至少三百人。
- 加強在職技工之進修訓練,以提高對精密儀器之重視、閱讀藍圖能力及最新儀表機器之運用方法,每年至少一千人。
- 輔導中小型企業聯合辦理職業訓練,預計在臺灣南部及東部各設一所,每年訓練能量以五百人為目標。
- 推動大型企業附設職業訓練機構,凡僱用員工一千人以上之廠商,鼓勵其自設職業訓練中心,期能完成企業內職業訓練網之建立,訓練總量每年至少一千人。
- 協助臺灣省北區及臺北市現設之職業訓練中心,辦理各項短期訓練預定每年三千人,以招收國中畢業、升學學生及失學失業青少年,予以訓練並輔導就業,並利用晚間辦理在職技工進修訓練,再視其成效,推廣設置其他地區職業訓練中心。
- 協助經濟部設置農業現代化職業訓練中心,預定每年訓練農業機械、農業推廣、品質改良、及綜合經營管理等人員二千人。
- 加強經濟部漁業幹部船員訓練中心,調訓現有幹部船員,並協助水產職校畢業生、生職前訓練每年共七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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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關於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措施
需要,在農忙季節,協助農民收割作業。
- 省市就業輔導機構,除在工業地區外,應在農村地區設立服務站,以協助農村外移人口轉業;在過渡期間,如受經費人員條件限制,可酌予利用各地農會,中等學校及民眾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以便安排必需之訓練並輔導就業。
- 改善就業市場資料發布辦法,除仍照往例每三月發布一次,其內容應以就業市場之需要為主人,就業輔導機構另應每月發布求職及求才機會名單一次,詳有閱職求職手續條件,以供參考,並將每年發布全面性之人力報告一次。
改善勞工保險
- 爲健全臺閩地區勞工保險機構之組織,將勞工保險局改爲中央機構,俾其業務範圍與行政主管之區域範圍一致,以利業務之推行。
- 確立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與勞工保險局之關係,使之分別負責監督執行之任務,而非為兩個互有隸屬關係之機構。
- 擴大投保範圍,嚴格執行強制保險,增加保費收入,以符危險分擔之原則。
- 加強管理醫療單位,改善醫療服務措施,提高醫療給付標準,並謀收支之平衡。
- 修訂老年休給付規定,使與各業之實際需要配合,並促進新陳代謝。
- 修訂殘廢、死亡、老年一次給付方式,改採年金制度,以安定投保人及其家屬之生活。
- 改訂勞工保險基金運用範圍,使能委託投資信託單位負責經營,以增加基金孳息,並利經濟發展。
- 硏究實施失業保險給付之可能性,俾於適當時期付諸實施,以建立完整之就業安全制度。
籌辦職業災害補償保險
- 籌辦職業災害補償保險,使與勞工保險分離,以加重企業主之責任感,並保障遭遇受災害及罹患職業病勞工之權益。
- 規定職業災害補償保險費,悉由業主負擔,並根據各業安全事故之危險頻率擬訂費率,必要時,對於個別廠商,並可根據事故發生之多寡而增減其保費負擔。
- 硏訂職業災害保險傷殘程度檢定標準,以求公平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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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第九節 加強人力運用之有關措施
四、改善公教人員保險
(四) 完成職業災害補償保險條例草案,並促使完成立法程序,及早付諸實施。 (一) 籌辦公教人員眷屬醫療保險,以增進公教人員之福利。 (二) 研究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與軍人保險合併之可能性及其利弊得失後,提出具體建議。
五、推動管理發展
(一) 推動建立企業內人力計劃制度,使各企業單位對於所需人力之延攬、培訓、運用與保障,可配合其業務發展需要而規劃,並充作全面人力發展規劃之基本資料。 (二) 促進企業界與學術界之合作,俾使學術界之管理專才協助企業單位管理革新,同時,並可根據合作之經驗,改進教學內容,以充實實習教學之實用性。 (三) 協同有關機構,舉辦管理發展研討會,以促使社會大眾加強管理意識,並推行科學化管理,提高經營效率。 (四) 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促使人力運用合理化,揚棄家族企業觀念,以達成人盡其才,適才適所之目的。 (五) 鼓勵建立管理諮詢業務,以促進企業單位管理革新,提高其生產力。 (六) 改進大專管理教育及企業管理訓練,鼓勵採用個案研究方法,以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解決實際問題之能力。
一、改善勞動條件
本計劃期間,人力資源之發展重點,除上述各點外,尚須進一步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安全衛生標準、促進勞工福利、運用婦女勞動力,以激發工作意願,充分發揮人力潛能,俾使人力運用與經濟發展密切配合。下列各項有關措施,將予加強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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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四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二、 加強安全衛生設施
- (一) 修改工廠法,硬性規定成年勞工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以增加勞工休閒時間及青年就業機會。
- (二) 切實厲行休息及休假制度,以恢復勞工體能,促進生產效率。
- (三) 修訂工作契約條文,改善聘雇解辦法,以促就業安全,減少勞資糾紛。
- (四) 修訂有關規定,放寬女工夜間工作限制,凡實施三班制之工廠,如供給女工食宿或供應晚餐宵夜,並有交通車接送女工到家,經主管機關認為確有必要,並經勞工團體及顧擁往夜班工作女工之同意者,可不受夜間工作限制,以增加婦女勞動力之就業機會。
- (五) 成立中央安全衛生督察機構,延攬安全衛生專家或管理員,並定期調訓幹部,講授工作方法,灌輸安全衛生教育,規定基本任務,予以工作保障,使各企業單位均能發揮自主檢查預防災害之功能。
- (六) 修訂安全衛生設備標準及礦礦醫療設施現行標準等規定,使能具體可行配合當前實際需要,如有違犯即予糾正,並加重罰則。
- (七) 購置安全衛生器材,借供礦礦使用外,並規定各礦礦福利金得撥充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經費,並按業務支出百分之一之標準,編列安全衛生經費,以充裕安全衛生經費之財源。
- (八) 檢查單位除寬列經費及設備籌措資金,購置安全衛生器材,借供礦礦使用外,並規定各礦礦福利金得撥充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經費,並按業務支出百分之一之標準,編列安全衛生經費,以充裕安全衛生經費之財源。
三、 建立合理工資政策
- (一) 爲配合工業發展之方向,技術勞工對工資率之影響勢將增強。為保持工資之穩成長,首應加強職業教育與職業訓練,以充裕技術勞力之供應。
- (二) 基本工資仍為工資政策之重要一環。在第五期四年計劃期間,因人力需求甚強,工資已有上升,唯尚有部份居於偏遠地區之勞工,因就業機會與人力供應失調,有賴基本工資之保護。今後基本工資之調整,宜力求機動與客觀,除達成保護勞工之目標外,向須顧慮經濟成長、物價平穩,並與平均工資間保持合理之關係。
- (三) 在經濟體系中,軍、公教及公營企業員工仍佔就業人口之相當比例,其薪資水準與結構,對民間企業工資之決定具有相當影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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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政府部門對薪資之調整,宜避免突跳式變動,而薪資結構之級距亦應繼續擴大,以激勵專業技術人力之養成與安定。在可能範圍內,並鼓勵勞工儲蓄,提倡員工入股,促進資本大眾化。
四、加強勞工福利
- (一) 加強破礦職工福利組織,避免流於形式,並促使若干企業聯合組設,以節費用,增加職工福利。
- (二) 修改有關職工福利金運用之規定,俾能配合員工實際需要,力求富有彈性。
- (三) 督導破礦切實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改善職工生活,促進勞工福利。
五、促進勞資合作
- (一) 加強推行工廠會議,團體契約等法令規定,溝通勞資雙方意見,明訂雇佣關係,促進團結合作,改善勞資關係。
- (二) 舉辦勞資關係研討會,邀集政、勞、資各方幹部,舉行座談會,專題演講,集體討論或施以短期訓練,以提高其素質,建立工業民主觀念,並促進資方注意人性管理,激發勞工之生產潛能。
六、提高婦女勞動力參與率
- (一) 舉辦婦女就業情況及就業意願調查,俾便進而採取必要措施,規劃運用婦女勞動力,增加婦女就業。
- (二) 加強婦女職職業訓練及職前再訓練,俾使婦女能有機會進入或重入就業市場。
- (三) 推動破礦企業單位提供宿舍、托兒所,並在各社區普遍設置公共食堂等設施,以利婦女就業。
- (四) 提倡女性半日工作制,俾可動員運用更多婦女勞動力。
七、推動兒童少年發展方案
- (一) 切實推行中華民國兒童少年發展方案,培育兒童少年,以儲備未來之人力資源。
- (二) 運用兒童少年發展策進委員會等民間機構,根據兒童少年需要,研訂各種具體計畫,協調衛生、社會、司法等有關單位,全力付諸實施。
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二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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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人力發展部門固定投資估計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 六十一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合計 |
---|---|---|---|---|---|---|
總計 | 一、四〇七 | 一、四二〇 | 一、八四一 | 二、一二九 | 二、七二〇 | 九、五一七 |
各級教育 | 一、〇五 | 一、〇五 | 一、〇五 | 一、〇五 | 一、〇五 | 五、二五 |
技職教育 | 六〇 | 六〇 | 六〇 | 六〇 | 六〇 | 三〇〇 |
就業訓練 | 一〇 | 一〇 | 一〇 | 一〇 | 一〇 | 五〇 |
其他有關人力措施 | 二八七 | 二九〇 | 四二六 | 七〇九 | 一、一四五 | 二、八五七 |
附表二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每年所需新民間就業人口按行業推計
行業 | 六十一一年 | 六十一一年 | 六十一一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六十五年 | 六十五年 | 六十一至六十五年平均每年總需增加人數 | 六十一至六十五年需補充之退至休死亡等需新就業人數 | 六十一至六十五年平均每年所需新進人力 |
---|---|---|---|---|---|---|---|---|---|---|---|---|---|---|---|---|---|---|
性別 | 女 | 男 | 計 | 女 | 男 | 計 | 女 | 男 | 計 | 女 | 男 | 計 | 女 | 男 | 計 | |||
民間就業 | ||||||||||||||||||
第一類行業 | ||||||||||||||||||
農畜 | 四一、〇五一 | 五〇、四五七 | 九一、五〇八 | 四一、七九六 | 五一、四三九 | 九三、二三五 | 四二、五〇六 | 五二、四二六 | 九四、九三二 | 四三、二二五 | 五三、四二三 | 九六、六四八 | 四三、九四六 | 五四、四〇四 | 九八、三五〇 | 三、四八八 | 二〇、〇七七 | 二三、五六五 |
林 | 一、二八〇 | 四、二六〇 | 五、五四〇 | 一、二九七 | 四、三〇六 | 五、六〇三 | 一、三一五 | 四、三五二 | 五、六六七 | 一、三三三 | 四、三九八 | 五、七三一 | 一、三五〇 | 四、四四四 | 五、七九四 | 四九 | 三四五 | 三九四 |
漁 | 一、四〇二 | 五、三三〇 | 六、七三二 | 一、四三〇 | 五、四一〇 | 六、八四〇 | 一、四五七 | 五、四九〇 | 六、九四七 | 一、四八五 | 五、五七〇 | 七、〇五五 | 一、五一三 | 五、六五〇 | 七、一六三 | 八二 | 四四八 | 五三〇 |
第二類行業 | ||||||||||||||||||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 一、〇二〇 | 六、六七〇 | 七、六九〇 | 一、〇二〇 | 六、七六〇 | 七、七八〇 | 一、〇二〇 | 六、八四〇 | 七、八六〇 | 一、〇二〇 | 六、九二〇 | 七、九四〇 | 一、〇二〇 | 七、〇〇〇 | 八、〇二〇 | 六六 | 五〇八 | 五七四 |
製造業 | 四〇、四六四 | 六五、六五〇 | 一〇六、一一四 | 四二、九七四 | 六九、七七八 | 一一二、七五二 | 四五、六〇八 | 七四、二二八 | 一一九、八三六 | 四八、四七四 | 七九、〇〇八 | 一二七、四八二 | 五一、五八六 | 八四、〇五八 | 一三五、六四四 | 六、八七〇 | 七、〇二八 | 一三、八九八 |
水電煤氣業 | 三二〇 | 五、八二〇 | 六、一四〇 | 三二〇 | 六、〇二〇 | 六、三四〇 | 三二〇 | 六、二三〇 | 六、五五〇 | 三二〇 | 六、四三〇 | 六、七五〇 | 三二〇 | 六、六四〇 | 六、九六〇 | 一五五 | 一七二 | 三二七 |
營造業 | 五、一〇〇 | 七一、四七〇 | 七六、五七〇 | 五、三六〇 | 七五、二〇〇 | 八〇、五六〇 | 五、六二〇 | 七八、九二〇 | 八四、五四〇 | 五、八八〇 | 八二、六三〇 | 八八、五一〇 | 六、一五〇 | 八六、四〇〇 | 九二、五五〇 | 四、〇〇〇 | 一、六七四 | 五、六七四 |
第三類行業 | ||||||||||||||||||
商業 | 九七、三六一 | 九一、二〇〇 | 一八八、五六一 | 一〇二、二四五 | 九六、〇七八 | 一九八、三二三 | 一〇七、五七四 | 一〇一、二〇六 | 二〇八、七八〇 | 一一三、二二六 | 一〇六、六一七 | 二一九、八四三 | 一一九、二〇八 | 一一二、三五六 | 二三一、五六四 | 九、二〇〇 | 四、九八六 | 一四、一八六 |
運輸倉儲及交通業 | 八、四三八 | 九一、二三〇 | 九九、六六八 | 九、〇〇三 | 九七、二六〇 | 一〇六、二六三 | 九、六〇八 | 一〇三、七三〇 | 一一三、三三八 | 一〇、二五五 | 一一〇、七七〇 | 一二一、〇二五 | 一〇、九四二 | 一一八、二八〇 | 一二九、二二二 | 五、九〇〇 | 一、七六〇 | 七、六六〇 |
服務業 | 一二〇、四六〇 | 六八、〇七〇 | 一八八、五三〇 | 一二八、六四〇 | 七二、八一〇 | 二〇一、四五〇 | 一三七、四八〇 | 七七、七七〇 | 二一五、二五〇 | 一四六、八四〇 | 八三、〇二〇 | 二二九、八六〇 | 一五六、八七〇 | 八八、五八〇 | 二四五、四五〇 | 一二、〇〇〇 | 七、〇三八 | 一九、〇三八 |
其他未分類 | 二〇〇 | 七〇〇 | 九〇〇 | 二〇〇 | 七〇〇 | 九〇〇 | 二〇〇 | 七〇〇 | 九〇〇 | 二〇〇 | 七〇〇 | 九〇〇 | 二〇〇 | 七〇〇 | 九〇〇 | 〇 | 〇 | 〇 |
總計 | 二八五、五九六 | 四五九、八六七 | 七四五、四六三 | 三〇二、四四五 | 四八七、九六一 | 七九〇、四〇六 | 三一九、七四〇 | 五一七、二五六 | 八三七、九九六 | 三三八、四〇一 | 五四八、〇〇六 | 八八六、四〇七 | 三五八、八七一 | 五七九、九五六 | 九三八、八二七 | 四九、二五〇 | 二三、七三〇 | 七二、九八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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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礦業 男 | 礦業 女 | 礦業 計 | 製造業 男 | 製造業 女 | 製造業 計 | 建築業 男 | 建築業 女 | 建築業 計 | 水電煤氣業 男 | 水電煤氣業 女 | 水電煤氣業 計 | 商業 男 | 商業 女 | 商業 計 | 運輸通訊業 男 | 運輸通訊業 女 | 運輸通訊業 計 | 服務業 男 | 服務業 女 | 服務業 計 | |
---|---|---|---|---|---|---|---|---|---|---|---|---|---|---|---|---|---|---|---|---|---|
(一) | 1,882 | 473 | 2,355 | 170,170 | 66,270 | 236,440 | 127,156 | 13,006 | 140,162 | 26,056 | 3,923 | 29,979 | 129,598 | 91,489 | 221,087 | 100,564 | 33,674 | 134,238 | 29,520 | 18,367 | 47,887 |
1,882 | 473 | 2,355 | 170,170 | 66,270 | 236,440 | 127,156 | 13,006 | 140,162 | 26,056 | 3,923 | 29,979 | 129,598 | 91,489 | 221,087 | 100,564 | 33,674 | 134,238 | 29,520 | 18,367 | 47,887 | |
1,023 | 277 | 1,300 | 114,888 | 44,557 | 159,445 | 87,490 | 8,247 | 95,737 | 17,665 | 2,746 | 20,411 | 91,372 | 64,570 | 155,942 | 67,549 | 22,238 | 89,787 | 20,536 | 12,987 | 33,523 | |
584 | 128 | 712 | 34,756 | 13,595 | 48,351 | 25,695 | 2,752 | 28,447 | 5,528 | 830 | 6,358 | 27,249 | 19,252 | 46,501 | 21,392 | 7,163 | 28,555 | 5,590 | 3,576 | 9,166 | |
150 | 44 | 194 | 11,888 | 4,496 | 16,384 | 8,024 | 933 | 8,957 | 1,847 | 277 | 2,124 | 8,955 | 6,367 | 15,322 | 6,940 | 2,236 | 9,176 | 1,798 | 1,170 | 2,968 | |
66 | 17 | 83 | 4,238 | 1,607 | 5,845 | 3,124 | 358 | 3,482 | 694 | 98 | 792 | 3,570 | 2,549 | 6,119 | 2,763 | 913 | 3,676 | 728 | 480 | 1,208 | |
27 | 7 | 34 | 1,688 | 648 | 2,336 | 1,288 | 148 | 1,436 | 290 | 41 | 331 | 1,487 | 1,058 | 2,545 | 1,150 | 380 | 1,530 | 303 | 200 | 503 | |
18 | 4 | 22 | 1,126 | 434 | 1,560 | 856 | 99 | 955 | 193 | 28 | 221 | 992 | 708 | 1,700 | 768 | 254 | 1,022 | 202 | 133 | 335 | |
10 | 3 | 13 | 749 | 288 | 1,037 | 586 | 68 | 654 | 129 | 19 | 148 | 664 | 473 | 1,137 | 514 | 170 | 684 | 136 | 89 | 225 | |
9 | 2 | 11 | 557 | 215 | 772 | 441 | 50 | 491 | 97 | 14 | 111 | 500 | 357 | 857 | 388 | 129 | 517 | 102 | 68 | 170 | |
5 | 1 | 6 | 329 | 127 | 456 | 260 | 30 | 290 | 58 | 9 | 67 | 296 | 211 | 507 | 230 | 76 | 306 | 60 | 40 | 100 | |
4 | 1 | 5 | 247 | 96 | 343 | 196 | 23 | 219 | 43 | 7 | 50 | 222 | 158 | 380 | 172 | 57 | 229 | 45 | 30 | 75 | |
(二) | 2,238 | 624 | 2,862 | 185,578 | 75,502 | 261,080 | 137,287 | 14,249 | 151,536 | 28,126 | 4,204 | 32,330 | 135,142 | 96,183 | 231,325 | 105,717 | 35,466 | 141,183 | 31,181 | 19,414 | 50,595 |
2,238 | 624 | 2,862 | 185,578 | 75,502 | 261,080 | 137,287 | 14,249 | 151,536 | 28,126 | 4,204 | 32,330 | 135,142 | 96,183 | 231,325 | 105,717 | 35,466 | 141,183 | 31,181 | 19,414 | 50,595 | |
1,228 | 345 | 1,573 | 124,402 | 50,680 | 175,082 | 94,809 | 9,837 | 104,646 | 18,924 | 2,833 | 21,757 | 95,969 | 68,361 | 164,330 | 71,607 | 24,028 | 95,635 | 21,993 | 13,714 | 35,707 | |
636 | 177 | 813 | 38,088 | 15,505 | 53,593 | 28,348 | 2,939 | 31,287 | 6,112 | 915 | 7,027 | 29,400 | 20,950 | 50,350 | 23,267 | 7,810 | 31,077 | 6,126 | 3,820 | 9,946 | |
164 | 46 | 210 | 12,987 | 5,290 | 18,277 | 8,693 | 902 | 9,595 | 2,016 | 301 | 2,317 | 9,738 | 6,935 | 16,673 | 7,591 | 2,546 | 10,137 | 1,996 | 1,244 | 3,240 | |
69 | 19 | 88 | 4,688 | 1,911 | 6,599 | 3,467 | 359 | 3,826 | 763 | 114 | 877 | 3,892 | 2,770 | 6,662 | 3,027 | 1,015 | 4,042 | 796 | 496 | 1,292 | |
28 | 8 | 36 | 1,865 | 760 | 2,625 | 1,424 | 147 | 1,571 | 315 | 47 | 362 | 1,598 | 1,138 | 2,736 | 1,244 | 417 | 1,661 | 327 | 204 | 531 | |
19 | 5 | 24 | 1,249 | 509 | 1,758 | 955 | 99 | 1,054 | 206 | 31 | 237 | 1,048 | 746 | 1,794 | 814 | 273 | 1,087 | 214 | 133 | 347 | |
10 | 3 | 13 | 827 | 337 | 1,164 | 647 | 67 | 714 | 142 | 21 | 163 | 722 | 514 | 1,236 | 561 | 188 | 749 | 147 | 92 | 239 | |
9 | 2 | 11 | 617 | 251 | 868 | 499 | 52 | 551 | 108 | 16 | 124 | 548 | 390 | 938 | 425 | 142 | 567 | 112 | 70 | 182 | |
5 | 1 | 6 | 363 | 148 | 511 | 299 | 31 | 330 | 65 | 10 | 75 | 330 | 235 | 565 | 255 | 86 | 341 | 67 | 42 | 109 | |
4 | 1 | 5 | 270 | 110 | 380 | 224 | 23 | 247 | 49 | 7 | 56 | 245 | 174 | 419 | 189 | 63 | 252 | 49 | 31 | 80 |
附註
- 商業服務業包括旅館業、新聞出版業、金融保險業、不動產服務業及工商業服務業,但不包括旅館業及工商業服務業。
- 根據新訂行業標準會體分開類個人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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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附表三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期間每年所需新進民間就業人口按職業推計
職業 | 性別 | 六十一年度 | 六十五年度 | 六一至六五年就業人口增加數 | 六一至六五年退離休人死亡等就業需補充人數 | 六一至六五年共需新進人力 | 六一至六五年平均每年所需新進人力 |
---|---|---|---|---|---|---|---|
民間就業 | 男 | 5,503,790 | 5,745,690 | 241,900 | 205,330 | 447,230 | 89,450 |
女 | 1,811,960 | 1,894,840 | 82,880 | 50,050 | 132,930 | 26,590 | |
計 | 7,315,750 | 7,640,530 | 324,780 | 255,380 | 580,160 | 116,040 | |
專門性、技術性及有關人員 | 男 | 148,010 | 167,830 | 19,820 | 5,830 | 25,650 | 5,130 |
女 | 67,820 | 84,210 | 16,390 | 1,930 | 18,320 | 3,660 | |
計 | 215,830 | 252,040 | 36,210 | 7,760 | 43,970 | 8,790 | |
管理人員 | 男 | 61,040 | 66,740 | 5,700 | 2,740 | 8,440 | 1,690 |
女 | 1,190 | 1,510 | 320 | 50 | 370 | 70 | |
計 | 62,230 | 68,250 | 6,020 | 2,790 | 8,810 | 1,760 | |
買賣工作人員 | 男 | 309,660 | 338,980 | 29,320 | 12,240 | 41,560 | 8,310 |
女 | 273,830 | 308,820 | 34,990 | 7,200 | 42,190 | 8,440 | |
計 | 583,490 | 647,800 | 64,310 | 19,440 | 83,750 | 16,750 | |
服務工作者 | 男 | 184,800 | 210,500 | 25,700 | 6,940 | 32,640 | 6,530 |
女 | 110,310 | 127,140 | 16,830 | 2,870 | 19,700 | 3,940 | |
計 | 295,110 | 337,640 | 42,530 | 9,810 | 52,340 | 10,470 | |
農、林、畜牧、漁獵工作者 | 男 | 3,989,080 | 4,059,200 | 70,120 | 170,140 | 240,260 | 48,050 |
女 | 1,008,810 | 1,019,250 | 10,440 | 37,900 | 48,340 | 9,670 | |
計 | 4,997,890 | 5,078,450 | 80,560 | 208,040 | 288,600 | 57,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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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9 頁
第八章 人力發展部門
附註:根據新訂職業標準分類
人力體及員人作操備設輸運、員人業作產生
合計 | 合男 | 合女 | 各類生產作業人員計 | 各類生產作業人員男 | 各類生產作業人員女 | 礦工、採石工及有關計 | 礦工、採石工及有關男 | 礦工、採石工及有關女 | 建築工、木匠及其他計 | 建築工、木匠及其他男 | 建築工、木匠及其他女 | 運輸與操作工計 | 運輸與操作工男 | 運輸與操作工女 | 頭物工、械及運物設備操作工碼計 | 頭物工、械及運物設備操作工碼男 | 頭物工、械及運物設備操作工碼女 | 其他體力工人計 | 其他體力工人男 | 其他體力工人女 |
---|---|---|---|---|---|---|---|---|---|---|---|---|---|---|---|---|---|---|---|---|
二、三四六、九一五 | 二、一七七、八五七 | 一六九、〇五八 | 九〇八、八八六 | 八七一、七〇四 | 三七、一八二 | 二〇、三〇六 | 一九、五〇〇 | 八〇六 | 四八、七八六 | 四七、四八八 | 一、二九八 | 三〇三、九二九 | 二九九、〇五四 | 四、八七五 | 五一七、四三六 | 五〇一、七六二 | 一五、六七四 | 四四、七七二 | 四四、二二六 | 五四六 |
一、九三〇、八〇七 | 一、七六〇、七〇〇 | 一七〇、一〇七 | 七六二、五〇六 | 七二五、三四〇 | 三七、一六六 | 一六、三一三 | 一五、八〇〇 | 五一三 | 四〇、七一三 | 三九、五六〇 | 一、一五三 | 二七〇、六二〇 | 二六五、七〇〇 | 四、九二〇 | 四三四、八〇四 | 四一九、九六四 | 一四、八四〇 | 四〇、〇五六 | 三九、五二六 | 五三〇 |
一、九〇四、二八六 | 一、七三五、〇八〇 | 一六九、二〇六 | 七四八、三七三 | 七〇六、八六七 | 四一、五〇六 | 一七、二五一 | 一六、八〇〇 | 四五一 | 四三、〇〇〇 | 四一、八〇〇 | 一、二〇〇 | 二七六、六三三 | 二七〇、六八〇 | 五、九五三 | 四一〇、七六六 | 三九七、八七五 | 一二、八九一 | 四〇、二六三 | 三九、七〇〇 | 五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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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附表四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人力發展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計劃項目 | 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
一、推行家庭計劃 |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省衛生處、臺北市衛生局 |
二、教育經濟研究 | 教育部、財政部、主計處、經合會、臺灣省教育廳、臺北市教育局 |
三、國民教育之改進與發展 | 教育部、國科會、青輔會、內政部、經合會、臺灣省教育廳、社會處、臺北市教育局、社會局 |
四、青壯人力之培育 | 內政部、經合部、教育部、國科會、青輔會、臺灣省教育廳、臺北市教育局、工業職訓協會 |
五、職業訓練之推廣 | 內政部、青輔會、臺灣省社會處、臺北市社會局 |
六、加強就業輔導 | 內政部、經濟部、經合會、臺灣省社會處、社會局、勞工保險局、臺北市社會局、衛生局、中央信託局 |
七、措施推動有關人力發展之重要 | 內政部、青輔會、臺灣省社會處、臺北市社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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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國外經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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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國外經濟部門
第一節 總述
一、過去的發展
就過去十九年來情形比較,在第一、二期四年計劃期間(四十一至四十九年),商品輸出平均每年增加四.〇%,商品輸入增加一.七.九%,勞務收入與支出分別增加二〇.七%及二.二%,而四十九年包括美援在內的資本流入淨額為六一百萬美元。自五十年至五十九年的十年年間,商品輸出平均每年增加二四.五%,商品輸入增加二七.九%,勞務收入與支出分別增加二四.一%及二五.二%,而五十九年資本流入淨額達一〇〇百萬美元。六十年雖因美國自八月十五日宣告新經濟措施,我國際收支除勞務收支及資本移轉略受影響外,商品貿易方面,輸出與輸入較五十九年分別增加三六.八%及三〇.二%。此即顯示第三、四、五期四年經濟計劃期間我國外經濟部門的擴展較其前期快速。茲歸納其趨勢於次:
- (一) 商品輸出擴張較商品輸入擴張為速,使商品貿易逆差已漸消失,六十年已出現順差。
- (二) 雖因旅行觀光收入增加而使勞務收支及投資所得支出更顯著增加,致勞務收入逆差略見擴大。
- (三) 美國經援自五十四年停止,我國亦自同時對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若干開發中國家技術援助,以致勞務收入淨額雖快速減少現象。
- (四) 由於臺灣地區經濟情勢相當安定,且政府先後採取若干鼓勵投資措施,僑外投資及貸款資本之流入均大量增加。
二、今後發展重點
今後四年,臺灣地區的對外經濟關係大抵將承繼近十年來的發展趨勢向前推進。
今後努力之重點,為繼續發展加工輸出品,並更著重於推展重、化工業產品的輸出,以改善輸出結構,並增進輸入能力。預計
第 九 章 國 外 經 濟 部 門 二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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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一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至六十五年,按六十一一年幣值計算之商品商品貿易順差,但因重、化工業設備之輸入值將增至四、三一一百萬美元,每年雖均有加,以因貿易擴張而提高對外輸之依賴,海運費支出將有大幅增加,今後四年勞務支出將年將達三六六百萬美元。
(二) 資本移動
在下期計劃內,前三年經常帳雖有順差,但為鼓勵生產及管理技術之輸入,與新市場之擴充,及維持必要之外滙準備水準,以及償還外債,對國外資金的流入仍有需要。今後除努力爭取外資及國際金融機構等貸款外,將積極爭取美國進出口銀行、歐洲地區銀行集團、以及歐美各國商業銀行之貸款。預計今後四年資本流入毛額約十一億三千萬美元,資本流出則為九億五千萬美元,資本流入淨額約一億八千餘萬美元。
(三) 移轉收支
自美國經援停止以來,移轉收入逐年減少。我國雖對若干開發中國家進行援助,但須由我國本身外滙支持者為數不多。預計六十五年仍有淨收入七百萬美元,其對我國整個國際收支情勢影響不大。
(四) 外滙準備
為應付正常輸入與偶發性的輸入需要,原則上需維持相當於當年商品及勞務輸入總值之四個月的外滙存量。惟以外滙存量大量增加將導致貨幣供給的增加,形成物價上漲的壓力,而且輸入量值增大之後,偶發性輸入需要所佔比例將逐漸降低。故本計劃期間預計將此項外滙準備自六十一一年之約五個半月的水準逐漸降低至六十五年之四個月水準,以維持經濟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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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國外經濟部門
第二節 經常交易
一、對外貿易概述
單位:六十一一年幣值百萬美元
表九•一 國際收支估計
項 目 | 六十一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期間 合計 |
---|---|---|---|---|---|---|
商品與勞務 | ||||||
貿易差額 | (一) 二,一九九 | (一) 二,三○六 | (一) 三,○六○ | (一) 三,七六九 | (一) 四,六二八 | (一) 一五,九六四 |
商品輸出 | 一三,七七八 | 一六,○九九 | 一九,二七五 | 二二,四五○ | 二七,一二六 | 一○八,七二八 |
商品輸入 | 一五,九七七 | 一八,四○五 | 二二,三三五 | 二六,二一九 | 三一,七五四 | 一二七,六九二 |
勞務收支淨額 | (一) 二三七 | (一) 三三七 | (一) 三三七 | (一) 三六八 | (一) 三三三 | (一) 一,六○八 |
經常移轉淨額 | (一) 一○三 | (一) 一○七 | (一) 一○九 | (一) 一一○ | (一) 一一三 | (一) 五四二 |
資本流入出 | ||||||
資本流入 | 三○七 | 三六○ | 三七一 | 四○五 | 四三一 | 一,八七四 |
資本流出 | 一二七 | 一七○ | 一八四 | 二○九 | 二二○ | 九○九 |
資本淨額 | 一八○ | 一九○ | 一八七 | 一九六 | 二一一 | 九六四 |
外匯準備 | ||||||
外匯準備 | (一) 三九四 | (一) 二三六 | (一) 二六七 | (一) 二三○ | (一) 三三六 | (一) 一,四六三 |
註* 外匯準備項下負號表示準備增加。
-
過去數年,對外貿易增加率遠過國民生產毛額每年增加率,尤以輸出增長更速,因此,輸出值佔國民生產毛額之比率逐年增高。但由於近年來對外貿易發展之結果,各主要國家已有加重貿易保護之傾向,預計輸出之增加將漸趨緩慢。在本計劃期間,按六十一年幣值計算平均每年增加二•九%。惟在今後四年內因輸出結構的改善,輸出產品品質的提高,每單位產品的出口值亦將增加,故按當年幣值計算之輸出值平均每年將增加一八%。商品輸出金額將自六十一年的二一八三
-
今後對外貿易趨勢,仍將循此方向發展,輸出值佔國民生產總額之比率將繼續上升。但由於近年來對外貿易發展之結果,輸出額增長已達高水準,且在重,化工業發展初期,出口不易擴張。加之各主要國家已有加重貿易保護之傾向,預計輸出之增加將漸趨緩慢。在本計劃期間,按六十一年前幣值計算平均每年增加二•九%。惟在今後四年內因輸出結構的改善,輸出產品品質的提高,每單位產品的出口值亦將增加,故按當年幣值計算之輸出值平均每年將增加一八%。商品輸出金額將自六十一年的二一八三
二一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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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一、一九九百萬美元,至六十五年增至五、六二〇百萬美元。輸入方面,過去一、三年輸入增加率較輸出增加率為低,其原因係國內民生必需品與資本財工業尚未充分發展,故資本財之增加緩慢。在本計劃期間將增加資本及技術密集工業之投資,以改善我國之工業結構。而我國之實質財富上漲速度較國民所得之上升而迅速擴大,社會投資包括預防污染、都市建設、衛生建設及若干基本建設投資(如鐵路、機場、電力等)之擴充,今後四年估計輸入需要將較過去上升高。在預計本期四年計劃中,按六十一年幣值計算之輸入增加率平均約為一二・〇%。惟在本計劃期間,國際金融尚未穩定,以及輸入將增加二〇%,商品輸入金額將自六十一年 的五、二六〇百萬美元。
二、商品輸出
目前我國最重要輸出商品之紡織品,因各主要輸入地區已有配額限制,故其輸出之增加將趨緩慢。以輸出量而言,增加率有限,但以輸出值而言,在適當措施鼓勵下,可望藉提高產品品質及產製高級產品而使輸出值之年增率維持一五・〇%。其他工業產品中,最為希望者為:機械、配零件、機車、自行車及汽車零件、電氣電子製品等,由於此類輸出產品附加價值高,且我國已具備基礎優良的發展環境,在本計劃期內可望大量開發輸出,其輸出合計數將超過輸出總值的六〇%。化學工業產品今後亦有增加輸出的可能,惟石油化學產品在生產初期輸出不易作巨幅增加。在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之輸出方面,由於有加強趨勢,且新進生產國家之競爭力量逐漸增強,我國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之輸出轉趨困難的情形尤為顯著。客觀因素的變動,目前重要輸出品的輸出潛力互有消長,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之輸出擴張僅因自行車及汽車零件則有較樂觀的發展前途,甚至紡織品在輸出高級品的發展趨向中,輸出值仍能增加。由此可見,今後四年輸出結構仍將繼續改善,農林漁牧產品與食品飲料及菸類等兩類輸出所佔輸出總值的比例,將分 別自六十一年約五・九%及六・一%,而紡織、皮革、木材及其有關物品輸出值,所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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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調查四〇・六%降至三五・〇%。同時,金屬機械製品輸出估計佔輸出總值的比例,將自六十一年的一二・二〇%,提高至六十五年的三〇・八%。
表九・二 商品輸出金額估計
單位:百萬美元
項目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
總計 | 二、九一九 | 三、四七一 | 四、一五五 | 四、八九三 | 五、六六〇 |
農林畜牧漁產品 | 六〇七 | 七〇四 | 七五八 | 八三五 | 九〇八 |
鮮果疏 (香蕉除外) | 一、二一 | 一、四四 | 一、六〇 | 一、七八 | 一、九六 |
漁產品 | 六〇 | 七〇 | 七四 | 八三 | 九〇 |
其他農林畜牧漁產品 | 四二六 | 四九〇 | 五二四 | 五七四 | 六二二 |
食品飲料菸類 | 一、七五 | 二、一〇 | 二、三四 | 二、五〇 | 二、六〇 |
糖及糖製品 | 四七 | 四七 | 四七 | 四七 | 四七 |
各種蔬果罐頭 | 三八 | 四二 | 四〇 | 四〇 | 四〇 |
其他食品飲料及菸類 | 九〇 | 一二一 | 一四七 | 一六三 | 一七三 |
紡織皮革木材紙漿膠製品及其他有關物品 | 九九八 | 一、二〇七 | 一、三三〇 | 一、五〇四 | 一、七一三 |
紡織品 | 六六〇 | 七八二 | 八五〇 | 九二五 | 一、〇〇〇 |
合板及木製品 | 一九五 | 二三五 | 二六五 | 三〇〇 | 三三五 |
其他 | 一四三 | 一九〇 | 二一五 | 二七九 | 三七八 |
非金屬礦物製品 | 三〇七 | 三五〇 | 四〇七 | 四六〇 | 五二〇 |
石油煉製品 | 一三〇 | 一七〇 | 一九五 | 二一五 | 二四〇 |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 | 一七七 | 一八〇 | 二一二 | 二四五 | 二八〇 |
化學品 | 一〇四 | 一三七 | 一八三 | 二三五 | 二九五 |
基本金屬 | 五〇〇 | 七〇五 | 八三〇 | 九七七 | 一、二〇四 |
鋼鐵金屬 | 四〇〇 | 五五〇 | 六五〇 | 七五〇 | 九三〇 |
非鐵金屬 | 一〇〇 | 一五五 | 一八〇 | 二二七 | 二七四 |
第九章 國外經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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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輸入
根據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情勢,重要機器設備及中間產品在短期內仍然無法全部在國內生產,為配合繼續增加加工輸出與加速改善工業結構之需要,預計今後四年內中間產品及機器設備之輸入需要仍甚迫切,又因主要強勢新興工業已升值,預計輸入值可能增加更多。同時,由於輸入原料加工輸出仍為本期計劃之重點,故多數零件及工業原料之輸入值,仍將與其產品輸出值維持適當的增加速。甚至在發展新進口替代品以後,若干工業零件之輸入值增加率將更為提高。此外,由於人口繼續增加及積極發展畜牧事業等,小麥、玉蜀黍、豆類等農產品輸入需要仍將增加。
基於上述的考慮,並參酌國內工業發展政策,本期計劃期內輸入結構將有顯著變化。基本金屬及金屬機械製品因機器設備、零件及基本原料,與國內工業發展具有密切關係,其輸入增加率將顯著提高。以原油為主的礦產品及農林畜牧產品,因係用於補充國內資源之不足,其需要量將繼續增加,故輸入增加率亦快速。至於紡織製品及化學類,則以進口替代方式從事開發,其輸入增加率將不顯著。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項目 | 六十一年度 (基準估計) | 六十一 年 | 六十二 年 | 六十三 年 | 六十四 年 | 六十五 年 |
---|---|---|---|---|---|---|
金屬機械製品 | 一、四八〇 | 一、八一〇 | 二、〇四〇 | 二、二四〇 | 二、四五〇 | 二、六八〇 |
運輸工具 | 四〇八 | 四八〇 | 五四〇 | 五九〇 | 六五〇 | 七二〇 |
電機機械器材 (不含電子產品) | 七〇〇 | 八一〇 | 九三〇 | 一、〇五〇 | 一、一七〇 | 一、三〇〇 |
電子產品 | 三八〇 | 五〇〇 | 六二〇 | 七五〇 | 八八〇 | 一、〇二〇 |
一般金屬製品 | 三〇四 | 三八〇 | 四六〇 | 五五〇 | 六五〇 | 七六〇 |
其他 | 三九四 | 四六六 | 五五三 | 六五三 | 七五〇 | 八七〇 |
註:
- 本表金額係按當年幣值估計。
- 本表商品項目係按中國商品標準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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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三 商品輸入金額估計
單位:百萬美元
項 | 目 | 六十一年度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度 | 六十三年度 | 六十四年度 | 六十五年度 |
---|---|---|---|---|---|---|
總計 | 2,541 | 3,082 | 3,754 | 4,093 | 5,126 | |
農林畜漁礦產品 | 1,180 | 1,320 | 1,628 | 1,732 | 2,160 | |
總計 | 1,180 | 1,320 | 1,628 | 1,732 | 2,160 | |
稻穀 | 5 | 4 | 4 | 4 | 5 | |
小麥 | 39 | 50 | 65 | 70 | 88 | |
玉蜀黍 | 27 | 35 | 46 | 50 | 63 | |
豆類 | 10 | 12 | 15 | 16 | 20 | |
其他農林畜漁產品 | 100 | 110 | 136 | 145 | 181 | |
礦產品 | 1,000 | 1,109 | 1,362 | 1,447 | 1,803 | |
原油 | 800 | 900 | 1,100 | 1,170 | 1,460 | |
其他礦產品 | 200 | 209 | 262 | 277 | 343 | |
紡織皮革材木材紙橡膠製品及其他有關物品 | 382 | 400 | 450 | 500 | 600 | |
總計 | 382 | 400 | 450 | 500 | 600 | |
棉 | 30 | 35 | 40 | 45 | 55 | |
紡織紗及線 | 110 | 120 | 135 | 150 | 180 | |
合成纖維紗 | 80 | 85 | 95 | 105 | 125 | |
其他紡織皮革橡膠等製品 | 162 | 160 | 180 | 200 | 240 | |
基化學金屬品 | 787 | 980 | 1,200 | 1,350 | 1,690 | |
總計 | 787 | 980 | 1,200 | 1,350 | 1,690 | |
鐵 | 180 | 220 | 270 | 300 | 370 | |
鋼 | 200 | 250 | 300 | 330 | 410 | |
銅 | 100 | 120 | 150 | 170 | 210 | |
鋁 | 50 | 60 | 70 | 80 | 100 | |
其他非鐵金屬 | 80 | 100 | 120 | 130 | 160 | |
機械製品 | 177 | 230 | 290 | 340 | 440 | |
金屬機械 | 30 | 40 | 50 | 60 | 80 | |
電腦機械 | 25 | 30 | 35 | 40 | 50 | |
運輸工具 | 70 | 90 | 110 | 130 | 170 | |
一般金屬工具 | 20 | 30 | 40 | 50 | 60 | |
其他 | 32 | 40 | 55 | 60 | 80 | |
其他 | 192 | 382 | 476 | 500 | 676 |
註:
- 本表金額係按當年幣值估計。
- 本表商品項目係按中國商品標準分類。
第九章 國外經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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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四、勞務收支
(一) 現況
最近十年閒,對外勞務收支有極顯著之變化。在勞務收入方面,以旅行觀光收入及投資所得收入增加最多。此兩項收入在五十年佔勞務收入的九%。六十年已提高至四七%。在勞務支出方面,以運費保險、投資所得支出及其他三項增加較多。其佔勞務支出之比率亦自五十年的七〇%,提高至六十年的七四%。勞務收支差額則自五十年的順差三三〇百萬美元,轉爲六十年的逆差一三一百萬美元。
(二) 發展預測
參照上述勞務收支趨勢,並根據今後經濟發展之需要,預測今後勞務收入之重點將在旅行觀光收入、運輸及保險收入與投資所得等三項。而勞務支出則以運輸及保險支出、投資所得支出、觀光支出、其他勞務支出等四項爲主。同時由於支出迅速增加,勞務收支的逆差將有擴大之趨勢,估計逆差值將自六十一年的一七五百萬美元,增至六十五年的三六〇百萬美元。
第三節 移轉收支
自美國經濟援停止後,即無贈與性美援與美援。最近聯合國復中止對我國之援助,原來之救濟性贈與物資亦將中斷。復以我國對若干開發中國家之援助仍在繼續進行,是以今後四年內主要移轉收入為匯款及樣品贈與進口,主要支出為上述對開發中國家之援助。因此,移轉收支之金額相對趨小,其在國際收支上的重要性日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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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資本移動
一、現況
最近十年閒,我國資本流入的來源有極顯著的變化。自五十四年六月底美援停止前,美國貸款性資本流入卻已顯著減少,代之而起的是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性資本流入。同時,由於國內投資環境的改善,僑外投資大量增加。因此,儘管美援停止,我國資本流入淨額有增無減。 原則上,本計劃內似應繼續此種趨勢,惟六十一年,以貿易信用為主的民間貸款資本雖有大量流入,金額多達一億美元以上,但因有短期性質,不能列為今後資本流入的重要來源。
二、資本流入計劃
在本計劃期間內,外資流入,除繼續爭取僑外資及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外,可能之重要來源有三:
- (一) 美國進出口銀行:基於中美之友好關係與我國經濟發展之成就,美國進出口銀行近年來對我國企業資金融通增加甚多,最近曾一再聲明願以資金融通支持我國之經濟建設,故為重要之資金來源。
- (二) 歐洲地區銀行集團:基於我國與歐洲地區加強貿易的迫切需要,歐洲地區銀行集團對我國之重大投資計劃的興趣已經提高,今後預計將可從此項資金來源獲得甚多的資金融通。
- (三) 民間資本流入:今後民間對外貿易量日趨擴大,有助於提高民間向歐美各商業銀行獲取資金融通的能力。今後將由政府積極設法加以協助,以增加民間中長期貸款資本之流入。
第九章 國外經濟部門 二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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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〇
中華民國第六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劃
表九.四 資本移動淨額估計
單位:六十一年幣值百萬美元
項 目 | 六十一年 (基年估計) | 六十二年 | 六十三年 | 六十四年 | 六十五年 | 期間合計 |
---|---|---|---|---|---|---|
資本流入淨額 | 一二〇 | 三一〇 | 三二八 | 三〇五 | 二九五 | 一、八六二 |
華僑及外人直接投資 | 一〇 | 四一〇 | 四一〇 | 五〇〇 | 五〇〇 | 一、四三〇 |
國際金融機構貸款 | 七〇 | 二七〇 | 二〇五 | 一八〇 | 二〇五 | 八六〇 |
美國進出口銀行及國際金融機構貸款 | 二〇 | 一一〇 | 一二〇 | 一一〇 | 一〇五 | 四四九 |
民間貸款 | 二〇 | 三〇 | 三〇 | 三〇 | 三〇 | 九〇 |
資本流出淨額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三五 |
對外投資及僑外資匯回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二五 | (一)一二五 |
償還外債 | (一)四七 | (一)三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七四〇 |
國際金融機構 | (一)三〇 | (一)二五 | (一)一五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一)六五 |
民間資本 | (一)一九 | (一)四〇 | (一)三〇 | (一)三〇 | (一)四〇 | (一)一四九 |
劃分
項目
- 國外經濟部門
- 一、經常交易
- 二、資本交易
附表一 第六期四年經建計劃國外經濟部門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主要執行或推動單位 |
---|
經濟部、中央銀行、財政部、交通部、交通觀光事業局 |
經合會、經濟部、中央銀行、財政部、交通部、各經辦外匯業務之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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