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反托拉斯法的扭曲詮釋

根據我對 Microsoft 反托拉斯案的最佳判斷,司法部 (Justice Department) 認為,任何銷售不斷演進、功能繁多產品的賣家——這種產品透過為每個新型號添加新功能而不斷改進——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會自動違反反托拉斯法:(1) 定期以單一包含所有功能的價格銷售其產品;(2) 擁有主導市場份額;以及 (3) 該賣家透過增加一個明顯必要、且功能與他人首次推出的產品相同的功能來進行「追趕」。

如果上訴法院愚蠢到認同 Microsoft 案的初審判決,美國幾乎所有佔主導地位的高科技企業都將被迫放棄全球各地公司在面臨他處率先推出的更佳技術威脅時所採用的標準競爭做法。

歷史與比較案例

沒有其他國家如此束縛其最強大企業的手腳。我們可以透過審視美國自身的歷史來理解原因。想想 Ford Motor Co.。在 1912 年,當它是美國佔主導地位的汽車製造商時,一家小公司——General Motors 的前身——發明了一種自啟動器,讓駕駛員可以從車內啟動引擎,而不必下車去搖動曲柄。Ford 的應對措施是在其汽車(其「單一價格」套裝)中加入自己的自啟動器——從而鞏固了其主導業務,並限制了其小型競爭對手的發展。我們真的希望這種行為被視為非法嗎?

或者想想 Boeing。假設 Boeing 銷售了美國 90% 的客機,儘管不斷為飛機添加更好的功能,但始終以單一價格銷售。我們真的希望 Boeing 停止嘗試強化其競爭地位——即使透過添加這些理想的功能有助於旅客並提高安全性——僅僅因為其中一些功能是由其他製造商首先推出的嗎?

搭售與改進的界線

Microsoft 案提出的問題是:(1) 將一個獨立的新產品「搭售」到一個佔主導地位的舊產品上,什麼情況下構成不被允許且非法的行為?以及 (2) 改進一個在市場上佔主導地位的現有單一價格產品,什麼情況下構成被允許且合法的行為?

一個有利於創新的簡單規則

避免荒謬結果和爭論的解決方案很簡單。我們需要一個簡單、有利於改進的規則:只要有任何看似合理的論點證明產品用戶在某方面變得更好,那麼增加新功能就始終是允許的改進。

現代經濟趨勢的威脅

現代的本質是,最高的生活水準通常出現在那些擁有眾多超級成功企業的地方,這些企業主要透過狂熱地致力於改進單一價格產品來維持其高市場份額。

近年來,一個微觀經濟趨勢對於幫助美國追趕那些開發出更好、更便宜產品的外國製造商至關重要:我們的製造商學會了從更少、更值得信賴的供應商那裡購買越來越大的、單一價格的功能套裝。這一重要的現代趨勢現在正受到司法部 (Justice Department) 的威脅。

關於 Microsoft 的特定情況

Microsoft 可能有一些許多人不喜歡的文化特質,但很可能好的軟體現在正是在這種文化中才能得到最好的開發。Microsoft 否認其關注自身行為的競爭影響可能是不明智的。但在這樣的案件中,法律顧問通常會建議採取這種做法,因為 Microsoft 內部個人的動機是複雜的,且因人而異。一個適當的反托拉斯政策不應僅僅因為被告讓政府去證明其指控就對其進行實質性懲罰。如果司法部 (Justice Department) 的現任掌權者允許這種訴訟策略的考量來主導反托拉斯法的發展——這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會對案件本身之外產生嚴重後果——那麼他們就不適合託付反托拉斯政策的指導權。

個人經驗:Berkshire Hathaway 與 World Book

雖然我從未擁有過 Microsoft 的股票,但我長期從兩個角度觀察其軟體的改進。首先,我是 Berkshire Hathaway Inc. 的高階主管和部分所有者,該公司出版 World Book Encyclopedia。我非常欣賞這款產品,因為我知道創造它的艱難,也因為我從小伴隨它長大,並發現它在我漫長的一生中都對我有所幫助。

但儘管我們對 World Book 盡心管理,當 Microsoft 開始在其軟體套裝中包含一整套百科全書,且幾乎不增加價格時,其百科全書業務的價值受到了嚴重且永久性的損害。此外,我相信 Microsoft 這樣做是希望改善其強大的業務,並且知道這會損害我們的業務。

即便如此,儘管 World Book 遭受了巨大損失,我相信 Microsoft 有權像它所做的那樣改進其軟體,而且我相信,當我們強大的企業能夠充分改進其產品以保持強勢時,我們的社會將獲益良多——儘管這會對某些公司造成損害。

個人經驗:Daily Journal Corp.

其次,我是 Daily Journal Corp. 的董事長和部分所有者,該公司出版許多深受律師和法官閱讀的小型報紙。很久以前,這家公司高度電腦化的營運受制於 IBM。後來,其更進一步電腦化的營運又受制於 DEC。現在,它幾乎 100% 使用個人電腦上極其便宜的 Microsoft 軟體,進行更高度電腦化的營運,包括利用 Microsoft 瀏覽器進行的網際網路存取。

鑑於 Daily Journal Corp. 這些曾經佔主導地位的供應商消失的歷史,Microsoft 的業務地位在我看來岌岌可危。然而,至少在一段時間內,Microsoft 產品在我們業務和其他地方的普及性極大地幫助了我們——以及使用我們出版物的法院。

但是,如果 Microsoft 公司不總是透過添加像 Explorer 這樣的功​​能來改進它——如果 Microsoft 不想開始倒退而不是前進,它就必須在追趕的基礎上將這款網際網路瀏覽器添加到 Windows 中——那麼 Microsoft 軟體對我們和法院來說將是一個糟糕的產品。

司法部行動的危害

司法部 (Justice Department) 提出的要求幾乎不可能比現在這些更具危害性。如果它獲勝,我們的國家最終將束縛其表現最佳的高科技企業。而這樣做是為了試圖獲得沒有人能夠理性預測的公共利益。

創新者的恐懼與動力

Intel 的 Andy Grove——該公司不久前被迫退出其曾佔主導地位的矽晶片業務——曾被廣泛引述形容他的行業是「只有偏執狂才能生存」。如果情況確實如此(看起來很可能),那麼 Microsoft 因為如此害怕落後並如此熱衷於改進其產品,應該獲得一枚獎章,而不是反托拉斯起訴。

Charles T. Munger 是 Berkshire Hathaway Inc. 的副董事長,也是 Daily Journal Corp. 的董事長和部分所有者。